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列王記上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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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列王紀上 第二章

列王紀上 2:1 列王紀上第二章。大衛臨終前囑咐所羅門要過敬虔的生活(1節至4節)。關於約押、巴西萊和示每的囑咐(5節至9節)。大衛逝世,所羅門繼位(10節至12節)。亞多尼雅求娶亞比煞,被處死(13節至25節)。亞比亞他被革除祭司職位(26節至27節)。約押逃到祭壇的角,卻在那裡被殺(28節至34節)。比拿雅接替約押,撒督接替亞比亞他(35節)。示每被限制在耶路撒冷,後因前往迦特而被處死(36節至46節)。此節無浦爾注釋。

列王紀上 2:2 **普天下的人**:意即世上所有的人。比較約書亞記 23:14;希伯來書 9:27。**你當剛強**:因為按照上帝的律法治理百姓,正如經文接下來所說的,需要極大的剛毅或心志的力量;這包括武裝自己,以對抗某些人的狡猾計謀和規避,對抗另一些人的奉承和強求,對抗復仇者的恐懼和危險,尤其是對抗自己和自身的軟弱、因恐懼或偏袒而產生的偏頗;以及對抗所有那些邪惡的思想和情慾,這些都是他們巨大的財富、榮耀和不受約束的權力自然會帶來的誘惑。參箴言 16:32。**作大丈夫**:儘管你年紀尚輕,卻要在男子漢的智慧、勇氣和堅定上表現出來。參歷代志上 22:5。

列王紀上 2:3 **耶和華你上帝的吩咐**:意即上帝吩咐或命令你去做的事;此處以行為代指其對象,這是常見的用法。**在摩西的律法上**:君王被吩咐要抄寫並閱讀律法書(申命記 17:18),以便依此規範自己和百姓的行為。**使你亨通**:或譯「使你行事有智慧」。此詞兼有兩義。藉此,他暗示敬虔是治國最真實的智慧,所有真正的智慧和成功都取決於敬虔。

列王紀上 2:4 **堅定他所說的話**:意即成就他的應許,只要所附帶的條件得以履行。**謹守他們的道**:意即殷勤觀察他們所有的行為,使其符合上帝的話語。**在我面前行**:生活如同那些以上帝為念,並努力蒙他悅納的人。**誠實**:不僅是表面和形式,而是真實且真誠。**盡心盡性**:意即全然、甘心樂意、熱切地。**你的位上總不斷人**:你的後裔將繼續繼承王位,沒有任何中斷。

列王紀上 2:5 **向我所行的**:意即「對我所行的惡事」。這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直接且立即地:他如何一次又一次地對我傲慢專橫,當我的權柄和命令與他的性情或利益衝突時,他便踐踏我的權柄和命令,用他的言語和行為激怒我的心靈。參撒母耳記下 3:39;19:7。二、間接地:他對押尼珥和亞瑪撒所做的事;他們的死對大衛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因為這違反了他的律法和和平,是對他個人和政府的輕蔑,對他其他臣民在類似情況下樹立了有害的榜樣,也給他帶來了巨大的醜聞和恥辱,彷彿約押只是大衛的工具,去實現大衛暗中渴望和策劃的事;這使得他百姓的心或已疏遠他,或可能被激怒反對他,那些幾乎癒合的傷口可能再次擴大,重新流血。**他所行的**:或譯「甚至」。以下的分句是前者的解釋,以說明他如何對待或反對大衛。或譯「特別是」。除了他其他的過失,這些事尤其如此。**在太平的時候流了爭戰的血**:他殺害他們,彷彿他們處於戰爭狀態和行為中,然而當時不僅停戰,而且還有和平條約和協議,而他們正是這些條約和協議的促成者和推動者。**將那爭戰的血染在他的腰帶和腳上的鞋上**:這句話是為了指出他的厚顏無恥和不知悔改。儘管他以背信棄義的方式殺害他們,假裝擁抱他們,卻用他們的血玷污了自己的衣服,但他並不以此為恥,反而以此為榮,大膽地穿著沾有血跡的腰帶和鞋子與軍隊同行。參撒母耳記下 20:10。

列王紀上 2:6 **照你的智慧行**:意即你認為合理和公正的。因為雖然我當時被迫容忍他,那時我幾乎無力懲罰他,但我從未饒恕他;因此,你要明智而嚴厲地審查他所有的行為,特別是最近的叛亂,並根據他的罪行懲罰他。**不要使他白頭安然下陰間**:儘管他年事已高,擔任軍隊元帥四十年,但不要讓他自然死亡,而要用公義的刀將他處決。

列王紀上 2:7 **問**:為何大衛沒有要求所羅門同樣善待他親愛的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呢?**答**:要麼是他和他的後裔當時已經滅絕,要麼他們後來因過失而失去了大衛的恩寵。**這樣**:意即以我無法表達的善意(此詞在其他地方也有此用法),或以我命令你向他們顯示的善意。**他們**:意即巴西萊和他的兒子們;因為雖然撒母耳記下 17:27 只提到巴西萊,但他的兒子們無疑在其中發揮了作用,尤其是金罕(撒母耳記下 19:37-38)。

列王紀上 2:8 **在你這裡**:意即在你的權力之下,此短語常用於此義。**用惡毒的咒罵咒罵我**:或譯「用惡毒的言語辱罵我」(撒母耳記下 16:7-8);大衛對此深感不滿,儘管他將其視為上帝所降的苦難,便耐心順服。**我必不使你死在刀下**。**問**:那麼大衛如何能合法地要求所羅門為此懲罰示每呢?大衛在臨終前是否對示每懷恨在心?**答**:一、大衛不是一個私人,可以毫無不便地赦免此類罪行;他是一位公眾官長,為了政府的榮譽和維護,有義務懲罰此類傲慢和侮辱性的言論,如果當時他的事務沒有迫使他放過此事的話。否則,從詩篇和這段歷史的許多段落來看,大衛對他的敵人也毫無怨恨和報復之心。二、以下的建議並不違背大衛的誓言,因為那誓言只是針對個人的,即大衛不會在當時(如亞比篩所願)或在他有生之年殺害示每,且不約束他的繼承者;特別是,大衛並非要示每為那過錯被處死(這很明顯,因為那樣就不需要所羅門的智慧來尋找機會,而只需要他的公義來懲罰舊罪),而是為了一些其他適當的罪行,所羅門的智慧,仔細審視他所有的行為,將很容易發現。如果所羅門對示每施加的條件(列王紀上 2:36-37)看似嚴苛,必須記住,大衛只發誓赦免他的性命,但並未承諾免除他所有的懲罰或限制。

列王紀上 2:9 **不要以他為無罪**:雖然我饒了他的性命,但不要把他當作無辜的人對待,也不要讓他完全不受懲罰。**你是有智慧的人**:因此你將很容易找到正當的理由來懲罰他,特別是考慮到他乖僻邪惡的性情。**你當怎樣待他**:如何懲罰他,既要有正當理由,又不違背我的誓言,不給我或你,或因我或你之故而給宗教帶來任何負面影響。**流血**:意即流他的血;以血腥或暴力的死亡。

列王紀上 2:10 **與他列祖同睡**:參浦爾注釋《列王紀上》1:21,浦爾注釋《申命記》31:16。**在大衛城**:意即耶路撒冷中以他名字命名的部分,因為他從耶布斯人手中奪取了它。參撒母耳記下 5:7;歷代志上 11:5;歷代志下 5:2。

列王紀上 2:11 **七年**:更精確地說,是七年零六個月(撒母耳記下 5:5);但在聖經的計算中,較小的數字常被忽略。

列王紀上 2:12 **他的國位甚是堅固**:在普遍的同意和認可下,以及他百姓衷心的愛戴下,這一切明智的人都知道是君王最好、最穩固的根基。

列王紀上 2:13 **你來是為平安嗎**:還是對我或我兒子有什麼惡意?她很可能這樣猜測,因為她知道亞多尼雅對所羅門的野心和嫉妒,以及他對她(作為他失勢的主要原因)的仇恨。

列王紀上 2:14 此節無浦爾注釋。

列王紀上 2:15 **國原是我的**:無論是按出生權還是按實際加冕。看來他還不能忘記他對王位的聲稱,也不能忘記他對王位的野心,他繼續提出他的要求;所羅門似乎理解並不滿,儘管拔示巴沒有;因為先王的妻妾被認為屬於繼承者。參撒母耳記下 12:8。**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他們把我視為他們的王,大衛的繼承者,期望大衛能確認我的揀選。**國位卻轉歸別人**:因人事變遷和百姓多變的心情,從我轉到他。**這是出於耶和華**:要麼是,一、藉著上帝的護理,如此安排大衛的心意和百姓的心。要麼更可能是,二、藉著上帝的旨意和特別的指定,他似乎順從了;他提到這一點,並非他對此有任何良心上的顧慮或重視;而只是藉此藉口欺騙她和所羅門,彷彿他絕無篡奪王位的意圖。

列王紀上 2:16 **不要推辭我**:希伯來文:不要轉我的臉,意即不要讓我悲傷或羞愧地離開你的面前。比較歷代志下 6:42;詩篇 132:10。

列王紀上 2:17 **這事雖違背上帝的明文律法(利未記 18:7),但亞多尼雅可能對此一無所知,他是一個更精通朝廷事務而非上帝律法的人;或者他可能認為亞比煞與此無關,因為大衛不認識她(列王紀上 1:4)。**

列王紀上 2:18 此節無浦爾注釋。

列王紀上 2:19 **在王右邊**:最尊貴的座位,僅次於王的座位。參歷代志下 18:18;尼希米記 8:4;詩篇 45:9;馬太福音 20:21。

列王紀上 2:20 **一件小事**:她認為這是一件小事,因為她沒有察覺到他的意圖;至於利未記 18:7 的律法,她可能認為,因為大衛不認識她,這只是一個婚約,因此在他死後,她與他人結婚沒有任何障礙;這也是一些近代希伯來學者(Hebrew doctors)的意見。**我必不推辭你**:假設你的請求確實如你所說,只是一件小事,且不違法,也不會傷害我或他人。

列王紀上 2:21 **你的哥哥**:指同父異母的哥哥,兄弟情誼和關係要求你至少在小事上滿足他。

列王紀上 2:22 **你為他求國位好了**:他的意圖不在亞比煞,而在於王位;他認為藉此可以奪回王位;部分原因是因為她是先王的妻妾,這可能加強他對王位的聲稱;參撒母耳記下 3:7;12:8;16:21;部分原因是因為她出眾的美貌和與大衛的親近關係,使她在朝廷中擁有強大的影響力。**問**:這是否過於嚴厲的譴責,隨後的懲罰是否過於殘酷?**答**:1. 亞多尼雅有此意圖的可能性極大,這從他的性情可見,他是一個野心勃勃、工於心計的人,對所羅門的統治極度不滿,渴望改變;也從事情的本質可見,因為如果他沒有更大的意圖,他不會提出如此大膽和放肆的要求。2. 從接下來的經文來看,雖然沒有明說,但他、約押和亞比亞他很可能參與了某項反對所羅門的陰謀,而所羅門也已得到情報;因此,他確實可以合理地將此視為叛國的跡象和首次公開行為。3. 所羅門赦免亞多尼雅的叛國罪並非單純且絕對的,而是有條件的,即他必須行為端正(列王紀上 1:52);而這件事顯然是大膽且不端的行為,顯示出他過度的自信和放肆,並帶有亂倫婚姻的表象和意圖,因此所羅門可以正當地重提他的罪行,並藉此機會執行他先前應得的判決。如果有人說,亞多尼雅期望從所羅門手中奪取王位是極不可能的,因為所羅門已在普遍的讚譽下穩固地建立王位;可以回答說,亞多尼雅並非唯一一個沉溺於虛妄希望,並參與重大叛國陰謀的人,儘管在其他智者看來成功機會渺茫;他現在可能只是為他未來打算做的事奠定基礎,等待時機成熟,並為他未來對王位的企圖尋找藉口;要麼是當所羅門失去民心時,如同大衛曾經那樣;要麼是當所羅門去世時,亞多尼雅也可能暗中促成並加速此事;而他只需要與所羅門年幼的兒子爭奪。所有這些以及許多其他事情,所羅門憑藉他的大智慧可能輕易察覺;甚至可能有一些秘密情報,儘管沒有記載。**他是我哥哥**:他認為王位是他的天生權利和出生權,也是萬國的律法;因此他可以尋求奪回自己的東西,並將我這個篡位者趕走。**和亞比亞他,並約押**:他們都參與了陰謀,儘管只有他一人出面;這似乎更為可能,因為所羅門同時對他們所有人採取行動,如接下來的經文所示。

列王紀上 2:23 **指著耶和華起誓**:這裡一次,24節又一次;他這樣做是為了不可撤銷地約束自己,並阻止所有為他求情的行為,因為這對他來說至關重要。

列王紀上 2:24 雖然亞多尼雅是我的哥哥,但我對王位擁有無可置疑的權利和資格,這來自於那位掌管萬國,特別是以色列國的上帝的應許和指定,他隨己意將國位賜給他所喜悅的人;因此,亞多尼雅在這次和之前的企圖中,都犯了背叛我、反叛上帝的罪。**為我建立家室**:要麼是,1. 他賜給我後裔,此短語在出埃及記 1:21 和其他地方也有使用;因為羅波安很可能在此之前出生,比較列王紀上 14:21。要麼更可能是,2. 他使我穩固地坐在大衛的家室和寶座上;他這樣表達,是為了表明上帝已在他身上成就了他在撒母耳記下 7:11 對大衛所作的應許,那裡也使用了相同的短語,那裡主要不是指賜給大衛後裔(他在此之前已有足夠的後裔),而是指將王位穩固地建立在他和他的後裔身上。**亞多尼雅今日必被處死**:因為他知道在這種事情上拖延是危險的。

列王紀上 2:25 **比拿雅**:因為當時執行公義的任務並非交給無名小卒,而是交給有崇高榮譽和權柄的人。參士師記 8:21;撒母耳記上 22:18;撒母耳記下 1:15;4:12。**擊殺他**:用刀或其他致命工具;如下文列王紀上 2:32、34、46。

列王紀上 2:26 **往亞拿突去**:亞拿突是祭司的城邑(約書亞記 21:18),在那裡過隱居生活。**歸你的田地去**:要麼是郊區中分給他的一部分,要麼是他在那裡購買的其他土地。參耶利米書 32:7。**此時**:他沒有完全赦免他,只是暫時放過他,並保留日後若有需要再懲罰他的權利;他這樣做是為了讓他心存敬畏,不敢在百姓中煽動或助長不滿或騷亂,否則他可能會傾向於這樣做。**因為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當大衛認為合適將約櫃帶出去時;如撒母耳記下 15:24、29;歷代志上 15:11、12;那時他作為大祭司必須侍奉約櫃。所羅門藉此表達了他對亞比亞他神聖職分的尊重。**並且在我父親受一切苦難的時候,你也受苦難**:這裡他將憐憫與公義結合,報答亞比亞他先前對大衛的恩情;藉此教導君王,不應將傷害刻在大理石上,而將恩惠寫在沙子或水上,儘管他們常被觀察到這樣做。

列王紀上 2:27 **革去他祭司的職分**:要麼是革去他的職位,要麼至少是革去他執行職務的權力。因為有些人認為,他在大衛去世前就被革職了,當時撒督已取代他被立為祭司,即大祭司(歷代志上 29:22)。但這似乎是一個錯誤;因為儘管那段經文緊接著大衛生前健康時所發生的事,當時他有能力進入公共會眾;但它顯然屬於另一個時期,是在那之後發生的;因為那裡提到所羅門第二次被立為王,而他只被立為王兩次;一次無疑是在此之前(歷代志上 23:1);另一次是在列王紀上 1:39;當時大衛臥病在床,亞多尼雅的篡位使得第二次膏立成為必要。因此,歷代志上 29:22 所說撒督被立為祭司,是在亞比亞他被革職之後,並因此事而發生的。**成就耶和華的話**:因為所羅門這樣做,不僅是為了懲罰他的叛國罪,也是為了成就上帝的話語,這有何不可呢?**論到以利家**:意即關於祭司職分從以利家和以他瑪家轉移到以利亞撒家;這事在八十年前就已預言,現在得以實現。因此,上帝的報應,雖然有時遲緩,但總是確定的。

列王紀上 2:28 **這風聲傳到約押耳中**:關於亞多尼雅之死和亞比亞他被革職的消息。**耶和華的帳幕**:當時在基遍(列王紀上 3:4,比較歷代志下 1:3、5)。**抓住祭壇的角**:關於祭壇的角,參列王紀上 1:50。

列王紀上 2:29 **即**:如果他不會從那裡出來,正如我預料他不會。

列王紀上 2:30 **王如此說,你出來吧**:王下達了這個命令,雖然之前沒有提及,但從事情的性質來看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所羅門不會無故玷污祭壇;也從比拿雅的證實來看;他為何要無故說謊呢?以及他因約押拒絕出來而返回王那裡尋求新命令。**我必死在這裡**:因為他認為所羅門要麼不會用他的血玷污那個地方;要麼會因他對那個地方的尊重而饒恕他,就像他饒恕亞多尼雅一樣;要麼他有一種迷信的觀念,認為死在那裡可能會給他有罪和悲慘的靈魂帶來一些好處。

列王紀上 2:31 **照他所說的去行**:要麼是,1. 在那個地方殺了他;所羅門這樣做似乎有上帝的許可(出埃及記 21:14),並且可能藉著這種公正的嚴厲,旨在阻止未來的犯罪者,表明任何地方或人都不能保護他們免受公義的打擊。要麼更可能是,2. 讓他按他所決定的去死;殺了他,即使他在那裡;用暴力把他從那個地方帶走,然後殺了他;因為出埃及記 21:14 並沒有命令統治者在那裡殺死兇手,而是要將他從那裡移走,把他從祭壇上帶走,讓他去死。既然可以這樣做,所羅門為何要不必要地用他的血玷污祭壇呢?**無辜人的血**:意即,如果這些血沒有得到懲罰,其罪責將落在我的父親和我的家族身上;以及其醜聞和恥辱,以免現在和後世的人想像這是大衛暗中唆使或同意的。

列王紀上 2:32 **他的血**:意即他所流之血的罪責。**比他更公義、更好的人**:他們性情更正直、更高尚,厭惡一切背信棄義的行為;他們兩人當時都效忠並受僱於我的服事。

列王紀上 2:33 **歸到他的頭上,和他的後裔頭上,直到永遠**:要麼是只要他有後裔,要麼是長久的時間,此短語常用於此義;但藉著對他及此類惡人的公義執行,我的王位將得以堅立,上帝將賜福我和我的後裔平安和昌盛。

列王紀上 2:34 **曠野**:聖經中常稱房屋和居民稀少的地方為曠野,如以賽亞書 42:11;耶利米書 25:24;以西結書 34:25。

列王紀上 2:35 **比拿雅**:他現在開始執行他可能之前已被膏立的職務(歷代志上 29:22);但關於此事,參浦爾注釋《歷代志上》29:27。

列王紀上 2:36 所羅門這樣吩咐,部分是為了自己的安全,因為示每被從他親屬、財產和利益所在的地方遷到一個他只是陌生人的地方,並且因他先前對他的主和王的傲慢(永不能忘記)而足夠令人厭惡,他便無法煽動任何騷亂和叛亂;部分是作為對他先前惡行的懲罰,其中憐憫多於公義,大衛並未應許他任何安全,只饒了他的性命;部分是為了讓他在這個公開的舞台上,他所有的言行都能被嚴密觀察;考慮到他忙碌、貪婪和邪惡的性情,這很可能給所羅門帶來他所尋求的優勢;而且這種禁令很可能會激發他違背禁令的慾望,這是人之常情。

列王紀上 2:37 **汲淪溪**:耶路撒冷附近的一條溪流,參撒母耳記下 15:23;列王紀下 23:4;他特別提到這條溪,因為那是通往巴戶琳(他以前的固定住所)的路:但這不應理解為排斥其他道路和地方;因為限制是普遍的,他不得從那裡出去任何地方(列王紀上 2:36),即不能像去汲淪溪那樣走任何其他方向:這也從接下來的歷史中顯而易見;因為當他去迦特時,他沒有越過汲淪溪(汲淪溪位於城東),而是向西,因為迦特位於西方。**你的血必歸到你自己的頭上**:你流血的責任和罪責將只歸於你自己。

列王紀上 2:38 **這話甚好**:你的判決比我預期或應得的仁慈得多。**你的僕人必照辦**:示每不僅承諾,而且也發誓遵守;所羅門要求他這樣做,這從列王紀上 2:42-43 可見。

列王紀上 2:39 **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一位王,但先臣服於大衛,後臣服於所羅門。這可能是那位對大衛極為友善的亞吉(撒母耳記上 27、28章),或是他的兒子;為了報答這份恩情,他仍被允許享有王的頭銜和榮譽,但沒有完全的權力;因此亞吉不能,或不敢,留下這些僕人,儘管他們已逃到他那裡尋求保護,卻讓示每將他們從他的王城帶走。

列王紀上 2:40 **往迦特去**:儘管極其危險,他仍嘗試這樣做,部分原因是貪婪和對僕人的憤怒蒙蔽了他的雙眼,這兩種慾望已經、並且每天都在驅使人們採取對生命同樣危險的行動;部分原因是,他認為時間的流逝已使所羅門和其他人忘記了這件事;而且這件事是秘密且迅速完成的,永遠不會傳到所羅門耳中;或者所羅門不會在這種情況下嚴厲處置,因為這不是放縱或蔑視他的權威,而是他家庭事務的需要促使他這樣做;部分原因是,上帝收回了他普遍的智慧之光,完全讓他陷入自己的錯誤、愚蠢和慾望中;同時,也讓他受到魔鬼的煽動,若無神助,他無法抵抗魔鬼狡猾而強大的詭計和誘惑。

列王紀上 2:41 **有人告訴所羅門**:所羅門無疑派了密探觀察他的一舉一動。

列王紀上 2:42 此節無浦爾注釋。

列王紀上 2:43 他既反叛了王明確、公正且(如他自己所說)良善的命令,又向上帝犯了偽誓罪;這兩者都是極其嚴重和惡劣的罪行。他稱自己的誓言為**耶和華的誓言**,因為這誓言是在上帝面前立的,上帝被呼求為見證人,並作為所有違背誓言的報應者,而且上帝的律法也要求他履行誓言。

列王紀上 2:44 **你心裡所知道的一切惡事**:你的良心控告你,無需其他證人。**必歸到**:希伯來文:已歸到,這似乎更為恰當。上帝已懲罰你先前的惡行,讓你陷入更深的罪行,並使你遭受應得的死亡。

列王紀上 2:45 **大衛的位**:那賜給大衛及其後裔永遠的王權和尊榮。**必在耶和華面前堅立**:藉著執行此類公義的判決,王位將得以堅立。**在耶和華面前**:在那位觀察並獎賞所有此類公義行為的上帝面前;或在上帝的監督下,並藉著他的賜福。

列王紀上 2:46 **出去**:帶著示每到行刑地點,那裡不適合在王面前。**這樣,國位在所羅門手中甚是堅固**:他秘密且最惡劣的敵人已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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