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
2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
3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
4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
5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6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7就是那有聲無氣的物,或簫,或琴,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甚麼呢?
8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
9你們也是如此。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10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11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這說話的人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
12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13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着能翻出來。
14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15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16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17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
18我感謝上帝,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19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
20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
21律法上記着: 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 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 雖然如此, 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22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23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
24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25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上帝,說:「上帝真是在你們中間了。」
26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27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着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
28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上帝說就是了。
29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30若旁邊坐着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31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32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
33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35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36上帝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37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38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
39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40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 哥林多前書 第14章
哥林多前書 14:1
**哥林多前書 第14章**
**14:1-5** 預言因其更能造就人,故比說方言更受推崇。
**14:6-11** 不被理解的方言,如同模糊的樂音,對聽者毫無益處。
**14:12-20** 所有恩賜都應以造就人為目的。
**14:21-22** 方言對說服不信者有用,
**14:23-25** 但在教會聚會中,預言更有益處。
**14:26-33** 關於在教會中有序運用屬靈恩賜的規則。
**14:34-38** 禁止婦女在教會中講道。
**14:39-40** 勸勉要自由運用各樣恩賜,但要合宜有序。
**你們要追求愛**:那對上帝和弟兄的愛,我已多方論述,它超越一切普遍恩賜,你們要竭力追求,如同逼迫者追趕你們一樣;因為這個詞通常用來指逼迫者的猛烈追趕,儘管它也適用於我們應當熱切追求的事物(羅 9:31,14:19)。**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更要羨慕能作先知講道**:但更要,或主要地,你們能向他人啟示上帝的心意和旨意。有些人認為是指預言未來之事;但這不太可能,因為在新約之下,這種預言能力只賜給少數人。因此,更可能的是,他指的是解釋聖經的能力,無論是透過直接啟示(對此他們除了禱告和聖潔生活外,無法使用任何方法),還是透過日常默想和研讀聖經。因為雖然前一種預言,即預言未來之事,當其真實性因預言的應驗而得到證實時,對證實福音教義大有助益;但後者對他人的益處更大、更普遍,這使得使徒勸勉他們切慕並熱切渴望這種能力或恩賜,因為在所有恩賜中,它使他們對教會內外的人都最顯著、最普遍地有用;使徒在林前 14:3 中對此作了闡明。
哥林多前書 14:2
**那說方言的**:這裡的「方言」(希臘文:γλώσσῃ,我們的譯者加上「未知」是必要的,因為他指的是一種語言)是指一種不為所有人所知,或至少不為大多數聽者所知的語言。可能會有人問,使徒這裡指的是什麼「未知語言」?我們是否認為哥林多教會的牧師或教師會如此虛榮,向只懂希臘語的人用阿拉伯語、西徐亞語或帕提亞語講道?我們博學的萊特福特(Lightfoot)認為這不太可能,而且如果有人因炫耀而如此虛榮,使徒寧可責備他們容忍這種濫用,並禁止進一步的行為,而不是像他在林前 14:5 中那樣,給予指示說如果有人如此說話,就應當翻譯。因此,他更傾向於認為使徒指的是希伯來語;儘管當時由於猶太人與其他民族的混雜,希伯來語的使用已大量失傳,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恢復給教會的領袖,以便他們更好地理解舊約聖經;並且在猶太人於會堂中誦讀律法時繼續使用。現在,這教會中有許多猶太人,而且上帝的敬拜通常在猶太會堂中以該語言進行,因此很可能,一些歸信基督教的猶太人(為了炫耀他們的技能),當他們向整個哥林多教會講話時,會習慣使用希伯來語,儘管很少有人或根本沒有人懂這種語言。使徒說,這樣做的人**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即不是對那些不懂那語言的人說,不是對大多數聽眾說,儘管可能這裡那裡有些人能聽懂他,**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然而他可能對自己,對他自己的靈魂和心靈的理解,講說奧秘之事。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那些如此說話的人,作為聖靈的工具,可能自己並不理解他們所說的一切;但這不太可能。
哥林多前書 14:3
**乃是對人說**:即對人的理解說,為了人的益處和裨益。**造就**:為了他們在知識和所有恩典習慣上的增長。**勸勉**:為了激勵他們在上帝話語中要求他們履行的職責的實踐和操練上更加熱心。**安慰**:為了減輕他們在重擔下的痛苦,支持和扶持他們困擾或受傷的心靈。這些表達使得使徒在此處經文中,透過「預言」理解為「事奉性的講道」的可能性更大;因為這比預言未來之事更能造就、勸勉和安慰。
哥林多前書 14:4
**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對任何人所說之事物的知識或理解,對於透過這些事物促進信心和愛心以達到改進是必要的;因為如果我不理解人們所說的話,他們所說的如何能絲毫促進我對上帝或基督的信心,或我對祂的愛呢?「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羅 10:14)。因此,雖然說方言的人(如果他理解自己所說的)可能因自己所說的話而心受感動,但他不可能感動他人。**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但那以所有人都能理解的語言和風格講道的人,他盡其所能地造就所有聽他講道的人。
哥林多前書 14:5
**我願意**:在此處,這句話的意思不過是「我希望」或「我樂意你們都能說方言,如果上帝願意」。從使徒這句話看來,說方言是哥林多教會或其各成員最引以為傲和渴望的超凡恩賜。聖保羅告訴他們,如果上帝願意,他希望他們都能做到。但在這兩者之間,他寧願他們都擁有向人的理解和良心開啟並應用聖經的能力。他補充了理由,因為這是一個更尊貴的恩賜和工作,使人真正更偉大。但他又補充說:**除非他翻出來,使教會得造就**。他說,這樣教會,即那些聽他預言的人,才能得到造就。由此我們學到:1. 屬靈成長,以及在神聖知識和恩典習慣上的進步,應當是所有傳道人的主要目標;凡不以此為目標的人,就是濫用職責,在講壇上輕率行事。2. 凡以此為目標的人,將會盡其所能,使用一種大多數聽眾最能理解的語言、風格和方法;因為沒有他們的理解,就沒有造就。這讓我們看到,在通俗講道中,使用大量拉丁文或希臘文,或高深風格,或對貧苦百姓不顯而易見的隱晦方法,是多麼虛妄,因為百姓不懂這些語言;或者在普通百姓面前進行哲學推理,而他們對這些一無所知。這樣的講道既不符合理性,也不符合基督或祂使徒的實踐。
哥林多前書 14:6
**上帝賜予我說方言的能力**:假設我來到你們中間,用阿拉伯語、西徐亞語或帕提亞語說話,那對你們有什麼好處呢?如果我不透過**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向你們說話,那對你們有何益處呢?有些人認為這四者彼此區分;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它們都只表示前一節提到的「翻譯」。那些區分它們的人說,「啟示」是指舊約預表和象徵的解釋;或像約翰在拔摩島所受的啟示;或解釋福音的奧秘。「知識」他們理解為歷史知識,或任何其他普通知識。「預言」是指解釋聖經中難解的經文。「教訓」是指教理問答或實踐教義。但這些都只是不確定的猜測;其意義顯然不過是:如果我用未知方言說話,而沒有透過翻譯使我所說的對你們來說是可理解的。
哥林多前書 14:7
在透過管樂器或其他樂器人工製造的聲音中,如果沒有巧妙地設計出聲音的區別,使一種聲音代表一件事,另一種聲音代表另一件事,那麼就什麼也聽不懂了:同樣,除非教師的聲音對受教者有意義並被其理解,否則聲音就毫無用處。
哥林多前書 14:8
號筒在戰鬥中被多種方式使用;它被用來通知士兵向敵人進攻,也用來發出撤退的信號:如果兩種聲音之間沒有區別,士兵如何能知道何時前進,何時後退呢?為了指示他們該做什麼,號筒不僅要發出聲音,而且要讓聽者能理解,如果聲音沒有區別,就無法做到這一點。
哥林多前書 14:9
**希臘文:λόγον εὔσημον** 意指對聽者有良好意義的詞語;因為詞語本身可能意義十足,但對那些不學無術的聽者來說卻毫無意義;這樣的詞語聲音對人們的知識毫無貢獻,只是白費力氣。這段經文值得那些在講道中,即使不使用外語,也喜歡使用一種風格或方法,而聽眾中很少有人能理解的人深思。用一種人們不理解的風格或方法講道,與用未知方言講道是完全一樣的;事實上,大多數傳道人的聽眾是如此,以至於那些本身意義最豐富、對博學之耳最有意義的詞語,對他們來說卻最沒有意義,因為最難理解;因此他們對所說的一切一無所知,而傳道人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只是**向空氣說話**(這是一個可怕的思考)。
哥林多前書 14:10
起初全地只有一種語言,一種口音(創 11:1);但在建造巴別塔時(創 11:7),上帝變亂了他們的語言,使他們彼此不明白。他們分散各地,有了不同的語言;因此現在世界上有許多語言,每種語言中的詞語對理解該語言的人來說都是有意義的。
哥林多前書 14:11
但如果一個人不懂那種語言,那些詞語對他來說就沒有意義;我既不理解他,他也不理解我;因為一個野蠻人除非學會了另一個民族的語言,否則無法理解那個民族的人;同樣,一個另一個民族的人除非學會了野蠻人的語言,否則也無法理解他。
哥林多前書 14:12
這證明哥林多教會的成員非常渴望屬靈恩賜。這裡我們的譯本將希臘文:οὕτως 譯為「這樣」,在此處顯然意指「因此」。希臘文原文是「因為,或既然你們熱心於屬靈的恩賜」;這裡將「施予者」代指「恩賜」,即聖靈是這些恩賜的作者,代指恩賜本身。**就要多多追求,好叫教會得造就**:你們要追求在這些恩賜上超越,如果你們最渴望那些能造就教會的恩賜,並以最佳的秩序和方式運用上帝賜予你們的恩賜來達到這個目的,那麼你們就會超越。由此可見,我們在履行職責和運用恩賜時,應當以提升我們所傳講的百姓在上帝知識、信心和順服上的進步為主要目標。
哥林多前書 14:13
這裡的「翻譯」不過是指將他最初用未知方言說出的話語,使人能夠理解。但他為何需要為此禱告呢?難道每個能說話的人,不是都能說自己的母語,也能說外語嗎?因此,另有譯法:有些人說,這裡的希臘文:ἵνα 意指「也」,即「讓他禱告,也翻譯」;但這似乎很難。我也不認為那些有能力說未知方言的人,其中有些人可能自己不理解他們所說的,因此需要禱告才能翻譯:但他們可能因自己的恩賜而驕傲,認為翻譯有失身份,那麼他們就需要禱告,使自己有足夠的謙卑去翻譯。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這裡的「翻譯」不僅僅是單純的翻譯,或將詞語轉化為當地常用語言,而是指開啟和應用聖經,而這種能力是一種獨特的恩賜;那些想要擁有這種恩賜的人,需要禱告上帝開啟他們的眼睛,使他們明白祂律法的奧秘。
哥林多前書 14:14
從這節和前一節經文,天主教徒試圖證明他們拉丁文禮拜的合法性,因為普通百姓中很少有人能理解。他們似乎從一些古代學者的觀點中獲得了一點優勢:即有些說方言的人,自己並不理解他們所說的,而是聖靈只將他們的舌頭作為工具使用。但這些觀點遠低於光明和真理的聖靈,因為聖靈使用人的舌頭,卻對人自己或他人毫無益處。此外,那麼我們在林前 14:4 中所說的「那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又如何是真的呢?不,這裡所說的「這樣的人的靈禱告」又如何是真的呢?這裡也沒有說「我的悟性是黑暗或盲目的」,而是「沒有果效」;即,雖然我自己理解,但我的知識對他人的益處或好處卻沒有結出果子。我的靈禱告,但其他人不能與我一同禱告。
哥林多前書 14:15
那麼該怎麼辦呢?使徒說:**我要用靈禱告**;即,要麼運用聖靈在我身上的超凡影響;要麼用我自己的靈,用我思想的內在專注,我心靈的極度專注,以及最深的虔誠和熱情。**也要用悟性禱告**;但我會這樣禱告,使我自己和他人都能理解我所說的;我既不會禱告到我自己不理解我所說的,也不會禱告到他人不理解我。這裡的「悟性」是被動的意義,儘管該詞的主動意義也不應被排除。他對歌唱也說了同樣的話,讓我們知道,我們在公共聚會中的所有宗教行為都應當這樣進行,使他人能從中受益,如果他們不理解我們所說的,無論是講道、禱告還是歌唱,他們就無法受益。
哥林多前書 14:16
**不然,你用靈祝謝**:祝謝在該節的後半部分解釋為「感謝上帝」,這要麼是在禱告中(因為感恩是禱告的一部分),要麼是在唱詩篇中。「用靈祝謝」要麼是指用內在的人感謝,要麼是指在聖靈的超凡影響下用未知方言感謝。**那坐席的,就是不通方言的,他既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從這裡可以清楚看出:1. 在使徒時代的教會中,教師有與普通聽眾不同的位置和座位,以便他們更方便講道,使他們能講到所有人都聽見、理解並受益。2. 在那些教會中,通常只有一個人會大聲說話,其他人的工作只是從虔誠的心說「阿們」,希望或禱告上帝會成就那事奉者以眾人名義向上帝所求的。參代上 16:36,尼 5:13,8:6,詩 106:48。**他既不明白你的話**:人們不應對任何事情說「阿們」,除非他們理解那禱告,或那些禱告,他們在敬拜上帝時加上「阿們」,這個詞使禱告成為他們的,因為它既是願望的表達,也是肯定的表達。
哥林多前書 14:17
使徒說,否則,你可能**感謝得很好**;但其他人卻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好處,也無法從中獲得任何良好和屬靈的進步。
哥林哥前書 14:18
我們的救主在好牧人的比喻中,將此作為祂的特徵:羊聽祂的聲音,也跟隨祂(約 10:4);我們將會看到這位偉大的使徒處處以自己為榜樣,供他們效法。那些只願被聽見卻不願被跟隨的,是上帝羊群中的壞牧人。使徒讓他們知道,上帝並沒有讓他缺乏說多種方言的恩賜,不,他擁有這種恩賜比他們所有人都更卓越;把他們所有人都加起來,他們也說不出他所說的那麼多種方言。
哥林多前書 14:19
然而,他對自己事奉的目的,即教導他人並將神聖知識傳達給他們,有著極大的重視,以至於他寧願說一點有助於此目的的話,也不願用他所說的對象不理解的語言說再多。
哥林多前書 14:20
**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在理解恩賜的差異,以及哪些更卓越,或恩賜的正確使用上。**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你們確實被吩咐在某些方面要像小孩子(太 28:3),但這不應理解為與知識和理解有關,而是與純真和與之相對的惡意有關;你們應當努力在理解上作大人,儘管在純真方面你們應當像小孩子。
哥林多前書 14:21
**律法上寫著**:這裡的「律法」是指舊約(如在許多其他經文中,約 10:34,15:25),(有些人認為)這樣稱呼是為了與文士的話語相對。接下來的經文引自賽 28:11-12:「主說:我要藉異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頭對這百姓說話。祂曾對他們說:這是你們安息之處,使疲乏人得安息;這就是安歇之處,你們卻不肯聽。」但新約聖經的作者引用舊約經文時,不拘泥於字句,而更注重其意義,並且不引用全部,只引用與其目的相關的部分,這是非常普遍的。先知書中的話語是一個威脅,因為上帝曾將猶太人帶入迦南,並應許他們若順服祂的誡命,就能在那裡得享安息,但他們卻不肯聽,所以祂現在要對他們採取另一種方式,藉著口吃的人和說異國語言的人對他們說話;指的是迦勒底人和巴比倫人,他們後來在被擄期間與之相處了七十年。其意義大致相同(有些人認為);因為那些用陌生方言對他人說話的人,就像那些對他人口吃的人一樣,這更像是嘲弄他們而不是教導他們。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新約下的方言恩賜屬於以賽亞的預言範圍;彷彿先知的話語既包含一個威脅,要用迦勒底人的陌生方言對以色列人說話;又包含一個福音下的應許,要用使徒和其他人的方言對他們說話,這些方言被調整成各種音調,以便不同國家的人都能理解。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其意義是,彷彿先知抱怨百姓如此瘋狂,他們對上帝向他們說話的態度,就像他們對一個用陌生方言胡言亂語的人一樣不屑一顧。他們認為,使徒責備他們如此渴望說陌生方言,而先知卻將這種被陌生方言說話視為對他們的審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也不聽從並順服我。
哥林多前書 14: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即,這是神聖護理的一個顯著產物,用來證實福音教義的真理;表明那以各國語言傳講的教義,必定來自天上,因為最初的傳道人必須從那裡獲得如此說話的能力;然而,毫無疑問,它們不僅僅是一個記號,也是一種方式,透過這種方式,福音的知識被傳達給那些若非使徒和最初的福音傳道人以聽者的語言對他們說話,就無法理解他們所說的人。當他說**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其意思不是「不只是為不信的人」;因為作先知講道對不信的人的歸信,以及對信的人的造就,確實都有用處。
哥林多前書 14:23
**都聚在一處**:這詞組意指「到一個地方」,或「為同一項工作」;根據下文,這裡似乎是指前者。**若眾人說方言**: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使徒這裡所說的「眾人說方言」,是指所有或許多人混亂地同時說話;事實上,這是一個錯誤,我們將會發現使徒後來為此責備他們;但這裡我不認為是這個意思,而只是指你們許多人,一個接一個地說,因為使徒在林前 14:24 中談到預言。因為如果所有人都以那種方式預言,即混亂地同時說話,而不信者進來聽見,他們也會說你們瘋了,而不是被說服。**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那些是外邦人,或是不懂你們所說語言的人。**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 他們豈不會說你們是失去理智的人,對著你們自己知道他們什麼都不懂的人說話嗎?
哥林多前書 14:24
**若眾人都作先知講道**:這裡的「眾人」當然不是指聚會中的每一個人,因為並非所有人都作先知(林前 12:29),而且從自然之光來看,許多人同時講道也不能被視為有序:這裡必須指任何一個人或多個人,輪流解釋或應用聖經。**他被眾人勸醒**:外邦人會看到其中的秩序,會停下來聽並被說服。**被眾人審明**:看到他們邪惡的生活和虛假的宗教被所有這樣預言的人審判和定罪。
哥林多前書 14:25
上帝要麼透過超凡的護理,向那作先知講道的人揭示罪人內心的秘密,並使那作先知講道的人將其顯明;要麼透過更普通的護理(今天也常有此經歷),引導講道者選擇那些主題和講論,使來聽的人會認為是針對自己而說的,並承認自己就是那樣的人,從而確信自己的錯誤,歸信並轉向基督教,並傳報說上帝確實在你們中間。因此,作先知講道比說方言有這兩大優勢:上帝將更得榮耀,他人的靈魂將更得益處;這使得作先知講道的恩賜遠優於說方言的恩賜。
哥林多前書 14:26
從接下來的兩節經文來看,人們會認為他們中的一些人在教會聚會中是如此荒謬,以至於他們被賦予了各種恩賜,卻會同時使用所有這些恩賜,一個人唱歌,另一個人講道,第三個人說方言等等;但這顯然是一種混亂,人們必須對這個著名的教會非常不仁慈,才會認為他們會如此荒謬。因此,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那些被賦予各種恩賜的人,他列舉了五種(其中包含了所有其他恩賜),每個人都在爭奪輪流運用自己的恩賜;一個人想花時間唱他創作的詩篇;另一個人想花時間聽他的教義講論;第三個人想花時間聽他用未知方言講論;第四個人想花時間聽他的啟示;第五個人想花時間聽他的翻譯;或者至少希望時間可以延長,直到他們都輪流講完。**凡事都要為造就人**:為了防止這種和其他混亂,使徒給出了幾條規則。第一條是:所有事情都應當這樣做,以最能促進人們的信心和聖潔;這就是那些以任何方式在神聖事務中事奉的人的主要和首要目的。
哥林多前書 14:27
關於他們運用方言恩賜,他指示了三件事:1. 每個擁有這恩賜的人都不應隨時都想炫耀,一次最多只能有兩三個人。2. 他們應當輪流進行,而不是混亂地同時進行。3. 必須有人翻譯,以便人們能夠理解。因為儘管這些是超凡的恩賜,源於聖靈超乎尋常的影響,但它們是持久的習慣,並非在某些特定時間因衝動而降臨;因為那樣它們就不會受人的管理,而顯然方言恩賜是受人管理的,否則保羅就無法像他在林前 14:19 中讓我們知道的那樣,在運用它時如此自律。
哥林多前書 14:28
如果他想運用這恩賜,他可以獨自對上帝運用,因為上帝理解所有語言;但他應當在基督徒的聚會中保持沉默,因為在那裡他不會被理解。
哥林多前書 14:29
即,兩三個人輪流講,一個人講完後另一個人開始,並且在同一個教會聚會中只有兩三個人;如果還有更多人在場,讓他們坐著判斷他所說的真偽。
哥林多前書 14:30
預言有兩種模式或類型;一種是普通的,當教師帶著上帝先前在他身上留下的啟示來到這些聚會時,使他能夠解釋某些經文,或開啟某些神聖真理;不像我們這樣,而是透過聖靈在他身上的某些影響,而無需使用我們所用的方法。另一種是透過當下的感動或影響。使徒似乎不是在談論後者;或者如果兩者都談,他清楚地讓他們知道,即使這樣的人也受自然秩序的管轄,並且有義務不混亂和喧囂地做任何事,而是可以在不冒犯上帝的情況下,等到另一個人講完他的話。
哥林多前書 14:31
你們不能都在同一天、同一小時或同一時刻預言,但你們可以有序地、輪流地預言,其目的是為了教導和安慰所有人;這可以提醒你們在運用這恩賜時要自律,以免失去目的,而是讓所有人都學習,所有人都得到安慰。這讓我們知道,儘管他們領受預言的恩賜使他們有義務運用它,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必須在某個特定時間運用它。根據上帝的律法、自然之光或其他教會的普遍習俗,被判斷為不合宜或混亂、無序的行為。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使徒在這些事情上給出了規則,但他並沒有將任何羞恥或不合宜的事情定為如此,除非他已經證明其如此,要麼是根據神聖律法(如婦女預言的情況,林前 14:34),要麼是根據自然和理性(如許多人同時說話的情況),因為這對其目的,即教導和指導他們所說的對象是無用的,而且不信者會認為這是瘋狂的表現(林前 14:23)。
哥林多前書 14:32
使徒所說的「先知的靈」要麼是指他們的屬靈恩賜,就其運用和操練而言,以及透過它們所要做的行動;要麼是指行動本身,或聲稱透過運用這些恩賜所做和給出的解釋,即他們的教義;要麼是指他們聲稱被感動去預言的本能或衝動:這些(他說)**是順服先知的**,因此他們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恩賜,或者(大多數人認為這裡更可能是指)它們受制於其他擁有相同恩賜的人的判斷和審查。但這裡產生了一個難題,即聖靈的恩賜,直接源於聖靈,如何能受制於任何人的判斷或審查呢?如果上帝對這個或那個人的啟示是完整和完美的,並且像源頭一樣始終清晰地流淌,那麼它們確實不能受制於人。但上帝賜予我們聖靈是有限度的,在我們運用恩賜時,總會有一些**人為的成分**(拉丁文:aliquid humani);這使得它們受制於先知,即他們聲稱從上帝的靈而來的東西是否確實如此?先知有義務預言(羅 12:6),但要**照著信心的程度**:現在,他們是否如此行,可以由其他先知根據這條規則來判斷。另有譯法:有些人認為這段經文應當作限制性解釋,即,就這件事而言,在明確的自然秩序中,命令當一個人說話時,其餘的人都應當保持沉默。
**哥林多前書 14:33**
在此,他闡明了他說「先知的靈是順服先知的」所依據的原則:任何先知所說的,其確定性,或至少不比這點更確定,即任何混亂的事都不可能來自上帝。現在,兩三個人在公開聚會中同時說話,是一種混亂,也是對秩序的破壞,而上帝不可能是這種混亂的作者。因此,在這樣的事情上,先知的靈必須順服其他先知;這是一條普遍的規則,不僅適用於哥林多教會,也適用於所有教會。
**哥林多前書 14:34**
這條規則必須限制在一般的預言上;因為如果預言的靈降在教會中的婦女身上,她當然可以說話。女先知亞拿在聖殿裡感謝主,並向所有在耶路撒冷等候救贖的人講論耶穌(路加福音 2:38)。我不知道腓利的女兒們是如何說預言的,如果她們不是在許多人面前說話的話(使徒行傳 21:9)。婦女應當保持沉默的原因是,她們被命令要順服。這位使徒在提摩太前書 2:11-12 中也說了類似的話,因為這看起來像是篡奪男人的權柄;如果婦女在教會聚會中說話是常規做法,這確實如此;但如果某些婦女偶爾因著超自然的感動或影響而說話,則不然。使徒在此所指的律法,被認為是創世記 3:16,其中婦女被命令要順服她的丈夫,並且說丈夫要管轄她;然而,這條律法既沒有阻止米利暗說預言(出埃及記 15:20),也沒有阻止戶勒大,約西亞王本人曾派人去見她(歷代志下 34:22),經文也說她住在學院裡。但撇開這種特殊感動的超常情況不談,婦女在教會中說話無疑是不合法的。
**哥林多前書 14:35**
這必須理解為向會眾講話,以教導他們,或在會眾中向傳道人或任何會眾講話,以求自己的教導。因為婦女無疑可以對公開禱告說「阿們」,也可以與會眾一同歌唱,以頌讚上帝的榮耀。但她若在一般的預言中講話以教導人,或大聲呼叫傳道人或教會聚會中的任何成員,以求解決她所疑惑的任何事情,這是她被禁止的。
**哥林多前書 14:36**
這些話語似乎是對哥林多教會中一些成員的尖銳反思,他們自以為比世上所有人都聰明;使徒可能預見到,由於他們對自己的高度評價,他們會極其輕視和藐視他的指示。因此,他問他們,他們對自己有何看法?他們是否認為自己是世上唯一的教會,或是第一批信基督的人,以至於福音是從他們那裡傳出去的,他們可以為所有教會立法?在哥林多教會建立之前,耶路撒冷和其他幾個地方已經有教會了,所以福音是從其他教會傳到他們那裡的,而不是從他們那裡傳到其他教會的。
**哥林多前書 14:37**
你們中間若有人自以為受上帝感動,並從那感動中明白上帝的心意和旨意,他就必須承認,我也是使徒,並且像他一樣明白上帝的心意和旨意;既然如此,我告訴你們的都是主的命令。
**哥林多前書 14:38**
若有人假裝對此無知,他就是故意無知;就我而言,我不會再為他操心,而是將我自己和他都交給上帝的審判;讓他無知吧。在一些抄本中是:「他將不被認識」:在審判之日,基督將對他說:「離開我,我不認識你們。」
**哥林多前書 14:39**
使徒總結了他的論述,簡要地重複了他之前所說的一切。他在哥林多前書 14:2 中鼓勵他們渴慕屬靈的恩賜;在整章中,他一直將預言的恩賜高舉在方言的恩賜之上,因為預言的恩賜用途更廣泛,對他人更有益處;但他在此提醒他們,他並沒有禁止那些上帝賜予方言恩賜的人在適當的時間、以適當的方式和秩序使用它。
**哥林多前書 14:40**
他並沒有禁止他們說方言,只要他們做得得體有序,正如在教會這樣莊重的聚會中,以及敬拜上帝這樣莊重的行動中,所有其他事情都應當如此。婦女在公開聚會中說預言,是不合宜的;他在哥林多前書 14:35 中說,這是可恥的。許多人同時混亂地說話,製造噪音,這是不守秩序的。這種得體或不得體、秩序或混亂,並非源於順從或不順從使徒的規定,而是源於上帝的律法、自然之光、所有基督徒教會的普遍習俗,正如哥林多前書 14:33 所說。所有事情都應當如此行(尤其是在宗教聚會和行動中),以至於它們不會被上帝的律法、自然之光或其他教會的普遍習俗判斷為不合宜或混亂、沒有秩序。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使徒在這些事情上給出了規則,但他並沒有將任何事情判定為可恥或不雅,除非他已經證明其如此,要麼是根據神聖的律法(如婦女說預言的情況,哥林多前書 14:34),要麼是根據自然和理性(如許多人同時說話的情況),因為這對於教導和指導他們所說話的對象是無用的,而且不信者會認為這是瘋狂的表現(哥林多前書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