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猶大書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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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猶大書導論

## 啟示錄注釋序言

儘管某些異端,如塞爾頓(Cerdon)和馬吉安(Marcyon),曾質疑這部神秘聖經著作的神聖權威,且早期教會中一些較為敬虔的人也曾對此存疑,因為其手稿最初僅為少數人所持有,且(有人認為)因其中揭示了羅馬帝國的興衰與命運,故流傳更少;然而,除了教會在近代所有時代普遍接受其神聖性之外,這部書本身也展現出與舊約但以理書的預言、與聖先知所使用的預表之間的高度和諧;它明顯地影射了猶太教會的整體秩序與體制;其中所包含的教義,與舊約和新約中關於上帝與基督、死人復活、以及審判日的教義完全一致;其所包含的應許與威脅,也與聖經其他部分的應許與威脅相符;因此,任何不願無故質疑整部聖經正典的人,都無法合理地爭辯其神聖權威。

從啟示錄1:1可知,約翰是這部書的執筆者;而這位約翰就是蒙愛的門徒,即福音書的執筆者,這一點極少有人懷疑,且理由微不足道。只要仔細思考書中幾乎專屬於這位使徒、且在聖經中除了本書和約翰福音之外幾乎找不到的詞語和短語,例如稱基督為「道」、他為此作見證等,便會明白。那些質疑者認為,約翰在福音書中通常隱藏自己的名字,而本書作者卻沒有,但他們的質疑毫無效力;因為在福音書中,他撰寫的是關於已發生事件的敘述或歷史,需要許多目擊者和聽聞者的證明;但在本書中,他寫的是關於將來事件的啟示或預言,因此他的名字是必要的,以便人們能判斷他寫作的權威。

關於他寫作的時間,他自己告訴我們,在啟示錄1:9,他因上帝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在拔摩海島上領受了這啟示;這是在羅馬皇帝圖密善(Domitian)統治時期(如果我們相信歷史,且我們沒有其他資料可供參考),約在基督降生後94或95年;因此,這部書擁有近一千六百年的歷史,期間極少有人質疑其神聖權威。

至於其寫作目的,啟示錄1:1清楚地告訴我們:「希臘文:deixai toiv douloiv autou a dei genesyai en tacei」,意即「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類似的重複出現在啟示錄22:6:因此,它被稱為「啟示」和「預言」,這兩個詞都不適用於敘述或歷史,因為敘述或歷史的對象是已經發生的事情。

我不會承諾給出這部神秘預言中各段落的確定無誤的解釋:在偉大的事業中,有志者事竟成(In magnis voluisse sat est)。但我基於以下幾點假設進行闡釋:

1. 本書的整體並非關於95或96年之前(或至少不是很久之前)已發生事件的歷史敘述,而是關於將來之事。這使我完全拒絕了格老秀斯(Grotius)和哈蒙德博士(Dr. Hammond)的觀點,因為他們的觀點涉及耶路撒冷的圍攻或毀滅,而那件事在約翰聽到這啟示之前已經發生了二十六或二十七年。我無法理解這如何能與啟示錄1:1或啟示錄22:6相符。

2. 本書包含對羅馬帝國或教會(所有這些都在聖約翰時代的範圍內)在整個時期內發生的最顯著事件的預言;或者說,在羅馬帝國衰落之後,直到世界末了,在整個教會中將會發生的事情。

3. 這個時間段合理地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結束於羅馬帝國仍為異教徒的時期,即基督後310或325年;第二個時期結束於敵基督的徹底毀滅,至於何時發生,我無法確定;第三個時期結束於基督降臨進行末日審判。第一個時期被一些人稱為「異教龍的國度」(Regnum draconis ethnicum);第二個時期稱為「敵基督龍的代理」(Vicariatus draconis antichristianus);第三個時期稱為「基督的國度」或「教會的平靜狀態」(Regnum Christi, or, Status ecclesiae tranquillus)。

4. 我沒有理由不同意那些傑出人士的看法,他們認為啟示錄中與第一個時期相關的部分,即預言上帝的教會直到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時代(基督後310或325年)所發生的事,始於啟示錄4:1-11,結束於啟示錄7:1-17;而啟示錄8:1所提及的「天上寂靜約有半小時」,則與教會從君士坦丁時代到提奧多西(Theodosius)統治結束(約七十或七十五年)所享有的安息有關。

5. 至於一千二百六十年或四十二個月的起點(epocha),我無法確定。從帖撒羅尼迦後書2:7可知,不法的奧秘在使徒時代就已開始運作;理性也會告訴我們,羅馬,無論是現在的樣子,還是1606年的樣子,都不是一天建成的,當時的巨大腐敗是逐漸產生和發展的;但我無法確定如何計算敵基督的統治時期,除非從福卡斯(Phocas)迎合教皇,授予其「至高」或「普世主教」的頭銜和稱號之時算起;我寧願從那時起計算一千二百六十年,而不是從之前的任何時間。

6. 我同意那些認為前十一章包含了關於前兩個時期所有預言的總結的觀點,儘管其中許多事件在啟示錄12:1-19:21中得到了更詳細和充分的闡述。啟示錄12:1-17為我們提供了教會在前兩個時期的詳細記述。啟示錄13:1-18更詳細地記述了敵基督,包括其世俗權力和教會管轄權。啟示錄15:1-8和啟示錄16:1-21更充分地向我們揭示了第六號筒下將要發生的事。在啟示錄17:1-18中,我們對啟示錄13:11所提及的兩角獸有了更充分的描述,它象徵著坐在上帝殿中的敵基督。啟示錄18:1-24更充分地描述了其傾倒,這在啟示錄14:1-20中曾簡要提及。啟示錄19:1-21,就其對上帝的讚美而言,與護理的這一偉大作為有關。

7. 我認為教會的第三個狀態(我無法想像我們已經達到,我稱之為其平靜安寧的狀態)在啟示錄20:1-15中被預言和描述;之後將是與地上所有惡人的爭戰,這將以基督降臨審判世界和為此而進行的普遍復活告終。

8. 我認為最後兩章描述了教會的狀態,這只適用於得勝的教會,我也據此進行了詮釋。

如果有人在這些方面與我意見相左,那麼他在解釋相關章節和經文時與我意見不合,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不敢對我所給出的解釋持絕對肯定的態度,只能說這是我認為最有可能的。在新教徒中,曾有人費盡心力,試圖將教皇制從敵基督的指控中解脫出來。我認為這是格老秀斯(Grotius)在解釋這部書時的意圖,彷彿它是一部歷史而非預言,如果真是預言,那麼在出版後不到二百五十年就已應驗。至於教皇制是否為敵基督,我認為那位偉人說得很好,他不願在此事上武斷,但他說,教皇制有如此多的敵基督標記,以至於若發出通緝令尋找敵基督,他會逮捕教皇。我還要補充一點,如果教皇制真的被逮捕並受審,它在聖經和理性的法庭上都無法為自己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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