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下 第23章
列王紀下 23:1 約西亞在莊嚴的聚會中宣讀律法;重立與主的聖約;毀滅偶像崇拜,列王紀下 23:1-14;拆毀伯特利的祭壇,並在上面焚燒死人的骨頭,列王紀下 23:15-20;守逾越節:他虔誠的其他證據,列王紀下 23:21-25。上帝對猶大最終的憤怒,列王紀下 23:26-28。約西亞與法老尼哥爭戰,被殺:他的兒子約哈斯作王:他被法老尼哥囚禁;法老尼哥立約雅敬代替他;約雅敬作惡,列王紀下 23:29-37。教會和國家主要的首領。
列王紀下 23:2 **先知**:可能是耶利米、西番雅、烏利亞;或是先知的門徒或兒子。**他讀**:他使人讀。
列王紀下 23:3 **在柱旁**:參閱列王紀下 11:14;歷代志下 34:31。**這約**:即關於接受這約;他們宣告同意這約,並與王一同參與這行動,他們可能透過站立來表達,正如王自己站立著接受這約一樣。
列王紀下 23:4 **次等祭司**:指那些僅次於大祭司的兩位祭司,在大祭司生病時負責處理其職務;參閱撒母耳記下 8:17;或指大衛所設立的二十四班次的領袖,歷代志上 24章。**守門的**:參閱列王紀下 22:4。**搬出**:即負責確保它們被搬出。**亞舍拉**:即亞舍拉的偶像;參閱列王紀下 21:7;因為將偶像稱為其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名稱是極為常見的。**汲淪溪的田地**:即毗鄰汲淪溪的田地。**將其灰燼運到伯特利**:部分是為了表達他對這些偶像的憎惡,不願讓它們的灰燼留在他的國土上;部分是為了玷污和羞辱那個曾是偶像崇拜主要場所和寶座的地方。
列王紀下 23:5 **拜偶像的祭司**:希伯來文:*chemarim*;這些是偶像的僕役,何西阿書 10:5,與祭司不同,西番雅書 1:4。他們可能是最高級別的祭司,因為他們在此從事最高級的工作,即燒香。**巴力**:一個特定的神,在他們當中備受尊崇,因此得名;儘管在其他地方,巴力這個名稱是所有假神的通稱。
列王紀下 23:6 **亞舍拉**:參閱列王紀下 23:4。**百姓的墳墓**:即平民百姓的墳墓,他們的墳墓通常集中在某個公共場所,這地方普遍被認為極為不潔和卑賤,因此適合拋棄這些污穢之物。或者,指私生子的墳墓,他們常被稱為「百姓的兒女」;他們不僅被烙上恥辱的印記,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眾,申命記 23:2;而且可能還遭受這種進一步的羞辱,被埋葬在一個特殊且最臭名昭著的地方。更確切地說,正如希伯來文所載,**那百姓的**:即那些拜偶像的百姓,正如歷代志下 34:4 所解釋的,在此節和前一節中已充分暗示。
列王紀下 23:7 **孌童的屋子**:其中有些男子將自己的身體出賣給他人的情慾;這種可憎的行為既是偶像崇拜的懲罰,羅馬書 1:23, 24, 27,也是偶像崇拜的一部分,因為這是為了榮耀他們的一些偶像,並由那些在偶像中受敬拜的不潔和邪惡的靈所指定和煽動的。參閱列王紀上 14:24;15:12;22:46。**帳幔**,或**幔子**:要麼是拉在亞舍拉或在樹林中受敬拜的偶像前面,以防止它們被玷污,或為了增加對它們的敬畏;要麼是豎立在樹林中,以便在其中進行上述可憎的污穢行為。或者,**為亞舍拉服務的衣物**,為偶像或屬於它們的祭司所用。希伯來文:**屋子**,即要麼是編織而成的小禮拜堂,就像使徒行傳 19:24 中用銀子製成的那些一樣;其中有一些亞舍拉偶像的形象;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用那些幔子製成的帳篷,用於上述目的。**為亞舍拉**,或**為亞舍拉**,一個如此稱呼的偶像,如前所述。
列王紀下 23:8 **所有的祭司**:即屬於以下所列的高處的祭司,無論是敬拜偶像的,還是更確切地說,是在那些被禁止的地方敬拜上帝的,申命記 12:11,這可以從下一節推斷出來。**污穢了高處**:透過在上面焚燒死人的骨頭,如列王紀下 23:14, 16, 20,或將它們用於其他不潔或污穢的用途。**從迦巴**:猶大王國的北部邊界;參閱約書亞記 18:24;列王紀上 15:22。**到別是巴**:這是南部邊界;參閱創世記 21:31;士師記 20:1;即從一端到另一端。**城門的高處**:這些高處是為榮耀他們的守護神而建在所提城市的城門旁,他們像異教徒一樣,將這些神視為他們城市和居所的保護者。**城門口,就是城長約書亞的門口**:此細節旨在顯示約西亞的極大熱心和公正,他徹底清除所有偶像崇拜的紀念物,不顧及與這些偶像有關或喜愛這些偶像的顯赫人物。
列王紀下 23:9 **那些在高處的祭司**:他們在那裡敬拜真神。**不許他們上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即不許他們在那裡執行祭司職務;這是對上帝敬拜的腐敗和違背上帝如此明確而肯定的律法(申命記 12:11)的公正懲罰,這對他們來說更為嚴重,因為他們有更多的知識來辨別上帝的心意,並有更多的義務去遵守它,並促使他人遵守它。比較以西結書 44:10。**無酵餅**:即分配給祭司的素祭,其中不可有酵,利未記 2:4, 5, 10, 11;因此也包括屬於祭司的其他供應,透過提喻法,這些都包含在這一類中。因此,他們的屬靈瑕疵使他們處於與身體瑕疵所帶來的相同狀態,利未記 21:17等。他因此減輕了他們的懲罰;他將他們排除在屬靈事奉之外,但允許他們獲得自然和必需的供應。
列王紀下 23:10 **欣嫩子谷**:參閱約書亞記 15:8;尼希米記 11:30;耶利米書 7:31;19:6, 11。**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參閱利未記 18:21;申命記 18:10。
列王紀下 23:11 **馬匹**:要麼是,1. 雕刻或鑄造的馬匹,旁邊附有雕刻的戰車,其中可能有太陽的圖像,異教徒常用這種方式來表現太陽。或者更確切地說,2. 活馬;因為,1. 東方民族常用活馬獻給太陽,以象徵太陽運動的迅速。2. 這些馬匹與戰車分開提及,並說它們是獻給太陽的,而戰車則沒有這樣說;馬匹被**挪去**,而戰車則被**焚燒**等;這裡為馬匹分配了一個特定的地方,而不是為戰車。**獻給太陽**:要麼是獻祭給太陽;要麼是拉動那些戰車,國王或其他人代替他們,並經他們指定,每天早晨乘坐這些戰車去敬拜初升的太陽;因為這兩者都是亞美尼亞人和波斯人的習俗,正如色諾芬所證實的。**在耶和華殿的入口處**:即在聖殿外院的門口;因為院子常被包含在殿或聖殿的名稱之下。**太監**,或**官員**:負責管理這些馬匹的人。**在郊外**:要麼是,1. 大衛城的郊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聖殿的郊外;在屬於聖殿及其用途的某些外部建築中。參閱以西結書 45:2。希伯來文:**在帕瓦林**:一個靠近聖殿的地方,也稱為**帕巴**,歷代志上 26:18,儘管現在不知道它在哪裡,也不知道為何如此稱呼。**太陽的戰車**:這些戰車是為榮耀和敬拜太陽而製造的,如前所述。
列王紀下 23:12 **亞哈斯樓頂上的祭壇**:即在王宮的屋頂上。他們對偶像如此瘋狂,不滿足於所有公共的高處和祭壇,還在屋頂上建造其他祭壇,以敬拜天體。參閱耶利米書 19:13;西番雅書 1:5。**瑪拿西所造的**:問:這怎麼可能呢?因為瑪拿西之前已經將它們拆除了,歷代志下 33:15。答:要麼這些祭壇沒有被完全摧毀,由於負責此工作的官員疏忽,留下了地基,亞們就在上面建造了新的祭壇;或者如果它們被完全根除,亞們的新祭壇仍以他父親的名字命名,因為它們是效法他父親的榜樣,並在他父親祭壇的同一地點建造的;就像以撒在亞伯拉罕之前挖井的同一地點挖井,因此這些井仍沿用古名,創世記 26:18。關於下一節有更多說明。**在兩個院子裡**:祭司的院子和百姓的院子。參閱列王紀下 21:5。**將灰塵倒在汲淪溪中**:部分是為了表達他對它們的憎惡,部分是為了盡可能地消除對它們的記憶。
列王紀下 23:13 **腐敗山**:即橄欖山,列王紀上 11:7,這裡被稱為**腐敗山**,因為那裡盛行嚴重的偶像崇拜,這常被稱為腐敗。參閱出埃及記 32:7;申命記 32:5。希伯來文在*miscah*(膏抹)和*masheith*(腐敗)之間有優雅的雙關語,就像在伯特利和伯亞文之間一樣,何西阿書 4:15。**所羅門所建造的**:並非指同一批祭壇;毫無疑問,所羅門在悔改之後,或約西亞的一些敬虔的先祖,在此之前很久就已經將它們拆除了;而是瑪拿西或亞們建造的其他祭壇,因為它們是效法所羅門的榜樣,用於相同的目的,並在相同的地方建造,所以仍以他的名字命名;聖靈將這個恥辱的印記留在他的名字和記憶上,作為對那可憎行為的公正懲罰,也是為了警誡他人不要重蹈覆轍。**為亞斯他錄**:關於亞斯他錄和其餘的偶像,參閱列王紀上 11:5;列王紀上 11:6;列王紀上 11:7。**可憎之物**:即偶像,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是可憎的,並使他們在上帝面前成為可憎的。
列王紀下 23:14 即拜偶像的祭司,他命人將他們的骨頭從墳墓中取出,列王紀下 21:18。
列王紀下 23:15 **伯特利的壇**:問:他這樣做是否合宜?因為伯特利是以色列國的一部分,而非猶大國。答:一、這城當時屬於猶大國,很久以前被亞比雅加到猶大國,歷代志下 13:19。二、他這樣做是憑藉大衛及其後裔對以色列國的古老權利,儘管這權利曾因上帝將十個支派賜給耶羅波安和其後的以色列諸王而暫停,但這些王都已滅絕,這權利似乎又歸於他,至少在有機會時,將偶像崇拜從以色列地,特別是從毗鄰猶大的地區清除。三、巴比倫王當時正與亞述王(希西家的大敵)交戰,因此需要希西家的友誼,於是(有人認為)擴大了希西家的領土,並賦予他對以色列國的一些權力,至少在宗教事務上;這從歷代志下 30:1-6 看來並非不可能。同樣的權力似乎也延續下來,巴比倫王與瑪拿西(因此瑪拿西得以復國,歷代志下 33:13)以及其後的約西亞之間似乎也建立了某種聯盟,因此約西亞對埃及王發動戰爭時如此熱心,歷代志下 35:20等。四、他這樣做是為了實現上帝關於此行動的預言,列王紀上 13:2,這(在清除偶像崇拜這樣一件美好、符合上帝旨意和話語的事情上)對他來說具有命令或授權的效力,正如上帝預言彌賽亞使外邦人歸主,對使徒來說就是向他們傳道的命令,使徒行傳 13:47。**高處**:這似乎是為那種敬拜或為服事它的祭司所建造的小聖殿或房屋。
列王紀下 23:16 **約西亞轉身**:約西亞的謹慎和熱心如此之大,他不信任他的官員處理這些事,而是親自監督。**上帝的僕人三百年前所宣告的**:這事在三百年前就已預言。
列王紀下 23:17 **那是什麼碑?** 當時的習俗,如同現在一樣,是在較高貴的人的墳墓旁或墳墓上豎立小石柱或石碑,上面刻有死者的姓名和一些與他相關的顯著事蹟。
列王紀下 23:18 **現在已混雜在一起**。**撒馬利亞**:他的出生地或以前的居住地,儘管他現在在伯特利,列王紀上 13:11。
列王紀下 23:19 **他憑什麼權柄這樣做**:參閱列王紀下 23:15。
列王紀下 23:20 **高處的祭司**:要麼是,1. 耶羅波安從百姓中最卑微的人中設立的祭司,他殺了他們,既是為了他們擅自篡奪那神聖職位(這本身按上帝的律法是可處死的,民數記 3:10),也是為了他們的偶像崇拜。或者更確切地說,2. 巴力的祭司;透過比較本節與前一節,前一節在談到相同的高處時,沒有說「耶羅波安所造的」,這通常是在談到牛犢的高處時的說法;而是說「以色列其他諸王所造的」,其中有幾位是巴力的崇拜者;並考慮到平行經文,歷代志下 34:4,其中說「他們拆毀了巴力的祭壇」等。從這種關係來看,以及從事情的性質和類似情況下的普遍做法來看,極有可能的是,在亞述王離開之後,許多以色列人退到其他地方,躲過了征服者的手,與他們的祭司一同返回自己的土地,並恢復了他們舊有的偶像崇拜;他們或許將這次從耶和華降給他們的審判中得救歸因於這些偶像。**在祭壇上**:根據那著名的預言,列王紀上 13:1, 2。
列王紀下 23:21 **守逾越節**:他廢除了虛假的敬拜後,現在努力建立對真神的真正敬拜。**這約書**:在這本我所找到的書中;其中包含上帝與以色列所立的約及其條款。
列王紀下 23:22 **這樣一個逾越節**:即以如此莊嚴的謹慎、充分的準備、眾多的祭物(歷代志下 35:7-9)和所有善人的普遍喜樂來慶祝的逾越節;這喜樂之所以更大,是因為他們回憶起瑪拿西和亞們統治下過去邪惡和悲慘的時代;以及他們現在對國家和真宗教的幸福建立,以及對上帝所宣告的審判得以避免抱有美好的希望。**從士師的日子**:或**從撒母耳的日子**,即最後一位士師,正如歷代志下 35:8 所述。沒有一位君王像約西亞現在這樣,如此謹慎地預備自己、祭司和百姓,並精確地遵守所有禮儀,勤奮地清除所有不潔,並如此莊嚴地與上帝重立聖約。
列王紀下 23:23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下 23:24 **行巫術的**:參閱利未記 19:31;20:27;民數記 22:5;申命記 18:11。**神像、偶像和一切可憎之物**:三個詞指同一件事,表明直到偶像崇拜的工具和紀念物被毀滅,正如上帝所吩咐的。**所見的**:即所有被發現的;不僅是那些在敬拜場所和狀態中的,還有那些祭司或狂熱者已經移走,並試圖隱藏和保護的。
列王紀下 23:25 **在他以前沒有一個王像他**:即指他在上帝律法上的勤奮學習,他精確的謹慎,不懈的努力,以及在根除偶像崇拜者和各種形式及表象的偶像崇拜方面的熱切熱心,不僅在猶大,也在以色列;以及在他所有領土上建立真宗教,並盡其所能使自己的生活和百姓的生活都符合上帝的聖潔律法;儘管希西家可能在其他某些方面超越他;因此,在列王紀下 18:5 中也對希西家有類似的評價。
列王紀下 23:26 **耶和華仍不轉離他向猶大人所發的烈怒**:因為儘管君王真心悔改,蒙上帝悅納,如前所述,因此審判在他有生之年得以延遲;然而百姓普遍腐敗,暗中反對約西亞虔誠而卓越的改革,並傾向於他們舊有的情慾和偶像;這從先知們,特別是耶利米和西番亞對他們的抱怨中可見一斑;也從接下來的歷史中可見,約西亞一去世,他的兒女、首領和百姓就立刻貪婪地回到他們以前的可憎行為中。**因為瑪拿西惹他發怒的一切事**:瑪拿西和他同時代的人,那些與他同謀並參與他偶像崇拜和殘酷行為的人的罪,列王紀下 24:3, 4,在這一代人身上受到公正的懲罰;部分是因為上帝有至高主權,可以在他認為合適的時間和場合懲罰罪人(這些人無疑是罪人);部分是因為上帝公開警告和宣告,他要追討父親的罪孽在兒女身上;主要原因是因為這些人從未真誠地為自己和他們父親的罪悔改,他們的心仍然眷戀這些罪;儘管這在人看來尚未顯明,但在上帝看來卻是清楚的,因此上帝對他們發出了這可怕的判決。
列王紀下 23:27 即在多處表達的條件下,他們違背了這些條件,因此上帝公正地讓他們知道他違背了應許,正如他在民數記 14:34 中所威脅的。
列王紀下 23:28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下 23:29 **法老尼哥**:希羅多德稱他為尼科斯(Necos),他提到了這場戰役;據他說,尼科斯在馬格達洛(Magdalo)擊敗了敘利亞人。**亞述王**:即巴比倫王,他先前反叛了他的主亞述王,現在已經征服了他;這從聖經和世俗歷史的記載中可見一斑;因此這裡和其他地方稱他為**亞述人**和**亞述王**,因為他現在是那個帝國的首領。**到幼發拉底河**:即**到幼發拉底河邊的迦基米施**,正如歷代志下 35:20 所述,亞述人從法老的盟友敘利亞人手中奪取了迦基米施,以賽亞書 10:9,因此法老派兵攻打亞述人,既是為了幫助他們,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約西亞去迎戰他**:要麼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國家免受法老的入侵;要麼是為了協助巴比倫王,他似乎與巴比倫王結盟,如前所述。**他殺了他**:即在那裡給了他致命的傷,儘管他直到回到耶路撒冷才死去,歷代志下 35:23, 24。**他看見他**:即當他與他交戰時,或在第一次交鋒時。因此,戰鬥被稱為**面對面**,列王紀下 14:8。
列王紀下 23:30 **死了**:即受了致命傷,如前一節所述;我們通常說一個病人無望康復,他就是個死人:比較創世記 20:3。**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他比約雅敬年輕,比較列王紀下 23:31 和 23:36,但百姓卻選擇他而非長兄;要麼是因為約雅敬害怕法老而拒絕王位,他知道這樣會激怒法老;要麼是因為約哈斯是個更勇敢好戰的王子;因此他被稱為獅子,以西結書 19:3,儘管他實際上對百姓比對敵人更顯勇氣;但他們認為他最有能力也最願意保護他們免受征服軍隊的侵害。**膏他**:他們在這種特殊情況下通常會這樣做,因為這是一個動盪的時期,他不是王位的合法繼承人,因此需要這種莊嚴的確認儀式,所羅門在相同情況下也曾接受。
列王紀下 23:3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下 23:32 即他的祖父母瑪拿西和亞們。他恢復了他父親所毀滅的偶像崇拜,部分是為了討好擁立他為王的廣大百姓,這些百姓即使在約西亞時代也傾向於他們舊有的迷信,如前所述,儘管因懼怕而受到外在行為的約束;部分是為了討好埃及王,埃及王可能是一個熱心的偶像崇拜者,透過在偶像崇拜上與他妥協。
列王紀下 23:33 **法老尼哥將他鎖鏈**:要麼是因為他擅自奪取王位,未經法老允許和同意;要麼是因為他重新對法老發動戰爭,如有些人所說,並被法老擊敗俘虜。**利比拉**:敘利亞的一個著名城市;參閱民數記 34:11;列王紀下 25:6;法老當時在那裡完成或鞏固他的征服,約哈斯被帶到那裡接受判決。**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或**因為他作王**,即未經權利和未經法老允許就奪取了王位。或者,根據另一種讀法,**在他作王之初**;「作王」一詞通常用於「開始作王」;當時他剛坐穩王位。**貢物**:即每年進貢,藉此承認法老是他們的上級;法老也會在他們需要幫助時保護他們。
列王紀下 23:34 **約西亞的兒子以利雅敬**:法老認為他性情較為溫和和平。**改名為約雅敬**:因為賜名被視為一種統治的行為和標誌;因此父母給孩子賜名,征服者給他們的附庸或進貢者賜名。比較列王紀下 24:17;但以理書 1:7。**將約哈斯帶走**:部分是為了懲罰他,部分是為了讓他不再打擾他的兄弟。
列王紀下 23:3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下 23:36 **他登基的時候**:要麼是,1. 當他開始獨自掌權,擁有完全權力,或在約哈斯死後;在此之前,百姓不會不承認他們所膏立的王,這被視為一個重要的約束,撒母耳記下 19:10;也不會承認或接受約雅敬為他們的王,而只將他視為他兄弟的攝政王,儘管法老以暴力強加於他們。因此約哈斯可能是他的長兄,也就是歷代志上 3:15 中首先提到的約哈難,儘管他可能不是按出生順序,而是按其尊貴地位排列,因為王冠首先戴在他頭上。或者,2. 當他首次被法老立為王時;因此他是長兄,儘管因百姓的暴力而被剝奪了權利:參閱列王紀下 23:30。
列王紀下 23:37 透過偶像崇拜、壓迫百姓、迫害先知和其他義人,耶利米書 26:21;以西結書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