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列王記下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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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 列王紀下 第十七章

列王紀下 17:1 列王紀下 第十七章 記載了以色列王何細亞的邪惡統治:他被亞述王撒縵以色制服後,與埃及王梭密謀反叛。他被圍困,被俘虜,並與所有百姓一同因他們的罪被擄到亞述(列王紀下 17:1-23)。被遷徙到撒馬利亞的外邦人受到獅子的襲擊:一位以色列祭司被派去教導他們;從此產生了宗教的混合(列王紀下 17:24-41)。問:這怎麼可能是真的呢?因為經文說他在約坦王二十年(列王紀下 15:30)開始統治以色列,那正是亞哈斯王第四年,如那裡所注。答:他在亞哈斯王第四年篡奪了王位;但要麼未被大多數百姓承認為王,要麼直到亞哈斯王十二年才被亞述王接受並確立其王位;或者在他最初的八年裡,他只是一個進貢的藩王,是亞述王的總督;此後他才自立為王,這導致亞述王攻打他。九年,即在他被確認並和平佔有王位之後;因為他總共統治了十七或十八年,即與亞哈斯王共同統治了十二年(亞哈斯王統治了十六年),與希西家王共同統治了六年(列王紀下 18:10)。

列王紀下 17:2 因為他既不像他許多前任那樣敬拜巴力,也沒有強迫百姓敬拜金牛犢;其中一個,即但的金牛犢,據希伯來文作者稱,之前已被毀壞或擄走;而且,正如一些人補充的,他沒有用武力阻止那些想去耶路撒冷敬拜的人;然而,以色列人的罪惡滿盈,報應無可挽回地降臨在他們身上:比較列王紀下 23:26。

列王紀下 17:3 撒縵以色:提革拉毗列色的兒子或繼承人。古代希伯來文作者認為他就是西拿基立,此後八年他入侵了猶大國;見列王紀下 18:10, 13;在東方,一個人有幾個名字是很常見的,特別是不同國家的人對他的稱呼。約瑟夫(Josephus)證實,他在他那個時代存在的推羅年鑑中發現了他的名字。他來攻打何細亞,要麼是因為何細亞拒絕繳納他曾承諾的貢物,要麼是為了使他成為附庸。何細亞給他進貢:向他宣誓效忠,並承諾向他繳納貢物。

列王紀下 17:4 埃及王梭:被異教作者稱為蘇亞(Sua)或沙巴庫斯(Sabachus);何細亞希望藉助他的幫助擺脫亞述王的軛;亞述王當時是,而且多年來一直是埃及王的競爭對手:見列王紀下 18:21;耶利米書 36:5。將他囚禁,並捆綁在監裡:即在他攻打他並攻佔撒馬利亞之後;其詳細記載如下。

列王紀下 17:5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6 這裡補充此句是為了區分這個地方與前一個地方,前一個地方要麼在亞述,要麼在米底亞多山且人煙稀少的地區。他將他們擄到這裡,部分是為了充實自己的國家;部分是因為這些地方離迦南很遠,這將斷絕他們返回故土的一切希望和念頭。

列王紀下 17:7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8 照著外邦人的律例:即按照外邦人的律法和習俗,敬拜他們的巴力,以及其他罪惡。他們所立的:即以色列諸王所立的關於敬拜金牛犢和禁止他們上耶路撒冷敬拜的律例。

列王紀下 17:9 行不義的事得罪耶和華:這要麼指:1. 他們的嚴重偶像崇拜和其他可憎的行為,他們羞於在人前承認:比較以西結書 8:12。或者,2. 指敬拜金牛犢;因此,這些詞語有另一種譯法,與希伯來文原文相符,他們遮掩、偽裝或掩蓋了得罪耶和華的不義之事,即他們用必要性的藉口(兩個王國當時分裂且敵對)和他們事奉真神、保留猶太宗教實質的誠實意圖來掩蓋他們偶像崇拜金牛犢的行為,他們聲稱他們只是在敬拜的形式上有所不同。從守望者的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在所有地方,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甚至在最荒涼和被忽視的地方,除了守望者之外,幾乎沒有人居住,守望者被留在瞭望樓裡,以保護牲畜和農作物,或發出敵人來襲的警報。

列王紀下 17:10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11 像外邦人一樣:不僅向耶和華獻祭(這在猶大國有時被實行和容忍);而且也向外邦人的偶像或巴力獻祭。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這些外邦人因同樣的罪被趕出,以色列人本應從他們的例子中吸取教訓。惹耶和華發怒:即蔑視和輕蔑上帝及其權柄和命令,如下一節所示。

列王紀下 17:12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13 警戒以色列:不承認並作證反對他們強加於他的虛假敬拜,以及他們所有的不敬虔行為。藉著眾先知和眾先見:上帝藉著非凡的啟示和異象向他們宣告他的心意,並藉著他們向你們傳揚,藉著顯著而榮耀的神蹟從天上為他們的教義作證。照著我吩咐你們列祖的一切律法:藉此他指責他們偏袒,他們只遵守那些他們可以安全遵守的上帝律法,卻不斷違犯那些他們的君王禁止他們遵守的律法。

列王紀下 17:14 硬著頸項:即拒絕順服上帝誡命的軛;這是一個比喻,來自頑固的牛,牠們使自己的頸項變硬或僵硬,不願屈服於軛:見浦爾《申命記 31:27》注釋。

列王紀下 17:15 他們隨從虛無:即偶像;偶像常被如此稱呼,因為它們的虛無、無能和無益;這也顯示了偶像崇拜者的愚蠢和瘋狂。變為虛妄:長期敬拜偶像,他們變得像偶像一樣,虛妄、愚蠢、無知。

列王紀下 17:16 他們離棄了耶和華的一切誡命:他們越來越壞;從部分不順服上帝的一些律法,他們逐漸完全背離了所有律法。天上萬象:星星,如土星、木星、火星、金星等。見申命記 4:19。

列王紀下 17:17 賣自己行惡:關於這個詞組,見浦爾《列王紀上 21:20》注釋。

列王紀下 17:18 離開他的面:即離開迦南,那是上帝莊嚴敬拜和恩典同在的唯一地方;或者,離開他的教會。只剩下猶大支派:以及便雅憫支派的大部分,以及那些歸附他們並與他們合併的西緬和利未支派的人;因此,很恰當地以他們命名:見浦爾《列王紀上 11:13》注釋。

列王紀下 17:19 這裡提到猶大的偶像崇拜和邪惡,是為了加重以色列人罪惡的嚴重性,以色列人的罪惡不僅本身是邪惡的,而且對他們的鄰居來說是可恥和有害的,因為他們的榜樣教導了鄰居邪惡的技藝,並激發他們效仿:見何西阿書 4:15,並比較馬太福音 18:7。

列王紀下 17:20 以色列全家:即以色列全境或各支派;先是其中一部分(列王紀下 15:29),現在是其餘部分。但這並不包括這些支派中的每一個人;因為他們中有許多人遷入猶大國,並與他們聯合,如歷代志下 11:16 和許多其他地方所示。

列王紀下 17:21 他們立耶羅波安為王:這裡將此行為歸咎於百姓,因為他們不願等到上帝藉著他的護理將他所應許的王位賜給耶羅波安;而是魯莽、忘恩負義、叛逆地起來反對大衛家,他們對大衛家有如此大的義務,卻在未經上帝允許或建議的情況下將他立為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他不僅勸阻,而且強迫他們不許在耶路撒冷敬拜上帝,那是唯一指定的地方。大罪:金牛犢的敬拜被稱為大罪,是為了反駁以色列人那種閒散的觀念,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小罪,特別是當他們被迫受到嚴厲懲罰時;然而他指出,這並不能免除其罪,而且是個大罪。

列王紀下 17:22 但他們甘心樂意、堅決地效法他們君王的邪惡榜樣和命令,儘管這與上帝的明確命令相悖。

列王紀下 17:23 耶和華將以色列人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在上帝所賜的一切教導和管教下,始終頑固不化,不可救藥;因此,上帝將他們交給這可怕的被擄,是極其公義的;前面所有論述的目的就是為了證明這一點。

列王紀下 17:24 亞述王:要麼是撒縵以色,更可能是他的兒子和繼承人以撒哈頓(以斯拉記 4:2),因為這項工作需要一些時間;而且他的父親可能已經策劃並開始了這項工作,所以他執行或完成了它;因此,這項工作歸因於他,而不是他的父親。巴比倫當時受亞述君主統治;但幾年後就背叛了他,另立新王;這從聖經和世俗歷史中都可以看出。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當時在他統治下的幾個地方。

列王紀下 17:25 他們不敬畏耶和華:他們根本不承認也不敬拜上帝。因此:因為他們對上帝的嚴重忽視和輕蔑,這與外邦人的原則和習俗相悖,外邦人通常敬拜他們所居住國家的神祇,並將他們對假神的榮耀歸給了他們在這裡否認的真神。藉此,上帝也宣示了他對那地的權利和至高主權,使他們明白,以色列人被趕出那地,他們被帶入那地,都不是憑藉他們的勇氣或力量,而是憑藉上帝的護理,上帝既然因以色列人忽視事奉他而將他們趕出,那麼在適當的時候,如果他們犯同樣的罪,他也能夠而且會將他們趕出。

列王紀下 17:26 他們說:即他們寫信或派使者向他求助。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他們以為真神像他們的地方神祇一樣,有各自特定的國家和省份分配給他們。

列王紀下 17:27 一個祭司:即一個主要的祭司,還有其他人在他的監督和指導下,這可以從接下來的經文推斷出來;那裡說到同一個人或那些人,「讓他們去,等等」,然後「讓他教導,等等」。而且,一個祭司也不可能足以教導如此多且遙遠地區的居民。

列王紀下 17:28 即:上帝敬拜的方式,如同在以色列實行的那樣;這可以從這個人的身份(他是一個以色列祭司)、他的居住地(伯特利,一個因敬拜金牛犢而臭名昭著的地方),以及他們按照這個人的指示設立祭司的方式(列王紀下 17:32)推斷出來。

列王紀下 17:29 設立自己的神:或「敬拜」(這個動詞有時如此使用;見出埃及記 32:35),即他們在他們來自的地方所敬拜的神,他們的名字如下。撒馬利亞人:即以前的百姓或居民,不是指城市,而是指撒馬利亞王國的居民。

列王紀下 17:30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31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32 從他們中間立了丘壇的祭司:見浦爾《列王紀上 12:31》注釋。為他們獻祭:即向真神獻祭;至於敬拜他們自己的神,他們不需要教導,也不會允許一個異教徒在其中事奉。

列王紀下 17:33 他們又懼怕耶和華:他們以外在的方式敬拜上帝,如同以色列人所行的。又事奉他們自己的神,照著他們從那裡遷來的列國的規矩:這些話要麼指:1. 前面兩部分,也指以色列人;那麼意思就是,他們步了他們前輩以色列人的後塵(以色列人因其各支派,在這裡和其他地方都被稱為列國),他們中有許多人既在金牛犢中敬拜上帝,也敬拜巴力。或者,2. 只指最後一部分;但這樣的話,這些詞語必須另譯為:他們事奉他們自己的神,照著他們從那裡帶來或擄來的列國的規矩,或者照著他們(這些新居民)被帶來的地方的規矩,即他們每個人都事奉他們被帶來的地方或國家的神,如上文列王紀下 17:30, 31 所述。但這些國家不能如此恰當地被稱為「被擄去」或「被擄」(這個希伯來文詞的意思),不像以色列人;因此,前一種解釋似乎更為恰當。

列王紀下 17:34 直到今日他們仍是如此行:要麼指:1. 撒馬利亞人,他迄今一直在描述他們的宗教,並在列王紀下 17:41 回到對他們的描述。因此,接下來的經文是一個離題,他只是想藉機將他們與以色列人比較,並加重以色列人罪惡的嚴重性,超過他們的罪惡,他在列王紀下 17:35 等處這樣做,然後在列王紀下 17:41 回到先前的描述。或者更確切地說,2. 以色列人,他們是這整個論述的主要對象;他在列王紀下 17:35 及其後直到列王紀下 17:41 毫無疑問地談論他們,列王紀下 17:33 的最後一句話也應理解為指他們;從那裡他藉機回到他的主要任務,講述並加重以色列的罪惡,藉此向全世界證明他對他們嚴厲處置的公義。因此,這段經文的意思是:正如以色列人在被擄之前給這些國家樹立了惡劣的榜樣,同時事奉耶和華和巴力;所以,或者說,按照他們以前的方式,他們直到今日在他們被擄之地仍是如此行。他們不敬畏耶和華:儘管他們聲稱敬畏並事奉耶和華和偶像,但實際上他們並沒有,也不敬畏或敬拜耶和華,而是敬拜他們自己的金牛犢或其他虛妄的發明;上帝不會接受他們聲稱獻給真神的這種混雜和虛假的敬拜。或者這可能暗示以色列人比他們的繼承者更糟,因為這些人既敬畏耶和華也敬畏偶像;但以色列人在被擄期間完全拋棄了對上帝的敬畏和敬拜,完全墮落為異教偶像崇拜。他們的律例:即上帝賜給他們列祖和他們的律法,作為他們的產業(詩篇 119:111)。這被引為他們不敬畏耶和華的證據,無論他們聲稱什麼,因為他們不斷違犯他的律例。雅各的子孫:即他們自己;名詞用作代詞;這在希伯來人中很常見。以色列:一個名字,表示他與上帝的特殊關係和權能,這不僅賜給他自己,也賜給他的後裔,上帝經常以這個名字榮耀他們。藉著這巨大的恩惠,他加重了他們的罪惡。

列王紀下 17:35 一個聖約,包含許多寶貴的應許,條件如下:見創世記 17:7;出埃及記 19:5;24:7。

列王紀下 17:36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37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38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39 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即唯獨上帝,如上下文所示。他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因此你們沒有藉口需要去求助其他神祇。

列王紀下 17:40 浦爾無此節注釋。

列王紀下 17:41 如此:即以同樣的方式,並效法他們的榜樣。這些國家,取代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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