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撒母耳記上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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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合和本 撒母耳記上 第12章

1撒母耳對以色列眾人說:「你們向我所求的,我已應允了,為你們立了一個王;

2現在有這王在你們前面行。我已年老髮白,我的兒子都在你們這裏。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面行。

3我在這裏,你們要在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裏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

4眾人說:「你未曾欺負我們,虐待我們,也未曾從誰手裏受過甚麼。」

5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裏沒有找着甚麼,有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今日為證。」他們說:「願他為證。」

6撒母耳對百姓說:「從前立摩西、亞倫,又領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是耶和華。

7現在你們要站住,等我在耶和華面前對你們講論耶和華向你們和你們列祖所行一切公義的事。

8從前雅各到了埃及,後來你們列祖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差遣摩西、亞倫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使他們在這地方居住。

9他們卻忘記耶和華-他們的上帝,他就把他們付與夏瑣將軍西西拉的手裏,和非利士人並摩押王的手裏。於是這些人常來攻擊他們。

10他們就呼求耶和華說:『我們離棄耶和華,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是有罪了。現在求你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我們必事奉你。』

11耶和華就差遣耶路‧巴力、比但、耶弗他、撒母耳救你們脫離四圍仇敵的手,你們才安然居住。

12你們見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你們,就對我說:『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其實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你們的王。

13現在,你們所求所選的王在這裏。看哪,耶和華已經為你們立王了。

14你們若敬畏耶和華,事奉他,聽從他的話,不違背他的命令,你們和治理你們的王也都順從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就好了。

15倘若不聽從耶和華的話,違背他的命令,耶和華的手必攻擊你們,像從前攻擊你們列祖一樣。

16現在你們要站住,看耶和華在你們眼前要行一件大事。

17這不是割麥子的時候嗎?我求告耶和華,他必打雷降雨,使你們又知道又看出,你們求立王的事是在耶和華面前犯大罪了。」

18於是撒母耳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在這日打雷降雨,眾民便甚懼怕耶和華和撒母耳。

19眾民對撒母耳說:「求你為僕人們禱告耶和華-你的上帝,免得我們死亡;因為我們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

20撒母耳對百姓說:「不要懼怕!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他。

21若偏離[耶和華]去順從那不能救人的虛神是無益的。

22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

23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

24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他,想念他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

25你們若仍然作惡,你們和你們的王必一同滅亡。」

# 撒母耳記上 第十二章

撒母耳為百姓立了王之後,證明自己的清白,百姓也為他作證(撒上 12:1-5)。他向他們陳述他們祖先的罪,以及他們自己求王的罪(撒上 12:6-13);如果他們順服耶和華,他就安慰他們;他威脅不順服的人;他藉著收割時的雷雨使他們懼怕:他們承認自己的罪,並渴望與耶和華和好(撒上 12:14-19)。他安慰並勸勉他們要敬畏事奉耶和華;也應許為他們禱告(撒上 12:20-25)。撒母耳在吉甲對所有聚集的以色列人說了這些話。這是撒母耳極大智慧和正直的另一個例子。他沒有在掃羅剛登基、權力尚弱、在百姓心中尚未穩固時,就責備百姓求王的罪,以免他們因慣常的輕浮,像當初熱切求王一樣,又倉促地廢棄他們的王,如此罪上加罪;因此他選擇這個時機:部分原因是掃羅的王權此時已因一場顯赫的勝利而得到鞏固和彰顯,所以廢棄他的危險已消除;這個情況對撒母耳的辯護也很重要,可以表明他接下來的責備並非出於任何自私的考量或希望保留權力在自己手中,而僅僅是出於職責的良心,以及對他們所有人的真誠益處的渴望。部分原因是百姓大大歡喜,如前一節所說;並藉此機會為他們求王的願望而自誇;他們將上帝此時賜予的成功解釋為上帝對這些願望的認可;這樣他們就可能在不悔改中變得剛硬,並可能陷入許多其他不便。因此,撒母耳認為有必要緩和他們過度的喜樂,並激發他們悔改和敬畏之心,他看到他們缺乏這些,並且知道這些對於防止上帝的咒詛降臨在新王和整個王國是絕對必要的。

撒母耳記上 12:2 **在你們面前行事**:意即(i.e.)在你們面前出入,即統治你們,如民數記 27:17、申命記 31:2、歷代志下 1:10 所指。我已將我所有的權柄和權力完全交給他,並在此放棄,承認自己是個平民,是他的臣民之一。**我已年老髮白**:因此無法承擔治理的重擔,看到重擔落在別人肩上,我感到非常輕鬆;因此我所要說的話,並非出於嫉妒掃羅的晉升,也不是出於對自己權力減弱的不滿。**我的兒子們與你們同在**,或在你們中間,處於同樣的地位和位置,是平民,就像你們一樣;如果他們在治理期間傷害了你們任何人,正如你們曾經抱怨的,現在法律對他們是開放的;你們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們,你們的王可以懲罰他們;我不會為他們求情,我既無權也無意阻止他們承受他們不當行為的應得後果。**我曾在你們面前行事**:即曾是你們的引導者和治理者,部分是作為先知,部分是作為士師。

撒母耳記上 12:3 **你們在我面前作證**:我在此將自己呈現在耶和華和你們的王面前,準備好為我所有的行政管理負責,並為我所造成的任何傷害作出賠償。撒母耳作出這番正直的聲明,並非出於炫耀或虛榮;部分是為了為自己作公正的辯護,以免百姓日後為自己的不法行為辯護而指責他的治理;部分是為了在公開場合被宣告在治理上無過失之後,他可以更自由、更大膽地責備百姓的罪,特別是他們求王的罪,因為他們幾乎沒有理由這樣做,而且他們有一位如此公正的治理者,如果他們向他說明他兒子們的行政不當,他們本可以期望他有效糾正;部分是為了藉著他的榜樣,默默地提醒掃羅的職責,並防止他誤解他先前所說的話(撒上 8:11 等),將那只是預言他邪惡行為的話,誤認為是他正當權力的準則。**我曾欺壓誰呢?** 我曾以欺詐、誣告,或以武力、暴力冤枉誰呢?**任何賄賂**(希文:贖價),即為贖回不義和失敗的案件或個人,使其免於應得的公義判決而給予的。**以致蒙蔽我的眼**:使我無法辨別何為公義,或假裝看不見。或者,**我應當遮掩我的眼**(即故意對明顯的真相視而不見)**為此**,即為賄賂;或者,**為他**,即為他的緣故。**我必歸還你們**,或者,**我必為他遮掩我的眼**,即我必自取羞辱,蒙臉如同羞愧不敢看他的人。

撒母耳記上 12: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上 12:5 **耶和華在你們中間作證**:即,如果你們日後任何時候指責我的治理或我的名聲。或者更確切地說,**在你們中間作證**,證明我沒有給你們任何理由厭倦上帝藉著士師對你們的治理,或渴望改變治理;因此,所有的責任完全在你們自己身上。但這只是暗示,所以百姓沒有完全理解他的用意。**你們沒有找到什麼**:即,我藉著賄賂或壓迫所得到的任何東西。**他們回答**(希文:他回答):即全體百姓,這裡被視為一個人,因為他們一致這樣回答。

撒母耳記上 12:6 **為你們的緣故興起**、設立並高舉摩西和亞倫,使他們擁有那樣大的權柄和聲望,並用以拯救你們。

撒母耳記上 12:7 **使我可以與你們辯論**:既然上帝對你們有如此重大的恩情,讓我們稍微思考一下你們是否回應了這些恩情。**耶和華一切公義的作為**(希文:公義):即憐憫或恩惠;因為這個詞經常這樣使用,如詩篇 24:5、36:10、箴言 10:2、11:4;這也是接下來論述的主要主題;他們的一些災難只是簡要提及,那是為了彰顯上帝在他們得拯救中的憐憫。

撒母耳記上 12:8 **在這地**:摩西和亞倫被說成是將他們安置在這地;部分原因是他們將他們帶入並安置在其中一部分,即約旦河外之地;部分原因是他們在上帝之下,是他們進入迦南地的主要推動者;因為他們將他們帶出埃及,引導他們穿過曠野,並在那裡藉著他們的禱告和對他們的勸告,使他們免於徹底毀滅,並從上帝那裡得到命令和指示,將土地分給他們,並藉著應許和成功的保證鼓勵他們進入那地;最後,摩西立約書亞代替他,並命令他帶領他們到那裡,並將他們安置在那裡,約書亞也這樣做了。

撒母耳記上 12:9 **他們忘記耶和華**:即他們背叛了祂,如撒母耳記上 12:10 所解釋的,他們對上帝表現得忘恩負義、不配,彷彿他們完全忘記了祂偉大而無數的恩惠,以及他們對祂無限的義務。忘記上帝常被用來指各種邪惡,而這確實是邪惡的真正原因。參見以賽亞書 17:10、耶利米書 3:21、以西結書 22:12。他這樣說,部分是為了回答所有質疑:他們求王的原因是,在士師時代,他們處於極大的不確定性中,並且常常遭受嚴峻的苦難:對此他承認確實如此;但他反駁說,他們自己是原因,因為他們忘記了上帝;所以這不是那種治理方式的錯,而是他們違背了治理的規則;部分是為了提醒他們,他們這種對上帝忘恩負義的行為並非新鮮或奇怪之事,而是一種遺傳的、根深蒂固的疾病,這樣他們就更容易相信自己在此事上的罪過,並為自己和他們祖先的罪更深地謙卑。**他們與他們爭戰**:即成功地與他們爭戰,並制服了他們。

撒母耳記上 12:10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上 12:11 **比但**無疑是士師之一;因為士師記中沒有一位士師名叫比但,所以合理推斷這是在那裡提到的一位士師,他有兩個名字,這是很常見的。這可能是:一、參孫,大多數解經家都相信,他被稱為比但(希伯來文:在但,或屬但,或但的兒子),意指他們沒有理由不信任那位能從如此默默無聞的支派中興起如此傑出拯救者的上帝。二、基列人睚珥,見士師記 10:3;這似乎最符合:首先,士師的時代和順序;因為睚珥在耶弗他之前,而參孫在他之後。其次,與其他經文相符;因為在一位更古老、著名的睚珥的兒子中,見民數記 32:41,我們遇到一位名叫比但的,見歷代志上 7:17,這個名字似乎在這裡給了士師睚珥,以區分他與第一位睚珥。第三,與接下來的詞語相符,這些詞語表明這位比但屬於那些從四圍仇敵手中拯救他們,使他們安然居住的士師;這似乎不太適合參孫,他只是開始拯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正如對他的預言(士師記 13:5),而更適合睚珥,他在所有仇敵中間使他們平安穩妥,這可以從士師記 10:3-6 推斷出來;這裡提到的所有其他士師也是如此。**和撒母耳**:他以第三人稱談論自己,這在希伯來文中很常見,如創世記 4:23、詩篇 132:1, 10, 11、但以理書 1:6、以賽亞書 1:1。他提及自己並非出於虛榮,而是為了自己公正和必要的辯護,並為了證明和加強他接下來的責備,以表明他沒有墮落於他的前輩,也沒有對他們如此微不足道和無益,以至於給他們任何理由在他的時代策劃或渴望這種政府的改變。**你們安然居住**:所以,使你們渴望改變的不是必要,而是純粹的放縱。

撒母耳記上 12:12 **必有王治理我們**:參見撒母耳記上 11:1。**當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你們的王時**:即當上帝是你們直接的君王和治理者時,祂既能也願拯救你們,如果你們向祂呼求,你們和你們的祖先對此有豐富的經驗;所以你們根本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王;你們渴望另一位王,是對上帝明顯的羞辱,彷彿祂變得無能、不忠或對你們無情。

撒母耳記上 12:13 **你們所揀選的**:雖然上帝藉著抽籤揀選了他,但百姓被說成是揀選了他;要麼是普遍而言,因為他們選擇了那種政府形式,要麼是特別而言,因為他們認可了上帝的選擇(撒上 10:24),並確認了它(撒上 11:15)。**耶和華已立一位王在你們頭上**:他已順從了你們過度的渴望。

撒母耳記上 12:14 希伯來文:**那時你們就必跟從耶和華**,即上帝仍將像迄今為止一樣,作為你們的領袖或治理者走在你們前面,引導、保護和拯救你們;祂不會離棄你們,儘管你們給了祂充分的理由這樣做。有時「跟從耶和華」這個短語表示人對上帝的順服;但這裡應作不同的理解(同一短語在不同地方有完全不同的意義,這並非新鮮事);它不是指一項應履行的職責,而是指在履行職責後將獲得的特權的應許,因為它與下一節中因不順服而發出的威脅相對立。

撒母耳記上 12:15 **那些在士師之下生活的人**;你們不會因政府的改變而在這一點上獲得任何優勢,你們的君王也無法保護你們免受上帝的憤怒。

撒母耳記上 12:16 **站著**:他所指的不是身體的姿勢,而是心靈的堅定,藉著認真而專注的思考。

撒母耳記上 12:17 **在割麥子的時候**,在那些地方有雷雨是罕見的事,聖經常暗示這一點;聖耶柔米(St. Jerome)作為目擊者也證實了這一點;那裡和許多其他地方的天氣在季節上比我們這些住在島嶼上的人更穩定和確定,正如所有旅行者所告知的。**他必打發雷和雨**:藉著這不合時宜且有害的風暴,你們可以明白上帝對你們不悅;並且你們拒絕那位掌管天上地下萬物的上帝的治理,是多麼愚蠢和邪惡。

撒母耳記上 12:18 **他有如此大的權柄和上帝的恩寵**。

撒母耳記上 12:19 **為你的僕人禱告**:因為我們仍將承認自己是你的僕人,儘管我們有了另一位主人。**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你與祂有如此大的關係,並且可以輕易地從祂那裡獲得任何憐憫,而我們卻因大大得罪了祂,羞愧和害怕稱祂為我們的上帝。**使我們不至於死**:願這可怕的風暴被除去,免得我們的人和地上的果實都被毀滅。**向我們求王**:他們被偏見和激情如此嚴重地蒙蔽,以至於除了神蹟,沒有什麼能使他們確信這項特定的罪。

撒母耳記上 12:20 **不要懼怕**:即不要帶著奴役和絕望的懼怕,彷彿沒有希望留給你們。

撒母耳記上 12:21 **你們不可偏離**:即不可偏離去隨從偶像;正如他們以前常做的,儘管有此警告,後來還是做了。**你們應當去**,或**你們應當偏離**;這些詞很容易從前一句中理解出來,這種省略在聖經中非常常見,如申命記 1:4、列王紀上 14:14、列王紀下 9:27。**虛無的事**:偶像被稱為虛無的事,申命記 32:21、耶利米書 2:5,它們確實是虛無的,哥林多前書 8:4,它們沒有神性,也沒有能力;對我們沒有影響,也沒有用處或益處。**不能使你們得益,也不能拯救**:即它們不僅無益,而且對你們極其有害;反面的肯定意義在否定之下被理解,如出埃及記 20:7、民數記 21:23、申命記 2:30。

撒母耳記上 12:22 **為他大名的緣故**:即為了他自己的榮耀,如果他在顯著的危險中不保守和拯救百姓,他的榮耀在人看來似乎會大受損害;彷彿他變得軟弱、健忘、反覆無常、不忠,或不顧人間事務,或對那些承認和敬拜他的人不友善,而世上其餘的人都離棄他。因此,這個論點常被向神陳述,並非沒有好的結果,如出埃及記 32:12、民數記 14:13 等。上帝在此提出這個理由,是為了使他們擺脫一切自以為有功勞的觀念;並向他們保證,如果他們真正悔改所有的罪,並全心事奉上帝(這裡假設如此),即使在那種情況下,他們的救恩也不是由於他們的功勞,而只是上帝白白恩惠的結果。**耶和華樂意**:即出於他自己的白白恩惠,沒有你們任何的功勞,正如他所說的,申命記 7:7、9:5;因此他不會輕易離棄你們,除非你們將他推開。

撒母耳記上 12:23 **不要以為**,因為你們如此嚴重地冒犯和拒絕了我,我就會藉著忽視為你們禱告,或藉著為你們禱告而報復你們,就像我現在為了你們的確信和謙卑,以及為了你們的保守所做的那樣;我深知這是我的職責,作為一個人,一個以色列人,一個事奉者,一個先知,為你們禱告。**但我必指教你們**(希伯來文:我必,等等):即我不僅會為你們禱告,這是我的職責之一;而且我還會教導和訓誨你們,這是我的職責的另一個方面。儘管你們已將我從作你們的士師和統治者的職位上罷免,但我不會停止作你們的教導者和勸誡者,以使你們遠離罪惡和毀滅。

撒母耳記上 12:24 **敬畏耶和華,事奉他**;否則我的禱告和勸告都對你們無益。**他為你們所行的**,或**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無論是這次還是以前。

撒母耳記上 12:2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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