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2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裏,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3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4我們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5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
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7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8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9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10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11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12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13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14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
15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16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18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 哥林多後書 第三章
## 哥林多後書 3:1
為了避免被指控為自誇,保羅表明哥林多信徒的恩賜和恩典足以證明他的事奉。他將事奉的功效完全歸因於上帝。他證明福音的事奉優於律法的事奉,並因此證明他坦率的言論是正當的,因為他處於比摩西時代更大的光照和自由的恩典之下。使徒在第一封書信中曾大量為自己和他的職分辯護;他認為有理由再次談論類似的話題,因為教會中的假使徒和假教師對他提出了許多指控。因此他說:「我們又開始自薦嗎?」或者這些話可能特別指前一章的最後一節;在那裡他曾稱讚自己,說他不是那些敗壞上帝話語的人,而是像從上帝那裡來,並在上帝面前傳講的。使徒說:「不,雖然有些人需要推薦信,並且非常努力地去獲取它們(他很可能指的是那些保羅的死敵——假使徒和假教師),但我相信我不需要任何推薦信來向你們推薦我,就像我不需要你們的推薦信來向基督的任何其他教會推薦我一樣。」
## 哥林多後書 3:2
你們的基督信仰,你們對基督福音的接受,你們的信心和聖潔,對我來說就是一封書信,讓世人知道我傳福音的忠心,以及上帝對我勞苦的祝福和成功;你們是這樣一封書信,我不是把它放在口袋裡,也不是收藏在我的書房裡,而是寫在我的心裡,我持續地對你們懷著感恩和尊崇的記憶。你們不僅被我視為一個著名的教會,上帝祝福了我的勞苦和其他傳道人的勞苦,使這個教會得以建立和澆灌;而且,正如他對羅馬人所說的(羅馬書 1:8):「你們的信心傳遍了全世界」,他這裡也說:「你們就是我們的書信,是眾人所知道所閱讀的。」意即,所有基督徒都注意到你們是一個上帝特別祝福我的事奉的教會;因此我不需要其他推薦,除了你們對福音的接受和你們在福音中的長進。沒有什麼比信徒的長進更能推薦一位傳道人。
## 哥林多後書 3:3
他之前曾告訴他們,他們是他的書信,他的推薦信,上帝在他們心中所做的改變比世上所有的書信更能推薦他;但這裡他告訴他們,他們是基督的書信,是基督將他的律法寫在他們的心裡(這書寫正是推薦使徒的,而使徒自己只是這工作中的一個執事),這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永生上帝聖靈的印記。這書信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肉版的心上:他暗指律法的書寫,律法是寫在石版上的(出埃及記 31:18),也暗指應許(以西結書 11:19,36:26)。哥林多信徒心中那推薦使徒的恩典工作,是基督所成就的,使徒們只是這工作中的執事;這工作比將律法寫在石版上更令人驚嘆,而這工作(他說)是「顯明出來的」。
## 哥林多後書 3:4
我們在這件事上並非無誤;但我告訴你們,我們對你們有何等信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功勞,在上帝裡面存著盼望。
## 哥林多後書 3:5
我不想讓你們認為我們自認為有能力在人心裡動工改變;我們遠非如此,我們甚至沒有能力想一個好的念頭,這是最低層次的人類行為。雖然使徒在這裡討論的主題是關於在人心裡動工改變的充足能力;但這裡有力地證明了人的意志對於任何真正屬靈的善事都是無能為力的:因為雖然使徒在這裡宣告他自己和所有其他傳道人對於改變任何人的心都是不足的,但他卻用一個從較小推論到較大的論證來證明這一點;因為如果他們自己,以及作為他們自己,沒有能力想任何真正屬靈的善事,那麼他們就更沒有能力完成像靈魂歸主這樣偉大的工作了。而「作為我們自己」這個詞並沒有改變事情的本質;因為如果我們在任何意義上能夠「作為我們自己」想出好的念頭,那麼這就不是出於上帝,不是使徒所說的意義;他這裡不是指上帝是自然界的上帝(我們確實從他那裡獲得思考的能力),而是指上帝是恩典的上帝,我們從他那裡獲得思考聖潔念頭的能力,以及那些真正屬靈的善念。使徒斷定我們所有屬靈善行的能力都來自上帝,無論是最低層次的(即思考好的念頭)還是最高層次的;其中必須包括那些使人與上帝同工,將靈魂從黑暗帶入奇妙光明,開他們的眼睛,使他們從黑暗轉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的行動(使徒行傳 26:18)。我們思考任何念頭,或做任何自然或道德行為的能力,都來自上帝,因為他是自然界的上帝。但從所有先前的論述來看,我們的使徒在這裡談論的是那藉著基督的中保從上帝而來的充足能力:我們思考的能力來自上帝對所有人的護理;如果這就是使徒說「我們的充足能力來自上帝」的全部意思,那麼這就沒有超出異教哲學家所能學到的,他們也會承認所有人在自然行為上的充足能力都來自神聖的存在,或第一推動者。
## 哥林多後書 3:6
這節經文清楚地闡明了他之前所說的,讓我們知道他所說的「從上帝而來的充足能力」是什麼。使徒說:「他使我們足夠,而不是發現我們足夠。」我們以前是人,藉著上帝創造的大能和護理,我們有思考和說話的能力;但上帝藉著他恩典的超然行動和影響,使我們足夠成為新約的執事,即福音的執事;福音是上帝旨意的新啟示,並藉著基督的死得以證實,因此被稱為新約。不是憑著字句,而是憑著聖靈:這裡的「字句」,使徒指的是律法;因為律法被稱為字句(羅馬書 2:27,7:6):「你憑著字句和割禮犯了律法」;意即:當你藉著某些外在行為,宣稱順服律法(特別是藉著割禮),但在許多其他行為上(這些行為在上帝眼中比那些外在行為更有價值),你卻違犯了律法。律法,與福音相對,被稱為字句,有時是死的字句;因為它只是上帝關於人職責的旨意啟示,而不是上帝恩典的啟示,無論是在赦免人未盡職責和行事與職責相悖的罪上,還是在幫助人履行職責上。福音也被稱為聖靈,既是與律法的肉體條例相對,也是因為基督是其內容、主題和論證;最主要的是,傳講福音伴隨著恩典的聖靈,以至於當人們不轉耳不聽,不閉眼不看其光,不硬心不從其誡命和法則時,它(藉著上帝的白白恩典)就有效地改變他們的心,使他們從撒但的權勢轉向上帝,使他們真正屬靈和聖潔。因為字句(即律法)是叫人死;律法向人顯示他們的職責,控告、定罪,並宣告上帝的憤怒臨到那些未盡職責的人,但卻不賜予行事的力量。但聖靈(即福音)是賜生命;福音,在其字句中,顯示通往生命之道;福音,在聖靈手中,或與聖靈同工(聖靈將其作為工具),賜予生命;既是屬靈的生命,也是永恆的生命,因為它預備靈魂進入生命和不朽。
## 哥林多後書 3:7
使徒顯然是在比較福音的事奉與律法的事奉,並顯示前者優於後者。在前一節中,他稱律法為「字句」;而福音,與之相對,他稱之為「聖靈」:這裡他稱律法的事奉為「定罪的事奉」;因為它只向人顯示他們的職責,或應做之事,卻不賜予力量或幫助使他們能夠行事;只咒詛人,卻不顯示他們可以逃脫咒詛的道路:因此它使人死亡,並引導他們走向永恆的死亡和定罪,卻不顯示任何生命和救贖的途徑。他還貶低律法,與福音相比,認為它只是寫在刻在石頭上;而(正如他之前所說)福音是寫在人肉版的心上。然而(他說)律法的事奉(這確實只是定罪的事奉)卻是榮耀的:頒布律法時伴隨著上帝的許多榮耀和威嚴,我們在出埃及記 19:1-25 中讀到。以至於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摩西的臉,因為他臉上的榮光:我們在出埃及記 34:29-30 中讀到:「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看哪,他臉上的皮膚發光;他們就害怕不敢靠近他。」因此,即使只是律法的執事,即上帝關於人職責旨意的啟示,也是榮耀的,這榮耀(使徒說)是要廢去的:摩西的臉並非總是如此發光,他的事奉的榮耀也不是永遠存留,而是要隨著新約的來臨而終止。
## 哥林多後書 3:8
那更屬靈的事奉,其果效也更屬靈,豈不更顯榮耀嗎?因此,使徒不僅高舉福音超越律法,也高舉他在福音事奉中的職分;他合理地斷定這事奉比摩西的事奉更榮耀,而猶太人卻極力誇耀摩西。
## 哥林多後書 3:9
使徒之前稱之為「定罪的事奉」的,這裡他稱之為「稱義的事奉」;並因此給我們一個理由,說明他為何稱之為「定罪的事奉」,因為它引向永恆的死亡,因為它顯明人的罪,從而控告並定罪人的罪行。使徒說:「如果上帝樂意使那事奉榮耀,以至於律法的執事(摩西)在亞倫和百姓眼中顯得如此榮耀;那麼稱義的事奉(他指的是福音)就必然更加榮耀。」他在羅馬書 1:16-17 告訴我們,他不以福音為恥——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本於信以至於信;意即,靈魂必須藉此在上帝面前站立並顯為義的義。稱義的事奉意指那啟示義的福音,那教義的事奉。這裡的「義」與「定罪」相對;因此它指的是與之相對的,即「稱義」。因為上帝赦免罪孽並非如此隨意,以至於他在赦免罪孽時也顯明他的義;他將顯明自己是公義的,同時也顯明自己是稱信耶穌之人為義的(羅馬書 3:26)。由此可見,福音被稱為稱義的事奉,因為在其中事奉的人將基督的義呈現給靈魂,使其被算為義,藉此得以稱義;因為上帝若不如此,就無法在赦免罪孽時顯明他的義,也無法在稱不敬虔之人為義時顯明自己是公義的。這事奉(他說)在人眼中必然比律法的事奉更榮耀;因為那事奉只帶來恐懼和死亡,而這事奉卻帶來解脫、安慰和生命。
## 哥林多後書 3:10
律法本身具有內在的榮耀和卓越,因為它是上帝對其受造物的旨意啟示;因此,它帶有不可分離的榮耀:並且在它的事奉中被賦予榮耀;因為上帝樂意讓它的頒布伴隨著雷電、火焰、煙霧、地震和號角的聲音,正如我們在出埃及記 19:16-18 中所讀到的:這是一種偶然的、外來的榮耀,使本身榮耀的事物,在看見和聽見這些事的人眼中也顯得榮耀。然而,使徒說,如果我們將它與福音的榮耀相比,它就相對地沒有榮耀;福音的榮耀是如此超越。因為雖然律法和福音都是上帝旨意的啟示,但律法只是關於職責和未履行職責時的憤怒的啟示:而福音是關於恩典和憐憫、罪得赦免和永生的上帝旨意的啟示。雖然福音不像律法那樣伴隨著雷電和地震進入世界;但它卻是由天使引導而來,預言施洗約翰和基督的誕生和職分;藉著童女懷孕生子的偉大徵兆;藉著從天上來的聲音,宣告基督是父的獨生子,是父所喜悅的。但使徒在這裡主要意圖的是,它在更深遠的益處和安慰性質方面的卓越。
## 哥林多後書 3:11
使徒用另一個論證證明福音的事奉比律法的事奉更榮耀,因為它更持久和永恆。這個論證的力量依賴於這個原則:任何持久的善都比暫時的、一時的善更卓越和榮耀。律法的事奉已經廢去;包含在條例中的律法本身已經廢去,因此它的事奉也必然終止。現在沒有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屬世的聖所,也沒有其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事奉。但我們的救主告訴我們,福音將傳到世界的末了;因此,根據所有理性的原則,那事奉必然更榮耀,因為永恆的比流動和消逝的更榮耀。
## 哥林多後書 3:12
這裡的「盼望」僅指對未來將要發生之事的一種自信、確定的期待。「這樣」一詞指涉之前所說的:其意義是:我們確信並期待,我們福音的事奉不會像律法的事奉那樣終止;而且福音的教義帶來的是永恆的義,而不是暫時的義;將來不會有任何義被啟示出來,使任何靈魂能在上帝面前顯為義,除了那在福音中啟示出來的「本於信以至於信」的義;我們既不羞愧也不懼怕,以一切自由和膽量傳講福音。我們不像摩西那樣,在向人傳講福音時用帕子遮蓋自己,而是無所顧慮地說出上帝所吩咐我們說的話,不懼怕來自人的任何恐懼或驚嚇:我們知道,我們所傳的真理是偉大的,它必將得勝並超越所有敵人的憤怒和瘋狂。
## 哥林多後書 3:13
我們有這段經文所關聯的歷史記載,在出埃及記 34:33, 35 中,我們讀到摩西說完話後,就用帕子蒙上臉。使徒在這裡巧妙地將這段經文轉化為寓言,並向我們揭示了這段歷史背後隱藏的奧秘。摩西臉上的光輝,預表了那將成為世界之光者的光輝;正如他從永恆就是他父榮耀的光輝。摩西用帕子蒙臉,象徵上帝將基督的奧秘隱藏了許多世代。摩西蒙臉並非為了不讓以色列人看見他;但這卻是其結果,也預表了猶太人的蒙蔽;他們首先閉上眼睛不願看見,然後上帝審判性地封閉他們的眼睛,使他們看不見基督是律法的終結,為要使人稱義,是真正的彌賽亞,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他們無法(正如使徒所說)看見那廢去之事的結局;看不見律法時代的結局,看不見利未律法中所有基督預表的結局。現在(使徒說),我們不這樣做,而是盡力以盡可能開放、清楚和自由的方式傳講福音。福音的整個歷史證明了這段經文對猶太人的肯定;他們無法看見基督的來臨已經終結了律法及其義。我們在所有場合都發現,法利賽人以及那些依附於該教派的人,是多麼固守律法,阻礙了他們接受或相信主耶穌基督。
## 哥林多後書 3:14
使徒在這裡解釋了他之前所說的神秘帕子是什麼意思,即猶太人的眼睛被蒙蔽;我們在新約中經常讀到(馬太福音 13:14,馬可福音 4:12,路加福音 8:10,約翰福音 12:40,使徒行傳 28:26,羅馬書 11:8):請參閱所有這些經文的注釋。使徒說:「直到今日,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那帕子,就是摩西用來蒙臉的帕子所象徵的。在讀舊約的時候,意即當舊約被誦讀的時候:舊約的一部分習慣上在每個安息日於會堂中誦讀。但我們將在下一節更充分地討論這一點。但他(使徒)說:「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它在基督來臨的時候確實被除去了;意即,那遮蓋基督面容的帕子,現在在他來臨的時候確實被除去了;預表在他裡面得以實現,作為它們的成全和實體;預言在他裡面得以應驗,因為他是預言所關乎的,也是先知所說的。但那遮蓋人心的帕子,除非他們接受耶穌基督為律法的終結,為要使人稱義,與他聯合,並相信他,否則就不會被除去。上帝已經將帕子從基督身上除去,藉著親自差遣他來成全一切的義;但基督對個別的靈魂毫無益處,直到他們相信他,那時帕子才從他們的靈魂上除去,而不是在此之前。這就是為什麼帕子仍然留在猶太人身上,他來到自己的地方,他們卻不接受他。
## 哥林多後書 3:15
那帕子,是摩西臉上的帕子所神秘象徵的,它阻礙他們看見或辨認彌賽亞已經來臨。但他為何說「當摩西,即摩西的書卷,或更確切地說,舊約被誦讀的時候」?他可能藉此暗示,當他們在會堂裡聽到誦讀舊約中包含基督預表和預言的章節時,他們有責任透過這些帕子,並將基督視為這些事物的終結;這樣,律法作為訓蒙的師傅,就應該引導他們歸向基督:但情況卻完全相反。當他們聽到誦讀舊約的這些部分時,由於他們心上的帕子,他們無法看透那些預表、預言和儀式行為的帕子,而是安息在其中,將其視為他們稱義的行為。或者,如果他們之前在靈裡有一些微小的確信,但當他們再次進入會堂,聽到律法被誦讀時,帕子又再次出現在他們心上,以至於他們無法看見基督。
## 哥林多後書 3:16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可以理解為指全體猶太人,或至少是大多數猶太人;當他們歸信基督的信仰時,或者當任何個人歸信基督時,那帕子就會被除去;不是上帝用來遮蓋和隱藏福音奧秘的帕子(那在基督道成肉身時已經被除去),而是他們自己遮蓋自己靈魂的盲目帕子。雖然福音的光明清晰地照耀,基督也已揭開面紗,但除非人們藉著真實的信心接受基督,並從罪惡的道路轉向順服福音,否則他們對基督所見甚少或一無所見。除去這帕子和歸向主,是靈魂同時發生的事情;因此,這裡不能從使徒在提及障礙的移除之後,才提及其所導致的果效,而得出任何結論。
## 哥林多後書 3:17
主基督是人,但不是單純的人;他的人性與神性位格性地聯合,這神性被稱為聖靈(馬可福音 2:8)。但有些人認為,這裡的冠詞不僅僅是前置詞,而是強調詞;因此它指哥林多後書 3:6,那裡福音(其本質是基督)被稱為聖靈。因此有些人認為,使徒預防了某些人可能提出的問題,即帕子如何藉著人歸向主而被除去?使徒說:「主就是那靈」,或者他是哥林多後書 3:18 中提到的那靈;他是一個靈,他將聖靈賜給他的百姓,就是聖潔和成聖的靈。哪裡有主的靈(那聖潔、使人成聖的靈,常被稱為基督的靈),哪裡就有自由;因為我們的救主告訴猶太人(約翰福音 8: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是一種脫離律法軛、脫離罪、死亡、地獄的自由;但這裡似乎主要指的是一種脫離盲目和剛硬的自由,這種盲目和剛硬存在於人心,直到他們領受聖靈。
## 哥林多後書 3:18
有些人將這裡的「我們」理解為所有信徒;另一些人則認為理解為傳道人更為恰當:但「所有」這個普遍詞更引導我們將其解釋為所有信徒的整體,使徒說他們「都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意即,不是在那些古時他被啟示的黑暗預表、影兒和預言之下,而是在一面鏡子裡,這鏡子將面容呈現得近在眼前;不像望遠鏡那樣顯示遠處的事物。我們在福音的鏡子裡看見他,這福音被完全開啟和傳講;而這種在福音中看見基督的景象並非毫無用處,而是一種能將靈魂改變成基督形像和樣式的景象,「從榮耀到榮耀」;將信徒的靈魂從一個恩典的程度帶到另一個恩典的程度;或者在心中產生如此榮耀的改變,直到靈魂進入上帝為他的百姓預備的榮耀產業,這改變才不會被抹去。而這一切都是藉著主的靈,與上帝的話語在傳道人的口中同工而成就的,但聖靈在這工作中擁有主要的行動和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