1耶和華如此說: 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 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2我卻要降火在摩押, 燒滅加略的宮殿。 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
3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 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 這是耶和華說的。
4耶和華如此說: 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 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 不遵守他的律例。 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
5我卻要降火在猶大, 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6耶和華如此說: 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 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 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7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 阻礙謙卑人的道路。 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 褻瀆我的聖名。
8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 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9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 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 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10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 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 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
11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 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 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 這是耶和華說的。
12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 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13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 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
14快跑的不能逃脫; 有力的不能用力; 剛勇的也不能自救。
15拿弓的不能站立; 腿快的不能逃脫; 騎馬的也不能自救。
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 必赤身逃跑。 這是耶和華說的。
# 阿摩司書 第二章
阿摩司書 2:1
**上帝對摩押的審判(阿摩司書 2:1-3),對猶大的審判(阿摩司書 2:4-5),以及對以色列的審判(阿摩司書 2:6-8)。上帝抱怨以色列對過去恩惠的忘恩負義,並為此威脅他們(阿摩司書 2:9-16)。**
**「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先知以這種形式開始(參阿摩司書 1:3),這裡他威脅一個與以色列有親屬關係的國家,就像亞捫一樣,而且幾乎同樣是以色列的敵人。他們很早就表現出對以色列的敵意,並採取了最邪惡的方式來毀滅以色列:首先僱用巴蘭咒詛他們(民數記 22-23章);當這不成功時,他接著扮演了一個卑鄙的角色,藉著淫蕩的妓女引誘以色列犯罪(民數記 25:1-2),以便對犯罪的以色列做那些無法對無辜的以色列做的事情。摩押也是以色列的第二個壓迫者,以色列因自己的罪被交在摩押王伊磯倫手中,他壓迫他們十八年(士師記 3:14)。為此,以及其他敵對行為,他們在這裡受到威脅;然而,這裡只表達了他們對以東王的殘忍行為,對以色列的其他敵對行為則隱含其中。
**「她」**:指摩押王。這位摩押王是誰,這裡或其他地方都沒有提及,儘管有些人說是米沙,並將此歸於列王紀下 3:4;然而,這位王做出如此殘忍行為的可能性不大。
**「將骸骨焚燒」**:焚燒敵人的血肉和筋骨已經夠殘忍了,但將火燒得如此熾熱,並持續如此之久,以至於將骨頭燒成灰燼,則更加殘忍。
**「以東王的」**:這多少加重了殘忍的程度,他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一位王,卻受到如此對待。他的名字,以及這件事發生的時間,無論是活著的王還是已故的王,以及他的骨頭是否被挖出來,都沒有提及,但無論如何這都是殘忍的,即使是對從墳墓中挖出的骨頭所為,正如一些人推測的那樣。
**「成灰」**:或作「石灰」,將骨頭燒成灰燼,用火將其還原成細粉,並且(正如另有譯法)將這些灰燼用作石灰來粉刷他宮殿的牆壁和屋頂;這是在對以東王的仇恨和蔑視中完成的。
阿摩司書 2:2
**「我必降火在摩押,燒毀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喧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
**「我必降火」**:參阿摩司書 1:4。
**「摩押」**:有些人認為,但我不知道根據何在,這裡指的是一個同名的城市,但我們有更好的理由斷定是指整個國家,或者以轉喻的方式指人民,他們是羅得與其長女的後裔。
**「燒毀……宮殿」**:參阿摩司書 1:4。
**「加略」**:這個國家的一個堅固而主要的城市;或者指「眾城」,這個詞可以這樣理解,那麼威脅就是針對他們所有的城市。
**「摩押必……死亡」**:摩押人,各階層和等級的人,都將死亡,被毀滅,徹底滅亡。
**「在喧嚷」**:指士兵在戰鬥或攻擊時發出的喧嚷,他們以武力奪取一切,擊潰所有抵抗,並以在這種情況下非常常見的嚴酷手段殺死所有抵抗者。
**「吶喊」**:如同征服者吶喊,目的是使敵人喪膽,並激勵他們的戰友。
**「吹角之中」**:這部分是為了解釋,部分是為了證實先知所預言的。
阿摩司書 2:3
**「我必從摩押中剪除審判官,又殺盡她一切的首領。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必剪除」**:藉著敵人的刀劍。
**「審判官」**:指統治者,即他們每一個人;這裡用單數代替複數,以暗示他們所有人都將被毀滅。
**「從摩押中」**:要麼是從首都加略中,要麼是從每個設有審判官來治理和執行公義的城市中;這些審判官將在這些城市中,在他們的治理中被剪除。
**「首領」**:要麼是因出身,要麼是因職位,要麼是因卓越的才能,摩押人中的領袖。
**「與他一同」**:與之前受到威脅的最高統治者一同。
**「這是耶和華說的」**:這向我們表明事情的確定性,對摩押、其王、首領和審判官所下的不可撤銷的判決,他們被剪除後,人民必然滅亡,歸於無有。
阿摩司書 2:4
**「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律法,不遵守祂的訓誨。他們的列祖所隨從的虛假偶像,也使他們走迷了路。」**
**「耶和華如此說」**:上帝在前幾節經文中威脅祂的百姓的敵人,因為他們對祂的百姓施暴;現在祂威脅祂的百姓,因為他們在屢次犯罪中頑固不化(參阿摩司書 4:3)。
**「厭棄」**:首先是輕視它,彷彿其中沒有任何卓越之處,其次是拒絕它,彷彿它不值得他們遵守;因此,他們以厭惡和憎恨的方式拒絕了耶和華的律法,即整個律法,部分是藉著他們的不道德行為和對其公正命令的違犯,部分是藉著他們的虛假崇拜和偶像崇拜:那是在西奈山以如此威嚴和恐怖的方式頒布的律法;他們不應該偏離左右;那律法是完全、聖潔和有益的,無可指摘。他們的罪越大,因為他們是針對如此清晰、完整和純潔的律法而犯的。
**「不遵守祂的訓誨」**:即他們嚴重違犯了,正如希伯來文的表達所暗示的(尼希米記 9:34;但以理書 9:5, 10-11)。
**「他們的虛假偶像」**:偶像,它們是謊言,無論是他們的假先知向他們推薦的,還是他們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幻想選擇的;他們所有虛假、迷信和偶像崇拜。
**「使他們走迷了路」**:他們的偶像崇拜首先是他們的錯誤,這使他們盲目,使他們更加愚蠢和野蠻,這部分是源於這種罪的自然傾向,部分是源於上帝的公正審判(羅馬書 1:24;帖撒羅尼迦後書 2:10-12)。
**「他們的列祖所隨從的」**:偶像或謊言,他們的列祖,首先在迦勒底的吾珥,在亞伯拉罕蒙召之前,後來在埃及、曠野和迦南地本身,一代又一代地隨從;偶像崇拜、迷信和自選的敬拜一直是古老的遺傳罪,現在將受到懲罰。
阿摩司書 2:5
**「我必降火在猶大,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
**「我必降火」**:參阿摩司書 1:4。
**「猶大」**:指兩個支派的王國;便雅憫應與猶大一同包括在內,正如其他地方已經多次指出的。
**「燒毀……宮殿」**:參阿摩司書 1:4。
**「耶路撒冷」**:猶大王國的首要城市,上帝的城市,那裡有上帝的聖殿,那裡有審判的座位;聖城,但現在因其罪惡而將被毀滅,就像其他不可救藥的國家一樣。這預言約在阿摩司預言之後兩百年,由尼布甲尼撒實現。
阿摩司書 2: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三番四次的犯罪」**:參阿摩司書 1:3。
**「以色列」**:指十個支派的王國,當時在耶羅波安二世的統治下,先知主要是被差遣到這個王國,儘管他從敘利亞和其他國家開始,藉著對這些國家的威脅,他預備了猶大和以色列去聆聽和思考。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參阿摩司書 1:3。
**「他們」**:指那些根據律法的規定有權審理和裁決人與人之間案件的人;審判官和證人,像那些腐敗的審判官一樣,為了賄賂而賣人,賄賂是他們的目標,他們隨時會將公義賣給出價最高的人。
**「義人」**:指無辜的人,或那些有公正和正義訴訟的人,因為先知這裡談論的是訴訟的公正性,而不是個人的精確公義或絕對公義。
**「為銀子」**:金錢是這些審判官最流行和最有影響力的商品,但如果沒有金錢,等值的物品也能奏效。
**「窮人」**:當窮人與窮人在這些審判官面前打官司,而且他們爭奪的東西價值很小,爭奪者也錢包空空,無法給予可觀的賄賂時;一雙鞋,一個非常微薄的賄賂,這裡以諺語的方式表達,會影響這些審判官,他們仍然渴望從所有人那裡獲得一些利益。
阿摩司書 2:7
**「他們切慕窮人頭上的塵土,又使謙卑人的道路彎曲。父子與同一個妓女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他們切慕窮人頭上的塵土」**:或作「吞噬」,這個詞在我們的譯者中經常被這樣翻譯;這樣或許更清楚地表達了他們的殘忍和暴力,因為他們以窮人為獵物,窮人因困苦而頭上蒙塵,他們對窮人毫無憐憫,貪婪地,彷彿一下子就吞噬和吞食了窮人,而根據上帝的律法和他們作為審判官的職責,他們應該將窮人從壓迫者手中解救出來。
**「又使謙卑人的道路彎曲」**:他們惡意地曲解謙卑和溫柔的人,以及那些憐憫窮人處於困境和危險中的人的行為、言語和意圖。這些腐敗的審判官和暴力的壓迫者也是無恥的姦夫和淫亂者,他們犯下連受過更好教導的異教徒都厭惡和避免的淫亂;一種亂倫的污穢;父子與同一個妓女行淫,與她同寢。
**「褻瀆我的聖名」**:他們藉著拋棄我的律法,做如此可恥、不雅和非法的事情,來褻瀆我;並給異教徒機會褻瀆我的名,要麼認為,要麼說:「有其民必有其神。」
阿摩司書 2:8
**「他們在各祭壇旁,臥在借來的衣服上;又在他們神的殿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他們在各祭壇旁,臥在借來的衣服上」**:古時的猶太人不像我們一樣在宴席和用餐時坐直,而是以更舒適的姿勢側臥或斜躺;所以這裡他們躺下,即擺出宴席的姿勢,躺在借來的衣服上,而律法明確規定,任何人都不得將借來的衣服扣留過夜(申命記 24:12-13)。
**「在各祭壇旁」**:這些是厚顏無恥的罪人,他們竟敢在祭壇前,他們認為上帝在場的地方,帶來他們那令人髮指、無可推諉的壓迫;他們在聖地,用聖潔的食物宴飲,卻心懷血腥和壓迫的行為;當他們對窮人毫無憐憫時,卻向上帝尋求憐憫!
**「又在他們神的殿中,喝受罰之人的酒」**:為了完成他們的邪惡,他們用從無辜者和無罪者身上徵收的罰款和金錢罰金所購買的酒來獻奠祭,因此他們為自己的暴力行為而歡樂,而上帝卻憎惡搶奪來的燔祭。
阿摩司書 2:9
**「我卻在他們面前滅絕亞摩利人。亞摩利人身高如香柏樹,力壯如橡樹;我卻從上剪除他們的果子,從下拔除他們的根。」**
**「我卻滅絕」**:他們忘恩負義地忘記並離棄了我,反而設立偶像與我競爭;不,他們拋棄了我的律法和敬拜,擁抱了偶像崇拜,敬拜那些從未能給他們帶來好處,也無法毀滅他們敵人的偶像;這是在我毀滅了他們的敵人之後他們所做的。
**「亞摩利人」**:迦南人中最強大的民族,因此被明確提及,作為上帝大憐憫和以色列大忘恩負義的例子:藉著這個民族,所有其餘的迦南民族都應被理解。這些亞摩利人住在約旦河對岸,在約旦河與摩押之間,他們的土地按抽籤分給了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
**「在他們面前」**:指在摩西帶領下的以色列子民(申命記 2:24等;申命記 3:1-14),這些強大的人一見到他們就逃跑了,因為上帝使他們心生恐懼,使他們無法在以色列面前站立。
**「身高如香柏樹」**:亞摩利人身材高大,他們是巨人族(民數記 13:32-33)。這是一個諺語,形容亞摩利人身高遠超常人,就像香柏樹高於普通樹木一樣。
**「力壯如橡樹」**:另一個諺語,表示他們的力量遠超常人。
**「我卻滅絕」**:徹底將他們根除。
**「從上剪除他們的果子」**:藉著毀滅樹木的果實,即它們的種子,來減少藉著果實繁殖的樹木;所以上帝剪除了亞摩利人的子孫,從而阻止了所有的繼承。
**「從下拔除他們的根」**:這指的是毀滅舊的根基,即當代人:這最後一句話指的是上帝在申命記 7:2 中所下的命令。
阿摩司書 2:10
**「我也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的地為業。」**
**「你們沒有從你們的敵人手中拯救自己」**:我純粹出於憐憫,用大能的膀臂拯救並解救了你們,把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那裡你們是被壓迫的僕人,面臨毀滅。
**「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像牧羊人引導羊群一樣:不,是藉著雲柱和火柱奇蹟般地引導,並用天上的嗎哪餵養。
**「四十年」**:從他們出埃及算起。
**「在曠野」**:他們經過了許多曠野,聖經中根據當時的稱呼而命名,但所有這些曠野都彼此相連,以至於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大曠野,就像海洋的許多名稱讓我們知道所說的是哪一部分,但所有這些都構成了一個海洋。
**「使你們得……為業」**:像繼承人繼承他有繼承權的產業一樣,指亞摩利人的地,包括所有其餘被咒詛和被驅逐的民族。
阿摩司書 2:11
**「我也從你們的子孫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的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這不是真的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興起」**:賜予先知恩賜,激發他們的心靈,委任他們去說預言,並藉著賜予他們的無畏勇氣帶領他們,使他們不懼怕開始或在履行職責時感到疲憊。
**「從你們的子孫中興起先知」**:沒有僱用外人,你們可能會有理由懷疑他們的情感,而是你們自己的子孫,他們對你們和對他們自己的國家情感無可置疑,被差遣作先知,告訴你們的罪,預言你們的危險,並懇求你們悔改罪,預防危險。
**「你們的少年人」**:儘管那個年齡通常傾向於取悅自己的幻想,隨從眼目的情慾(傳道書 11:9),但上帝卻改變了他們中一些人在青年時期的心意,使他們在宗教上出類拔萃,成為他人的榜樣。
**「拿細耳人」**:他們是許願過著非常清醒、節制和聖潔生活的人;要麼在某個限定的時間內,要麼終生(參民數記 6:1-2等)。這些人不得飲用任何烈酒或使人醉的酒。
**「這不是真的嗎?」**:上帝在這件事上向他們呼籲,祂是否沒有為他們做這些事,賜給他們先知來教導他們,以及拿細耳人來作他們的榜樣,在這兩方面上帝都顯示了祂對他們的愛和關懷。
**「以色列人哪」**:背道的以色列,你們這十個支派的人。
**「這是耶和華說的」**:這句話是為了激發他們認真思考所說的話。
阿摩司書 2:12
**「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又吩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你們卻」**:你們這些本應從拿細耳人和先知身上受益的人,你們這些本應聽從他們的話語,效法他們榜樣的人,卻**「給拿細耳人酒喝」**;你們懇求、催促,或者(正如酗酒者的習慣)強迫他們喝酒,以違背他們的誓言,並藐視上帝的律法(民數記 6:3-4)。
**「又吩咐」**: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做這件事的是有權勢的人;普通人沒有權力命令先知閉口(以賽亞書 30:10;阿摩司書 7:13;彌迦書 2:6)。顯然,亞瑪謝是伯特利的大祭司,他憑藉其管轄權使先知閉口。
**「先知」**:指那些真實、忠誠、直言不諱的先知,他們斥責他們的罪,要求他們悔改,並威脅說如果不悔改就會有審判。
**「說:不要說預言」**:參以賽亞書 30:10;阿摩司書 7:13;彌迦書 2:6, 11。
阿摩司書 2:13
**「看哪,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地一樣。」**
**「看哪」**:到目前為止,主藉著先知宣告了十個支派王國的罪,現在祂將要對他們宣判審判;祂呼籲他們注意,並仔細權衡祂將要說的話。
**「我必壓你們」**:我,主,曾如此多地施恩於這百姓,卻被你們壓迫,**「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地一樣」**:另有讀法將這段經文理解為主動語態,其意義是:我將用這些審判引導你們,如同車輛裝載貨物一樣,你們將在這些審判下哭泣呻吟,如同重載的車輛在這種壓力下移動時發出聲響。或許提到禾捆,即收穫季節的負載,是為了暗示他們罪惡的成熟,以及上帝藉著祂的審判收割或砍伐他們,並將他們聚集起來,藉著進一步的審判來打穀。
阿摩司書 2:14
**「因此,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勁,勇士不能救自己。」**
**「因此」**:因為他們首先用他們的罪惡重壓上帝,現在祂用懲罰重壓他們,將沒有任何逃脫之路。
**「快跑的不能逃脫」**:不能藉著腳步的快速逃離審判,因為他們的敵人將比他們更快(以賽亞書 30:16)。
**「有力的不能用勁」**:身體的自然力量不能拯救;這樣的人,儘管他們可能比軟弱的人做得更多,卻不能拯救自己,因為他們將不知道如何運用他們的力量,他們將缺乏這樣做的勇氣。
**「勇士不能救自己」**:最勇敢、最有膽量的人,也無法拯救自己,他的勇氣將會消退。
阿摩司書 2:15
**「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自救,騎馬的也不能救自己。」**
**「拿弓的不能站立」**:即使與敵人保持距離,也不敢堅守陣地。
**「拿弓的」**:在那個時代的戰爭中廣泛使用,由強壯勇敢的人使用,但現在以色列的弓箭手將失去力量和勇氣。
**「腿快的不能自救」**:這與第14節的內容相同,並解釋了那裡的說法。
**「騎馬的也不能救自己」**:這裡先知預言,馬匹的速度,有些人會利用它,也同樣無濟於事,馬匹的力量與速度結合也無法拯救騎手;馬匹的力量無法使他衝破困境,它的速度也無法使他逃脫追趕者的手。
阿摩司書 2:16
**「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也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到那日」**:這節經文並非僅僅重複之前所說的來加以證實,而是預言那些最有可能逃脫的人將面臨不可避免的毀滅,以及最可恥的逃跑方式。
**「勇士中最有膽量的」**:這是對以色列最著名的戰士的描述,那些在強大和勇敢的人中以勇氣聞名的人,就像大衛的勇士一樣,他們擁有獅子的心。
**「也必赤身逃跑」**:要麼是沒有衣服和裝備,要麼是沒有武器和盔甲,這些都被丟棄以加快逃跑。
**「到那日」**:當上帝藉著亞述人,首先在提革拉毗列色(Tiglath-pileser)的帶領下,最終在撒縵以色(Shalmaneser)的帶領下,圍困這些罪人,並圍攻他們的城市時。
**「這是耶和華說的」**:所有這些都由上天的印記所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