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第32章
民數記 32:1 呂便支派和迦得支派請求在約旦河東岸分得產業,因為那裡適合牧養牲畜(民數記 32:1-5)。摩西責備他們,認為這會使百姓灰心,並效法他們祖先的惡劣榜樣(民數記 32:6-15)。他們承諾將妻兒和牲畜留在河東,自己則武裝起來,走在弟兄們前面,直到迦南地被征服(民數記 32:16-19);在這些條件下,他們與瑪拿西半支派一同獲得了所求的(民數記 32:20-42)。雅謝(Jazer):一座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的城市和地區(民數記 21:32)。基列(Gilead):一個多山的地區,以牧場聞名(耶利米書 1:19;彌迦書 7:14)。
民數記 32:2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3 亞他錄(Ataroth):與約書亞記 16:2, 7 中約旦河西岸的亞他錄不同。寧拉(Nimrah):又稱伯寧拉(民數記 22:36;約書亞記 13:27),以及寧林的水(以賽亞書 15:6)。示班(Shebam):又稱西比瑪(民數記 32:38)。比珥(Beon):被認為與民數記 32:38 中的巴力免(Baal-meon)和耶利米書 48:23 中的伯免(Beth-meon)是同一地點。
民數記 32:4 「耶和華在以色列會眾面前攻取了這地,並將其賜給他們為產業」,其方式與祂將迦南地賜給他們的方式相同。
民數記 32:5 意即,將我們的產業賜給我們,但讓約旦河東的這片土地成為我們全部的產業。
民數記 32:6 「安逸和平」,而你們的弟兄卻捲入一場血腥的戰爭。他們的話語模棱兩可,摩西認為這是一種不信、懶惰、自私和詭計的行為。
民數記 32: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8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9 「他們不應嘗試前進,而應返回埃及。」(民數記 14:4)
民數記 32:10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11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12 基尼洗人(Kenezite):因其祖父或某位顯赫的祖先基納斯(Kenaz)而得名(約書亞記 15:17;歷代志上 4:13-15)。
民數記 32:13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14 「繼承你們的祖先」,不僅繼承他們的位置和產業,也繼承他們的罪。
民數記 32:15 「他們受你們的建議和榜樣所影響,將拒絕過約旦河,不願佔領迦南地。」
民數記 32:16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17 「我們自己」:要麼是所有人,要麼是我們中被認為必要的人數,只留下足夠的人來供應和保衛我們的妻兒。參見約書亞記 4:12-13。 「這地的居民」:指摩押人、以東人或其他邊境民族。
民數記 32:18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19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20 「在耶和華面前」:
1. 真誠地、全心全意地,如同在上帝面前。
2. 更可能是指在約櫃面前,約櫃是上帝同在的標誌。他暗示的可能是:
a. 各支派行軍的順序,呂便和迦得支派緊隨約櫃之前行進,如民數記 2:10, 14, 16, 17 所示。
b. 他們過約旦河的方式,約櫃首先進入約旦河,並停在那裡,而所有支派都從約櫃旁和約櫃前經過(約書亞記 3, 5),其中也包括這些支派,正如這些經文明確指出的,他們「在耶和華面前」過河(約書亞記 4:13)。
民數記 32:21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22 「在耶和華面前」,即藉著祂的同在,以及祂恩惠和有力的幫助。
民數記 32:23 意即,你們罪的懲罰;這個詞經常這樣使用。
民數記 32:24 「你們所說和所應許要做的。」參見民數記 20:2;馬太福音 15:8 中類似的短語。
民數記 32:25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26 「廣義上」:這個詞經常被用來指約旦河東的整個地區,而在其他地方則更嚴格地指其中的一部分,例如這裡(民數記 32:39-40)以及其他地方。
民數記 32:2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28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29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30 「他們將喪失並失去在基列的產業,並將被迫過約旦河,在他們的弟兄中尋求產業。」
民數記 32:31 「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要麼是此時藉著你的口所說的;要麼是以前所說的,祂命令我們和我們的弟兄一同進入迦南並佔領它。
民數記 32:32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33 瑪拿西半支派在此被加到呂便和迦得支派中,原因有二:
1. 呂便和迦得兩支派的成功鼓勵了他們為自己提出同樣的要求,因為他們也擁有許多牲畜。
2. 經過進一步考慮,發現這片土地對於那兩個支派來說綽綽有餘;摩西將其賜給瑪拿西半支派而非其他支派,是因為他們在與亞摩利人的戰鬥中表現出極大的勇氣和成功(民數記 32:39;約書亞記 17:1)。
民數記 32:34 意即「修復和加固」,這個詞經常這樣使用,如列王紀上 12:25;列王紀下 14:22;歷代志下 8:1;11:5;26:2;但以理書 4:30。因為他們當時既不需要也沒有時間做更多的事情,舊城並沒有像迦南地的許多城市那樣被焚毀和破壞。
民數記 32:35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36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3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32:38 尼波(Nebo):關於這座城,參見申命記 34:1;耶利米書 48:1。「改了名字」:要麼是因為征服者通常會這樣做;要麼是因為其他神祇的名字(尼波和巴力免無疑是神祇的名字)不應被提及(出埃及記 23:13),尤其是在以色列人初次定居那裡時,以便抹去偶像的記憶,從而消除拜偶像的誘惑。儘管後來,當這種危險過去後,它們又被稱為舊名(約書亞記 13:17, 20)。
民數記 32:39 「奪取了它」,即奪取了它的一部分;或者基列在這裡被更嚴格地理解。參見浦爾對民數記 32:29 的注釋;創世記 31:21;申命記 3:12-13。
民數記 32:40 「給了瑪吉」,即不是給瑪吉本人,他無疑早已去世(參見創世記 1:23);而是給瑪吉的家族或後裔,他們以其父之名被稱呼;正如亞伯拉罕(使徒行傳 7:16)、以撒(阿摩司書 7:9)、雅各或以色列(經常)、猶大和西緬(士師記 1:3)、大衛(列王紀上 12:16)的名字,顯然都是指他們的後裔。
民數記 32:41 雅珥(Jair)在此被稱為瑪拿西的兒子,部分原因是他母親是瑪拿西的後裔(歷代志上 2:21-22);部分原因是他在此次遠征中與瑪拿西人聯合,並定居在他們中間。
民數記 32:42 挪巴(Nobah):雖然在其他地方沒有被提及,但他無疑是瑪拿西支派中一位顯赫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