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列‧耶琳人就下來,將耶和華的[約]櫃接上去,放在山上亞比拿達的家中,分派他兒子以利亞撒看守耶和華的[約]櫃。
2[約]櫃在基列‧耶琳許久。過了二十年,以色列全家都傾向耶和華。
3撒母耳對以色列全家說:「你們若一心歸順耶和華,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亞斯她錄從你們中間除掉,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地事奉他。他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4以色列人就除掉諸巴力和亞斯她錄,單單地事奉耶和華。
5撒母耳說:「要使以色列眾人聚集在米斯巴,我好為你們禱告耶和華。」
6他們就聚集在米斯巴,打水澆在耶和華面前,當日禁食,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於是撒母耳在米斯巴審判以色列人。
7非利士人聽見以色列人聚集在米斯巴,非利士的首領就上來要攻擊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聽見,就懼怕非利士人。
8以色列人對撒母耳說:「願你不住地為我們呼求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救我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9撒母耳就把一隻吃奶的羊羔獻與耶和華作全牲的燔祭,為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
10撒母耳正獻燔祭的時候,非利士人前來要與以色列人爭戰。當日,耶和華大發雷聲,驚亂非利士人,他們就敗在以色列人面前。
11以色列人從米斯巴出來,追趕非利士人,擊殺他們,直到伯‧甲的下邊。
12撒母耳將一塊石頭立在米斯巴和善的中間,給石頭起名叫以便以謝,說:「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
13從此,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不敢再入以色列人的境內。撒母耳作士師的時候,耶和華的手攻擊非利士人。
14非利士人所取以色列人的城邑,從以革倫直到迦特,都歸以色列人了。屬這些城的四境,以色列人也從非利士人手下收回。那時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和好。
15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師。
16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這幾處審判以色列人。
17隨後回到拉瑪,因為他的家在那裏;也在那裏審判以色列人,且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 撒母耳記上 第七章
撒母耳記上 7:1 撒母耳記上第七章 聖約櫃被安置在基列耶琳;以利亞撒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看守約櫃,撒上 7:1-2。撒母耳勸導他們悔改,並除掉偶像;他們順從了他。在米斯巴禁食,撒上 7:3-6。非利士人意圖攻擊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懼怕,撒上 7:7。撒母耳為以色列獻祭並禱告:上帝垂聽;用雷聲驚嚇非利士人,他們被擊敗;被制服;非利士人從以色列人手中奪去的城邑被收復,撒上 7:8-14。撒母耳巡視以色列所有的城邑,然後返回拉瑪;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撒上 7:15-17。基列耶琳人欣然接受了這個提議,因為他們明智地認為,他們的大災難不應歸咎於約櫃,而應歸咎於他們自己,以及他們在窺探約櫃時的粗心大意、不敬和僭越。這個地方在其他經文中也被稱為巴拉和基列巴力,這從約書亞記 15:9, 60;18:14;歷代志上 13:6, 7 中可以清楚看出。**將約櫃運上來**,即,吩咐人將約櫃運上來,也就是由被指派執行這項工作的祭司運上來,他們很容易就能找到這些祭司,而且無疑會這樣做,特別是他們最近才被警告過,在這些事情上違背上帝的命令會帶來巨大的危險。在聖經用法中,人們通常被說成做了他們吩咐或使他人去做的事情。他們選擇了亞比拿達在山上的家,因為那既是一個堅固的地方,約櫃在那裡會最安全;又是一個高處,因此在一定距離內對許多人來說都是可見的,這對當時的他們來說很方便,因為他們要向約櫃禱告並面向約櫃,列王紀上 8:29, 30, 35;詩篇 28:2;138:2;但以理書 6:10。大衛後來將約櫃安置在錫安山上,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另有譯法:**在基比亞**。但那是在便雅憫支派,約書亞記 18:28;士師記 19:14,而這個基列耶琳是在猶大支派,歷代志上 13:6, 7。**使以利亞撒成聖**;並非他們使他成為利未人或祭司,如有些人所認為的;因為在以色列,人不是被「造」成利未人或祭司,而是「生」來就是;自從利未人和祭司的制度設立以來,凡是出生於其他支派或家族的人,都不能被「造」成利未人或祭司:而是他們將他奉獻或分別為聖(這個動詞有時就是這個意思),完全專注於這項工作。他們選擇兒子而不是父親,因為他更年輕、更強壯,而且可能擺脫了家庭事務的牽絆,這些事務可能會分散他的注意力或干擾他的工作;或者因為他在智慧或虔誠方面更為傑出。**看守耶和華的約櫃**;保持約櫃所在的地方清潔整齊,並看守它,使除了上帝所要求或允許的人之外,沒有人可以靠近或觸摸它。
撒母耳記上 7:2 約櫃停留在基列耶琳,沒有被運到它以前的地方示羅,原因可能是:一、當約櫃被擄時,示羅這個地方被非利士人毀壞了,這可以從這段歷史與耶利米書 7:12, 14;26:6, 9 的比較中推斷出來;二、上帝藉此懲罰示羅這個特定地方的邪惡,或以色列百姓的邪惡,將約櫃安置在一個隱蔽而不起眼的地方,而且靠近非利士人,以致於大多數百姓既不敢也無法安全地前往。**約櫃在那裡共二十年**;他並非說這二十年是約櫃在那裡停留的全部時間;因為它從以利時代一直停留到大衛作王,撒母耳記下 6:2,共四十年,使徒行傳 13:21;而是說,約櫃在那裡停留了這麼久,以色列人還沒有意識到他們的罪和苦難,還沒有哀哭,等等,如下文所述。**以色列全家都哀哭著歸向耶和華**,即,他們哀哭著追隨上帝,為祂的離去和長期疏遠而哀傷,並祈求祂的歸回和恩惠。
撒母耳記上 7:3 **對以色列全家說**;對所有的官長和百姓說,正如他在下文撒母耳記上 7:16 所描述的巡迴審判中,將悔改的勸勉與他的司法行政結合起來。**你們若一心歸向耶和華**;如果你們確實做到了你們所宣稱的,如果你們決心繼續你們似乎已經開始的事情。**盡心**;真誠而認真地。**把外邦神從你們中間除掉**,你們有些人把這些神放在家裡敬拜;**並從你們的心和情感中除掉**,在你們許多人心中,這些神仍然佔有一席之地。**和亞斯他錄**;特別是亞斯他錄,他提到這是他們與鄰近國家特別敬拜的神。參士師記 2:13。**預備你們的心**,藉著潔淨你們的心,除去一切罪惡,特別是除去一切傾向其他神的意念。或者,**歸正你們的心**;既然你們已經使你們的心遠離偶像,就將它們轉向上帝,而不是轉向其他偶像或虛妄。**祂必拯救你們**;或者,**那麼**;在這些條件下,你們可以確信地期待祂的拯救。
撒母耳記上 7: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上 7: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撒母耳記上 7:6 **到米斯巴**;不是約旦河對岸的那個,士師記 11:11, 29 所提的;而是迦南地的另一個米斯巴,以色列人常在那裡聚集,士師記 20:1;撒母耳記上 10:17。**打水,倒出來**;他們這樣做,可能是:1. 象徵性地;他們從心中流出眼淚,如同河水般從眼中傾瀉而出;這種對悔罪悲傷的描述並不少見。參詩篇 6:7;119:136;耶利米書 9:1;耶利米哀歌 3:48, 49。或者更確切地說,2. 實際地,因為經文說他們先**打水**,然後**倒出來**。這與當時的狀況非常吻合,那時這種儀式非常普遍。他們似乎採用這種做法,可能是:1. 作為他們潔淨的手段或工具。他們用這水潔淨自己,藉此承認自己的污穢,並按照律法潔淨自己。但這似乎不太可能,1. 因為這裡只提到在耶和華面前打水並倒出來,沒有提到用它潔淨自己。2. 因為在這次盛大的全民聚會中,這不是潔淨自己的合適時間和地點。或者,2. 作為一個外在的記號,藉此他們表明並承認他們自己的極大污穢,以及需要藉著上帝的恩惠和聖靈,以及聖約的血來潔淨,這些常常用水來象徵;以及他們真誠地渴望在真正的悔改中,將他們的心傾倒在耶和華面前,並潔淨自己脫離一切肉體和靈魂的污穢。**在耶和華面前**,即在公開的聚會中,上帝以特殊的方式臨在,如前所述。**撒母耳在以色列人中間施行審判**,即治理他們,糾正一切對上帝或人的弊端,確保上帝的律法被遵守和執行,並懲罰故意違犯者。
撒母耳記上 7:7 **非利士人的首領都上來**,即帶著全軍,撒母耳記上 7:10,他們懷疑這次大會的影響,意圖將其扼殺在萌芽之中。**以色列人就懼怕**;因為他們是一群手無寸鐵的人,不適合戰鬥。
撒母耳記上 7:8 我們因今日所回憶和承認的極大罪惡,羞愧懼怕,不敢仰望上帝的臉;因此,請你為我們代求,就像摩西為他那一代人所做的一樣。
撒母耳記上 7:9 **可能是吃奶的羊羔**,雖然牠已經超過八天大,所以出埃及記 23:19 的律法並未被違反。**獻上**;要麼是撒母耳自己憑著神聖的感動獻上,這是一個充分的憑據;要麼更可能是透過祭司獻上,就像掃羅後來被說成獻祭一樣,撒母耳記上 13:9。**全牲的燔祭**;按照燔祭的律法,將牠所有的部分都燒掉;而在其他祭物中,有些部分會被保留。**耶和華就應允他**,這從其結果,即隨後的雷聲和非利士軍隊的潰敗中顯而易見。
撒母耳記上 7:10 要麼是藉著閃電、雷擊,或伴隨雷聲的其他事物;要麼是藉著以色列人,他們看到非利士人受驚逃跑,就追趕並擊殺他們,如下一節所述。
撒母耳記上 7:11 問:他們從哪裡得到武器來擊殺非利士人呢?答:他們當中許多人可能帶了武器到聚會;其他人則在米斯巴或附近地方借了武器;其餘的可能是非利士人的武器,他們為了加速逃跑而丟棄了,這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很常見。
撒母耳記上 7:12 **一塊石頭**;一塊粗糙、未經雕琢的石頭,這並未被利未記 26:1 的律法所禁止,因為崇拜這樣的石頭沒有危險,而且這塊石頭只是作為勝利的紀念碑而設立的。**以便以謝**;藉此,與撒母耳記上 4:1 比較,可知這次勝利是在以色列人先前遭受致命損失的同一地點或附近獲得的。**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祂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開始幫助我們,雖然尚未完全拯救我們;藉著這種謹慎的表達,他激發了他們對所蒙受恩惠的感恩,以及敬畏上帝、謹慎事奉上帝的聖潔心志,好讓上帝能更有效地繼續幫助和拯救他們。
撒母耳記上 7:13 **他們就不再進入以色列的境內**,即他們不再像現在這樣帶著大軍前來,而只是用零星的隊伍或駐軍騷擾他們;如撒母耳記上 10:5;而且他們不再前來,即**在撒母耳作士師的日子**,如下文所述,即在撒母耳獨自作士師或統治者的時候;因為在掃羅時代他們確實前來過,撒母耳記上 13:5, 17;14:52;17:1 等。
撒母耳記上 7:14 **這些城邑被非利士人歸還給以色列**,非利士人似乎因懼怕撒母耳和上帝的報應而被嚇得歸還了這些城邑。質疑:此後非利士人在以色列地仍有城邑和駐軍;如撒母耳記上 10:5;13:3。回答:因此,要麼那些地方不是這裡提到的任何一個;因為經文並未說他們所有的城邑都被歸還,而只是不確定地說**這些城邑**,並且限定在從以革倫到迦特的一定範圍內;要麼非利士人現在歸還的一些城邑,後來又被他們奪回了。**有太平**;指停止一切敵對行為的協議。**亞摩利人**,即迦南人,常被稱為亞摩利人,因為這些人以前是所有這些民族中最勇猛、最可怕的,也是以色列人去佔領他們土地時遇到的第一批敵人。他們與迦南人締結和平,以便有更多時間對抗非利士人,非利士人當時是他們最強大的敵人。
撒母耳記上 7:15 因為雖然掃羅在撒母耳晚年作王,但撒母耳那時並未完全停止作士師,他是蒙上帝特別呼召而作士師的,掃羅無法廢除;因此撒母耳有時在重大場合,雖然不常,但在掃羅作王初期之後,仍行使士師的職責;如撒母耳記上 11:7;15:32, 33。掃羅和撒母耳統治的年數被並列提及,使徒行傳 13:20, 21。問:士師的職責如何與哈拿的誓願相符,她將撒母耳奉獻給耶和華,終身事奉祂?答:這與她的誓願並不矛盾,她的誓願包含兩個方面;一個更普遍的方面是,他一生都要歸給或借給耶和華,撒母耳記上 1:11, 28,她忠實地執行了這一點,將他完全交給耶和華的事奉和安排,耶和華認為適合以這種方式使用他;如果其中有任何與誓願相悖之處,上帝無疑可以免除,因為這只是祂自己的權利:另一個更具體的方面是,剃頭刀不可剃他的頭;而且似乎沒有證據表明這部分被違反了;如果違反了,那也是出於上帝的特許。
撒母耳記上 7:16 **伯特利**;要麼是一個以該名稱聞名的地方,要麼是**上帝的殿**,即約櫃所在的基列耶琳。**吉甲**;在東部邊界。**米斯巴**;朝向西部。**在這些地方審判以色列**;他前往這些不同的地方,部分是為了順應百姓,他願意以自己的辛勞換取他們的便利和益處,為他們成為巡迴士師和傳道人;部分是為了藉著他在各地的臨在,他可以更好地觀察和糾正各種對上帝或人的過失。
撒母耳記上 7:17 藉著將獻祭與他的禱告結合,他可以在所有緊急情況下更好地從上帝那裡獲得引導和幫助。質疑:除了會幕前的祭壇之外,再築一座祭壇獻祭是不合法的,申命記 12:5, 13。回答:這部分可以藉著當時的混亂來解釋,那時會幕及其祭壇很可能已被毀壞;但最充分的解釋是,這是出於先知性的啟示和神聖的特許,這從上帝對其上所獻祭物的認可和悅納中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