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2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3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4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
5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6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
7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8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9[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上帝]。」
10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11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 何西阿書 第1章
> 解經家:馬修·浦爾(Matthew Poole,1624–1679)
> 神學立場:英格蘭清教徒,改革宗加爾文主義長老制(Reformed Presbyterian);
> 聖約神學;強調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的架構;主張選民預定、確定的代贖、
> 聖靈有效呼召;重視原典語文(希伯來、希臘、亞蘭文)詮釋。
何西阿書 1:1 何西阿書 第1章 何西阿預言的時期,何1:1。為要顯明這地的偶像淫亂,他娶了一個淫婦為妻,並生了耶斯列,何1:2-5;羅路哈瑪,何1:6-7;和羅阿米,何1:8-9。猶大和以色列將在一個元首之下復興,何1:10-11。這「話」或「命令」,以及所命令的事;或說,這預言是以神藉著祂的靈向先知所啟示的確切話語表達出來的,並且所預言的事也確實如此;因為神的聖徒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並且那些將要快成的事也已啟示出來,如啟1:1所說。何西阿顯明這些事,並以神所啟示給他的話語說出來。「耶和華」:即「永恆者」,如法文譯本,希伯來文:Jehovah,這詞表達了我們神的永恆和無限存在,以及祂對萬有的至高主權(Sovereignty)和絕對權柄。這詞被明確加上,是為了警誡先知,並要求聽眾專心、留意、敬畏和順服,也暗示他們若不悔改,刑罰必將確定執行;若他們相信,應許必將確定成就;因為說這兩者的是永不改變的耶和華。「臨到何西阿」:或說「與他同在」;這話語既臨到他,也與他同在,在他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先知們對於向犯罪的百姓傳達悲慘消息,往往是過於遲疑,而非過於急切。摩西不願去見法老;耶利米將神的話語憋在心裡,直到它像火一樣在他骨中燃燒,熱得他無法忍受,直到他將它說出來才得安寧。何西阿先知很可能藉此表達,神的話語對他產生了類似的影響;他充滿了先知性的聖靈,聖靈的感動始終與他同在,並在他裡面攪動。「何西阿」:這個名字的字面意義和內涵都帶有最安慰人心的消息,它與約書亞(Joshua)或耶穌(Jesus)是同一個名字;他從神而來的信息對義人而言是安慰的,它保證了保守和救恩,這將在他的預言進程中顯明。「比利的兒子」:雖然有些人認為這比利與歷代志上5:6的比拉是同一個人,但這沒有可能性,因為名字不同;此外,比拉被提革拉毗列色擄去,他的家人很可能也一同被擄;或者,如果何西阿逃脫了他父親的不幸,他至少會給我們一些理由,藉著他的話語讓我們相信他對家族的不幸感到遺憾;但我們只知道先知父親的名字,卻不知道他的支派或國家,也不知道他的身份、住在哪裡,或何時去世。「在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即在位期間,在那些時期;這是聖經中表達時間的用語。「烏西雅」:又名亞撒利雅,列王紀下14:21;馬太福音1:8稱他為烏西亞。他登基的起始時間有許多不同的猜測,最終仍不確定;但清楚的是,耶羅波安與烏西雅是同時代的人,烏西雅在耶羅波安在位第二十七年登基:從那時算到耶羅波安在位第四十一年,即耶羅波安的最後一年,烏西雅在位期間有十四年是何西阿預言的時期;但如果(據我所知,可能存在)亞瑪謝與他父親約阿施共同攝政數年,以及耶羅波安與他父親之間也有類似情況,那麼烏西雅和耶羅波安之間會有更長的同步期,何西阿在他們在位期間預言的時間也會更長,我對此不作深入探究。「約坦」:他接替烏西雅作攝政王,在烏西雅因患麻風病,按律法隱居,住在隔離的房子裡,但仍保留王室頭銜和權柄時,他審判百姓;但這持續了多少年並不確定。有人說十五年,有人說四年(因為列王紀下15:33記載他作王十六年;列王紀下15:30記載他作王第二十年。這裡提到的四年似乎是他攝政或為烏西雅執政的時期);然而,另有人說他攝政的時間更短,烏西雅是在他晚年和在位最後一年才患麻風病。這似乎與約坦管理王宮、審判百姓,以及麻風病王住在隔離的房子裡直到他去世的記載(列王紀下15:5;歷代志下26:21)不符。我認為,將麻風病發作的時間置於如此晚期是錯誤的;同樣錯誤的是,將其置於烏西雅在位第二十五年,並讓他患麻風病隔離二十七年。約坦被描述為一位好王,歷代志下27:2,6;但他無法使他的百姓變好,歷代志下27:2。「亞哈斯」:一位好父親最壞的兒子,卻是一位最好君王之一的父親。他在困境中罪惡更多,歷代志下28:22,加速了神對他和他百姓的審判。「希西家」:他改革猶大,與神同行,以至於他比猶大任何一位君王都更蒙上天直接的保護和拯救。何西阿在這位君王在位期間預言了多久並不清楚;但他預言了很長一段時間是顯而易見的,無論是五十、六十五、七十、七十五或九十年,這些不同的計算都有人主張,我對此不作定論。「耶羅波安」:耶戶的曾孫,他的偉大和罪惡記載於列王紀下14:24-25;他信奉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宗教。「約阿施」:他的故事記載於列王紀下13:10:雖然他是一個大偶像崇拜者,無疑被以利沙責備過,但他卻去探望垂死的先知,流淚哀悼以利沙去世所帶來的國家損失,並從先知那裡得到一份遺產,即三次戰勝敘利亞人;如果約阿施沒有過於吝嗇,他本可以獲得更多勝利,但他卻因此蒙受巨大損失。我不記得有哪一次單獨的探訪得到如此高貴和豐厚的回報。「以色列」:指十個支派的王國,與猶大區分開來。由此可見,何西阿被差遣不僅要預言以色列(即十個支派)的罪,也要預言猶大的罪;他在耶羅波安時代預言以色列(之後任憑他們頑固不化),但他繼續向猶大預言直到他去世。
何西阿書 1:2 「耶和華話語的開端」:有些人說,這使何西阿在所有先知中居於首位,這或許可以在所有寫下獨立預言書的先知中被允許,但他並非所有先知中最早的;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我們遇到拿單和示羅人亞希雅。或者,這個「開端」可以像我們日常用語一樣,意即(q.d.)「神一說話」,或「神剛開始對何西阿說話」,祂就命令他娶這樣一個妻子等等。「耶和華」:見何2:1。「藉著何西阿」:在何西阿裡面;這表示先知之靈的感動,聖靈在先知內部的運行和影響:見何1:1。「耶和華說」:引導並命令他:這是他的憑據,否則先知做這樣的事是不合宜的。「你去娶一個淫婦」:有些人說,這是在異象中完成的,並要像其他異象一樣告訴百姓:這是以比喻的方式向他們提出的,如果猶太人仔細思考,這可能足以說服他們,就像大衛思考拿單的比喻一樣。另有譯法(Others render)說這是真實發生的,先知確實按照命令娶了一個曾經是妓女的女人,或者她在婚後證明是妓女。雖然如果他沒有這個特別的指示而這樣做,對先知來說是不合宜的,但現在醜聞消除了,順服神是非常合適的,先知可以帶著足夠的信譽去做神藉著祂的命令使他成為必要職責的事,並娶一個眾所周知的淫婦。「淫婦」:一個公開聞名的妓女,一個臭名昭著的女人,希伯來文:wife of whoredoms,就像「流人血的人」(a man of bloods)或「多愁苦的人」(a man of sorrows)一樣;一個犯了許多淫亂的女人,是以色列偶像崇拜的生動寫照。「淫亂所生的兒女」:要麼是說,從這樣一個母親所生的兒女,像她一樣沉迷於淫蕩;要麼是說,他要與這個被他娶為妻子的母親一同接納並撫養她與姦夫所生的兒女。這樣理解,可以引導我們思考神對他們祖先的豐盛憐憫,他們(亞伯拉罕本人也不例外)在河那邊居住時是偶像崇拜者,約24:2-3:然而神揀選了他們,並將他們娶給自己,向他們和他們的後代顯明了奇妙的恩慈;所有這些都被他們的後代,即你們這些偶像崇拜的以色列人,輕視和遺忘。或者,這更明確地指神為以色列所做的事,當祂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並在何烈山與他們立約時,這就像是將他們莊嚴地許配給神。耶和華發現他們沾染了埃及的偶像崇拜,然而,就像這裡的先知一樣,將他們娶給自己,並與他們立約要忠於祂,但他們卻破壞了聖約。「這地」:即這地的人民,暗示這種罪的普遍蔓延,所有或幾乎所有人都被感染。「大大行淫」:希伯來文:playing the harlot hath played the harlot,這詞語表達了這種偶像崇拜在他們中間的持續性,以及淫亂的嚴重性。從他們的祖先開始,他們就是偶像崇拜者;當神賜給他們律法時(從婚禮之日到何西阿時代),他們犯了屬靈的淫亂,先是製造,然後崇拜金牛犢。「離棄耶和華」:他們就這樣離棄了他們的第一任丈夫,並迷戀姦夫,迷戀偶像,如何2:5。
何西阿書 1:3 「他就去娶了歌篾」:他照著命令去做了,無論你將其理解為比喻性的還是字面意義的。如果你將其理解為字面意義,這個歌篾將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妓女,或許她因其美貌和妓女技藝而聞名,正如她的名字可能暗示的。如果你將其理解為比喻,我們必須將這個名字視為一個虛構的名字,因其意義而被採用;在最好的意義上,以色列因神加在她身上的完全而完全,結16:14,祂使她成為歌篾;在最壞的意義上,她使自己成為歌篾,一個走向終結、毀滅和耗盡自己的人;詩12:1的詞語也是如此;因此,簡而言之,神的慷慨和憐憫,以及以色列的忘恩負義和罪惡,連同即將臨到她的懲罰,都藉此表達出來。「底比拉音的女兒」:若按字面理解,這個底比拉音必須是歌篾的父親或母親,或者是她出生的地方的名字。若按比喻理解,「底比拉音」(Diblaim),意即「一串串的無花果乾」,可能暗示神為她預備的美味食物,就像為盛大宴席所預備的,撒上25:18;歷代志上12:40也是如此:這樣就符合何2:5,9,以及提到無花果作為神賜福以色列的果實的地方。所有這些被濫用於奢華和罪惡,現在將使她成為底比拉音的女兒,即荒野、荒涼的女兒。「給他生了一個兒子」:這似乎支持將這一切理解為真實發生的字面意義,而不僅僅是異象、比喻或象徵性的呈現。但無論哪種方式,它都能很好地應用於當前目的,我將其留給每位明智的讀者自行選擇解釋和應用,以最符合其意的方式。
何西阿書 1:4 「耶和華對他說」:先知何西阿,就像他娶了一個淫婦為妻一樣,也藉著給他兒子命名來預示以色列未來的災難。「給他起名叫」:你現在所生的兒子,名叫「耶斯列」:這個詞是「耶和華的種子」,或「耶和華的膀臂」,或「耶和華將要分散」;因此,它可能暗示神將藉著祂自己的膀臂,將那些曾是祂的百姓或種子的人分散在列國中,即亞述人中。但我們有一個更確定的指引來理解這件事,即耶戶在耶斯列所做之事的歷史;稍後將詳細說明。「因為」:這是先知兒子被如此命名的原因。「再過片時」:神應許耶戶的寶座將傳四代,現在是第三代正在進行,離結束還有多久我們不知道,但確定是在二十八年之內;因為耶羅波安在亞瑪謝在位第十五年登基,因此他四十一年的統治中有十三年是在烏西雅登基之前,列王紀下14:23;這是一個說法:但列王紀下15:1記載耶羅波安在位第二十七年是烏西雅登基的第一年,那麼就只剩下不超過十四年了;所以這裡所說的「片時」是如此之短,因為在耶羅波安死後六個月,沙龍就背叛撒迦利亞,殺了他,作王一個月;於是耶戶的後裔就被趕下寶座。「我必討」:我必追究並懲罰這些在耶斯列所犯的罪行。希伯來文:I will visit,意即(q.d.)作為一個公正無私的審判者,我必追究責任並執行懲罰。「流血」:聖經中用「流血」來表達所犯的謀殺罪:這裡特別指耶戶親手或奉命在耶斯列所行的殺戮,列王紀下9:10-11;10:1-7,他在那裡懷著詭詐的心,為了自己的權勢,毀滅了亞哈的家,也殺了猶大王亞哈謝。這是神對那個邪惡家族藉著耶戶所執行的公正審判,但他這樣做的心態並非神所要求的。「耶斯列」:亞哈選擇居住的城鎮,高於其他城鎮,在那裡,當他的戰車被清洗乾淨,洗去被殺之王的血時,狗舔了亞哈的血,在那裡,狗吃了耶洗別,正如先知所預言的,列王紀上21:23。「耶戶家的血」:這個家族現在已經佔據了寶座(耶戶篡位),經過約哈斯、約阿施和耶羅波安的統治;但篡位者和他的繼承者堅持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偶像崇拜,並在此之上又增加了其他罪惡,現在已經激怒了神,宣告這個家族將被迅速滅絕,神將在祂的公正報復中使他們像亞哈的家族一樣,他們在罪惡上已經使自己像他們一樣;所有這些都在沙龍背叛撒迦利亞並殺了他時應驗了,列王紀下15:10。「使以色列家的國位止息」:不是立即,而是在撒迦利亞死後不久,以色列的國位首先失去了自由,因為米拿現使其成為附庸國以鞏固自己;因此,在他有生之年可能持續了十年,在他兒子比加轄在位期間持續了兩年;在他之後,背叛者和謀殺者比加篡奪了王位二十年,很可能成為提革拉毗列色的附庸;可以肯定的是,何細亞也是如此,在他作王第九年,這話語按字面意義應驗了,以色列的國位在搖搖欲墜四十一年之後,徹底毀滅,並一直持續到今天。「以色列」:或指從大衛家分裂出來的十個支派。
何西阿書 1:5 「這事必將發生」:這事必將確實成就。「到那日」:當我的報復臨到耶戶家,當他的曾曾孫被殺之時。「我必折斷」:削弱,並逐漸完全折斷,即藉著他們自己內部將會發生的陰謀、叛亂和內戰。「弓」:這是他們常用且擅長的戰爭武器;這件武器代表他們所有的軍事裝備、力量和技能;這可能暗示耶戶的弓,他用箭殺了約蘭,篡奪了他的王位,但現在耶戶家和以色列的弓將被折斷。「以色列的」:見何1:4。「在耶斯列谷」:僅次於撒馬利亞,耶斯列是十個支派的主要城市,是一個非常堅固設防的城鎮,兩者都坐落在從約書亞時代起就以「耶斯列谷」聞名的大而宜人的山谷中,書17:16。在這個山谷中,很可能發生了內戰中最血腥的戰役,在撒迦利亞和沙龍之間,王下15:10;在沙龍和米拿現之間,王下15:14;在比加轄和比加之間,王下15:25;以及比加和何細亞之間;其原因可能在於,無論誰在這地方取得勝利,很快就能掌握撒馬利亞和耶斯列,因此也就能掌握整個王國。
何西阿書 1:6 「她」:歌篾,這個象徵性的妻子,她將成為以色列的一個記號,再次懷孕,無論是異象還是真實發生,結果都一樣,生了一個女兒;這也將是一個記號,就像她的母親一樣。里貝拉(Ribera)觀察到,國家變得更弱,這從生下一個較弱的女性可見,這過於細緻了。這個女兒適合作為一個象徵,因此是女兒而不是兒子,儘管接下來將是一個兒子而不是女兒。但「羅路哈瑪」(Lo-ruhamah)是陰性詞,在語法上,必須是一個女性才能承擔這個名字。「神對他說」:正如之前神命定,現在祂再次命定一個名字,表明祂將如何對待以色列。雖然神指示將是什麼,但先知要給予名字。「羅路哈瑪」(Lo-ruhamah),意即「不蒙憐憫」。以色列的名字在許多世紀以來一直是「路哈瑪」(Ruhamah),即「蒙憐憫」。神曾以奇妙的忍耐寬容他們,以溫柔的慈心憐憫他們,並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但現在以色列將不再像以前那樣蒙憐憫,神將把他們交給篡位者的狂怒,以及無情的陰謀家之手;因此,米拿現殘忍地剖開提弗薩城懷孕的婦人,王下15:16,神將這個嗜血的暴君交給提革拉毗列色。「我必不再憐憫」:我過去常常對以色列施加憐憫,我從未厭倦向他們施憐憫,但我將不再這樣對待他們;我的憐憫在耶羅波安時代拯救了他們,並將他們提升到極高的榮耀,但現在他們將在我無情的狀態下,越來越沉淪。神聖憐憫的限制是毀滅的確切先兆,耶13:14。「以色列家」:這對我來說似乎是緩和了先前的威脅;雖然以色列家作為一個政治實體,作為一個王國,在這種特徵下,將不再像過去那樣蒙憐憫,但他們中間的許多人可能在福音恩典的日子裡獲得憐憫,而且當他們與猶大一同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時,許多人也蒙了主的憐憫;但整個家,即十個支派聯合成的王國,將不再是神的「路哈瑪」,而是永遠的「羅路哈瑪」。兩千四百多年來,情況一直如此。「我必將他們全然除滅」:我必將他們全然除滅,直到整個王國徹底傾覆,從它曾經繁榮的土地上被移走。因此,有些人被內戰的刀劍除滅,有些人被那些分裂時期中佔優勢的派系的壓迫所毀滅,整個城市和拿弗他利全地被提革拉毗列色擄去,王下15:29,最終所有人都被撒縵以色掃蕩,王下17:3-5。
何西阿書 1:7 「惟獨」:或「然而」,或「但是」。「我」:耶和華,祂威脅以色列,那驕傲、繁榮、安逸、罪惡的以色列:祂應許憐憫貧窮、受壓迫、貧困的猶大。「必憐憫猶大家」:將那個王國延長一百三十二年,直到以色列不再是一個王國;保護他們免受敘利亞王和以色列王聯合勢力的攻擊,他們聯合起來要毀滅猶大;在希西家作王期間,將他們提升到偉大和榮耀,在希西家時代,猶大家藉著神蹟得救:除了這些之外,猶大被擄七十年,以色列卻是永遠被擄;猶大歸回自己的土地,以色列卻從未歸回。藉此,先知既要抑制以色列的驕傲,也可能暗中引導以色列中最好的百姓去哪裡尋找憐憫。「猶大」:包括便雅憫,以及那些堅定遵守神律法和敬拜的利未人,以及所有放棄金牛犢、巴力及一切偶像崇拜,並單單按照神的要求敬拜神的其他支派的人,所有這些情況下都包含在猶大之中,因此我們發現許多這樣的人與猶大一同歸回。「我必拯救他們」:保守他們,使暴力不能吞噬他們,漫長的被擄不能耗盡他們;這個被保守的餘民將歸回並被栽種在自己的土地上,在那裡得到安全。這個應許似乎指向這樣的暫時性救恩,但作為一個更好、更榮耀的救恩的預表。「藉著耶和華他們的上帝」:要麼藉著彌賽亞,祂是耶和華和他們的上帝,要麼藉著上帝自己,作為他們的上帝,他們不像以色列那樣完全離棄祂。這段經文要求我們關注希西家和耶路撒冷那非凡的神蹟性拯救:見賽37:36;王下18:13;代下32:1。「不藉弓箭、刀劍、爭戰、馬匹、馬兵拯救他們」:這裡神移除了所有力量和權能,無論是他們自己的還是他們盟友的,所有可能遮蔽神在這救恩中榮耀的一切。現在這在希西家時代得到了充分的實現,當時西拿基立的軍隊在一夜之間被一位天使剪除,賽37:35-36:在古列和大利烏時代,被擄的猶太人看到這不是靠勢力,也不是靠才能,而是耶和華拯救了他們;這裡也應當如此,如詩44:5-6;賽43:7,15;亞4:6。
何西阿書 1:8 雖然有些人將這些話曲解為寓意,但我認為先知在比喻中保持了適當性,因此,正如婦女在哺乳期間通常不會懷孕一樣,這個歌篾在懷上將成為十個支派最終被棄絕的象徵的兒子之前,先給她的女兒斷奶。「生了一個兒子」,作為這個不可救藥、自取滅亡的王國的第三個記號。
何西阿書 1:9 「神就對先知說」:如前所述,何1:4,6。「給他起名叫」:他新生的兒子,是十個支派的記號或預表,他們已經棄絕了神,不願被挽回。「羅阿米」(Lo-ammi),意即「非我民」;雖然你們曾是我的特選子民,但在我眼中你們不再是了,你們被棄絕是罪有應得的。因為「你們」:整個背道的以色列家,你們首先離棄了大衛家和我的聖殿,最終也棄絕了我,使我不再是你們的上帝。「不是我的子民」:雖然受了割禮,但你們卻離棄了我的聖約,你們既不敬拜我,也不上我的聖殿,也不遵守我的律法;巴力、金牛犢和你們鄰居的偶像才是你們的上帝;你們是他們的子民:你們在民事體制上既不是我的,你們立了君王,我卻不知道,何8:4,沒有我的允許或喜悅;在教會體制上你們也不是我的,因為你們整個敬拜都是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政治陰謀。你們忘記了你們的創造主,卻建造聖殿,何8:14:你們將我律法中的大事看為陌生之事;我必須將你們看為陌生人。「我必不作你們的上帝」:不保護你們免受危險和敵人,不以我慣常的恩惠果實來充滿你們,不在你們缺乏或痛苦時憐憫你們,不在困難時勸告你們,不聽你們的呼求,不赦免你們的罪,也不接受你們手中的獻祭;正如你們長期以來拒絕我,我已嘗試各種方法來阻止你們最終自取滅亡的頑固,所以現在我永遠棄絕你們,以色列家啊,我將不再是你們的上帝,就像我不是任何異教國家的上帝一樣。神在將他們交給撒縵以色時執行了這事,撒縵以色將他們送到現在無人能找到他們的地方;他們對人而言是失落的,他們不知道他們在哪裡;他們對神而言也是失落的,祂不愛他們也不關心他們。
何西阿書 1:10 「然而」:這可能預先回應肉體以色列人的質疑,認為這樣神就會違背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或者祂會失去祂的子民。絕非如此,然而,儘管十個支派永遠被擄,神仍將擁有祂的以色列。「以色列人的數目」:不是肉體的以色列,不是那些被擄的特定個人、家庭(儘管據我所知,或任何人所能說的,這些人可能因亞伯拉罕的緣故而增多),而是按著信心而有的神的以色列,即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無數,以優雅的諺語表達,暗示沙子的浩瀚,賽10:22-23;羅9:27。「必將發生」:時間已定,這事必將確實成就,神必在祂的時間成就。「在那裡」:正如我們所讀的,很明顯,在那些不認識神、不是祂子民的地方或國家,將會有一群人既被稱為也是祂的子民;外邦人將被召入教會,在每個地方神都將擁有祂的子民。或者這樣理解:你們將不再被稱為神的子民,而是被稱為兒女;這是一個如此蒙福的改變,那些曾經遙遠、不是子民的人,現在將不僅僅是子民,他們將是兒女。「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指外邦人和未歸信的猶太人。「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在未歸信的狀態下,遠離神,沒有祂的聖約,也不是子民。「將來在那裡對他們說」:將被知道,被宣告,人們將承認,神自己將承認,並讓其他人知道。「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恩惠將被擴大,你們的關係將更親近、更甜蜜,你們將是兒子,而不是僕人,與神有交通,如同與你們的父親;這將是神整個以色列的共同或平等的特權。這在彌賽亞的國度,即福音之下應驗了,正如使徒所論證的,羅9:25-26。「永生神」:祂是所有兒女生命的源頭,祂賜給他們活潑的感情來事奉祂,向永生神獻上活祭。我們就是這樣被召的,羅12:1-2;帖前1:9。
何西阿書 1:11 這節經文無疑同時具有歷史意義和奧秘或屬靈意義;它在某種程度上指向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以及他們在迦南地的定居;但它更進一步指向從更悲慘的被擄中獲得更榮耀的拯救。「那時」:在預表和歷史中,當巴比倫的被擄結束,被擄者被釋放時。「猶大人」:指那兩個支派的子民,他們忠於大衛家,被擄去,但蒙應許將從中得贖。「以色列人」:指十個支派中的一些人,他們要麼歸附並融入猶大國,因此與他們一同被擄;要麼是猶大人在巴比倫國中發現的十個支派中的一些人,巴比倫國吞併了亞述帝國,現在十個支派成為其征服之劍下的俘虜。這是在預表中,但它在屬靈和奧秘上應理解為神的整個以色列,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大能的日子裡,藉著基督得贖並歸向祂。「一同聚集」:藉著神的大能,藉著古列的預旨(Decree),藉著彼此互相鼓勵歸回;這是預表:在實體中,將藉著神的靈、福音的傳講,以及彼此的教導、勸勉和鼓勵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在預表中是所羅巴伯,他由古列任命,但得到百姓的完全認可,將自己置於他的領導之下,帶領他們回到耶路撒冷。但在實體中是基督,由父任命為祂教會的元首,信徒們真心接受祂,在廣義上可以說他們為自己立了祂。「從那地」:字面上是從巴比倫;屬靈上是從罪惡和撒旦的轄制中。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指神的種子或子民,神的兒子們,他們曾被分散,但現在藉著福音被聚集,這日子將是偉大、美好、喜樂和安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