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加拉太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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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和本 加拉太書 第1章

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上帝)

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3願恩惠、平安從父上帝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4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5但願榮耀歸於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7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8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9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11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

12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3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上帝的教會。

14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15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上帝,

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17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18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9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20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上帝面前說的。

21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

22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

23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24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上帝。

# 加拉太書 第1章

加拉太書 1:1-5 保羅問候加拉太的眾教會。
加拉太書 1:6-7 保羅表明他對他們如此快就離棄他所教導的福音真理感到驚訝。
加拉太書 1:8-9 他宣告那些傳講別的福音的人是受咒詛的。
加拉太書 1:10-12 他表明他的教義並非為了討人喜歡,而是直接從上帝那裡領受的啟示。
加拉太書 1:13-14 為了證實這一點,他講述了自己蒙召前的行為。
加拉太書 1:15-24 以及他蒙召後立即採取的步驟。

「使徒」(apostle)一詞,其本義不過是「受差遣者」;在教會用語中,它指那些蒙特別差遣去傳福音的人。這些使徒有些是直接蒙基督差遣(如十二使徒,太 10:1;可 3:14;路 9:1),有些則是間接蒙差遣,如馬提亞(Matthias),他是由其他使徒投票選出,以取代猶大(徒 1:25-26);還有巴拿巴(Barnabas)、西拉(Silas)等人。

保羅說他「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意即並非「僅僅」如此;因為他也被眾人差遣到他特定的省份(徒 13:3)。但他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直接蒙差遣(如我們在徒 9:1-43 和 徒 26:14-17 所讀到的,他也在本章 加 1:15-17 中給我們講述了這事),並且也是「藉著父上帝」蒙差遣,他稱父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

使徒藉此短語不僅斷言基督的復活,以及父上帝對他復活的影響(儘管基督是憑自己的能力復活,並取回自己的生命,也藉著聖靈得以活過來),他也表明他蒙召作使徒的特殊性。這與普通傳道人的蒙召不同,普通傳道人是由人所召(儘管他們的職事並非僅僅出於人);這也與其他使徒的蒙召不同,因為基督是在他被高舉的狀態下呼召保羅,而非在他受屈辱的狀態下(如十二使徒蒙召,太 10:1-42),而是在他從死裡復活,坐在上帝右邊之後。

加拉太書 1:2 他不僅以自己的名義寫信,也以當時與他同在的所有其他基督徒的名義寫信(無論是在羅馬、哥林多,還是其他不確定的地方)。他很可能是在他們的同意和知情下寫的,或許是受他們鼓動,並且他在此聲明他們在所處理的信仰教義(以及他所寫的其他事項)上普遍一致。

有些人認為使徒沒有使用他其他書信中常用的「聖徒」或「在基督耶穌裡成聖的人」等稱謂,是因為他打算責備他們所犯的背道行為;但這層意思已包含在「眾教會」一詞中。

加拉太是一個廣闊的地區,擁有許多著名的城市;它既非完全是基督徒的地區,也非大部分居民是基督徒;但在其中有幾個特定的基督徒會眾,他稱之為「教會」。每個基督徒會眾習慣於聚集敬拜上帝,都是一個教會,一個地方教會,儘管所有這些會眾共同構成一個普世可見的教會。儘管他們在某些重要的教義點上有所腐敗,但由於他們沒有犯偶像崇拜,使徒並沒有否認他們是教會的稱謂,儘管他嚴厲責備他們的錯誤。

加拉太書 1:3 這是一種普遍的、也是敬虔和基督徒的問候語;是保羅每封書信的標誌,他使用時沒有任何變化(除了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書信,他只加上「憐憫」等字)。缺少這個標誌,以及他的名字,提供了一些理由來懷疑他是否寫了希伯來書。保羅在羅馬書開頭和哥林多前後書中都使用了這個問候語:參羅 1:7;林前 1:3;林後 1:2 的注釋。它教導我們,在我們的日常談話中,無論是書信還是其他形式,都要像基督徒一樣與朋友交談,他們明白並相信來自上帝的恩惠、憐憫與平安是最好的福分。

加拉太書 1:4 這位基督,雖然被彼拉多和猶太人處死,但他並非被迫而死;因為他捨棄自己的生命,沒有人能奪去他的生命(約 10:17-18)。有時聖經說他為我們的罪而死(如羅 5:8);有時說他「捨己」(意即捨命),如弗 5:2, 25;提前 2:6;多 2:14:他是由父所賜,他自己也憑著自由和自願的行動捨己。

「為我們的罪」必須根據其他經文來解釋:這裡缺少一個詞,索西尼派(Socinians)認為是「赦免」;另有譯法:「贖罪」(赦免是其結果)。無疑,兩者都應理解,並且還應理解更多,這在經文的後續詞語中有所表達。罪的赦免被承認為基督之死的結果,但並非其主要和唯一結果;而是贖罪(羅 3:25)、救贖(弗 1:7)、獻祭(來 10:12)的後果:這兩處經文都顯示了索西尼派的荒謬,他們引用這些經文來支持基督為赦免我們的罪而死,卻不滿足上帝公義的觀點。

儘管其他一些經文提到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卻沒有提及這樣的贖罪、挽回祭、救贖或滿足之功;但它們必須根據基督之死(在其他經文中表達)與罪相關的廣泛目的來解釋。這不僅是贖罪和赦免,更是將我們從這「現今邪惡的世代」的私慾和敗壞中拯救出來。使徒在此將這個世界描繪為「現今」和「邪惡」:藉著前者,他暗示我們有一個將來的世界;藉著後者,他顯示了大多數人的罪惡行為(因為他所說的「世界」是指活在世上之人的敗壞),他們是邪惡的;這也是基督之死的一個目的,即將他的聖徒從他們的邪惡行為和榜樣中拯救出來;因此,彼前 1:18 說,我們是藉著基督的寶血,從我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中被救贖出來。

這(他說)是「照著上帝的旨意」成就的;希臘文是 *thelēma*,而非 *diathēkēn*。上帝的旨意是他的預旨(Decree)、目的或美意,因此它既指他永恆的目的(根據弗 1:4),也指他現今的喜悅或同意。我看不出索西尼派的批評有何根據,他們想讓我們將其理解為上帝的遺囑,或關於死後將要成就之事物的現今旨意;這個詞不過是指上帝永恆的目的,即藉著基督的寶血救贖人類,以及他對基督承擔並完成這項工作的喜悅;這位上帝他稱之為「我們的父」,這更多是關於收養,而非創造。

加拉太書 1:5 願榮耀歸於這位父(但不排除子),因他賜予我們如此大的恩惠,從世世代代直到永永遠遠。

「阿們」(Amen)一詞在聖經中總是作為斷言詞,以確認某事的真實性,或作為願望詞,在此可以理解為其中之一或兩者兼有;使徒使用它,要麼是斷言榮耀上帝是我們的責任,是我們對上帝應盡的敬意;要麼是表達他衷心的願望,願這敬意能從各方面歸於他。

加拉太書 1:6 使徒在此開始他書信的實質內容,以責備這個教會;這責備在某些方面有所緩和,在另一些方面則有所加重。他用「希奇」一詞來表達他的責備,其中帶有緩和的意味,表明他對他們抱有更好的希望。

「這麼快就離開」一詞也軟化了責備,使徒藉此將他們的背道歸咎於那些引誘他們的人,而非被引誘的人;儘管他們如此輕易地屈服於誘惑,而且是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無論是他們初次歸信之後,還是引誘者首次嘗試引誘他們之後),這都不能被原諒;而這正是他們罪惡的加重之處,他們幾乎沒有抵抗誘惑,而是立刻被它擊倒。

但他們罪惡更大的加重之處在於,他們任憑自己「離開那召他們的主」。解經家們對於這是否指上帝,還是指保羅,以及如果指上帝,是指三位一體的第一位還是第二位,意見不一。

促使一些人認為保羅是指他自己的是,他在這些加拉太人的歸信中扮演了工具性的角色;以及他在這封書信中對他們離棄他的教義和與他疏遠的抱怨;但這樣一來,分詞的實詞就必須被理解,而「召」也必須僅僅理解為藉著話語事工的外在呼召。

因此,這似乎更應理解為指上帝;使徒們通常將呼召歸於上帝(加 5:8;帖前 5:24;帖後 2:14;彼前 1:2, 15;彼後 1:3)。將此行動歸於基督似乎也不恰當,因為使徒們通常將呼召歸於三位一體的第一位,藉著基督呼召我們(如羅 8:30;帖後 2:13, 14, 16;提後 1:9;彼前 5:10);此外,基督的恩惠在此被視為他們蒙召的目標。儘管這會為經文中的分詞提供一個實詞,而無需理解一個,但這似乎既太過遙遠,也改變了經文的意義;使其變成「從那召你們歸入恩惠的基督」,而非「從那召你們歸入基督恩惠的主」。

藉著這「恩惠」,使徒無疑不僅指福音的教義(儘管有時也稱之為恩惠),而是指福音的所有益處,即稱義(Justification)、和好(Reconciliation)、收養(Adoption);這些都恰當地稱為「基督的恩惠」,因為它們是基督寶血所買贖的。

「歸向另一個福音」:意即接受與福音教義不同的其他教義,儘管引誘者以福音的名義將其帶給你們;向你們展示另一條聲稱的救贖之路,而非藉著耶穌基督的功德,然而上帝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使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

加拉太書 1:7 「那並不是另一個福音」;它是一種不同的教義,但它不是另一種救贖的教義或好消息,也不是基督的另一個福音;因為沒有別的福音。他們所帶來的新觀念,只會攪擾你們,並歪曲福音的真理;儘管他們使用基督和他的福音之名,他們卻是虛假的;因為他們使律法的行為和遵守律法成為你們得救所必需的,他們完全破壞和歪曲了救贖的好消息;即我們單單藉著基督和對他的信心,以及一種不靠這些行為的義而得救。

加拉太書 1:8-9 使徒藉著這強烈的表達,並非假設一位天使可能向他們傳講任何其他救贖之道,而非他所傳講的,這就如同他自己不可能自相矛盾地否定自己的教義一樣。他只是藉此宣告他所傳給他們的真理的確定性;這真理是人或天使都不能反駁的;並且進一步教導我們,對福音教義的添加會構成另一個福音;上帝不允許我們對神聖啟示有所增減;因為滲入這個教會的腐敗正是這種性質。

這些引誘者承認基督和福音的教義:只是他們教導猶太人的割禮和其他禮儀是人們得救所必需的,他們使他們所教導的所謂福音成為與保羅所傳、信徒所接受的福音不同的「另一個福音」。

在說「他就應當被咒詛」時,他也說這樣做的人將會被咒詛;因為使徒既不會自己咒詛,也不會指示他人咒詛那些他不知道主會咒詛並視為被咒詛的人。這兩節經文對羅馬天主教(papacy)來說是可怕的,因為那裡傳播了許多教義,並被要求接受,而這些教義是保羅從未傳講過,也無法在任何神聖經文中找到的。

加拉太書 1:9 參閱浦爾對 加 1:9 的注釋。

加拉太書 1: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上帝的心呢?」這個「現在」(now)一詞帶有強調意味,意即「自從我成為基督徒,並被立為使徒以來」;當我是法利賽人時,我行事不同,但自從我成為耶穌基督的使徒以來,我是勸你們聽人的話,還是聽上帝的話呢?或者(另有譯法)我是勸說人的事,即他們的觀念和教義,還是上帝的事呢?或者我在傳道時,是為了取悅人,還是為了取悅上帝呢?

下一句話清楚地說:「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這不應理解為這個詞的全部廣度,而是受限制的,即「我是否在那些他們教導和行為與上帝相悖的事情上,尋求取悅和迎合人呢?」下屬取悅上級,以及所有好的傳道人和基督徒取悅他們的弟兄,只要這有益於他們的靈魂,或在民事上,以維持友好和平的社會,都是他們的責任;但他們不應為了迎合他們而做任何可能觸怒上帝的事。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使徒補充說:「我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意即,如果我像他們所說所做的那樣,而不顧取悅或觸怒基督,我就不會顯明自己是基督的僕人;因為我們所順服的人,我們就是他的僕人,而我們的主教導我們,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即命令相反事情的主人。

加拉太書 1:11 他稱他們為「弟兄」,儘管其中一些人已經背離,因為他們承認基督,並向他們「表明」(這個詞在路 2:15;約 15:15;17:26 中被翻譯為「使人知道」或「宣告」),他所傳給他們的福音教義並非人類的發明或虛構,也不依賴人類的權威,而是來自上帝,直接啟示給他:在此他反駁了那些引誘他們的假教師,他們為了達到目的而貶低他,說他不過是其他使徒的門徒,卻教導與他們不同的東西。

「我告訴你們」(他說),「情況並非如此;我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他在接下來的話中充分闡明了這句話的含義。

加拉太書 1:12 「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的」,意即不是以人作為我的最初和唯一的教導者,不僅不是從彼得、雅各或約翰那裡間接聽來的,如同假教師所暗示的,也不是以其他方式被教導的,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

「啟示」(Revelation)意指揭示某個隱藏的事物(如同福音及其教義被稱為「歷代以來隱藏的奧秘」)。有人可能會質疑,保羅曾受亞拿尼亞(Ananias)的教導(徒 9:17)。但這並不損害使徒在此所說的真理,我們也沒有讀到亞拿尼亞對他進行了多少教導;經文只說他按手在他身上,他就被聖靈充滿。

使徒沒有說他何時何地領受這些啟示;很可能是在他昏迷、失明、三天不吃不喝的時候(徒 9:9)。另有譯法:認為是在他被提到第三層天的時候(林後 12:2)。可以確定的是,聖保羅從基督那裡領受了啟示(徒 22:17-18;26:15-18)。

「啟示」意指將神聖事物的知識直接傳達給一個人,而無需藉助人為手段;保羅將福音的啟示歸於耶穌基督,他清楚地斷言了主耶穌基督的神性。

加拉太書 1:13 你們要相信我若沒有神聖的啟示,就不會傳福音,這並不難,只要你們回想我以前的行為;因為你們一定聽說過,我生為猶太人,在猶太教中受教育,並且是猶太教的熱心捍衛者,以至於我「極力逼迫」基督徒。

路加在使徒行傳 8:3 更詳細地描述了這種「極力逼迫」:「掃羅卻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使徒行傳 9:1 說:「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他像敵人一樣,用火和刀劍,用盡一切手段來毀壞教會。這裡使用的詞是 *eporthoun*,意為「造成毀滅」;使徒行傳 8:3 中使用的詞是 *elumaineto*,這兩個詞都表示最具毀滅性的敵對行動。

他說這就是他的「行為」,或說他一貫的做法,因此他們有理由認為,在他身上發生了超乎人為的改變,他現在竟然成為他以前如此憎惡的教義的傳道者,以至於他全部的事業就是根除那些信奉這教義的人。

加拉太書 1:14 這裡使用的「長進」(profited)一詞,可以解釋為他個人在猶太教中的進步和發展,或者解釋為他傳播猶太教,使其發展,這似乎是提後 2:16 中同一詞的含義。並且有人觀察到,希臘文中的主動動詞,模仿希伯來文的 Pihil 構式,有時表示自己做某事,有時表示使他人做某事;保羅殘害基督教會,在理性上傾向於維護和傳播猶太教,而傳播猶太教正是其目的;他說他這樣做「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

藉此他也讓他們知道,他逼迫基督教會並非出於一時衝動,也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出於錯誤的判斷,他確實認為他應當做那些反對拿撒勒人耶穌及其門徒的事。他說他「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他所指的,不僅是禮儀律的儀式,更是他們教會領袖所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被視為「律法的籬笆」(sepimenta legis),即上帝律法的圍籬或屏障,旨在使人遠離違犯律法;還有其他無數的規章制度。保羅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的兒子,徒 23:6),在迦瑪列(Gamaliel,他們律法教師之一)門下受教;這是他們宗教中最嚴格的教派(就儀式而言):他對傳統的這種熱心,正是他所稱的在猶太教中的「長進」或「進步」,也是傳播該宗教的原因。

加拉太書 1:15 這裡有兩項關於上帝與保羅的行動:第一是「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這同樣被說及兩位偉大的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賽 49:1;耶 1:5)。使徒在此並非談論上帝預定他得永生的預旨(Decree),而是他預定他從事使徒的工作。上帝預先決定人們在世上將擔任的職位;特別是那些將擔任對他極其有用和有益的職位的人。

第二項關於上帝的行動是「藉著他的恩典召我」。這是一個在時間中發生的行動,主要在於預備人從事分配給他們的工作,並使他們的心傾向於此。因此,上帝呼召保羅,使他適合於傳道工作,並使他傾向於此;他還加上了來自天上的直接命令,要他去傳福音。

上帝的這兩項行動都被歸因於他的美意和恩惠(Grace),除了他純粹的自由之愛和恩寵之外,沒有任何事物促使他將保羅分別出來或呼召他從事這項崇高而偉大的職務。

加拉太書 1:16 當上帝樂意將他的兒子基督(藉著永恆的生發)啟示給我時,我自然地,也從未在我的教育中,對基督有任何認識,而是根據我本國人民的普遍偏見,將他視為一個凡人,一個騙子;並且也向我啟示了這次啟示的目的,不僅是我自己應該接受並擁抱他,而且我應該在外邦人中宣揚他(在此他暗示了他被分別和蒙召的特殊性);我,他說,立刻「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因為這就是「血肉之軀」所指的,太 16:17;林前 15:50),而是下定決心投入那項我從上帝那裡領受了如此特殊呼召的工作和職務。

加拉太書 1:17 耶路撒冷在舊約時代是律法神諭之地;在新約福音初次傳揚時,它也是如此。門徒們在那裡;他們看見基督升天後回到那裡(路 24:52);他們不應離開那裡,而應在那裡等候父的應許(徒 1:4)。聖靈在那裡降臨在他們身上(徒 2:1-47);他們一直留在那裡,直到逼迫使他們分散;使徒們的學院也在那裡。

保羅說,在他歸信後,他沒有去那裡,直到三年後才去(正如他在下一節所說的);但他去了阿拉伯,在外邦人中,而且是最野蠻和未開化的外邦人中,因為阿拉伯人就是這樣。路加在使徒行傳中沒有提到這件事。由此很容易得出結論,保羅的使命並非來自在他之前的其他使徒,因為他直到向野蠻的阿拉伯人傳福音三年後才見到他們中的任何一位。

然後他回到大馬士革:這個詞是 *upestreqa*,有些人認為這表示他被迫返回(他們判斷),是因外邦人中興起的一些逼迫;但聖經對此沒有記載。

加拉太書 1:18 這三年一部分在阿拉伯度過,一部分在大馬士革度過,他回到了那裡;他在那裡並沒有閒著,正如路加告訴我們的,他在會堂裡傳講基督,駁倒猶太人,證明這就是基督,這使得猶太人商議要殺他:他就是在那裡,藉著籃子從城牆上被縋下而逃脫的(徒 9:20, 22-25)。

然後他去了耶路撒冷,在那裡,他的歸信和蒙召傳福音的事並沒有被聽說(可能是因為阿拉伯的遙遠,他在那裡度過了這三年大部分時間;或者是因為當時耶路撒冷教會的動盪狀況),以至於門徒們害怕接納他加入他們,直到巴拿巴為他作了見證(徒 9:27)。他在此告訴我們,他只在那裡停留了十五天;在這段時間裡,路加告訴我們(徒 9:29),他奉主耶穌的名放膽講道,並與希臘人辯論。

加拉太書 1:19 當時使徒們分散各地,要麼是因逼迫,要麼是為了完成他們使徒的職責;因此,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可能只有彼得和雅各(亞勒腓的兒子,小雅各),他在此被稱為「主的兄弟」,這通常被認為是根據希伯來語的慣用語,他們習慣稱近親為兄弟。保羅另一次去耶路撒冷時,他見到了其他人(我們將在下一章讀到);但那是在他第一次去耶路撒冷之後的幾年。

加拉太書 1:20 這些話「在上帝面前」是否構成誓言,並非決定性的問題;它們要麼是誓言,要麼是非常嚴肅的斷言。如果使徒旨在呼召上帝作證,證明他的話語與他所說之事的真實性相符,那麼它們就構成了一個斷言性的誓言,這在如此嚴肅的事情上是完全合法的(儘管是私下發誓),因為使徒在此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辯護,針對某些行為,他可能手頭沒有證人可以提出;但它們也可以理解為(藉著補充「我說」或「我這樣說」)僅僅是一種嚴肅的斷言形式,以確認他所斷言的真實性。他提醒他們,他意識到上帝無處不在,並特別留意所說的話;因為這些話是在他面前說的,他知道他所說的是真理。

加拉太書 1:21 「此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我從耶路撒冷出來後,到了敘利亞境內;可能不是到敘利亞的首府大馬士革(他在那裡曾藉著籃子險些逃脫),而是到敘利亞的鄉村地區;因為敘利亞位於猶太和基利家之間。使徒行傳 9:30 顯示,保羅的目的是去他的家鄉大數;那裡也告訴我們,弟兄們護送他到凱撒利亞,凱撒利亞位於敘利亞邊界。他可能在大數停留了一段時間;因為巴拿巴在那裡找到他(徒 11:25-26),並帶他到安提阿;所以保羅在耶路撒冷只與使徒們相處了十五天,在那段時間裡,他除了彼得和亞勒腓的兒子雅各之外,沒有見到他們中的任何一位。

加拉太書 1:22 「在基督裡」意指:
1. 他們確實是基督徒;他們藉著真實活潑的信心接受了基督,並將自己獻給他的誡命。在這個意義上,使徒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2. 他們在名義上是基督徒,藉著洗禮和外在的宣認。這些教會被稱為「在基督裡」是後者的意義。我們有一處平行的經文,帖前 2:14。

那些認為這裡的「猶太」並非指省份,而是指整個猶太地區(包括猶太、撒馬利亞和加利利)的人,他們的判斷並無不妥。施洗約翰和我們救主(他們大多在加利利傳道)已經為福音教會預備了適當的材料。彼得、約翰和腓利在撒馬利亞的許多村莊傳福音(徒 8:25, 40)。保羅談論所有這些教會,告訴我們他個人對他們是陌生的;他從使徒或他們那裡學習基督教教義的程度,遠非如此。

加拉太書 1:23 雖然猶太地區的那些教會從未見過保羅本人,但他們卻聽說過他:
1. 他曾是逼迫那些信奉福音教義的人,他在此稱之為「這信仰」,因為它是信心的對象和媒介。
2. 他身上發生了如此大的改變,以至於他現在成了那教義的傳道者,而他以前曾為此教義的宣認而殘害和毀壞基督的教會。

加拉太書 1:24 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上帝,因為上帝在他身上成就了如此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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