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哥林多後書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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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和本 哥林多後書 第11章

1但願你們寬容我這一點愚妄,其實你們原是寬容我的。

2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上帝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3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4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

5但我想,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6我的言語雖然粗俗,我的知識卻不粗俗。這是我們在凡事上向你們眾人顯明出來的。

7我因為白白傳上帝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升,這算是我犯罪嗎?

8我虧負了別的教會,向他們取了工價來給你們效力。

9我在你們那裏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着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於累着你們。

10既有基督的誠實在我裏面,就無人能在亞該亞一帶地方阻擋我這自誇。

11為甚麼呢?是因我不愛你們嗎?這有上帝知道。

12我現在所做的,後來還要做,為要斷絕那些尋機會人的機會,使他們在所誇的事上也不過與我們一樣。

13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

14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

15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着他們的行為。

16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可以略略自誇。

17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

18既有好些人憑着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

19你們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

20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或侵吞你們,或擄掠你們,或侮慢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你們都能忍耐他。

21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

22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

23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24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25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着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

26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27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28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

29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30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

31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上帝知道我不說謊。

32在大馬士革的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士革城,要捉拿我,

33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裏,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

# 哥林多後書 第十一章

哥林多後書 11:1-4 保羅不情願地開始自誇,因為他擔心哥林多人會被假使徒從基督的純正教義中引誘偏離。
哥林多後書 11:5-6 他表明自己在各方面都與那些「至大的使徒」相等。
哥林多後書 11:7-15 他解釋自己不願成為他們的負擔,並非因為不愛他們,而是為了杜絕那些詭詐的工人以他的榜樣為藉口。
哥林多後書 11:16-22 他表明自己並不遜於那些他們如此耐心順從的人,在他們所誇耀的任何特權上。
哥林多後書 11:23-33 但作為基督的執事,在為福音緣故所受的勞苦和苦難上,他遠遠超越他們。使徒在此稱之為「愚妄」的,是他過多地自誇;這確實無異於愚妄,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而這裡的理由正是那些假教師貶低他的人格和職分,迫使他如此行。本節後半部分的動詞,可以讀作命令式(我們譯為「你們要容忍我」),彷彿是懇求他們原諒他過多地自誇;或者讀作直述式,意即「你們確實容忍我」。

哥林多後書 11:2 嫉妒是一種情感,使人無法容忍在所愛的人或事物上有任何競爭者或分享者。使徒告訴他們,他對他們「有上帝那樣的嫉妒」,藉此讓他們知道,他如此熱切地愛他們,以至於無法容忍任何人聲稱比他更愛他們;同時,他也對他們有所擔憂,恐怕他們會被引誘偏離福音的純樸。因此,他稱之為「上帝那樣的嫉妒」。因為(他說)我曾是引導你們歸向基督的工具;他稱此為「把你們許配給基督」,聖經中將人與基督的聯合比作婚姻,如以弗所書 5:23 等。他表達了熱切的願望,要將他們毫無玷污地獻給基督,如同貞潔的童女。

哥林多後書 11:3 在所有的嫉妒中,都混雜著愛與懼怕:使徒對這教會的愛,以及他熱切渴望在審判之日將他們純潔無瑕地獻給基督,促使他寫信;因為他懼怕,正如蛇用詭計誘惑了夏娃,同樣,一些狡猾的誘惑者也會敗壞他們,使他們偏離對基督單純的信心和對祂的順服。這種危險部分來自異教哲學家,他們將哲學觀念與福音的簡明教義混雜;部分來自一些固守猶太儀式,不願理解禮儀律廢除的人。

哥林多後書 11:4 我不知道我們的譯者如何將「καλῶς ἠνείχεσθε」(你們很能容忍)解釋為「你們本可以好好容忍」:這些詞顯然應解釋為「你們已經很好地容忍了」,因此這明顯是對教會中某些人的批評,他們耐心忍受了那些傳講與保羅所傳不同教義的假教師。使徒以此作為他擔憂的理由,恐怕他們會被敗壞,偏離福音的純樸。這顯然比其他人所傾向的解釋更為明顯,那些人認為其意義是:「如果有人能到你們那裡,傳講一個比我們所傳更好的耶穌,一個更卓越的救主;或者一個比你們所領受的更卓越的靈;或者一個比我們所傳的福音教義更卓越的教義;你們就可以容忍他。」因為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將該動詞解釋為潛在語氣,它顯然是直述語氣;它表明的不是他們「可能」做什麼,而是他們「已經」做了什麼;這使得使徒對他們產生了嫉妒,恐怕他們會被引誘偏離。我們的主耶穌在約翰福音 5:43 教導我們,那些最難接受奉上帝之名而來的人,總是更容易接受那些奉自己之名而來,沒有上帝適當權柄或委任的人。

哥林多後書 11:5 使徒無疑是指我們主真正的使徒,那些直接受祂差遣去傳福音的人。使徒在事奉的恩賜和恩典、勞苦,以及上帝賜予他工作的成功方面,絲毫不遜於他們。假教師用來貶低保羅的一個方法,就是將其他一些使徒抬高到他之上,並將他們置於他之前;這使得保羅在此處、加拉太書 2:1-21 和羅馬書 11:13 中,都藉著表明他們沒有理由區分他與其他使徒,來高舉自己的職分;因為他有同樣直接的呼召,被賦予同樣的權柄,裝備和裝飾著同樣的恩賜,在勞苦上(如他別處所說)他比他們所有人都多;上帝也沒有吝嗇賜予他與那些至大的使徒相稱的工作成功:因此他絲毫不遜於他們。

哥林多後書 11:6 雖然我言語粗俗;使徒說,即使我不是一個演說家,不能用華麗的語言或優雅的文筆對你們說話;無論是我沒有這方面的才能,或者即使有,我寧願直白地、切中你們良心地說話,而不是用華麗的詞藻來取悅你們的耳朵。然而在知識上卻不差;然而,我感謝上帝,我在知識上並不缺乏;而且,正如上帝以廣博的知識啟迪了我對祂旨意的認識,我也將上帝的全部旨意傳達給了你們。但我們在凡事上,在你們中間已經顯明出來;在所有能證明我是使徒,是基督為福音之事所差遣的人的事上,我已經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在你們中間傳講了全部的福音教義,並且成為使你們許多人從異教歸信基督教的工具。

哥林多後書 11:7 是什麼讓你們對我如此不滿呢?既然你們不能說,無論是在我的呼召、恩賜和恩典、勞苦,還是我勞苦的果效上,我比那些至大的使徒遜色?難道這讓你們不滿嗎,我為了你們的緣故,遮蔽了我的權柄,放棄了我的權利?這使得你們有些人說我「氣貌不揚」。難道是因為我在傳福音時沒有讓你們承擔任何費用嗎?這是他引以為榮的事,他在哥林多前書 9:6, 12, 15 告訴他們,他寧願死,也不願在這件事上失去他的榮耀。

哥林多後書 11:8 他將「搶奪別的教會」這個詞解釋為「從他們那裡收取工價」;這確實不是搶奪,正如他在哥林多前書 9:1-27 所證明的那樣。所有的搶奪都在於此:嚴格來說,他的供養應該按比例來自這個教會,也來自其他教會;但由於某些原因(他認為適合隱瞞),他拒絕從這個教會收取任何東西;而是寬免了他們,靠著從其他教會得到的供養生活,同時為他們服務。他可能看到這個教會的成員貧窮,或者這個教會中有些人會藉此機會羞辱他,從而阻礙福音的成功。無論是什麼原因促使使徒這樣做,可以肯定的是,他這樣做了,並將其視為他極大的榮耀。

哥林多後書 11:9 我們翻譯為「累贅」的詞,意為「使麻木」;我沒有使任何人麻木:或者(如另有譯法)我自己在任何事上都沒有更麻木。如果我們採用前一種解釋,它讓我們看到保羅拒絕從哥林多教會收取工價的一個原因,恐怕他會使他們對接受福音的熱情冷卻和麻木,當他們看到這會給他們帶來負擔時。如果採用後一種解釋,使徒似乎是在批評那些只為工價而工作的人,他們傳道純粹是為了利益和不義之財。為了將自己與這些雇工區分開來,他告訴他們,當他與他們同在,並在他們中間勞苦傳福音時,他沒有讓他們承擔任何費用;然而他並沒有在工作中懶惰,而是像那些收取工價的人一樣勤勞。至於他自己,當他與他們同在時,他有足夠的缺乏;但上帝的護理安排馬其頓的教會供應他,藉此他避免成為他們的負擔;他告訴他們,他決心將來也如此。

哥林多後書 11:10 使徒經常重複這句話,並以此為榮,即他在亞該亞這個地區傳福音,沒有讓聽眾承擔任何費用:他在帖撒羅尼迦也這樣做,帖撒羅尼迦前書 2:5, 6, 9;但關於他們,他提到了一點,是他從未對哥林多人說過的,就是他們「在大患難中領受了道」;這很可能是原因。最有可能的是,他要麼察覺到這群人更為貪婪,過於愛財;要麼他們中間有一群人,如果他為自己的勞苦收取工價,就會指責他是一個雇工,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錢。事實上,他自己在接下來的經文中似乎也將此作為一個理由。

哥林多後書 11:11 你們怎能將我不向你們收取費用,解釋為我對你們缺乏愛呢?上帝知道事實恰恰相反。

哥林多後書 11:12 使徒說:「我知道你們中間有些人,出於對我的憎恨,會尋找任何機會誹謗我,以證明自己是正當的。如果我(像我本可以做的那樣)在你們中間為我的勞苦收取工價,他們要麼會藉此機會誹謗我(說我是出於貪財之心),要麼至少會為他們向你們索取費用辯護。我想要阻止任何這種誇口的機會。他們所誇耀的,他們也可以被發現與我們一樣。」這些話似乎表明,這個教會中的一些教師(可能)是富裕之人,不向信徒要求供養;如果使徒收取任何費用,他們就會藉機攻擊他:或者,可能還有一些人向信徒無理索取,如果保羅收取工價,他們就會以他的榜樣為自己辯護。因此,使徒決心杜絕他們任何誇口的藉口或機會,並在不讓哥林多人為錢財之事擔憂方面,做任何他們所做的事。

哥林多後書 11:13 因為這樣的人是假使徒;即那些自稱是基督所差遣的人,但實際上從未被祂差遣。詭詐的工人;他們的工作只是欺騙和迷惑你們;這既關乎他們所聲稱的呼召和權柄,也關乎他們所帶來的教義。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他們從來不是基督的使徒,他們只是把自己裝扮成那樣的形狀和樣式,以便更有利於欺騙。

哥林多後書 11:14 撒但的使者偽裝自己,假裝不是他們所是,這絲毫不值得驚訝,因為連撒但自己,這個黑暗的君王,為了欺騙和引誘靈魂,也將自己變裝成光明的天使;也就是說,他披上好天使的外表和形狀。他稱他們為光明的天使,因為他們習慣於以光明燦爛的形象出現;或者因為他們在榮耀中瞻仰上帝的面;或者因為這些蒙福的靈魂擁有大量的屬天知識。所有受試探的靈魂都有這樣的經歷;因為沒有人是在邪惡的外表下被誘惑去作惡的(邪惡本身是理性靈魂無法被引誘的)。因此,魔鬼在所有誘惑人犯罪的過程中,儘管其目的是毀滅和破壞,卻以光明的天使形象出現;在善的觀念和外表下,引導靈魂去作惡。

哥林多後書 11:15 主人如何,僕人也如何,這不足為奇:正如魔鬼為了欺騙靈魂,假裝不是他所是,即假裝是他們的「朋友」;同樣,那些只圖自己利益,不顧你們益處的人,也顯明自己是魔鬼的僕役,與他懷有同樣的圖謀,也照樣行事,改變形狀,假裝是福音的執事,聲稱藉著教導你們公義之道,旨在你們靈魂的益處;但上帝終有一天會審判他們的行為,他們最終的賞賜將按照他們的行為。

哥林多後書 11:16 我再說,不要有人以為我是愚妄的:我知道,一個過於自誇自讚的人,通常會被認為是愚妄的;但即使我這樣做,也不要讓我背負這個指責。凡事都有定時;有時人應停止自誇,有時人應自誇。後者的時機是當上帝的榮耀或我們自己的正當辯護受到關切時;這兩者在此都存在:使徒被這些假使徒極度貶低;而上帝的榮耀也受到極大的關切,因為如此偉大的使徒和推廣福音的工具,不應被視為卑微可鄙之人,或被視為騙子和欺詐者而遭受輕蔑。如果不然,就當我愚妄人接納我,使我也可以略為自誇;但如果你們執意認為我是愚妄人,那就這樣吧;然而,當我略為自誇時,請你們接納我。

哥林多後書 11:17 我所說的,不是照著主說的;我並非聲稱有上帝的特別命令,要我現在說這些自誇的話;上帝將這事留給我們的自由,我們可以根據時間、地點和場合的環境來使用或不使用。或者,我所說的,不是按照基督徒和福音執事的一般做法;他們的一般做法是謙卑和貶低自己,而不是高舉和彰顯自己,這是根據聖經更普遍的原則。然而,使徒所說的並不違背主,也不違背祂話語的指示,聖經從未命令我們貶低自己,或隱藏上帝在我們裡面和藉著我們所成就的事。但這似乎是愚妄的,是出於這種誇口的自信:我這種自信的誇口帶有愚妄的表象,儘管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任何直接且立即傾向於上帝榮耀,並以此為目的的事,都不能真正稱為愚妄。

哥林多後書 11:18 「憑著肉體」是指屬肉體和外在的事物;這些事物雖然是上帝的恩賜和恩惠,卻絲毫不能使人在上帝面前蒙悅納。使徒說,有許多人「憑著肉體誇口」;在所有地方都必然有這樣的人,因為有許多人「憑著肉體行事」:現在,人們自然會誇耀和自豪於那些他們一生所追求的成就。無疑,在這個著名的教會中,也有這樣的人,他們誇耀自己是土生土長的猶太人,或誇耀自己的財富,或誇耀自己的知識和學問。現在,使徒說,雖然我知道這些事物中沒有什麼真正值得誇耀的,然而,既然別人誇耀這些,我也要誇耀;讓他們知道,如果我認為這些事物值得誇耀,我在這方面也有與他們一樣多的可誇之處。

哥林多後書 11:19 你們甘心容忍別人愚妄地自誇自耀,所以你們也要容忍我,好讓你們自以為聰明,而聰明人理當容忍那些不如自己聰明的人。

哥林多後書 11:20 如果有人轄制你們,如同你們是他們的奴隸;或者有人使你們服從禮儀律的規條;如果他們吞噬你們,把你們當作獵物,向你們收取工價,沒有報酬就不做任何事;如果他們驕傲自大,高舉自己凌駕於你們之上;甚至,如果他們擊打你們,你們也會忍受和容忍這樣的人:這比容忍我一點點愚妄和不謹慎還要多。值得注意的是,心術不正、生活放蕩的人,寧願容忍那些迎合他們私慾、寬容他們的教師,也不願容忍那些忠於他們靈魂、教導和責備他們的教師,即使後者對他們表現出最大的清白和公正。

哥林多後書 11:21 我說這話,是針對他們對我的指責,他們把我看作軟弱可鄙的人;我的確在個人方面是如此,但在我的教義和我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神蹟方面卻不是。既然他們有些人如此自信地誇耀自己是什麼,做了什麼,受了什麼苦;那麼我也要像他們一樣,稍微大膽一點,告訴你們我是什麼,做了什麼,受了什麼苦。

哥林多後書 11:22 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這會讓我們傾向於認為,至少那些使徒如此多加批評的腐敗教師中,有些人是猶太人;他們曾試圖用他們的傳統來敗壞外邦教會,並強加猶太教會的禮儀規條。另一些人則持不同看法,認為這些話的意思不過是:他們誇耀自己的血統和家世古老,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在這方面有與他們一樣多的可誇之處;因為雖然我不是生在猶太,而是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城(使徒行傳 22:3),但我是一個猶太人,是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腓立比書 3:5)。他們是以色列人嗎?他們要追溯到雅各,上帝賜給他以色列這個名字,從此他的後裔都被稱為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說),我也可以像他們一樣追溯到雅各。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他們要誇耀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這是猶太人極大的誇口,正如我們從馬太福音 3:9 和約翰福音 8:1-59 所知);使徒說,我在這方面有與他們一樣多的可誇之處。這裡有些人會問:這三件事有什麼區別?因為是希伯來人、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似乎都指同一件事。事實上,我們也無需指出任何區別,這似乎只是同一件事用三種說法加以闡述。但另一些人則更為精微地加以區分,認為第一點可能指誇耀他們血統的古老,或他們說希伯來語的能力;第二點可能指他們所屬的民族;第三點則指對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所作的應許。

哥林多後書 11:23 他們要誇耀自己是基督的執事,受基督差遣在傳福音的事上作僕人嗎?我本不該誇耀這事(因為我這樣說似乎是愚妄),但我比他們更是基督的執事,無論是在蒙召作工方面,還是在履行職責方面。我蒙召和受差遣作工,比他們所能誇耀的更直接,而且我在這工作上所做的,比他們任何人都多。在勞苦上更豐盛;我為傳福音旅行更多,為傳播福音勞苦更多。受鞭打是過量的,下監是更頻繁的;我為傳福音受的苦更多,受鞭打和下監的次數比他們任何人都多:見哥林多後書 6:4, 5。屢次經歷死亡;我屢次面臨生命危險:他將威脅生命的危險稱為死亡,如哥林多後書 1:10。

哥林多後書 11:24 上帝為了約束祂子民的激情,以免他們在懲罰犯人時過於殘忍,禁止猶太官長對任何犯人施加超過四十鞭的鞭刑;(根據神聖律法,申命記 25:3,他們可以施加這麼多鞭);但他們制定了一項規定,任何人不得受超過三十九鞭。這是他們稱之為「律法的籬笆」(sepimenta legis)的規條之一;這實際上是對律法的違反:因為律法並沒有要求他們對每個不該處死的犯人施加那麼多鞭;它只是給予他們達到這個程度的自由,但他們不得超過。有些人認為,他們對每個這樣的犯人施加三十九鞭:另一些人則更合理地認為,他們並非如此,而是三十九鞭是他們對任何人施加的最高數目。最有可能的是,出於對使徒的憎恨,他們對他施加了他們規條所允許的最多鞭數。

哥林多後書 11:25 我被棍打三次;這是異教徒所為,因為猶太人用三條繩子的鞭子鞭打犯人。我們讀到其中一次是在使徒行傳 16:23;第二次是在使徒行傳 22:24,當時千夫長命令他受此刑罰,但他藉著聲明自己是羅馬公民而避免了。我被石頭打一次:關於他被石頭打,請讀使徒行傳 14:19,那是在路司得發生的一場民眾騷亂。我三次遭遇船難:我們只讀到保羅一次遭遇船難,使徒行傳 27:18;這並非這裡提到的三次之一,因為那是在寫這封信之後。但雖然這位使徒的許多事蹟和苦難被記錄下來,但並非全部。我在深海裡,或在深淵裡,過了一晝一夜:有些人將這裡的「深海」理解為使徒行傳 16:24 提到的內監,或某個深地牢;但更可能的是,他指的是某次船難後,他可能在海上漂浮了二十四小時,靠著船的殘骸。這指的是保羅所經歷的某次重大危險,聖經在其他地方沒有特別提及。

哥林多後書 11:26 屢次行遠路;為傳播福音而從一地到另一地旅行。在水上的危險;希臘文是「河流」,在他所旅行的那些國家裡有許多河流。在強盜的危險中;那些在路上等候搶劫旅客的人。被我的同胞,就是猶太人所害,他們是保羅的死敵,視他為背叛他們宗教的人。在城裡的危險;在許多他傳福音的城市裡,正如我們在使徒行傳中所見。在曠野的危險;在被迫經過的曠野中。在海中的危險;風暴和船難。在假弟兄中的危險;假教師和私人,他們敗壞了基督教信仰,並且像他所有的敵人一樣,是使徒的死敵。

哥林多後書 11:27 使徒列舉了幾種苦難,這些苦難通常會發生在那些在異國旅行的人身上。這裡提到的疲乏、勞碌、飢渴、寒冷和赤身露體都屬於這類。他也提到了儆醒和禁食,作為自願的紀律行為,他使用這些行為是為了哥林多前書 9:27 所提到的目的,即克制己身,叫身服我,以便他能更好地專心並履行傳道的工作。

哥林多後書 11:28 使徒所說的「外面的事」,要麼是指那些發生在他身上,來自與基督教會無關的人(如哥林多前書 5:13 所用的詞語)的惡事,要麼是指那些對他的心靈影響甚微,只影響他外在身體的各種困擾和苦難:例如他之前提到的勞苦、旅行、行程、監禁、鞭打。除了這些(他說),他還有對所有基督教會的內在憂慮和掛念;這是一種日常的掛念。因為使徒與普通牧師不同,不僅在於他們直接蒙基督呼召,也在於他們的工作;他們有義務四處傳福音,而且他們還有權力,也有義務,監督所有其他教會,並指導與秩序和治理相關的教會事務:因此,他們非常關心教會的興衰。

哥林多後書 11:29 誰是軟弱的,我不同情呢?「誰」可以指「哪個教會?」或者「哪個教會中的哪個基督徒?」軟弱(希臘文:ἀσθενεῖ)是指因外在苦難,或內在屬靈困擾而軟弱,而我卻不軟弱,我不同情那個教會,或那個人嗎?誰跌倒,或受誘惑而犯罪,我卻不焦急呢?我難道不為上帝的榮耀和那人靈魂的益處,燃燒著聖潔的熱情,盡可能地保守他正直嗎?藉此,使徒不僅向我們展示了他自己的聖潔性情,也展示了每個忠心執事對其職責範圍,或他所關心看守的教會部分,應有的性情;即對其中每個成員懷有真正的憐憫,看守他的羊群,勤奮地查問其狀況;對他們或其中任何一人所受的任何苦難,有敏銳的感受。這確實是每個普通成員的責任,但更是那些職責是餵養基督羊群任何一部分的人的責任,羅馬書 12:15。在這方面,基督屬靈、奧秘身體的成員應與自然身體的成員相應,使徒之前曾將其比作自然身體。

哥林多後書 11:30 使徒在此將他為福音及其傳播所受的苦難稱為「軟弱」;並說他選擇這些事來誇口。他不會誇耀他所說的各種方言,也不會誇耀他所行的神蹟;但由於對手的惡言迫使他誇口,他選擇誇耀他為上帝所受的苦難。因為基督的大能在他身上顯現,支持他,使他經歷了這麼多的危險和困難;所以這些事,很可能,是他的對手無法誇耀的。此外,這些事並沒有那種自然傾向,使他的心靈超越其應有的限度,像恩賜那樣,有時會使人自高自大(正如使徒論知識所說的);而且這些事是血肉之軀通常會驚恐和逃避的:他的恩賜和神蹟奇事彰顯了上帝在他身上的能力,以及上帝對他的恩慈,使他能成就這些事,而不是他自己有什麼良善;但他耐心背負十字架,則彰顯了他極大的信心、忍耐、捨己和對上帝的愛;因此,這些事確實是比那些恩賜更大、更真實的誇口理由。

哥林多後書 11:31 這句話是誓言的形式,還是僅僅斷言上帝知曉人心,這點不值得爭論。如果我們從前者的角度來看,這不是褻瀆的誓言,因為它是奉上帝的名發的;也不是虛妄的誓言,因為它用於莊重嚴肅的事情,並為了滿足那些不太容易相信使徒這件事的人。但我寧願將其視為對上帝特別知曉他所說之話的真實性的莊嚴斷言。「永永遠遠受稱頌」這個詞,可以應用於父上帝,也可以應用於耶穌基督。它應用於創造主,羅馬書 1:25,也應用於耶穌基督,羅馬書 9:5。這裡的用法,既可以應用於第一位格,也可以應用於第二位格。這三處經文的用法,是證明基督神性的無可辯駁的論據。使徒在這些話中,似乎更傾向於指他之前所說的各種勞苦和苦難,而不是指接下來的內容;接下來的內容只是一件事,而且是危險而非苦難。

哥林多後書 11:32-33 路加在使徒行傳 9:23-25 簡要地記載了這次危險。保羅從猶太教歸信基督教後不久,他在大馬士革與猶太人辯論,用他的論證駁倒了他們,證明耶穌是基督,正如我們在使徒行傳 9:21 所讀到的。這激怒了他們,以至於他們圖謀殺害他,使徒行傳 9:23。而且(正如我們從這段經文得知),為了實現他們的圖謀,他們藉著某些行動,使總督贊同他們的計劃;這位總督是亞哩達王手下的代理人,亞哩達是希律的岳父;因為(正如約瑟夫所說)希律休了他的妻子,就是亞哩達的女兒,然後娶了希羅底。猶太人讓這位外邦代理總督如此站在他們一邊,以至於他關閉了城門,讓他的士兵持械戒備。但是(正如聖路加在使徒行傳 9:24 所說),保羅得知這個圖謀後,儘管他們日夜看守城門,他卻在當時大馬士革的基督徒幫助下找到了逃脫的方法;使徒行傳 9:25:「門徒就在夜間,用筐子把他從城牆上縋下去。」關於保羅生平的這段記載,引發了兩個問題:1. 他逃跑是否合法?但除了我們主在這種情況下給予祂最初的執事們的特別許可(馬太福音 10:23)之外,保羅在這種情況下所做的,不過是神學家認為對於一個普通執事來說也合法的,即當迫害特別針對他個人時,在留下足夠的供應後逃跑。2. 第二個問題是:既然翻越城牆或駐防地是違反人類法律的,保羅這次逃脫是否犯罪?但這很容易回答;因為:a) 在某些情況下這是合法的。b) 上帝的榮耀和靈魂的益處,在保羅的生命中更為重要,不應為了遵守一條純粹出於政治考量的人類法律而犧牲。

哥林多後書 11:33 見浦爾對哥林多後書 11:32 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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