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上 第15章
列王紀上 15:1 列王紀上 第15章。亞比央效法他父親的罪;然而上帝守約:他死了,他的兒子亞撒繼位,列王紀上 15:1-8。亞撒的良好統治,列王紀上 15:9-15。巴沙與他爭戰:他與便哈達立約,列王紀上 15:16-22。亞撒死了,約沙法繼位,列王紀上 15:23-24。拿答的邪惡統治:巴沙殺了他;毀滅了他父親的家,並繼位:巴沙的邪惡統治,列王紀上 15:25-34。
列王紀上 15:2 三年:參閱 列王紀上 15:1。亞比沙龍,或作押沙龍,如歷代志下 11:21 所稱。因為這裡提到他是一個已知的人物,沒有附加他的親屬或身份,有些人認為這是押沙龍的女兒,本名他瑪(撒母耳記下 14:27),因她的王室祖母(撒母耳記下 3:3)而稱為瑪迦;而她被稱為烏列的女兒米該亞(與瑪迦相差不大)(歷代志下 13:2),是因為她首先嫁給烏列,正如約瑟夫(Josephus)在《猶太古史》第八卷第三章所證實的,之後才嫁給羅波安。另有譯法:這可能是另一個人,她和她的父親各有幾個名字,這在希伯來人中並不罕見。
列王紀上 15:3 效法他父親所犯的一切罪:即他父親所犯的罪;一、在他謙卑之前。二、更可能是,在他從示沙手中獲救之後,那時他雖然沒有公開放棄對上帝的敬拜,但他似乎又重蹈覆轍,陷入他以前的罪中;否則這些罪就不會被記在他的帳上;正如大衛的名字和記憶從未因他的罪而蒙羞,因為他確實為這些罪悔改了。
列王紀上 15:4 一盞燈:意即一個兒子和繼承人,以延續他的名聲和記憶,否則他的名聲和記憶就會湮沒無聞。同樣的詞語也用於 列王紀上 11:36,列王紀下 8:19,歷代志下 21:7。堅立耶路撒冷:意即他要維護那城、聖殿和敬拜,作為上帝在世上的見證,對抗以色列人和異教世界,他們本應尋求並接受那裡所建立的真宗教,如同高山上的燈塔,讓所有人都注意到。
列王紀上 15:5 問:這怎麼可能是真的呢?因為大衛在拿八(撒母耳記上 25章)、亞吉(撒母耳記上 27章)、米非波設的事情上,以及他對他的孩子亞多尼雅、暗嫩和押沙龍的縱容,還有數點百姓的事情上都犯了罪。
答:這類詞語不應理解為排除了每一個罪惡的行為,而僅僅是指一種罪惡的行徑或狀態,或是一種習慣性、持續性地背離上帝,或背離祂的道路,正如「偏離上帝」或「偏離祂的誡命」這詞語所不斷暗示的,如出埃及記 32:8,申命記 9:12,16,撒母耳記上 8:3,詩篇 78:57,以賽亞書 44:20,提摩太前書 1:6,5:15 等經文所示。如此理解,這句話是千真萬確的。因為大衛的其他罪行,要麼是出於人性的軟弱和特殊試探而突然、短暫的行為,並很快悔改和塗抹,如拿八和亞吉的事件;要麼是他判斷上的錯誤,他對這些行為的罪惡性並未完全確信,如所引用的其他事件;而與烏利亞妻子有關的罪行,則是一個蓄意、深思熟慮的罪,持續了很長時間,並以一系列其他罪行來掩蓋,是狂妄自大、對他的統治和對他所公開宣稱的真宗教造成醜聞的罪。
列王紀上 15:6 這話在列王紀上 14:30 已經說過,這裡重複可能是為了表明亞比央和耶羅波安之間戰爭的原因和起源,這在經文中有所暗示,並在歷代志下 13章中詳細描述。亞比央延續了羅波安發起的戰爭,並將其推向一場決定性的戰役。但這段經文也可以這樣翻譯:然而,他們之間常有爭戰,意即:儘管上帝樂意因大衛的緣故,使王位在他的後裔中延續,但祂認為有必要對大衛的繼承者因他們的罪而表達祂的不悅,並將戰爭和麻煩混入他們的榮譽和幸福之中。
列王紀上 15:7 猶大列王記:在他們的年鑑中;這些年鑑在很久以後被翻譯成聖經的《歷代志》。參閱 列王紀上 14:19。
列王紀上 15:8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上 15:9 在該年或該年年底。參閱 列王紀上 15:1。
列王紀上 15:10 意即:他的祖母,如列王紀上 15:2 所示,她被稱為他的母親,正如大衛被稱為亞比央的父親(列王紀上 15:3),而亞撒的父親(列王紀上 15:11)。因此,父親、母親、兒子和女兒的稱謂,在聖經和世俗作者中,常被用來指祖父母和孫子女。這裡提到他祖母的名字而不是他母親的名字,可能是因為他母親要麼是個默默無聞的人,要麼早已去世,要麼不願或不便照顧兒子的教育,所以他由祖母撫養。儘管她用她的偶像崇拜原則毒害了他的父親亞比央(列王紀上 15:12),但她無法感染亞撒,也無法阻止他推行改革宗教的良好意圖;這在這裡被記為對他的讚美。
列王紀上 15:11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指他治理國家和生活,以及改革和建立上帝的敬拜。
列王紀上 15:12 孌童:參閱 列王紀上 14:24,並非所有孌童,而是他能找到的那些;但有些逃過了他的觀察和懲罰,如 列王紀上 22:46 所示。
列王紀上 15:13 他廢了她太后的位:意即他剝奪了她太后的名號和權柄。她身為羅波安的妻子、亞比央的母親,在亞撒年幼時自封為太后,並濫用權力庇護偶像崇拜;或者,他剝奪了她太后的尊榮,以及她作為太后所享有的護衛或其他榮譽標誌或權力工具,因為她濫用了這些。另有譯法:他使她離開王后,意即離開他的妻子,以免她被感染,進而感染他的孩子;這是一個謹慎且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如此巨大而公開的禍害。偶像:希伯來文:一個恐怖,或驚駭,意即一個可怕的偶像;之所以這樣稱呼,可能是因為所有偶像,雖然一時令人愉悅,但最終會給其崇拜者帶來可怕的後果;或者因為這是一個形狀更為恐怖或可怕的偶像,比一般的更可憎,令人不寒而慄;無論是那種通常放置在樹林或花園中的污穢偶像,稱為普里阿普斯(Priapus),還是潘神(Pan),或其他異教神祇,她特別獻身於其崇拜。在汲淪溪邊燒掉:這樣當它被燒成灰燼後,就可以扔進水裡,無法再作任何用途。參閱 出埃及記 32:20,申命記 12:3。
列王紀上 15:14 邱壇沒有廢去。
問:他不是廢去了這些嗎?歷代志下 14:3。
答:他廢去了那些獻給偶像崇拜的邱壇,正如那裡所說,他廢去了外邦神的祭壇和邱壇,即那些崇拜偶像的地方:但至於那些敬拜真神的邱壇,他沒有廢去;部分原因是,他認為這些邱壇沒有什麼大惡,因為大衛、所羅門和其他善良智慧的人都曾使用過;而且真神在那裡受敬拜,雖然不是在上帝所指定的地方,但方式是正確的;部分原因是,他認為廢去這些邱壇可能比保留它們造成更大的傷害,即可能導致許多百姓完全忽略對上帝的敬拜,因為他們要麼不能,要麼因缺乏足夠的信心和熱心而不願上耶路撒冷敬拜,尤其是在以色列人,他們近鄰,以前的朋友,現在成了他們的敵人,並伺機入侵或騷擾他們的時候,他們認為當所有男丁都上耶路撒冷時,以色列人就會這樣做;部分原因是,百姓對這些邱壇如此固執,以至於他認為,或者至少在他看來,不可能在不引起巨大冒犯或對教會和國家極其危險的騷亂的情況下廢去它們。亞撒的心向耶和華存誠:意即他真誠而堅定地持守對上帝的敬拜和事奉。儘管他無法阻止百姓使用邱壇,但他完全獻身於按照上帝所規定的方式和地點敬拜上帝。
列王紀上 15:15 他父親所獻的:亞比央,即當他處於困境,準備與耶羅波安爭戰時(歷代志下 13章),儘管後來他沒有履行他的誓言,也沒有獻上他所獻的;這可能是因為他被死亡阻止了,或者因為他後來又重蹈偶像崇拜的覆轍,這從本章第12節看來似乎是可能的。
列王紀上 15:16 只要他們兩人活著並一同作王:這不應理解為在整個時期內都有一場莊嚴而公開的戰爭持續著(因為亞撒在他統治的前十年大部分時間是平靜的,歷代志下 14:1,直到以色列人從亞比雅給他們的慘重打擊中恢復過來,歷代志下 13章,而巴沙在亞撒統治的第三年開始作王),而是指他們之間有許多私下和個別的敵對行為;在這種意義上,同樣的詞語也用於 列王紀上 14:30。
列王紀上 15:17 巴沙上來攻擊猶大:他看到亞撒的巨大成功(參閱 歷代志下 14章,歷代志下 15章),以及許多他自己的臣民因此而歸順亞撒(歷代志下 15:9),他便開始行動,對亞撒發動戰爭。修築:意即修復並加固拉瑪,這是便雅憫的一座城;這座城要麼從分裂時就屬於以色列國(正如該支派的其他一些地方被認為是如此;參閱 列王紀上 11:13),要麼屬於猶大,但現在被巴沙入侵並佔領,並加以加固。不許人出入猶大王亞撒那裡:因此他選擇這個地方,因為它位於從他的王國到耶路撒冷的路上,有些人補充說,它位於山區的隘口或附近,在那裡他們可以輕易發現並阻礙所有經過的行人。
列王紀上 15:18 剩下的一切金銀:這些貧乏的餘物,要麼是示沙那時留下的(列王紀上 14:26),要麼是亞比央、亞撒,或以色列和猶大的其他人所獻的;這可能不是微不足道的,因為亞撒從謝拉那裡獲得了大量的戰利品(歷代志下 14章),而且他和他的眾多繁榮的百姓當時對上帝的殿和敬拜表現出極大的熱心。亞撒將它們送給便哈達:他在許多錯誤中犯了三個大錯。一、他無故地挪用獻給上帝的物品。二、他這樣做是出於肉體的恐懼和對那位他最近經歷過其大能和良善的上帝的不信任。三、他這樣做是出於惡意,為了賄賂便哈達,讓他違背與巴沙的盟約(列王紀上 15:19),並奪取一部分本應屬於以色列人的土地,這土地是上帝的權利和特別恩賜。
列王紀上 15:19 我與你之間有盟約,我父親與你父親之間也有盟約:由此可見,儘管他在所羅門在位期間一直是以色列的敵人(列王紀上 11:25),但在以色列和猶大王國分裂之後,他卻與兩者都結盟;這要麼是因為他的計劃是從其他方面擴張他的帝國;要麼更可能是,他認為讓他們自相殘殺,通過內戰互相毀滅,從而為他征服兩者鋪平道路,是他的智慧和利益所在;而他入侵其中任何一方都可能彌補裂痕,迫使他們聯合起來對抗共同的敵人。因此,一旦他擺脫了這種恐懼,而其中一方需要並熱切希望他幫助對抗另一方時,他便欣然抓住這個機會。他就可以離開我:這樣,他被召去自衛,就不得不離開我的領土。
列王紀上 15:20 巴沙王國的北部地區,這些地區最靠近他自己的大馬士革王國,也最遠離巴沙當時正在活動的地區,即他領土的最南部。
列王紀上 15:21 現在是以色列的王城。參閱 列王紀上 14:17。他在那裡駐守以保衛自己的王國,不敢回去對抗亞撒,以免敘利亞王發動第二次更嚴重的入侵。因此,亞撒在他不敬虔的道路上取得了成功,正如另一方面,好人有時在好的事業和道路上也會遇到挫折。所以,不能以結果來判斷原因。
列王紀上 15:22 無人豁免:所有各類人都必須前來,除了那些因年老、體弱、不在場,或在其他地方為國王和國家提供公共服務而無法前來的人。亞撒用這些材料修築了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意即修復並加固了它們,因為它們之前就已建成。參閱 耶利米書 41:9。
問:他為什麼不寧願完善巴沙已經開始的拉瑪的防禦工事呢?
答:因為巴沙可能後來會回來並奪回它;而且他認為在那個地方不應該有任何城市或堡壘是最方便的。
列王紀上 15:23 然而:儘管他做了許多大事,享受著榮耀和繁榮,他仍然感受到了人性的軟弱和他自己的罪的影響;參閱 歷代志下 16:12-13。
列王紀上 15:2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上 15:25 不完整,如 列王紀上 15:28,33 所示。
列王紀上 15:26 意即:在他父親所造的牛犢崇拜中。
列王紀上 15:27 以薩迦家:意即支派,這在士師記 10:9,詩篇 135:20,何西阿書 1:7 中常被稱為家。屬於非利士人:非利士人利用以色列和猶大之間的分裂,奪回了這座城,這城原屬於但支派(約書亞記 19:44),也屬於利未人(約書亞記 21:23);利未人遷往猶大後(歷代志下 11:14),以色列諸王佔據了他們的城鎮和土地供自己使用,如前所述;這使得他們如此關心這座城,現在和此後多年都圍攻它(列王紀上 16:15)。
列王紀上 15:28 在亞撒第三年:這如何與歷代志下 16:1 相符,請參閱該處的注釋。巴沙殺了他:他這樣做並非為了實現上帝的威脅,而只是為了提升自己;因此這被稱為謀殺(列王紀上 16:7)。
列王紀上 15:29 凡有氣息的:意即那家族中所有的男丁。參閱 申命記 20:16,約書亞記 10:40。照耶和華所說的話:因此上帝掌管了巴沙的野心和殘酷,以實現祂自己的預旨和預言。
列王紀上 15:30 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因此,他用來鞏固他家族王位的邪惡策略,反而導致了他和他們的毀滅;這是不敬虔的計謀經常導致的結果。
列王紀上 15:3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上 15:3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上 15:33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列王紀上 15:3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