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第31章
歷代志下 31:1
百姓熱心毀滅偶像:希西家王安排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並為他們的工作和供養作預備(代下31:1-4)。百姓熱心獻上供物和什一奉獻(代下31:5-10)。希西家王指派官員管理什一奉獻(代下31:11-19);他的真誠(代下31:20-21)。
「在以法蓮和瑪拿西」:
一、指那些屬於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城市,這些城市曾被猶大諸王從以色列諸王手中奪取。
二、指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雖然這些地方是何細亞王國的一部分,但希西家王仍敢這樣做,部分原因是憑藉上帝的律法,以色列和猶大都應服從這律法,它命令將這些東西從整個迦南地清除;部分原因是出於上帝聖靈的特別感動和引導,聖靈有時會使人採取英勇和非凡的行動,這些行動不應被模仿;部分原因是希西家知道何細亞滿足於敬拜金牛犢,並沒有像他的前任那樣實行大規模的偶像崇拜,因此他會容忍這些巴力偶像及其相關物品被毀壞;這就是當時所做的一切。
歷代志下 31:2
「在耶和華殿的門內」:這裡稱之為「帳棚」,部分原因是所有房屋常被如此稱呼(參士師記19:9,20:8;詩篇69:25);部分原因是耶和華的軍隊,即祭司和利未人,常被如此稱呼,他們在此安營,並按班次守衛他們的崗位和秩序。
歷代志下 31:3
「為燔祭」:這些燔祭迄今為止,並將來,都應從聖殿的庫房中取出,這些庫房是從百姓那裡收集來的(參歷代志上26:20;尼希米記10:32-33);但為了減輕百姓在當時貧困中的負擔(這是他前任所造成的),並鼓勵他們更樂意地事奉上帝,他將這重擔承擔在自己身上。
歷代志下 31:4
「使他們專心於耶和華的律法」:意即,使他們擺脫世俗的憂慮和分心,使他們能夠完全投入到認真研讀上帝律法的工作中(其中許多人對此無知),並在他們各自的職責中教導、引導和激勵百姓。
歷代志下 31:5
「命令一發出」:
一、指王的這項命令(代下31:4)傳到其他地方後。
二、指王將這命令擴展到他王國的所有地方,而代下31:4的命令僅限於住在耶路撒冷的人。
「蜂蜜」:或「棗子」,正如希伯來文作者普遍認為,以及許多其他有學問的希伯來文學者所理解的,這個詞之所以用來指棗子,是因為它們的味道甜美,在某種程度上類似蜂蜜。因為律法只要求樹木、土地或牲畜的產物獻上什一奉獻。
歷代志下 31:6
「牛羊的什一奉獻」:他們不僅獻上耶路撒冷居民所獻的同樣的什一奉獻,即穀物、酒、油等,這些是他們在城裡的庫房中所有的;而且還獻上牛羊,這些更適合鄉村。因為「猶大城邑」包括其郊區和毗鄰的領土,這從事物的性質和上帝的律法中顯而易見。
「聖物的什一奉獻」:這可以理解為:
一、解釋性的,即「聖物的什一奉獻」等。
二、更可能是附加性的,即所有奉獻給耶和華的聖物的什一奉獻,無論是藉著許願、自願承諾,還是其他方式;例如商業利潤或戰利品的什一奉獻等;關於這些,請參創世記14:20,28:22;民數記31:28, 30。
歷代志下 31:7
「三月」:即聖曆年(出埃及記12:2)的第三個月,此時他們的收穫開始。
「七月」:此時他們的收穫結束,並守住棚節(出埃及記23:16;利未記23:34)。
歷代志下 31:8
「他們稱頌耶和華」:既為上帝今年賜給這地如此豐盛的供應,也為他賜給百姓如此慷慨和虔誠的心來做這善工。
「和他的百姓以色列」:他們稱讚百姓在這事上的熱心和忠誠。
歷代志下 31:9
「希西家問祭司和利未人」:問他們為何他們的供應沒有消耗更多,以及為何仍有如此大量的剩餘。
歷代志下 31:10
「撒督家的祭司長」:
一、指大祭司,也稱為撒督(歷代志上6:12),因為他是撒督的後裔和家族。
二、指祭司長,或撒督家族(或以利亞撒家族)的首領;正如亞比亞他家族(或以他瑪家族)也有另一位祭司長(參撒母耳記下8:17;歷代志上24:3);但兩者都服從大祭司。
「自從百姓開始獻上供物」:他們從收穫開始就這樣做了,按照慣例。
「耶和華已大大賜福他的百姓」:上帝以非凡的程度賜福他的百姓。
歷代志下 31:11
「在耶和華殿裡」:廣義而言,即在院子裡,或在毗鄰聖殿的房間裡。
歷代志下 31:12
此節無浦爾注釋。
歷代志下 31:13
「在哥楠雅和他兄弟示每手下作監督」:意即,在他們的指導下處理這些供應,並向他們負責。
「上帝殿的官長」:指最高官長,即大祭司;或在他之下、代替他的主要官長,由他指派來監督這項工作。參代下31:10;歷代志上9:11;耶利米書20:1。
歷代志下 31:14
「向東」:在耶和華殿的東門;關於此,請參浦爾注釋「代下23:5」。
「分給祭司和利未人」:分給那些上帝已指定給他們的人。
「至聖之物」:即甘心祭的剩餘部分(利未記2:3, 10),贖罪祭和贖愆祭(利未記6:18, 22;7:1),以及陳設餅(利未記24:9)。
歷代志下 31:15
「這些人受託負責接收和分發屬於祭司的各部分」:這些祭司住在他們各自的城市,而他們的弟兄則上耶路撒冷。
歷代志下 31:16
「從三歲以上」:這裡暗示,這些人也分得一份。
「凡進入耶和華殿的」:指那些能夠進入聖殿並在那裡事奉的人,他們在二十歲時就能這樣做,正如這裡(代下31:17)和歷代志上23:24所說的,遍及所有祭司和利未人。
歷代志下 31:1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歷代志下 31:18
「這是他們妻子兒女從聖物中得到供應的原因」:因為他們將自己從世俗事務中分別出來,否則他們可以藉此供養家人,並完全獻身於聖潔的事奉。
歷代志下 31:19
「住在田野的祭司」:他們與那些住在或前往大城耶路撒冷的祭司相對。
歷代志下 31:20
此節無浦爾注釋。
歷代志下 31:21
此節無浦爾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