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撒母耳記下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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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和本 撒母耳記下 第14章

1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裏想念押沙龍,

2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裏叫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

3進去見王,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

4提哥亞婦人到王面前,伏地叩拜,說:「王啊,求你拯救!」

5王問她說:「你有甚麼事呢?」回答說:「婢女實在是寡婦,我丈夫死了。

6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

7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

8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

9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

10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他必不再攪擾你。」

11婦人說:「願王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王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

12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

13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上帝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

14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上帝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致成為趕出、回不來的。

15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婢女想,不如將這話告訴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

16人要將我和我兒子從上帝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我脫離他的手。

17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上帝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上帝與你同在!」

18王對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不要瞞我。」婦人說:「願我主我王說。」

19王說:「你這些話莫非是約押的主意嗎?」婦人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

20王的僕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

21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

22約押就面伏於地叩拜,祝謝於王,又說:「王既應允僕人所求的,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

23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

24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裏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裏去,沒有見王的面。

25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

26他的頭髮甚重,每到年底剪髮一次;所剪下來的,按王的平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

27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她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

28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

29押沙龍打發人去叫約押來,要託他去見王,約押卻不肯來。第二次打發人去叫他,他仍不肯來。

30所以押沙龍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與我的田相近,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燒了。」押沙龍的僕人就去放火燒了那田。

31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裏,問他說:「你的僕人為何放火燒了我的田呢?」

32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託你去見王,替我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裏。』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

33於是約押去見王,將這話奏告王,王便叫押沙龍來。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俯伏於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

# 撒母耳記下 第14章

撒母耳記下 14:1 撒母耳記下 第14章 約押唆使提哥亞的一個寡婦,用比喻勸說王的心,將押沙龍接回家,帶他到耶路撒冷,但不讓大衛見他(撒下14:1-24)。押沙龍的容貌、頭髮和兒女(撒下14:25-27)。兩年後,約押帶他到王面前(撒下14:28-33)。大衛渴望見他,卻因上帝的律法和自己的良心要求他懲罰押沙龍而羞於施恩;他需要一個正當的藉口,約押便給了他。

撒母耳記下 14:2 提哥亞:猶大的一座城(代下11:5-6)。耶路撒冷的人不方便,免得王認出那人,或查出此事。此外,這婦人似乎因其智慧而聲望很高,如接下來的對話所示。一個智慧的婦人,而非男子,因為婦人更容易表達情感,也更容易在苦難中獲得憐憫,並得到請求的回應。不要用油抹身:這是他們脫離哀悼狀態時的習慣。參閱路得記3:3;馬太福音6:17。

撒母耳記下 14:3 浦爾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下 14:4 浦爾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下 14:5 我實在是個寡婦:我是最需要你憐憫和幫助的人之一,你根據上帝的律法,有義務以特殊的方式保護和救濟我。

撒母耳記下 14:6 沒有人勸開他們:因此沒有證人,無論是他殺了他,還是他如何殺了他,無論是出於一時的衝動和極大的激怒,還是出於必要的自衛,或其他原因。殺了他:正如報血仇的人所說。

撒母耳記下 14:7 我們要殺他:根據律法(民35:19;申19:12)。我們也要滅絕那繼承人:他們如此清楚地表明,他們追究他並非出於對公義的愛,而是出於貪婪的慾望,要剝奪他的繼承權,並將其轉移給自己;這種私利可能使他們的證詞受到合理懷疑。或者,這些話或許並非控告者明確說出的話(他們很難如此直接地表達不正當的意圖),而是婦人對他們所作所為的推論或評論(因為這確實是其結果,儘管他們沒有明確說出來),藉此將她的情況描繪得更值得憐憫。我剩下的炭火:我僅存的光明和安慰,唯有他能使我的希望重燃並恢復。歸我丈夫:她提到丈夫而非自己,因為孩子隨父姓,而非母姓。

撒母耳記下 14:8 願你的案件得到公正真實的審查,願你的兒子免受他們不公和惡意的訴訟。

撒母耳記下 14:9 意思有二:一、若我沒有正確地告知你,以致你因此為我作出不義的判決,我願在上帝和人面前承擔全部責任;我承認你在這件事上完全無辜。比較創世記27:13。二、若因你忘記或忽略我這公義的案件,我的對手得勝並毀滅我的兒子,我願上帝不將此事歸咎於王,而歸咎於我和我的家人,如此王便可免責。藉此,她既暗示了她對王的極大敬重和愛戴,從而贏得王的心以達成她的目的;同時也暗示了王若有此疏忽,將會帶來罪咎;然而她又極其謹慎得體地措辭,以免顯得責備或威脅王。比較出埃及記5:16;撒母耳記下20:16。此解釋似乎最符合大衛的回答,這表明她希望王對她的事給予進一步的保證和公義。

撒母耳記下 14:10 意即:以致傷害或騷擾你,藉著追殺你的兒子。

撒母耳記下 14:11 願王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此意有二:一、提及(此希伯來文動詞常譯為此)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即起誓,意即,你當指著上帝向我起誓,你會保護我和我的兒子,免受報血仇者的傷害;大衛也確實順應了她的這個請求。只是她被迫用更籠統和含糊的詞語表達她的意思,因為她若直言要求王的誓言,就顯得僭越和無禮,彷彿她不信任王的話;然而她又如此清楚地暗示了她的意思,以致王明白了;而且又如此得體優雅,以致王對她的智慧甚感喜悅,並因此傾向於應允她的請求。二、記念你上帝的恩慈本性,祂並非過於嚴厲苛刻,以致記下一切過失,也不會剪除每一個殺人者,如民數記35章,以及該隱的例子,還有你自身,哦王,所顯明的;儘管她沒有明說,只是用了她知道會讓這位智慧良善的王有機會反思自己,以及上帝饒恕他(儘管是蓄意謀殺者)的恩慈的話語,藉此他便會效法上帝,饒恕她所指的那個人。三、記念耶和華,你是在祂面前向我作出這個應許的,祂將成為你的見證,若你違背了它。免得報血仇的人再行毀滅,希伯來文:免得報血仇的人多行毀滅,意即,免得他們造成一次又一次的毀滅,將我倖存的兒子加到已經被殺的人身上。或者,免得你多行報血仇的人去毀滅,意即,免得你縱容他們對我兒子的殘酷惡意行為,鼓勵報血仇的人採取同樣的狂暴行徑,從而增加這類人的數量,並以此為藉口造成大量的謀殺。免得他們毀滅我的兒子:或者,願他們不要毀滅我的兒子;未來式在此處用作命令式,這是常見的用法。你兒子的一根頭髮也不會落在地上:意即,他不會受到絲毫的傷害。我們在撒母耳記上14:45;列王紀上1:52;使徒行傳27:34中也看到同樣的說法:比較馬太福音10:30。

撒母耳記下 14:12 既然她已藉著王的誓言,在她的假設情況下,使王受約束,她現在便揭開面紗,開始將這個比喻應用到王和王國目前的狀況。

撒母耳記下 14:13 若你不會允許報血仇的人騷擾我,或毀滅我的兒子,他們不過是兩個人;那麼你繼續努力為暗嫩的血向押沙龍報仇,是何等不合理!押沙龍的死將對以色列全體百姓造成極大的傷害和痛苦,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視他為王位的繼承人,一個智慧、勇敢、可愛的人,不幸的只是殺死暗嫩的這一行為,而這是在極大且惡劣的挑釁下發生的,而且你自己也因允許暗嫩逍遙法外而提供了機會!王說這話,是承認自己有錯:藉著你為我兒子所作的承諾、應許和誓言,你譴責自己沒有對自己的兒子給予同樣的公平。他的被放逐者,即押沙龍,從那個異教國家被放逐,他在那裡顯然有被他們的偶像崇拜和其他惡習感染的危險;如果他將來繼承你的王位,這很可能對你所有的人民造成巨大的公共禍害。的確,她的兒子和押沙龍的情況有相當大的差異,一個是倉促和突然的行為,另一個是蓄意和預謀的謀殺;但這在某種程度上似乎可以平衡,部分是因為暗嫩長期且巨大的挑釁,主要則是因為私人傷害(她的情況)與公共災難和苦難(她所聲稱的,王也輕易相信是押沙龍的情況)之間的巨大差異:大衛在約押謀殺押尼珥的案件中所說的,他無法報仇,因為洗魯雅的兒子們對他來說太強大了(撒下3:39);同樣的話或許也可以用在這個案件中,因為人民的心似乎普遍且強烈地傾向於押沙龍,而且更因為他長期的流亡激起了他們的憐憫,他的缺席使他更受歡迎,這在人民中經常發生;因此,王可能確實沒有能力懲罰他;所以他似乎有義務為了整個王國的共同安全而饒恕他。

撒母耳記下 14:14 我們都必死,希伯來文:在死亡中我們將死亡,意即,我們所有人都將確實且迅速地死亡;無論是你,哦王,因此你有義務妥善照顧你的繼承人,即押沙龍;還是押沙龍,他若不被處死,也必將因自然的法則而很快死去;暗嫩若非被押沙龍殺害,也必將以凡人的方式死去。因此,哦王,不要對押沙龍如此不饒恕,只因他過早地剪去了一朵花,在他死於異鄉之前,將他歸還給我們所有人。潑在地上,不能收回:它很快被大地吸收和掩埋,無法復原。上帝也不偏待人:即,不至於免除他這共同的死亡法則。但這個譯法似乎與聖經的措辭不符;因為「接受一個人」在希伯來文中從未以「nasa nephesh」(此處的詞組)表達,而總是「nasa panim」。因此,這些詞可以這樣翻譯:然而上帝不會奪去,或不習慣奪去(未來式常表示持續的行為,如希伯來學者所觀察到的),人的靈魂,或生命,即藉著暴力。上帝不會嚴厲而立即地剪除犯罪者,而是讓他們活著,直到他們按自然法則死去;因此,你也應該這樣做。或者更確切地說:然而上帝尚未奪去他的靈魂或生命;此處的「他的」這個代詞是省略的,如同在許多其他地方一樣,並且可以很容易地從上下文補充。所以其意義是:上帝至今饒恕了他,沒有讓他的兄弟殺他,這在情理之中是可以預料的;上帝自己也尚未因他的謀殺而剪除他,如同祂常對那些超出執政者管轄範圍的人所做的那樣;而是至今在異教之地保守了他;所有這些都暗示上帝希望他被饒恕。然而他設法使他的被放逐者不致被驅逐離開他:或者,但已設法,等等,意即,已為此目的制定了律法,使被放逐的殺人者不應永遠被放逐,而應在大祭司死後返回自己的城市;藉此他表明了他的旨意,即報血仇者不應不饒恕地堅持尋求報仇,而殺人者應被饒恕。或者更確切地說:但他思想,或者,但他已設計,或者,因此他意圖使那被放逐者(即押沙龍)不致(永遠)被驅逐或放逐離開他,即離開上帝和他的百姓,以及他敬拜的地方,而是他應該回家歸向他。所以其意義是,上帝藉著在危險中饒恕押沙龍的生命,充分暗示了祂將在適當的時候將他帶回他的土地和百姓。

撒母耳記下 14:15 是因為百姓使我懼怕:事實是,我甚至是被你百姓的性情和狀況所迫,才如此大膽地向你進言,他們對押沙龍的永久放逐感到不滿,充滿恐懼;要麼是擔心,在你去世後(誰也不知道何時會發生),他們會因繼承人問題而捲入內戰;要麼是擔心,如果押沙龍在此期間藉著他岳父的幫助入侵這地,並試圖以武力奪回並確保他對繼承權的權利,那麼對他評價很高、對他友善、並認為他受到極不公平待遇的百姓,會為他拿起武器;要麼是擔心你的繼承人會因與異教徒持續而親密的交往,而陷入他們的錯誤,或背離真宗教和上帝的敬拜,他現在完全被排除在外。你的婢女說:或者,因此你的婢女說;要麼是自言自語,即我打算;要麼是對百姓說,以安撫他們。

撒母耳記下 14:16 因為我知道王是如此智慧和公義,我確信會得到聽取和接納;她在此巧妙地暗示了她的期望,以便王會認為自己有義務回應,不讓她的希望落空,也不會失去臣民對他的良好評價。將你的婢女從那人手中救出來:應允我關於我兒子的請求,因此也應允百姓關於押沙龍的請願。我和我的兒子:暗示她的生命與她兒子的生命息息相關,她無法在兒子死後存活;(並且她可能也假設這可能是大衛的情況,因此會觸動他敏感的部分,儘管不宜明說;)藉此暗示以色列百姓的安寧、安全和安慰,都取決於押沙龍的復位,以及繼承權在他身上的確立。從上帝的產業中:即從上帝賜給我及我家的產業中;或從上帝賜給他百姓作為產業和基業的土地中,上帝唯獨在此地設立了他的同在和敬拜之所;藉此她暗示了押沙龍生活在與上帝及其家分離、並在偶像崇拜者中間的危險。

撒母耳記下 14:17 我主我王的話現在必使人安慰:我毫不懷疑王會對我的請求給予恩慈和滿意的答覆。如同上帝的使者:即在智慧、公義和良善方面。能辨別善惡:能聽取和判斷案件和請求,看它們是否公正、良善、適合應允,如同我的請求;或是不義、不合理、適合拒絕的。她藉此暗示她對自己案件的公正性有信心,從而堅定王應允她請求的決心和承諾,同時也武裝王,使其抵禦那些建議他嚴格執行上帝律法懲罰押沙龍的人,並準備好批評他恢復押沙龍的行為,而這正是因為他們缺乏王所擁有的天使般的智慧,王明智地考慮了許多遠超他們理解的事。因此:因為你如此智慧、公義、憐憫、恩慈地對待那些嚴格來說應受懲罰的人。耶和華你的上帝必與你同在:上帝必認可並支持你這恩典的行為;或者,上帝必使你的事業亨通;或者,至少,不會對你生氣。

撒母耳記下 14:18 浦爾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下 14:19 這一切事豈不是約押的手在其中嗎?你說這話、做這事,豈不是約押的指示和策劃嗎?我主我王所說的話,無人能偏左偏右:正如王如此智慧,無人能藉著任何轉彎抹角欺騙他,他總能迅速查明一切真相;所以(掩飾或試圖隱瞞是愚蠢的),事情就是這樣,你現在已經揭示了這件事的真相。他把這一切話放在你婢女的口中:即這些話的宗旨和實質,但並非她所用的所有表達方式,因為這些表達方式要根據王的回答而變化,她也以非凡的智慧做到了這一點。

撒母耳記下 14:20 為了促成這種說法:即以這種比喻的方式,藉著我和我兒子的身份,提出我、他以及百姓對押沙龍復位的願望。在地上:或者,在這片土地上,在你的整個王國中;你臣民所有與你或你的事務相關的謀劃和計策。

撒母耳記下 14:21 我已照你的要求做了這事:儘管事實上是按照他自己的願望。他在這項恩准中忽略了那婦人,因為她只是約押的工具。那少年人:藉著這個詞,他減輕了押沙龍的罪行,視其為年輕氣盛、愚蠢和魯莽的行為。

撒母耳記下 14:22 意即:應我的請求恢復了押沙龍;約押藉此以為自己將永遠穩固,並將成為父子兩人的寵臣。問:大衛應允這個請求做得對嗎?答:儘管有些情況部分減輕了大衛在此事上的過失,例如暗嫩對押沙龍的極大挑釁;押沙龍超出了大衛公義的管轄範圍,若非大衛應許他豁免,他也會一直待在那裡;押沙龍極有可能被異教原則和習俗感染的危險;大衛王國的安全,這似乎取決於繼承權的確立,而這又取決於押沙龍,因為百姓的心普遍且強烈地傾向於他,如果事情確實如此,而非這狡猾婦人所假稱或誇大的:然而,最有可能的是大衛在此事上有過失,因為這行為直接違反了上帝明確的律法,這些律法嚴格命令最高執政者對所有蓄意謀殺者執行公義,沒有任何保留(創9:6;民35:30-31)。大衛沒有權力豁免上帝的律法,也沒有權力饒恕上帝命令他毀滅的任何人;因為上帝的律法約束以色列的君王和統治者,以及百姓,都要遵守和順從,這從申命記17:18-19,約書亞記1:8,以及許多其他地方都顯而易見。事實上,我們可以從上帝因大衛縱容押沙龍而降臨在他身上的可怕審判中,看到大衛的罪。因為儘管上帝的護理本身並非判斷人行為善惡的準則;然而,當它們與上帝的話語相符,並成就祂的威脅時,如同此處,它們就應被視為上帝不悅的標誌。

撒母耳記下 14:23 浦爾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下 14:24 不許他見我的面:免得他對押沙龍施恩時,似乎認可他的罪,從而傷害自己的良心,失去尊榮,並鼓勵他和其他人進行類似的嘗試;也藉此使押沙龍更徹底地謙卑和真心悔改。

撒母耳記下 14:25 此處記載此事,是作為他驕傲和傲慢,以及百姓對他產生好感,進而引發後續叛亂的原因。

撒母耳記下 14:26 一般而言,一個人一年內長出的頭髮,重量不及此數的一半。但有些人的頭髮生長速度比其他人快得多,也重得多。但另有譯法:這不是指頭髮的重量,而是指他剪下的頭髮的價格,以這個價格出售。

撒母耳記下 14:27 三個兒子:這些兒子在出生後不久都死了,這可以從撒母耳記下18:18推斷出來,那裡說押沙龍沒有兒子。他瑪:因他姑姑而得名(撒下13:1)。

撒母耳記下 14:28 浦爾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下 14:29 派他去見王:藉著他的調解,他可以被允許進入王的恩寵和面前。他不肯來:部分是因為他察覺到大衛對押沙龍的感情冷淡,他不想為他冒險自己的利益,特別是要求他擔心會被拒絕的事情;部分是因為,藉著進一步為押沙龍求情,他會重新喚起人們對他先前謀殺的記憶,並遇到一個謀殺犯為另一個謀殺犯求情的指責;部分是因為,藉著與押沙龍的交往,他觀察到他的性情是,一旦他完全恢復王的恩寵,他不僅會遮蔽和反對約押在王面前的利益和權力,而且還會嘗試大事,對王和王國構成危險,正如後來發生的那樣。

撒母耳記下 14:30 去放火燒了它:這樣約押就會被迫來找我,抱怨並要求賠償這項傷害。

撒母耳記下 14:31 浦爾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下 14:32 我若仍在彼處,倒好過在此處:因為我現在離他如此近,卻仍被疏遠,對我來說既更痛苦也更羞恥。但事情的真相是,押沙龍看到他父親已達成將他帶到那裡的目的,滿足了他自己的天性情感,以及百姓希望押沙龍從流放中歸來的願望;但他若不恢復王的面前和恩寵,就無法達成他的目的,即鞏固和增進他所看到自己在百姓心中的影響力。任憑他殺我:因為我寧願死,也不願見不到我親愛的父親的容顏和恩寵。他藉此假裝對父親如此尊敬和愛戴,從而滲透到父親的感情中。看來此時押沙龍已恢復了父親的恩寵,被召回,他開始對父親施加影響,並變得如此自信,以至於為自己辯護,彷彿他所做的事並非不義,至少不至於死罪;這番話暗示了這一點。

撒母耳記下 14:33 作為他與他徹底和好的證明:押沙龍對此的回報極為惡劣,如下一章所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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