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着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上帝的會;
2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來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蘭咒詛他們,但我們的上帝使那咒詛變為祝福。
3以色列民聽見這律法,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4先是蒙派管理我們上帝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比雅結親,
5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就是從前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命令供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歸祭司舉祭的屋子。
6那時我不在耶路撒冷;因為巴比倫王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裏。過了多日,我向王告假。
7我來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亞實為多比雅在上帝殿的院內預備屋子的那件惡事。
8我甚惱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從屋裏都拋出去,
9吩咐人潔淨這屋子,遂將上帝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進去。
10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11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上帝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
12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
13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副官是哈難。哈難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
14我的上帝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上帝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
15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
16又有泰爾人住在耶路撒冷;他們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
17我就斥責猶大的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
18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上帝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
19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城。
20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
21我就警戒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辦你們。」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
22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上帝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
23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24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
25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着上帝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26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上帝所愛,上帝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27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上帝呢?」
28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裏把他趕出去。
29我的上帝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30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31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上帝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 尼希米記 第十三章
尼希米記 13:1
**那日**:並非指城牆、城門和城邑奉獻之後的當下,而是在某個特定的日子。這詞在聖經中常用來指某個時間點,與前文提及的時間或事件並無直接關聯。意即(q.d.)尼希米從波斯王宮返回耶路撒冷之後,他曾離開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期間出現了一些錯誤和弊端,他現在正努力糾正這些問題。
**在百姓耳中**:部分原因在於,研讀並理解上帝的律法和自己的職責,不僅是祭司的責任,也是百姓的責任;部分原因在於,百姓聽到這是偉大上帝明確的心意和旨意,就能更樂意地履行接下來的職責,其中有些職責是艱難的,需要捨己。
**不可入上帝的會**:即(i.e.)不可被納入以色列的聯邦,也不可與任何以色列人建立婚姻關係,這從尼希米記 13:3 可見一斑;這種做法是對這條律法的一個明確解釋。關於此節和下一節,請參閱申命記 23:3 和申命記 23:4。
尼希米記 13:2
此節無浦爾注釋。
尼希米記 13:3
即(i.e.)所有與他們結盟的外邦人。參閱尼希米記 9:2 和以斯拉記 10:3。
尼希米記 13:4
**祭司以利亞實**:大祭司,尼希米記 3:1;或是另一位名叫以利亞實的祭司,因為在當時或約略同時期有幾位名叫以利亞實的人,以斯拉記 10:6, 24, 27, 36。然而,將此節與尼希米記 13:28 和尼希米記 12:10-11 比較,第一種可能性似乎最為合理。
**管理庫房**:即(i.e.)管理眾庫房,這從下一節和尼希米記 13:9 可見一斑,該處稱之為「庫房」(chambers),也從事情的本質來看,大祭司對上帝的殿和所有附屬的庫房擁有最高權力。此處單數詞代表複數。
**與亞捫人多比雅結親**:多比雅是上帝百姓的激烈敵人。因此,這被視為以利亞實的一個重大污點,也是他尼希米記 13:5 所述其他過失的原因。
尼希米記 13:5
**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透過移走屋內物品,將多個小房間合併成一個,並為多比雅來耶路撒冷時預備好。他似乎讓多比雅住在那裡,以便能更自由、更秘密地與他溝通,因為這個地方是百姓不能進入的。
尼希米記 13:6
**那時我不在耶路撒冷**:以利亞實趁我不在時做了這些事,以為我不會再回到那裡。
**我回到王那裡**:即(viz.)從耶路撒冷回到王那裡;他曾不止一次去過那裡。
**過了些日子**:希伯來文:在日子的盡頭,或一年的盡頭,這個詞常有此意。
尼希米記 13:7
此節無浦爾注釋。
尼希米記 13:8
**我甚惱怒**:如此神聖的地方竟被一個在許多方面都不該來的人玷污,他不是祭司,是外邦人,是亞捫人,而且是那族人中最惡劣的;而這一切竟是在大祭司的允許和命令下進行的,大祭司按其職責本應懲罰和糾正他人的這些行為。
尼希米記 13:9
**他們就潔淨那屋子**:透過當時在這種情況下常用的方法和儀式。參閱民數記 19:9。
尼希米記 13:10
**利未人的份沒有給他們**:這可能是:
1. 來自這位腐敗的大祭司以利亞實,他將他們的份,就像他將神聖的庫房一樣,據為己有,或用於款待多比雅和他其他重要的盟友。
2. 來自百姓,他們要麼出於貪婪將這些份保留給自己,這與他們自己莊嚴的約定和聖約(尼希米記 10:37)相悖;要麼對以利亞實公然且明顯地濫用聖物感到極度不滿,以至於他們厭惡上帝的獻祭和事奉,就像其他人因類似情況所做的那樣(撒母耳記上 2:17),因此忽略了繳納什一奉獻等,因為他們知道這些會被濫用。
**各人回自己的田地去了**:回到他們在鄉下的產業,被迫如此是為了謀生。
尼希米記 13:11
**我斥責那些官長**:我嚴厲斥責那些負責管理這些事務的祭司,因為他們玩忽職守,違背了他們最近莊嚴的承諾。
**為何離棄上帝的殿呢?** 你們不僅在扣留應得之物上傷害了人,而且還導致了上帝的殿和事奉被忽視。
**我招聚他們來**:我將他們從他們分散的各個鄉村產業招聚到耶路撒冷。
**使他們站在自己的職位上**:恢復他們執行職務。
尼希米記 13:12
部分是出於對尼希米及其命令的尊重;部分是因為他們看到這些份將被用於正當用途,而不會被濫用,就像以前那樣。
尼希米記 13:13
**文士撒督**:教會文士,負責記錄收支帳目。
**他們都被看為忠信的**:根據普遍的聲譽和認識他們的人的共識。他現在更勤奮地尋找這樣的人,因為他最近經歷了前任受託人的不忠。
**分給他們的弟兄**:根據他們各自的家族,正如律法所規定的。
尼希米記 13:14
**為這事**:我為你的殿和事奉所做的一切,願你以正直的心悅納,並照你的應許為我的益處記念。
尼希米記 13:15
**我就斥責他們**:我抗議他們的行為,並勸誡他們停止。
尼希米記 13:16
**運魚**:他們可能在靠近約帕的海中捕魚,或從推羅經海路運到約帕,再從約帕運到耶路撒冷,這只是一小段路程。
**在耶路撒冷**:這座聖城,有上帝的殿和同在,也是國家主要司法機構所在地。因此,這被視為他們罪行的加重情節,因為這是在公然藐視上帝和人。
尼希米記 13:17
**猶大的貴冑**:即(i.e.)他們的領袖和統治者;他指責他們犯了這罪,因為儘管是其他人做的,但這是得到他們的默許或縱容,他們本應且可以懲罰和制止。
尼希米記 13:18
**這一切的禍患臨到我們**:你們如此清楚且悲傷地記得,我無需告訴你們細節。
尼希米記 13:19
**耶路撒冷城門的陰影漸長**:這約在日落時分,因為耶路撒冷周圍和附近的群山(詩篇 125:2)。
**我派我的僕人守在城門口**:出於對那些負責守城門的人的不信任。
尼希米記 13:20
此節無浦爾注釋。
尼希米記 13:21
**我就下手拿住你們**:我將懲罰你們,並沒收你們的財物。因為這對住在城內或城附近的貪婪或貧困的猶太人來說是一種誘惑,使他們有機可乘購買商品,那時他們可以獲得更多好處。
尼希米記 13:22
**使他們自潔**:部分原因在於,他們現在所從事的工作,雖然性質普通,但其目的卻是神聖的,並且與安息日有關;部分原因在於,他們要執行這項工作的日子是安息日,為了遵守安息日,他們有義務預備和潔淨自己。
**看守城門**:
1. 聖殿的門。但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特別的命令是多餘的,因為這是他們安息日和每天的常規工作和職責。
2. 城市的門;因為他上次提到的是城市的門,尼希米記 13:19;由於不信任這些門的普通守門人,也無法總是讓他的手下從事這項工作,他將這些門的看守職責暫時,並在安息日,交給利未人,因為聖化安息日的職責本來就屬於他們。
**照你豐盛的慈愛**:他藉此暗示,儘管他提到他的善行是上帝所喜悅的,並且上帝應許要獎賞,但他既不依賴也不敢信賴這些善行的功勞或他自己的價值;當他做完一切之後,他仍認為自己是個無用的僕人,需要上帝無限的慈愛和寬容來赦免他所有的罪,特別是那些附著在他善行上的軟弱和敗壞。
尼希米記 13:23
**亞實突**:非利士人的一個城市,撒母耳記上 5:1-2 等。
尼希米記 13:24
他們的母親將這些語言,連同她們的原則和習俗,灌輸給他們。
尼希米記 13:25
**咒詛他們**:即(i.e.)使他們被逐出教會,並被剝奪上帝百姓的社會和特權。這種和隨後的懲罰是公正地施加在他們身上的,因為這種過犯既違反了上帝明確的律法,也違反了他們自己最近莊嚴的聖約和承諾,參見以斯拉記 10 和尼希米記 10:30。
**擊打他們幾個人**:即(i.e.)我命令根據律法(申命記 25:2)鞭打那些因其身份或其他情況而罪行最嚴重的人;除了前述的懲罰之外,我還對他們施加了這種懲罰。
**拔他們的頭髮**,或**剃他們的頭髮**。頭髮在東方民族中是裝飾和自由的標誌;禿頭是恥辱和奴役與悲傷的標誌。參閱以賽亞書 3:24,以賽亞書 15:2,耶利米書 48:37,以西結書 29:18。
尼希米記 13:26
此節無浦爾注釋。
尼希米記 13:27
**我們豈可聽從你們呢?** 我們豈能藉著允許或不懲罰來證明我們的行為是正當的呢?絕不。
尼希米記 13:28
**約雅大**:約瑟夫(Josephus)說他就是瑪拿西,他藉著參巴拉的影響,獲得了在基利心山建造撒馬利亞聖殿的自由;那些娶了外邦妻子的祭司,或有其他罪行的祭司,都投奔了他,與他們一起或在他們之後,其他處於相同或類似情況的百姓也投奔了他。
**我把他趕出去**:即(i.e.)從我面前和我的朝廷,以及從城和聖殿,和祭司職分的一切特權,以及從我所屬的整個以色列會眾和教會中趕出去。
尼希米記 13:29
**你與祭司職任所立的約**:這約是上帝與他的祖先為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後裔所立的,上帝應許賜給他們「永遠的祭司職任」(民數記 25:12-13),而他們則與上帝立約,要忠實而聖潔地按照上帝所賜的規條執行那神聖的職分,其中特別吩咐他們要潔身自愛,遠離一切不合法的婚姻,以及一切可能玷污他們或祭司職分的事物。
尼希米記 13:30
此節無浦爾注釋。
尼希米記 13:31
**為木柴的供獻和初熟的果子**:我特別關心這些事,因為它們最近被忽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