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導論
## 論證
這卷福音書的執筆者普遍被認為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馬太福音 10:2),而非施洗約翰,也不是被稱為馬可的約翰(使徒行傳 15:37)。他是一位深受基督個人恩寵的人,因此常被稱為「蒙愛的門徒」;你可以在以下經文中讀到這些恩寵:馬太福音 17:1;路加福音 9:28;路加福音 22:8;約翰福音 13:23;約翰福音 19:26-27;約翰福音 20:2;使徒行傳 3:3;使徒行傳 4:13;加拉太書 2:9。聖經引導我們到此。他被認為曾前往亞洲並在那裡停留,直到圖拉真皇帝統治時期十次迫害中的第三次。他被多米田皇帝放逐到拔摩島,在那裡寫下了啟示錄。
他寫這卷福音書的時間不確定;有些人認為是在他生命的晚期:他是所有使徒中最後一位去世的,據判斷約在基督誕生後一百年。據說,否認基督神性的伊便尼派(Ebionites)和克林妥派(Cerinthians),以及對基督位格持有許多荒謬觀點的尼哥拉黨(Nicolaitanes)的異端,促使他寫下這卷福音書;他自己也在啟示錄 2:6 中提到了尼哥拉黨的教義;而伊便尼派和克林妥派被認為是他書信中反駁的那些敵基督者。
關於他,有兩點值得注意:
1. 他比任何一位福音書作者更著重於證明基督的神性;他最清楚地引用基督的神蹟來證明這一點。
2. 他很少提及其他福音書作者所記載的內容:
我認為可以補充一點,他比任何一位福音書作者更完整地記載了基督復活後的福音歷史;他也更清楚地記述了基督受洗後發生的四次逾越節;信靠基督和重生的必要性;我們與基督奧秘聯合的教義;聖靈的差遣及其使命的目的,以及使徒和其他人將從中獲得的益處。他的福音書以其內容的崇高和奧秘,以及措辭的甜美而特別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