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哥林多後書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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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和本 哥林多後書 第6章

1我們與[上帝]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

2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3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

4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

5鞭打、監禁、擾亂、勤勞、警醒、不食、

6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

7真實的道理、上帝的大能;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

8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

9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着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致喪命的;

10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

11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

12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

13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

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15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16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 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7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與他們分別; 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18我要作你們的父;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 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 哥林多後書 第六章

哥林多後書 6:1

**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惠。**

**我們與神同工的**:福音的傳道人是與基督同工的;儘管他們只是工具,服事基督這位主要行動者和有效原因。基督獨自踐踏了父神忿怒的酒榨,在買贖人類救恩的事上沒有任何夥伴;但在應用所買贖的救恩時,他允許同工。雖然內在的工作單單屬於他,以及他的聖靈對那些心靈被改變之人的靈魂所產生的果效,但仍有一個事奉的部分,即透過勸勉和論證,藉由耳朵傳達到靈魂;傳道人就是這樣與基督同工。沒有他,他們什麼都不能做:他們是工人,但他們必須有基督與他們同工,否則他們會發現他們勞苦是徒然的。

**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惠**:恩惠(grace)意指任何白白的恩賜;在新約中有多種應用;但這裡它指福音的教義,透過傳講而宣揚出來,哥林多人已用肉體的耳朵領受了。這是保羅的工作,也應是每一位敬虔傳道人的工作,不是粗暴地,而是以一切溫和與溫柔,勸勉那些他們傳講福音的人,要相信並接受福音,並按照其聖潔的規範生活;若無此,(就他們靈魂的益處而言),上帝所賜予他們福音和恩惠之道的諸般恩慈,都是徒然和枉費的:儘管上帝仍有他的目的,他的傳道人對上帝而言將是馨香之氣,無論是對那些滅亡的人,還是對那些將得救的人。因為上帝在人心中的有效恩惠,是不能徒然領受的;這裡所說的也不是指那種恩惠。

哥林多後書 6:2

**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這裡引用的話語取自先知以賽亞書 49:8,根據七十士譯本(LXX)的翻譯。雖然有些人認為,使徒在這裡只是將所提及並主要意指的暫時性救恩,應用於基督所帶來的屬靈救恩;但大多數和最好的解經家更認為以賽亞書那一整章是指向基督,並且那裡所提及的救恩應理解為福音的屬靈救恩;使徒在這裡也談到這一點,並將這些話語(如同在先知書中一樣)視為父神對他的兒子基督所說的話;證明了父神在完成人類救贖工作時對他的幫助,以及對他的悅納;根據這種理解,**悅納的時候**與使徒所稱的「日期滿足」(加拉太書 4:4)是相同的;(儘管它也可以在使徒稱福音為「可信的話,值得完全接受」的意義上被稱為悅納的時候,提摩太前書 1:15)在這種意義上,福音時代被預言為一個悅納的時候,創世記 49:10,哈該書 1:8。**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現在就是先知所說的那個蒙悅納或可悅納的時候,現在就是那個拯救的日子;因此,你們有責任領受這福音的恩惠,並按照其規範生活。

哥林多後書 6:3

**我們不將任何絆腳石放在人前,免得這職事被人毀謗。**

**不將任何絆腳石放在人前**:意指避免一切可能成為他人屬靈絆腳石的行為,即使他們犯罪得罪上帝,或使他們的心遠離基督,不承認和不宣認他的福音。這些話語可以理解為給所有基督徒的一般性誡命;這樣它就與哥林多前書 10:30, 32 相符;或者(後面的經文似乎最支持這種解釋)指他自己、提摩太和其他福音傳道人;如同基督教會的真牧者,走在羊群前面,以他們的榜樣顯示他們應當如何。

**免得這職事被人毀謗**:這裡的「職事」(ministry)可以指事奉的職分,也可以指其內容,即福音,哥林多後書 5:18 稱之為「和好的職事」:不僅事奉的職分,連福音本身也會因傳道人和普通基督徒的醜聞性行為而受損;無知的人無法,或不願,區分人的過錯與教義或職分的過錯。

哥林多後書 6:4

**反倒在各樣事上,顯明自己是神的執事,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困苦、窘迫中。**

**反倒在各樣事上,顯明自己是神的執事**:福音的傳道人首先應被視為上帝的執事;其次,才是教會的執事和僕人;他們應當服事教會,只要在服事教會的同時也順服基督。沒有人能過著醜聞性的生活,卻還能證明或稱讚自己是上帝的執事;上帝差遣他們不是為了設置絆腳石,而是為了將絆腳石從人的道路上挪開。

**在許多的忍耐**:忍耐(patience)意指在上帝的命令下,或當我們看到這是上帝的旨意時,安靜而愉快地忍受苦難;我們應當忍耐地順服,將我們的頸項置於最沉重的軛下。使徒接著列舉了這些苦難的幾種形式:

**患難**(afflictions)是一個通用詞,指任何耗損我們身體的苦難。

**困苦**(necessities)指任何身體上的缺乏,如食物、衣物,或任何人類生活所需之物。

**窘迫**(distresses)意指一個人被困住,或被擠壓在一個地方,以至於不知如何行動;引申義為缺乏謀略,不知該怎麼辦,或該轉向何方。

哥林多後書 6:5

**在鞭打、監禁、擾亂、勞碌、儆醒、禁食中。**

**在鞭打**:使徒在哥林多後書 11:23 告訴我們他「受鞭打是過重的」;在哥林多後書 11:24,他「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我們讀到他多次受鞭打,使徒行傳 16:23。

**在監禁**:使徒行傳 16:23 記載了他和西拉被監禁,這並非在寫這封書信之前唯一的一次,如本節所示。

**在擾亂**:或由猶太人和外邦人引起的騷亂;我們有一次在以弗所的記錄,使徒行傳 19:21-41,由底米丟引起:另有一些人將這裡的「擾亂」理解為不固定和不確定的居所,四處奔波,以至於他們無法在任何地方安靜;但前一種解釋似乎更符合這個詞的意義,如路加福音 21:9,哥林多前書 14:33。

**在勞碌**:他可能指用手勞動(保羅有時被迫如此,如使徒行傳 18:3,20:34),或指旅行和旅程。這個詞是一個通用詞,指人們所付出的任何辛勞。

**在儆醒**:指屬靈的儆醒,哥林多後書 11:27。

**在禁食**:作為一種紀律行為,他藉此克制自己的身體,使其順服,正如他在哥林多前書 9:27 所說的。

哥林多後書 6:6

**在清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動、無偽的愛中。**

**在清潔**:正如使徒在前面的話語中宣告了他忍受福音苦難時的忍耐生活,本節他則在「清潔」這個普遍概念下,宣告了他內在的聖潔;這體現在他的知識、信心、溫柔、仁慈或對所有人的良善上。翻譯為「清潔」(pureness)的詞,更指他內心和行事為人的普遍正直,而非(如有些人所想)任何特定美德的習慣或實踐。

**在知識**:對屬靈事物的正確理解和概念;如果這裡不指信心,信心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並且是特別影響潔淨人心(使徒行傳 15:9)的習慣。沒有知識就沒有清潔,箴言 19:2。

**在恆忍**:使徒的意思是,不輕易被那些冒犯他或冤枉他的人激怒。

**在恩慈**:翻譯為「恩慈」(kindness)的詞,通常指一個人可以向鄰舍展現的任何良善,無論是溫和愉悅,還是有益處和幫助。

**在聖靈的感動**:使徒如此表明他的行為舉止;但不是憑藉自己的力量,而是藉著聖靈的影響和幫助。

**無偽的愛**:這裡提到的「無偽的愛」是一個通用詞,指上帝的聖靈在他靈魂中產生的恩惠習慣,這是前面提到的恆忍和恩慈的原則。

哥林多後書 6:7

**藉著真理的道、神的大能;藉著公義的兵器在左在右。**

**藉著真理的道**:活出並專注於上帝的道,這道就是真理的道:這似乎是其意義,而非如有些人所想的,對每個人說實話。

**藉著神的大能**:藉著上帝的靈在我們心中有效的運行,使我們能夠活出我們所傳講的教義。有些人將這裡的「神的大能」理解為上帝賜給使徒們行神蹟的超凡能力;另一些人則理解為福音,使徒稱福音是「上帝拯救的大能」(羅馬書 1:16)。這可以理解為前兩者結合在一起;因為福音之所以是上帝拯救的大能,乃是因為它伴隨著聖靈內在、大能、有效的運行,臨到那些被其能力觸及的靈魂。

**藉著公義的兵器在左在右**:他指的是一個良心無虧(這不能沒有普遍的正直或正直的生活),這是一個抵禦所有試探的防禦,無論是來自順境還是逆境。從這個意義上說,所羅門的話是真實的:「行事正直的,步步安穩」(箴言 10:9);大衛禱告說:「願純全正直保守我」(詩篇 25:21)。

哥林多後書 6:8

**藉著榮耀和羞辱,藉著惡名和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

**藉著榮耀和羞辱**:無論我們受人尊敬或受人羞辱,我們都不偏離我們的正直。

**藉著惡名和美名**:無論是受人惡評或美譽。這從一開始就是基督所有忠心僕人的命運;有些人給予他們榮譽,有些人卻羞辱他們;有些人對他們有好評,有些人則有惡評。

**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有些人將他們描繪成騙子,欺騙百姓的人;另一些人則稱他們為誠實的人:他們的職責是無論面對美名或惡名,榮譽或羞辱,都要堅守他們的正直。

哥林多後書 6:9

**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是垂死的,卻是活著的;似乎是受懲罰的,卻是不被處死的。**

**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被猶太人和外邦人視為完全陌生的人,儘管我們已廣為人知;或者,我們是世人所不認識的,就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和在上帝裡的權益而言,儘管世人對我們的其他情況相當了解。

**似乎是垂死的,卻是活著的**:如此被追捕和迫害,以至於我們每天都顯得垂死;然而,上帝護理的大能如此,我們仍然活著。

**似乎是受懲罰的,卻是不被處死的**:儘管我們的天父懲罰我們,但我們並未完全滅亡:使徒暗指詩篇 118:18:「耶和華嚴厲地懲罰我,卻沒有把我交給死亡。」

哥林多後書 6:10

**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喜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擁有一切的。**

**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喜樂的**:在他人看來,我們似乎沉浸在悲傷和憂愁之中,然而我們卻常常在上帝裡面喜樂(哈巴谷書 3:17-18),並因著良心的見證而喜樂(哥林多後書 1:12)。

**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在外表上貧窮,沒有今生豐盛的物質;然而,藉著我們,上帝將他恩惠的財富分賜給許多人,使他們在知識和恩惠上富足。

**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擁有一切的**:似乎一無所有,沒有房屋、土地、金銀(使徒行傳 3:6);然而,我們卻像擁有一切一樣滿足和知足;我們對所擁有的微薄之物感到滿足,如同世人對他們的豐盛感到滿足一樣;我們在基督裡擁有一切,儘管在受造物中擁有的很少。

哥林多後書 6:11

**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敞開的,心是寬宏的。**

**我們向你們口是敞開的**:自由地向你們說話,並將上帝的全部旨意和計畫傳達給你們;

**心是寬宏的**:我的心因著我對你們的愛,以及我在你們身上所得到的喜樂而擴大。我心的這種擴大,開啟了我的嘴唇,使我能自由地向你們說話,既勸誡你們的錯誤,也勸勉你們的職責。

哥林多後書 6:12

**你們在我們裡面沒有狹窄,卻是在你們自己的心腸裡狹窄。**

**你們在我們裡面沒有狹窄**:如果你們不能與我相互喜樂,或對我所寫的內容不能相互喜樂,或者你們沒有以同樣的感情回報我,那麼過錯不在我;我已經盡了我的職責,而且是出於對你們真誠的愛。

**卻是在你們自己的心腸裡狹窄**:但這是由於你們自己內部的錯誤和誤解,你們沒有正確理解我在履行使徒職責時的行為。或者,你們的困擾和悲傷的原因來自於你們自己,因為你們容忍了亂倫者和其他有醜聞的人留在你們的團契中;這是一個我不能不注意的錯誤,根據上帝所賦予我的使徒權柄。

哥林多後書 6:13

**你們也要照樣擴大心胸,如同對待兒女一樣。**

**你們也要照樣擴大心胸**:無論是對我的愛,還是對我的順服;這只是對我所懷抱並在所有場合向你們展現的深厚情感的公正回報;也是對我在履行與你們的關係職責時所展現的忠誠的公正回報。

**因為我對你們說話,如同父親對兒女一樣**:因為兒女理應回報父母對他們的愛,並在對父母的職責上像父母在對待他們時一樣精確和忠實,這是合情合理的。

哥林多後書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因為公義和不法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那些將這條普遍誡命的意義限制得太窄的人,無論是將其限制於與偶像崇拜者的宗教團契,還是限制於婚姻中的民事團契,都過於限制了其意義。這條誡命所用的詞語具有更普遍的意義,不應被這兩者中的任何一個所限制,儘管這兩者無疑都包含在其中:希臘文:*mh ginesye eterozugountev*,意即「不要成為在同一個軛中卻往不同方向拉的人」。這是一個從馬或牛身上引申出來的比喻;牠們在同一個軛中應該一起拉,既不停滯,也不後退。這是一條普遍的誡命,禁止一切不必要的、親密的團契,與那些在信仰、敬拜,或在生活和行為上表明自己是不信者的人。因為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應該將希臘文:*apistoiv* 單純解釋為異教徒,特別是考慮到使徒在哥林多前書 5:9-11 中似乎允許與異教徒有比與臭名昭著的醜聞基督徒更進一步的團契。因此,這條誡命可以合理地解釋為前一封書信中關於與這樣的人結婚、與他們在偶像宴席上或主的晚餐上吃飯(如哥林多後書 5:1-21)、與他們保持親密團契等。

**因為公義和不法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他給出的理由是,他們無法與這樣的人有愉快的團契;他們是公義,那些人是不法;他們是光明,那些人是黑暗,即充滿了罪惡和無知的黑暗。同時,這條誡命不應擴展到完全避免與異教徒或有醜聞的人進行商業往來或交往;因為關於這一點,同一位使徒之前已經裁定這是合法的,哥林多前書 5:11。任何與這樣的人的團契,只要是上帝的律法或自然法則所必需的,或是為了維持人類生活和社會所必需的,即使與這樣的人也是合法的;但所有其他的都是不合法的。

哥林多後書 6:15

**基督和彼列有什麼和諧呢?信徒和不信者有什麼份兒呢?**

**基督和彼列有什麼和諧呢?**在這段經文中,非常好的解經家將「彼列」(Belial)理解為魔鬼;他們認為使徒在這裡將基督(信徒和教會的元首)與魔鬼(所有不信者的元首和世界的上帝)對立起來。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使用,但在舊約中卻經常使用,來形容臭名昭著的邪惡和可恥之人,如申命記 13:13,士師記 19:22,撒母耳記上 1:16,2:12,25:17,撒母耳記下 16:7,歷代志下 13:7。希伯來人自己對其詞源並無共識;詩篇 101:3 中,邪惡之事被稱為「彼列之事」(如我們聖經旁注所示);因此,這個論證是從我們順從我們的元首的職責中引申出來的;基督與魔鬼沒有團契,因此我們不應與那些藉著行魔鬼的作為而顯明自己是魔鬼之子的人有不必要的團契;基督與彼列之子也沒有團契。

**信徒和不信者有什麼份兒呢?**信徒與不信者有什麼份兒或份額呢?即,信徒與不信者有什麼社會或團契呢?他與他有什麼關係呢?這是猶太人常用的短語,約書亞記 22:25, 27。有些人將這裡的「份兒」理解為在來世的份額?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教導我們,我們在今生只應與那些我們樂意在來世與之分享份額的人保持親密和選擇性的團契。但大多數明智的解經家認為這裡並非此意。

哥林多後書 6:16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合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所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合呢?**這個具體例子讓一些解經家將哥林多後書 6:14 解釋為與偶像崇拜者在他們特有的宗教行為上的團契;但這並不妨礙那條誡命被更普遍地解釋,儘管使徒將此作為一個具體例子,說明他希望他們避免與不信者團契。

**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這個論證是從使徒之前在哥林多前書 3:16 和 6:19 所斷言的,他們是聖靈的殿這一點引申出來的;他從利未記 26:12 和以西結書 37:26-27 證明了這一點。

**就如神所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並非使徒這裡所指的,是利未記 26:11-12 的字面意義;因為很明顯,上帝藉著摩西在那裡所說的,並非上帝居住在信徒個人或他的教會中,而是指他在按其命令所建造的會幕中,向他的百姓顯現的恩惠同在。因此,有些人認為,這裡所暗指的經文,雖然沒有逐字引用,是以西結書 37:26-27,這是一個關於基督國度的應許;上帝在那裡應許要與他的百姓立平安的約,並說:「我要安置他們,使他們增多,並將我的聖所永遠設立在他們中間。我的居所也要與他們同在;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裡引用的話語,在任何一本聖經經文中都無法完全找到,但部分內容可以在那裡找到就足夠了。

這段經文也並非特別指上帝居住在個別信徒身上,而是指他居住在他百姓的教會中;因此,儘管他談到許多人,「你們是」,但「殿」卻是單數。這些許多人只是一個身體;上帝居住並與之團契的教會,這由「在他們中間行走」來表達;正如啟示錄 2:1 中所說,他「在金燈臺中間行走」。

「永生」這個詞加在上帝後面並非徒然;除了他通常被如此稱呼,因為他是永活的,是所有生命的源頭之外;它也顯示了他與偶像之間的對立,偶像都是死物:因此上帝與偶像之間不可能有團契,就像活人與死人之間不可能有團契一樣;他們也不可能同時與永生上帝和死偶像有團契。他們也不可能既是永生上帝的子民,又是死偶像的子民或敬拜者;因此,那些偶像崇拜者必將失去上帝所說的「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個聖約的益處。

哥林多後書 6:17

**所以,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使徒在這裡引用的舊約經文,沒有一處是逐字不變地找到的,但其意義是保持一致的,這在新約作者中是很常見的。第一處引用似乎取自以賽亞書 52:11:「你們要離開,離開,從那裡出來!不要沾不潔淨的物!從她中間出來!你們扛抬耶和華器皿的人哪,務要潔淨!」解經家對於先知在那裡勸誡猶太人離開的對象意見不一:有些人認為是指他們過去的罪惡行徑;另一些人認為是指魔鬼和敵基督的國度;還有一些人認為是指字面上的巴比倫;先知預見,當猶太人獲得離開巴比倫的自由時(這發生在波斯君王古列時代),他們中的一些人(當時已與迦勒底人融為一體)會遲疑,難以拔除他們在巴比倫的樁子,儘管這是為了他們返回耶路撒冷,那曾是全地的喜樂和讚美。

無論先知的原意是什麼,可以肯定的是,使徒的誡命不能解釋為離開字面上的巴比倫,因為當時無論是基督徒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不在那裡;因此,他必須被理解為指一個奧秘的巴比倫。其意義必然是:出來並與那些會使你們的靈魂處於危險之中的人分離,就像猶太人在字面上的巴比倫所處的危險一樣。但問題是,這些人是指偶像崇拜者,還是指所有臭名昭著的醜聞生活者:我認為,這個問題的真正解決取決於「出來,與他們分別」這些話的意義;我認為,這些話並沒有被後面的「不要沾不潔淨的物」完全解釋;因為,毫無疑問,前面的話是關於為達到目的而應採取的手段的誡命,因為「沾染瀝青而不被玷污」是很困難的。另一方面,那些將其解釋為禁止與這樣的人進行一切商業往來或交往的人,則解釋得過於嚴格;因為這與使徒在他寫給這個教會的前一封書信中的教義相悖,他在哥林多前書 5:1-13 中允許與最壞的人進行民事商業和貿易;在哥林多前書 7:1-40 中,他禁止已婚的基督徒和異教徒分離,除非不信者首先離開。因此,這段經文必須僅理解為選擇性的、不必要的、親密的團契;這與哥林多後書 6:14 的意思大致相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因此,它絕不證明我們有理由完全斷絕與那些我們不能完全認可其判斷或行為的人的民事或宗教團契;它只證明我們有理由斷絕與偶像崇拜者和臭名昭著的罪人在那些我們沒有義務與他們有團契和交通的職責和行為上,或在那些程度上斷絕團契;以及我們在被允許與他們有團契和交通時,避免沾染他們不潔淨的事物,不與他們在黑暗無果的行為上有團契,而是責備他們,即使在民事事務和某些宗教行為上,我們與他們有一些團契。

哥林多後書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後面的話語,是上帝應許收納那些為他緣故而從與偶像崇拜者和有醜聞之人的罪惡團契中退出來的人,取自耶利米書 31:1, 9,並教導我們:那些不認真履行他們在聖約中對上帝的責任的人,不能合理地期望上帝會履行他對他們的聖約;也不能要求父親的益處,如果他們不履行兒女的職責:但相反地,那些認真履行兒女般順服職責的人,可以期望從他那裡得到父親的仁慈和保護;這更為寶貴,因為他是全能的主上帝,他絕不缺乏能力來保護他們,或影響他們,使他們在一切事上都幸福,作為如此偉大父親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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