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2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
4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6女人若不蒙着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
7男人本不該蒙着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2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上帝。
13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上帝,不蒙着頭是合宜的嗎?
14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5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16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上帝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17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8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19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21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22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上帝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24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29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31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32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33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34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 哥林多前書 第11章
哥林多前書 11:1 哥林多前書 第11章 11:3-16 保羅勸哥林多人效法他,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樣。1. 他稱讚他們遵守他所給的規條。2. 他禁止男人蒙頭禱告或講道,女人不蒙頭禱告或講道;因為蒙頭是順服的記號。11:17-19 他責備他們在宗教聚會中的弊端,特別是他們的分裂。11:20-22 以及他們對主的晚餐的褻瀆。11:23-34 他提醒他們主的晚餐的設立,並指出不配領受的危險。解經家認為,這些話語應屬於前一章,因為在上一章的最後一節,他已將自己的榜樣擺在他們面前;但無論是應用於那一章還是這一章,都無關緊要。這些話教導我們,使徒的榜樣是我們規條的一部分;然而,使徒的謙遜值得注意,他要求他的會眾只在他效法基督的範圍內效法他:事實上,任何人都不能要求他所牧養的人,超出他效法主耶穌基督的範圍。
哥林多前書 11:2 「你們在凡事上記念我」:你們記念我的教訓,我所給你們的誡命和指示;「又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我們如此翻譯,希臘文是「παραδόσεις」(paradoseis)。這個詞指任何教義上傳授或教導給人的事物,無論是關於信仰還是行為。有人認為,在這段經文中,它並非指使徒就信仰或道德行為所傳給他們的,而是指關於秩序的事項,因為使徒接下來提到的例子就是關於蒙頭或不蒙頭禱告或講道;無疑,一個受無誤聖靈引導的人所發出的任何此類誡命都應當遵守。使徒並非命令他們遵守任何其他人將傳給他們直到世界末日的傳統,他只是稱讚他們遵守了他所傳給他們的。我們與天主教徒之間存在一個重大問題,即基督徒是否有義務遵守未成文的傳統;即他們告訴我們是使徒傳統和早期教會傳統的禮儀和習俗,儘管他們無法為此提供任何聖經依據;但沒有基督徒會質疑自己遵守使徒傳統的義務;我們只是不知道如何證明那些在使徒著作中找不到的傳統是使徒傳統:遵守使徒傳統是值得稱讚的;但對於其他傳統,或那些對我們而言不顯然是使徒傳統的,則只是多餘的功德:上帝何曾要求人們做這樣的事呢?
哥林多前書 11:3 使徒在這節和接下來的經文中所指責的弊端,是婦女不蒙頭禱告或講道,使徒對此提出強烈反駁。他的論證似乎是:婦女在宗教事奉中應當表現為順服丈夫的人,並因此採取一種姿態,這種姿態根據當時當地的習俗,證明了這種順服;為此,他在這節經文中告訴我們,「男人的頭是基督」。基督,就其神性而言,是世上所有男人和女人的頭;但經文似乎更傾向於將基督視為中保:正如使徒在以弗所書 5:23 告訴我們,他是教會的頭;新約聖經也經常以這種觀念談論基督,並將信徒視為他的肢體:在這個意義上,「男人」我們必須理解為「每個基督徒」,即教會的每個成員。「女人的頭是男人」:男人被稱為女人的頭,因為根據上帝的預旨,他要管轄她,創世記 3:16;他比女人有優越性,並對她有權柄。「基督的頭是上帝」:上帝是基督的頭,並非就其本質和神性而言,而是就其作為中保的職分而言;正如男人是女人的頭,並非就其不同且更優越的本質和性情而言(因為他們兩者本質相同),而是就其職分和地位而言,因為上帝將他設立在女人之上。事實上,那些否認基督神性的人,很難找到比這節經文更能反駁他們主張的經文,這節經文反而證明了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在性情和本質上是平等的,而非不同;因為頭與肢體當然不是不同,而是相同性情和本質的。基督對父的順服也絲毫不能證明他在性情和本質上與父不平等或不同,正如臣民對君主的順服也不能證明任何此類事情一樣。使徒因此斷定這是上帝所設立的秩序:上帝是基督的頭;基督是他的教會和每個成員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應當順服他,正如教會順服基督,基督順服他的父;從此他繼續論證如下。
哥林多前書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有些人(其中包括博學的比撒(Beza))不僅理解為在禱告或講解、應用聖經中事奉的人,無論是出於事先的默想和研究,還是出於那些早期時代聖靈的特別啟示;也理解為所有在這些行動中在場的人。他們給出的理由是:因為使徒為其主張所給出的理由,是百姓和事奉者所共有的;而且婦女被禁止在教會中說話,提摩太前書 2:12。但我們博學的霍爾主教(Bishop Hall)向我們保證,他不同意這種觀點。事實上,這是一種不合理的解釋;因為雖然那些與他人一同禱告的人可以說是在禱告,但那些聽人講道或講解聖經的人,在任何言辭的恰當性上都不能說是在講道。這種術語用法也無可比擬,他們提出的理由也缺乏說服力;因為儘管誡命的理由可能關乎百姓和事奉者,但這並不意味著規條或誡命也必然如此。雖然婦女在一般情況下被禁止教導,但這並不適用於那些根據約珥書 2:28 的預言(應用於使徒行傳 2:17)直接且特別受聖靈感動的人。「蒙著頭」:即戴著帽子或頭巾,或在他所居住的國家中慣用的頭部遮蓋物。這不應理解為頭部的自然遮蓋物,即我們的頭髮;也不是任何為維持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其他遮蓋物;而是他可以不戴,且根據當地風俗對他而言是裝飾性的遮蓋物。「羞辱自己的頭」:要麼是羞辱基督,基督是他的頭,他應當代表基督,他這樣做就好像把教會(教會是順服基督的)變成了基督的頭,而他蒙著頭則表明他在事奉中是順服的。或者他羞辱自己的頭(許多人如此解釋),即他背叛了自己的優越性,貶低了上帝賦予他的權柄和尊嚴,因為他採取了一種表示低級和順服的姿態。解經家們一致認為,這節和接下來的經文應根據各國的習俗來解釋;從這節經文可以得出的一切結論是,從事神聖事奉的男人有責任表現得像代表主耶穌基督的人,以一種符合他作為基督使者身份的恰當權威和莊重,而這種得體的莊重應根據他們所居住國家的普遍觀點和看法來判斷。因此,這段經文對基督徒事奉者的要求,只是權威和莊重,以及其外在的表現。我們博學的萊特福特博士(Dr. Lightfoot)觀察到,猶太祭司在敬拜上帝時習慣蒙頭;因此,基督徒事奉者蒙頭禱告或講道,是猶太化了,他認為這是使徒主張的原因。異教徒,包括羅馬人和希臘人,也習慣在他們的聖事中蒙頭事奉。有些人認為這是基督徒採用相反姿態的原因;但使徒從男人的頭權論證,似乎暗示使徒此主張的原因是,在哥林多,不蒙頭是權威的標誌。如今,穆斯林(或土耳其人)對他們的上級說話時是蒙頭的,他們在宗教儀式中也是蒙頭的。我們西方地區的習俗則完全不同;不蒙頭是順服的標誌或記號:因此,事奉者禱告和講道時不蒙頭,以表示他們對上帝和基督的順服:但這種習俗並非統一,因為在法國,改革宗的事奉者講道時是蒙頭的;他們禱告時不蒙頭,以表達他們對上帝的敬畏和順服,而講道時蒙頭,則代表基督,這位偉大的教師,他們從他那裡領受,並代表他。這一切對基督徒而言,並非更進一步的規條,只是事奉者在禱告和講道時,有責任使用那些在自然上,或根據他們所居住地方的習俗,不被視為不雅和不敬的姿態和服飾。這段使徒經文所要求所有基督徒履行的職責,只是普遍遵守得體(這不能由任何人創造,而是源於自然、習俗和規定);儘管對於哥林多人,他特別要求男人在聖事中不蒙頭事奉,要麼是為了避免猶太人和異教徒所使用的習慣或姿態;要麼是為了顯示他對女人的尊嚴和優越性(我們稍後會發現女人被命令蒙頭禱告或講道),要麼是他代表基督,基督是教會的頭。不蒙頭在他們那裡是順服的標誌,正如在我們這裡是不蒙頭是優越和卓越的標誌。
哥林多前書 11:5 「但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雖然女人被禁止教導,並被命令保持沉默,提摩太前書 2:12;但那段經文必須理解為指一般的女人和一般情況,不涉及那些因聖靈的特別感動或催促而講道的女人。我們在舊約和新約中都讀到過女先知;例如約西亞時代的戶勒大,以及路加福音 2:36 中記載的亞拿;我們也讀到腓利有四個女兒是說預言的,使徒行傳 21:9。「不蒙著頭」:這裡不蒙頭(如前所述)必須指沒有用一些人造的遮蓋物遮蓋,例如我們的頭巾、帽子、風帽或面紗等,或者沒有用自己的頭髮遮蓋,不是讓頭髮散開,而是巧妙地使用頭髮作為遮蓋物。「羞辱自己的頭」:要麼是羞辱她的丈夫,他是她的政治或家庭的頭,因為她以那種習慣表現得好像她不是一個順服的人,似乎不當地篡奪了男人的權柄;要麼是羞辱她的自然頭部,因為在那些地方,女人在公共場合不蒙頭被認為是不莊重的行為。利百加遇見以撒時,創世記 24:65 記載:「她拿帕子蒙上自己。」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因為,使徒說,你們自己也會認為女人剃了頭髮是不雅的;現在,不蒙頭禱告或講道,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這最後一句話會使我們認為,這節經文中的「不蒙頭」不僅指除了頭髮之外沒有其他遮蓋物,而且指頭髮散亂,長髮披肩;否則,不戴帽子、風帽或頭巾與剃了頭髮就不是一回事了;因為使徒後來在哥林多前書 11:15 說,她的頭髮是給她作遮蓋或面紗的:所以,使徒在這裡所指責的,很可能是女人進入公共聚會時,頭髮散亂,沒有得體地盤起來作為頭部的遮蓋;據說,這是酒神巴克斯那些野蠻女祭司的習俗,她們像瘋狂的人一樣,以散亂的頭髮進行那些所謂的宗教儀式,並被稱為「狂女」(maenades),因為她們的行為更像瘋子,而不是實際運用理智的人:很可能哥林多教會的一些女人也效仿了類似的行為,使徒在這裡對此提出反駁。
哥林多前書 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自然本身教導我們,看到一個女人以如此不雅的方式,頭髮散亂地揭示上帝的心意和旨意,是可恥的景象;如果她不願巧妙地將頭髮盤起來作為頭部的遮蓋,也不願戴上頭紗遮蓋,那麼就讓她把頭髮剃掉,或者至少剪成男人的髮型:因為雖然一個因特別感動而講道的女人,不受女人在公共聚會中不說話、保持沉默的普遍律法約束;但她受自然律的約束,不能以如此粗魯的方式進行如此莊重嚴肅的行動,以至於從自然之光,或當地所有人的普遍看法來看,她會被認為在宗教行動中是不敬和野蠻的。從這段經文引發了一個問題:基督徒婦女除了頭髮之外,是否可以合法地不戴任何其他頭部遮蓋物?我必須承認,我看不出這個問題在這段經文中如何有任何根據,因為使徒在這裡並非談論婦女日常的穿著打扮,而只是在她們禱告和講道時(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以及她們在禱告和講道中事奉時(如前所述)。我們現在沒有這樣的女先知;所以我認為關於婦女除了頭髮之外,是否可以合法地不戴任何其他頭部遮蓋物的問題,必須從其他經文來判斷,而不是這段經文,並且最好從環境來判斷;因為上帝既然將頭髮賜給女人作為遮蓋和裝飾,我看不出這怎麼會是絕對不合法的;偶然地,它可能會因為她打扮自己時心中的驕傲,或他人心中的情慾和淫蕩,或女人打扮自己時的其他不良意圖和動機而變得不合法。但「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恥,就該蒙著頭」:如果自然教導我們女人剪髮或剃髮是羞恥的,那麼它也教導我們女人不蒙頭,無論是用頭髮還是用一些人造的遮蓋物,都是羞恥的;後者似乎更符合這裡的意思,因為神學家認為,使徒在這裡所指的頭部應當在宗教行動中被遮蓋的部分是臉,而臉不是用頭髮遮蓋的,而是用頭紗等。
哥林多前書 11:7 「男人固然不該蒙著頭」:在那些國家,蒙頭是順服的標誌,男人應當維護上帝賦予他的權柄、優越性和權威,不應蒙頭,除非是自然地被頭髮遮蓋。「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因為他有獨特的理由在上帝面前誇耀,因為他只順服上帝,因此不應以任何服飾或姿態顯示自己順服他人:或者因為上帝以他為榮,將他視為自己最卓越的創造物:上帝在人身上得到彰顯。保羅習慣將人所誇耀的稱為他的榮耀,哥林多後書 1:12, 14,帖撒羅尼迦前書 2:20。大衛也稱上帝為他的榮耀;所羅門在箴言 17:6 告訴我們,兒女的榮耀是他們的父親。因此,使徒在這裡用雙重論證來支持男人不蒙頭:1. 因為男人直接順服上帝,因此不應以任何服飾或世俗禮儀來顯示他對那些在自然上並非他上級的人的自然順服(因為我們不應認為使徒藉此論證禁止順服自然、家庭或政治上的上級)。2. 因為上帝以人為榮。「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女人是為男人的榮耀而創造的,為他的幫助和輔助而創造的,並且最初是從男人而出,因此男人可以以她為榮,正如亞當以夏娃為榮,創世記 2:23:「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上帝的榮耀應當被顯露和揭示,向所有人顯明:男人的榮耀應當被隱藏和遮蔽。
哥林多前書 11:8 在這裡,使徒闡明或證明了他之前所說的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女人是從男人而出;男人不是從女人身上取出一根肋骨而造的,而是女人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一根肋骨而造的;我們有創世記 2:21, 22 的記載;從這裡使徒論證了女人對男人的順服。
哥林多前書 11:9 我們在創世記 2:18 中有這段經文的解釋,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上帝並沒有先創造女人,然後為她造一個合適的幫助者;而是他先創造男人,然後創造女人,使她成為他的合適幫助者。現在,在理性上有一條規則:凡是為另一個人或事物而造的,其卓越性都低於為之而造的那個人或事物。「為男人」:意即服事和幫助男人。
哥林多前書 11:10 「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權柄的記號」:這裡的「頭上有權柄的記號」(power on her head)應理解為(有些人認為)她頭上的遮蓋物,表示她服從丈夫的權柄:這裡以所指的事物代指記號,正如記號常代指所指的事物。例如,約櫃被稱為「上帝能力的約櫃」,詩篇 132:8,它本身也被稱為「他的能力」,歷代志上 16:11。但另一些人認為,這裡的「頭」並非指女人的自然頭部,而是指她的丈夫,或男人,他是女人的政治上的頭;而「頭上有權柄」則理解為她在男人身上行使她的權柄,藉著蒙頭來證明這一點;他們認為這段經文可以很好地用提摩太前書 2:12 來解釋,使徒在那裡禁止女人轄制男人。他補充了另一個理由:「因為有天使」。這裡的「天使」有些人理解為上帝自己,他藉著天使的事奉,按此秩序創造了男人和女人,並將這條律法加在女人身上。另一些人理解為男人有時派出的使者,藉著他們女人被許配(但這只是猶太人之間的一種習俗)。另一些人認為這裡的「天使」是指教會的牧師和執事,他們有時在聖經中被稱為天使。另一些人理解為邪惡的天使,他們伺機利用美麗的事物引誘人產生不潔的思想等。但大多數和最好的解經家認為這裡的「天使」是指善良的天使;因為使徒很難將魔鬼稱為天使,尤其是在勸阻人們不要做某事時;因此,這教導我們,善良的天使,他們是為上帝選民的益處而服事的靈,在任何時候都有特別的事奉,或者至少在人們為宗教敬拜而聚集的場合中,他們更特別地在場,觀察人們的行為舉止;這種意識應當使所有參與這些事奉的人,避免任何不雅和不配的行為。
哥林多前書 11:11 為了避免男人因使徒論述他對女人的優越和尊嚴而變得驕傲自大、過於專橫,使徒補充說,他們彼此都需要對方的幫助,以至於無論是關於上帝的事,還是關於世界的事,他們都不能沒有對方,主如此安排和處理,使他們彼此互助。或者,其意義是,他們在主裡,就恩典的狀態而言是平等的,在基督裡沒有男性也沒有女性:儘管男人和女人在其他方面存在差異,男人擁有優先權和優越性;但當我們考慮他們的屬靈狀態和屬靈關係時,則沒有差異。
哥林多前書 11:12 男人比女人有優先權,因為他是首先被造的,並且因此對她有優越性,她是為他而造,而不是他為她而造,這確實是男人的優勢;但另一方面,自從第一個男人被造以來,所有男人都是藉著女人而生,女人在子宮裡懷孕他們,用乳房餵養他們,在他們還是孩子時參與他們的教育,並將他們抱在膝上;因此,男人沒有理由輕視和過度踐踏女人:所有這些都是出於上帝,藉著上帝智慧的安排和處理;因此,男人沒有理由因他首先被造的特權,以及女人被造的目的,而侮辱和勝過女人;女人也沒有理由因她的特權,即男人是藉著她而生,而勝過男人;但他們兩者都應當將自己視為從上帝那裡獲得特權,並在使用這些特權時,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在各自的崗位上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女人順服男人,並以所有順服的記號來證明這種順服,男人則對女人表現得像上帝的形像和榮耀。
哥林多前書 11:13 沒有人真正徹底地被說服錯誤,直到他被自己的良心定罪。因此,在聖經中,上帝藉著他的聖筆者,向人們的良心發出呼籲,讓他們自己判斷,用自己的理性審視一件事,並根據理性的指示對自己做出判決,這是非常常見的。他希望他們自己判斷並做出判決的事情是,女人披頭散髮或不戴頭紗或遮蓋頭臉向神禱告,是否得體。
哥林多前書 11:14 他告訴他們,他們不能認為這是得體的,因為自然本身教導他們,男人留長髮是羞恥的。這裡的「自然」有些人理解為自然律,根據自然律,這會帶有內在的邪惡,但顯然它沒有;因為如果這樣,拿細耳人就不能留長髮(他們確實留了),也不會為了健康或生命而合法。另一些人將「自然」理解為萬國律;但這也不對,因為在許多國家,男人留著最長的頭髮。另一些人理解為常識,或墮落後留在人身上的自然理性的光照和判斷;但這在所有人身上都必須是相同的,而我們知道並非所有人都認為這是可恥的。因此,另一些人將這裡的「自然」理解為一種普遍的習俗,這種習俗(他們說)形成了第二種自然;這個詞在羅馬書 11:24 中就是這個意思:但它在這裡不能這樣解釋;因為在任何地方,從來沒有這樣一種普遍的習俗,即沒有人留長髮。另一些人將這裡的「自然」理解為自然傾向;但這也不是這個意思,因為有些男人和女人一樣,有留過長頭髮的自然傾向。因此,另一些人將這裡的「自然」理解為性別差異,他們認為這個詞在羅馬書 1:26 中就是這個意思;性別的區分教導我們這一點:這似乎是這段經文最可能的解釋。使徒論證說,正如男性和女性的性別在服裝上被人為區分,而且這是上帝的旨意,所以他們也應該在髮型上有所區分;男人留像女人一樣的頭髮,就像穿像女人一樣的衣服一樣可恥。
哥林多前書 11:15 「但女人若有長頭髮,便是她的榮耀」:長頭髮對女人來說是美麗的,被視為她的美貌或裝飾,因為上帝將她的頭髮賜給她作為遮蓋。關於男人留長髮的合法性或不合法性,以及男人頭髮的適當長度或不適當長度,已經有許多書籍討論,其內容過多,無法在此轉錄。這些經文似乎向我們推薦的,作為上帝在這件事上的旨意是:1. 男人和女人應當整理他們的頭髮,以保持性別的區分。2. 男人不應像女人一樣留頭髮,無論是散亂的,還是捲曲的,或在頭上精心打扮的,這都顯得過於不男性化和女性化,更不符合基督徒的身份。如果這對男人來說是被禁止的,就他們自己的頭髮而言,他們就應當考慮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用其他男人和女人的頭髮來裝飾自己。
哥林多前書 11:16 「若有人想爭辯」:如果有人出於愛好在辯論中展現自己的才智,或出於維護某一方、反駁我們的願望而想爭辯。「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我們沒有女人不蒙頭禱告或講道,或男人蒙頭禱告或講道的規矩;或者說,我們沒有為這些瑣碎小事爭辯的規矩;「上帝的眾教會也沒有」:好的基督徒在這些事情上,應當留意並尊重自己教會以及其他基督徒教會的習俗。使徒就此結束了這段論述,並在接下來的經文中繼續指責這座著名教會中潛入的其他弊端。
哥林多前書 11:17 「我現在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我現在要談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對此我必須大大責備你們;我非但不能稱讚或認可你們所做的,反而必須為此嚴厲地批評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為得益處,乃是為招損」:當你們在教會聚會,履行宗教職責,禱告、講道、聽道或領受聖餐時,你們的聚會和行為方式,導致你們的罪惡增加,而不是恩典增加,也不是促進上帝在你們自己和他人靈魂中的工作。
哥林多前書 11:18 「在教會中」:這裡的「教會」必須指宗教聚會;因為當時基督徒還沒有建造教堂,他們是在私人住宅中聚會,只要當時的邪惡環境允許:然而,另一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教會習慣聚會的地方,並說基督徒有一個固定的聚會地點,儘管是在私人住宅中。但他們在異教徒中間,能夠如此安靜和安全地經常或通常在某一個固定地點聚會,並以此命名,這不太可能。使徒所指的「分裂」或「分門結黨」,他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解釋了;要麼他們為食物、飲料、坐席的順序、開始的時間而爭吵,要麼沒有等到所有人都到齊。
哥林多前書 11:19 「在你們中間是不可沒有」:並非絕對必要在你們中間有這樣的分裂(這些是由人墮落意志的自由行為造成的),但這些事情並非偶然發生,而是藉著上帝的護理,他如此不變地預旨和命定,允許撒旦顯露其惡意,並允許人顯露自己內心的情慾和敗壞。「異端」:雖然「異端」這個詞在教會用法上被限制為指教義上的錯誤觀點,人們對此頑固不化;但顯然,這個詞本來不應如此限制,也不能在這裡合理地如此解釋,它與前面提到的「分裂」和「分門結黨」意義相同:因為儘管(從哥林多前書 15:1-58 將會看出)他們中間存在教義上的錯誤觀點,但將使徒在這裡的言論理解為指這些觀點是不合理的,因為這些話語是作為他傾向於相信他們中間存在這種分裂或分門結黨的理由而提出的,因為「異端」是不可避免的。「叫那些經得起考驗的人,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上帝允許分裂和分門結黨有其智慧的目的,就是讓那些真實誠懇的基督徒,藉著反對這種破壞愛心的行為,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證明他們是真實誠懇的,並且有上帝的愛住在他們裡面,運行並得勝。
**哥林多前書 11:20**
希臘文原文詞彙不一定指「在一個地方」,也可以譯作「為同一件事」,或許在此處這樣翻譯會更好。在那些本應作為一個身體、為同一莊嚴行動而聚集的人當中,出現分裂顯得更為惡劣,尤其這個行動宣告他們是一個身體,並對他們施加了最高程度的弟兄之愛的義務。
「這不是吃主的晚餐」:這裡必須補充一些詞語才能使語義完整。這不是吃;意即(q.d.),你們這樣做,實際上並不是在吃;以不合宜的方式吃主的晚餐,就不是在吃。
這被稱為主的晚餐,要麼是因為祂設立並制定了它,要麼是因為它是為記念祂的死而設立的(哥林多前書 11:26;路加福音 22:19)。
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主的晚餐聖禮,將此處與哥林多前書 11:23-24 比較,也會讓人這樣認為。另有譯法(Others say),這裡指的是愛筵,通常在主的晚餐之前舉行;他們給出的理由是,這裡提到的弊端,即不彼此等候直到全教會聚集,有人吃得豐盛,有人吃得稀少,有人飢餓而另一些人卻已吃飽喝足,這些情況不可能發生在主的晚餐上,因為在主的晚餐中,牧師不會在全教會聚集之前開始,而且也沒有如此豐盛的飲食。
為此,我們被告知,根據希臘(哥林多位於其中)的古老習俗,富人會向他們的偶像獻祭一些東西(之後窮人會得到這些東西作為救濟),並在偶像的廟宇中設宴,所有人都可以自由享用。基督徒模仿了他們的這種做法,他們當中的富人在主日設宴,窮人和富有的基督徒都可以參加,窮人可以帶走剩下的食物。但這個教會在各方面都變得腐敗,並有了迎合他們喜好的教師,他們在這些宴席上忽視窮人,只邀請富人,並且為富有的客人準備了過多的食物。
這些宴席被稱為愛筵,要麼是因為:
1. 對上帝的愛(至少是表面上的)是促成它們的原因。
2. 要麼是因為它們是我們主最後晚餐的預表,在其中祂首先吃了逾越節的羔羊,然後設立了我們所稱的主的晚餐;要麼是因為它們緊接在主的晚餐施行之前或之後,因此愛筵,由於緊接在主的晚餐之前或之後,也得了同樣的名稱。
但如果我們接受這一點,我們就必須將愛筵也視為基督的設立,並為記念祂而設立,這兩者都無法證明。其意義必然是:當你們在主的桌子之前或之後,在你們的愛筵上犯下如此混亂的行為時,你們就無法正確地領受主的桌子。同時,使徒所稱的「主的晚餐」,僅指基督為記念祂的死而設立的。
**哥林多前書 11:21**
當時在大多數基督教會中,存在一個猶太派別,即那些從猶太教歸信基督教的人,他們帶有「舊桶」的氣味,過於固守某些猶太儀式。他們將主的晚餐視為逾越節的附屬品,我們知道基督最初是在逾越節之後立即設立了祂的晚餐。因此,正如基督在主的晚餐之前吃了逾越節的晚餐一樣;他們也效法祂,雖然他們放棄了逾越節的羔羊,但他們仍會舉行自己的晚餐來先於主的晚餐,並在家中準備好,然後帶到教會聚集的地方;由於他們的貧窮弟兄沒有為這晚餐貢獻任何費用,他們就不等候他們,而是自己吃這晚餐:因此,貧窮的基督徒就飢餓,在他們的宴席中沒有或只有很少的份,而另一些人,即教會中較富有的人,卻吃得太多;因為我認為我們對「μεθύει」(希臘文:meyuei)這個詞的翻譯非常嚴苛且不仁慈。
嚴苛,因為這個詞不一定指此意,它只表示飲酒超過嚴格的必要量,而我們的譯者自己在約翰福音 2:10 中也將其譯為「喝足了」。不仁慈,因為如果哥林多教會允許當時實際醉酒的人來到主的桌子前,這肯定是非常不仁慈的推斷。
**哥林多前書 11:22**
「什麼?難道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由此顯然可見,這些愛筵是在為上帝公開敬拜而聚集的地方舉行的;因為使徒希望他們(如果他們要繼續舉行)在自己的家中舉行:他不僅責備這些宴席的弊端,也責備這些宴席本身,因為它們在教會聚集的地方舉行,或者因為它們帶有任何宗教的藉口:他們可以友好地聚餐,但他們的私人住宅是最適宜的地方。
「或是藐視上帝的教會嗎?」或者你們藐視(有些人認為)上帝教會聚集的地方,或者藐視聚集在那裡的人,因為你們在如此莊嚴的聚會中行為如此混亂;或者藐視教會中較貧窮的部分,他們雖然貧窮,卻是教會的一部分,是基督寶血所救贖的?接下來的詞語會讓我們傾向於這種理解;因為接著說:「叫那沒有的羞愧」,即那些沒有財產可以為這些宴席貢獻,因此被迫在沒有得到適當補充的情況下離開的人。
**哥林多前書 11:23**
關於這些在主的晚餐之前舉行的愛筵,我沒有從主那裡領受任何指示,你們是從猶太人或外邦人那裡學來的。我不知道你們在私人住宅中文明地設宴、吃喝是否不合法;但要在你們虔誠地在主的桌子前吃喝之前,舉行這樣的宴席,我沒有從主那裡領受任何關於這種做法的命令。
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從主那裡領受了什麼,那不過是:「主耶穌在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請參閱福音書中馬太福音 26:26、馬可福音 14:22、路加福音 22:19 的記載;這些詞語都在那裡解釋了。
有些人認為保羅是透過直接啟示從主那裡領受的(就像摩西被認為是透過啟示領受了創世記和出埃及記部分內容的歷史,這些內容發生在他出生或成年之前)。另有譯法(Others think),他從聖路加的著作中領受(因為這些詞語是根據他的福音書引用的)。另有譯法(Others think),他從其他使徒那裡領受。可以確定的是,他確實從主那裡領受了;如何領受,則不確定。
**哥林多前書 11:24**
第24、25節。這些話我們也在路加福音 22:19-20 以及其他福音書對晚餐設立的敘述中遇到過。請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22:19」的注釋。請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22:20」的注釋。
**哥林多前書 11:25**
請參閱浦爾對「哥林多前書 11:24」的注釋。
**哥林多前書 11:26**
由此可見,餅和酒並非(如天主教徒所言)變質,或轉變為基督肉身和寶血的實體,當領受者吃喝時。它仍然是原來的餅和杯。設立的目的只是為了記念基督的死;因此,在這一聖禮中事奉上帝,將是基督徒一項持續的義務,直到基督再來審判。
另有讀法(Some think),「你們宣揚」是比我們翻譯的「你們表明」更好的動詞翻譯;因此,你們在這一聖禮中應當如此行事,如同那些知道自己在此事中該做什麼的人,即宣揚主耶穌基督的死。
**哥林多前書 11:27**
神學家們一致認為,這裡所說的「不配」,並非指領受者本身,而是指領受的方式;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個配得的人也可能不配地領受這聖禮。它有各種解釋:沒有應有的虔誠和敬畏,沒有信心和愛心,沒有在行動中設定正確的目的,在任何已知未悔改的罪的罪責之下等等。
「就犯了主的身體和血的罪」:將招致褻瀆這神聖設立的罪責;因為對一個記號的濫用,會延伸到它所代表的事物;正如濫用國王的印章或肖像,被公正地視為對國王本人的濫用,因為那是他的印章和肖像。另有讀法(Some carry it higher),他將受到懲罰,如同他釘了基督十字架一樣,因為褻瀆基督的聖禮會反映到基督本人身上。
**哥林多前書 11:28**
他應當省察自己:關於他的知識,他是否正確理解基督是誰,聖禮的本質是什麼,他在那神聖的行動中做了什麼;關於他的信心、愛心、悔改、新順服,他是否是上帝為那聖桌所預備的人;這是兒女的餅,而不是給狗的;是基督為祂的朋友,而不是為祂的敵人所擺設的桌子。
「這樣,他就可以吃」等等;在如此省察自己之後,而不是在其他情況下。由此可見,無論是年齡或理解力上的孩童,還是心智不健全的人,或不信者,或在未悔改的罪責之下的人,都沒有權利領受主的晚餐:所有早期教會和所有正確改革的教會都如此實踐。
至於他們是否應該,如果他們膽敢前來,被教會的執事阻止,以及如何阻止,由誰阻止?以及好基督徒是否可以與這樣的人在聖桌前交通?以及在履行了什麼樣的預備性職責之後?這些問題不屬於本段經文的範圍。
**哥林多前書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按理」:如前所述,要麼沒有遠程的權利,要麼沒有當前的權利參與那聖禮,因為他是不信者,或是一個堅決不聖潔或無知的人;或者是不敬虔、不虔誠地吃喝。
「就是吃喝自己的罪(希臘文:krima),或審判」:無論我們翻譯成哪一個都無關緊要;因為如果他在今生招致上帝的審判,若不及時悔改,這些審判將以永恆的定罪告終;但這是對他自己而言,而不是對與他同桌的人,除非他對那人有失職之處。
「不分辨是主的身體」:他的罪責在於此,他沒有分辨並區分普通和一般的餅,以及那代表主身體的餅,而是像使用普通餅一樣漫不經心,以同樣少的預備和關注來使用前者。
**哥林多前書 11:30**
你們或許沒有意識到,卻尋找其他原因來解釋你們當中為何有這麼多人患病、軟弱、過早死亡;但我,作為耶穌基督的使徒(因此知道上帝的心意和旨意),向你們保證,你們這種不敬虔、不虔誠地褻瀆這神聖聖禮的行為,是你們當中許多人患病、軟弱、英年早逝的一個主要原因。
另有讀法(Some think),「睡了」這個詞表明他們是敬虔、悔改的基督徒,他們如此死去(因為惡人的死在聖經中幾乎沒有被稱為睡覺),這讓我們知道,即使是好人,他們雖然可以得救,也可能在今生招致審判,正如他們在其他聖禮中褻瀆上帝的名一樣,尤其是在這晚餐聖禮中褻瀆上帝的名。
**哥林多前書 11:31**
聖經中的「判斷」(希臘文:judge)這個詞包含了判斷的所有部分:省察、指控、定罪等等。在這裡,它指的是自我指控,自我定罪;透過信心的更新和悔改,將自己與不信者、不悔改和不敬虔的人區分開來:如果我們這樣判斷自己,上帝就不會指控或定罪我們。
**哥林多前書 11:32**
為了避免他們因他所說的話而感到恐懼,並將他們的苦難視為上帝對他們極度不悅的跡象,以至於祂不再將他們視為祂的兒女;他告訴他們,當上帝的子民遭受今生的苦難,如疾病等時,上帝對待他們更多的是作為一位父親,而不是一位審判官,祂管教祂所愛的兒女,鞭打祂所接納的(希伯來書 12:6-8);並且這樣做是為了美好的目的,以防止靈魂與世上不悔改的罪人一同遭受永恆的定罪,在今生給我們地獄般的經歷,以便我們在來生可以逃脫。
**哥林多前書 11:33**
使徒以勸勉結束這段論述,勸勉他們從今以後要留意這些與主的晚餐相關的不敬虔和不莊重的行為;他們不應在全教會聚集之前領受聖禮,富人應等候窮人,不應分黨結派地領受,而應作為一個身體吃那一個餅。
**哥林多前書 11:34**
如果有人飢餓,他們就不應將為莊嚴敬拜上帝而聚集的地方,變成宴席吃喝的地方,而應在家中吃;免得因這些混亂和不敬虔的行為,招致上帝的不悅,並使上帝的審判降臨在他們自己身上。最後,他提醒他們,如果還有其他類似性質的事情,他尚未提及的,他打算很快來到他們那裡,然後他會透過給予他們相關的規條來將這些事情整理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