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列王記下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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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 列王紀下 第十五章

列王紀下 15:1 列王紀下 第十五章。亞撒利雅(Azariah)的良好統治,卻因麻風病受罰而死(列王紀下 15:1-7)。撒迦利雅(Zachariah)統治不善,被沙龍(Shallum)所殺;沙龍統治一個月,被米拿現(Menahem)所殺(列王紀下 15:8-15)。米拿現得到亞述王普勒(Pul)的幫助而鞏固王位;他的兒子繼承他(列王紀下 15:16-22)。他的兒子被比加(Pekah)所殺(列王紀下 15:23-26)。以色列的一部分人被提革拉毘列色(Tiglath-pileser)擄到亞述(列王紀下 15:27-29)。何細亞(Hoshea)殺死比加,繼承王位。猶大王約坦(Jotham)的良好統治;亞哈斯(Ahaz)繼承他(列王紀下 15:30-38)。

問:這怎麼可能是真的呢?因為亞撒利雅的父親亞瑪謝(Amaziah)只活到耶羅波安(Jeroboam)統治的第十五年(列王紀下 14:2, 23)。
答:這可能是因為:
一、耶羅波安是由他父親立為王,並與他父親一同統治了十一或十二年,之後才獨自統治;因此他的王國有兩個開始時間:按前者計算,這是他統治的第二十七年;按後者計算,這是他統治的第十五年。
二、猶大王國有十一或十二年的空位期;這可能是由於那殺害亞瑪謝(父親)並阻止兒子繼承王位的派系勢力強大;或者因為亞撒利雅的父親被殺時他還很年輕,人民直到他十六歲時才同意恢復他的王權(列王紀下 14:21;歷代志下 26:1)。然而,有些人認為這十一或十二年的空位期,即他被排除在王權行使之外的時期,也包含在亞撒利雅統治的五十二年之中(列王紀下 15:2),這點值得懷疑。亞撒利雅,在此處也稱為烏西雅(Uzziah)(列王紀下 15:13, 30)。亞撒利雅開始作王:意即完全且徹底地行使他的王權。

列王紀下 15:2 除了他未成年時的十六年之外,如前所述。

列王紀下 15:3 意即(i.e.)以同樣的方式,不真誠,且只是暫時的。

列王紀下 15:4 只是(Save that):應理解為「然而」(howbeit),如列王紀下 14:4。

列王紀下 15:5 他長了大麻風:其原因見歷代志下 26:16。住在隔離的房子裡:根據利未記 13:46 的律法,他被隔離,不得與他人交往。這律法是萬王之王的律法,對君王和臣民同樣具有約束力。管理家事,判斷國民:意即(i.e.)他以國王的名義,作為國王的代表,管理王宮和整個王國。

列王紀下 15:6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7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8 亞撒利雅作王第三十八年:關於此點,請參閱浦爾對列王紀下 15:2 的注釋。

列王紀下 15:9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0 雅比的兒子沙龍(Shallum the son of Jabesh):他是撒迦利雅(Zachariah)的主要將領之一。在眾人面前公然且厚顏無恥地:他之所以敢這樣做,可能是因為他記得耶戶(Jehu)的王國應許僅限於第四代(列王紀下 10:30),他認為現在已經期滿;或者因為他察覺到人民普遍對他們的國王不滿,並支持他的企圖。

列王紀下 15:11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2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3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4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5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6 提弗薩(Tiphsah):要麼是列王紀上 4:24 提到的提弗薩,要麼是另一個同名的城市。其境內從得撒(Tirzah)起:意即(i.e.)所有居住在得撒和提弗薩之間的人民。因為他們不給他開城門:因為他們拒絕向他打開城門,不願臣服於他這個征服者。他剖開城中懷孕的婦人:他希望藉由這種嚴酷的例子,恐嚇其餘的人民順從。

列王紀下 15:17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8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19 亞述王普勒(Pul the king of Assyria):異教作者稱他為普勒貝洛庫斯(Pulbelochus),他藉助米底亞人亞巴克斯(Arbaces the Mede)的力量,擊敗了亞述最後一位君主薩爾丹納帕路斯(Sardanapalus),將王國轉移到迦勒底,成為巴比倫和亞述的第一位國王;亞巴克斯則成為米底亞和波斯國王。攻擊那地:即以色列地,如上下文所示。米拿現給了:意即(i.e.)同意或承諾給予,如下一節所解釋。使他的手與他同在,以堅固他的國位:意即(i.e.)普勒將協助他對抗所有反對他或將要反對他的人。由此可見,他對提弗薩的殘酷行為,非但沒有像他預期的那樣鞏固他的地位,反而使他變得虛弱和危險,以至於他被迫向外國君主求助。

列王紀下 15:20 每人(Of each man):意即(i.e.)這些富有的以色列人中的每一個人。但由於這些人並非同樣富有,所以他不可能對他們徵收同樣的稅。因此,另有譯法(Others therefore render it)為「給或為每人」(to or for each man),意即(i.e.)為每個亞述士兵;這種解釋得到了希伯來文原文詞序的支持,與我們譯本的詞序不同。

列王紀下 15:21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22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23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24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25 亞珥歌伯(Argob)和亞利耶(Arieh)可能是比加(Pekah)這次叛國的同夥,也可能是國王的朝臣或官員,他們現在與國王一同被殺。基列人中的五十人:他們協助他執行叛國行為。

列王紀下 15:26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27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28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29 提革拉毘列色(Tiglath-pileser),或作提革拉毘尼色(Tilgath-pilneser)(歷代志下 28:20),異教作者稱他為普拉薩(Phulasar)或普勒亞述(Phul-assur),是前面列王紀下 15:19 提到的普勒(Pul)或普勒(Phul)的兒子。亞伯伯瑪迦(Abel-beth-maachah):關於此城,請參閱列王紀上 15:20。雅挪亞(Janoah):以法蓮的一座城(約書亞記 16:6)。基低斯(Kedesh)和夏瑣(Hazor):拿弗他利(Naphtali)的兩座城(約書亞記 12:22;19:36)。基列(Gilead):約旦河東的全地,比其他地方更靠近亞述。加利利(Galilee):即上加利利,可從接下來的詞語「全(或,甚至全)拿弗他利地」推斷出來;這些詞語似乎是作為解釋或限制而添加的,以表明他所指的是哪一個加利利,即上加利利,拿弗他利的產業就在那裡。參閱浦爾對以賽亞書 9:1 的注釋。

列王紀下 15:30 擊殺了他,並殺死了他:他之所以能輕易做到這一點,是因為人民對比加(Pekah)感到憤怒,因為比加殺害了米拿現(Menahem)的兒子比加轄(Pekahiah)王(亞述君主所立並偏愛的),又與亞哈斯(Ahaz)進行不必要的戰爭,導致亞述人入侵他們,並使王國失去了一半的領土。在烏西雅(Uzziah)的兒子約坦(Jotham)作王第二十年。

問:這怎麼可能呢?因為約坦只作王十六年,如下文列王紀下 15:33 所述。
答:其意思是,何細亞(Hoshea)在約坦作王開始後的第二十年開始作王;或者,這是一回事,即在約坦的兒子亞哈斯作王第四年,如列王紀下 16:2 所示。但聖經作者尚未提及亞哈斯,因此認為用他已經提及的約坦來計算何細亞的年數,比用亞哈斯更為恰當。此外,正如約坦在他父親生前作王多年,亞哈斯也可能在約坦生前作王,約坦可能因各種原因(在此無需探究)在他去世前幾年將王國的行政權完全交給亞哈斯,因此可能被說成只作王十六年,儘管他活得更久。

列王紀下 15:31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32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33 他開始作王:即(to wit)真正地、獨自地作王;因為在此之前,他曾作為他父親的副手和攝政王作王。

列王紀下 15:34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35 並非指聖殿本身;而是指聖殿的一個院子,很可能是通往王宮的那個院子(歷代志下 23:20);也稱為「新門」(耶利米書 26:10;36:10)。

列王紀下 15:36 浦爾無注釋。

列王紀下 15:37 在那些日子:即(i.e.)在約坦統治的末期。耶和華開始差遣:即(i.e.)上帝使他們的心意聯合起來,準備對猶大發動戰爭;然而他們直到亞哈斯統治時期才執行。

列王紀下 15:38 浦爾無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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