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第29章
出埃及記 29:1 本章概述:祭司的奉獻方式(出 29:1-3)。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奉獻(出 29:4-7)。祭司的服裝(出 29:8-9)。如何獻贖罪祭的公牛(出 29:10-14)。一隻公綿羊作燔祭,以及獻祭方式(出 29:15-18)。一隻公綿羊用來使祭司成聖(出 29:19-31)。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吃奉獻他們的公綿羊(出 29:32-33)。祭壇被潔淨七天(出 29:36-37)。每天獻兩隻羊羔(出 29:38)。獻祭的時間(出 29:39)。獻祭的方式(出 29:40-43)。上帝應許潔淨會幕、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出 29:44),並與他們同住(出 29:45-46)。
出埃及記 29:2 無酵餅的用意是表明祭司應當,且基督確實是,沒有一切惡毒和虛偽,這兩者都被比作酵(路 12:1;林前 5:8)。這也表明祭司獻給上帝的一切事奉都必須是純潔無雜的。
出埃及記 29:3 **到會幕門口**:如出 29:4 所述。
出埃及記 29:4 **從洗濯盆中取水**(出 30:18)。這象徵著所有人的普遍污穢,以及他們絕對需要潔淨,尤其是在他們要親近上帝的時候。這種外在的洗濯只是象徵著他們藉著基督的寶血和聖靈所受的屬靈潔淨,以便蒙上帝悅納。
出埃及記 29:5 **不是束腰,而是束胸**:正如啟 1:13 所描繪的基督和祂的僕人。這裡省略了細麻布褲,因為它們是在他們來到會幕門口之前私下穿上的,而其他衣物則是在那裡穿上的。
出埃及記 29:6 **聖冠**:即金牌(出 28:36),這可藉由比較利 8:9 得知。
出埃及記 29:7 這象徵著聖靈的恩賜和恩典,基督被這些恩賜和恩典充滿,祭司也應當如此。參賽 61:1;約壹 2:27。但這裡出現一個難題:這種膏抹有時被說成是大祭司獨有的(利 21:10),有時又被說成是所有祭司共有的(出 30:30;40:14-15)。這可以這樣調和:油灑在所有祭司身上,以及他們的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大拇指,還有他們的衣服上(出 29:20-21;利 8:30),但只倒在大祭司的頭上(詩 133:2),他在這方面是基督的預表,基督受膏「勝過祂的同伴」(詩 45:7;來 1:9)。
出埃及記 29:8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9 **永遠的定例**:只要猶太教導和政體存在,就一直有效。
出埃及記 29:10 這表示他們為自己和自己的罪獻祭,獻祭者在執行此儀式時必須認罪(利 16:21),承認自己應得那為他們緣故加諸於這無辜受造物身上的死亡,並見證他們對未來基督犧牲的信心,他們的罪將歸算於基督,並藉著祂的寶血得以贖罪,他們也謙卑地祈求上帝的憐憫,赦免他們的罪,並悅納他們擔任聖職。
出埃及記 29:11 **摩西**:他雖然不是祭司,但在這個時間和場合,蒙上帝呼召執行這項工作。
出埃及記 29:12 **在壇的四角上**:不是香壇,如有些人所認為的,而是燔祭壇,這可以從以下幾點看出:1. 因為血要倒在壇腳下,如這裡所說;但香壇並非如此,這是顯而易見且公認的。比較利 16:18 等。2. 祭牲的各部分要在這個壇上焚燒,如出 29:13 所述,因為這裡沒有區分兩個壇。的確,在後來的祭司贖罪祭中,血是抹在香壇的四角上(利 4:7)。但必須考慮:1. 血沒有倒在那個壇的腳下。2. 因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尚未完全成為祭司,而是私人身份,因此他們在百姓獻贖罪祭所用的同一個壇上行此禮(利 4:25, 30)。
出埃及記 29:13 **各部分**:在所有祭牲中,這些部分都要焚燒獻給上帝(利 3:3;4:19),這象徵著治死他們內在最愛的私慾,或是將所有祭牲中最好的部分,以及他們內在最好的部分,獻給上帝和祂的事奉。
出埃及記 29:14 **即**:為大祭司,這從整個上下文來看是清楚的,因此應當按照利 4 章的律法焚燒。確實有一條律法規定,血未帶入會幕的贖罪祭(本例即是如此)不應焚燒,而應吃掉(利 6:30;10:18)。但那條律法是針對百姓的,而不是針對祭司的,祭司不吃自己的贖罪祭,而是焚燒(利 4:3, 12)。
出埃及記 29:15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16 這象徵著不僅我們的個人,連我們的祭壇、祭物和最好的事奉,都需要基督寶血的灑抹,才能蒙上帝悅納。
出埃及記 29:17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18 **馨香的火祭**:希伯來文:安息的香氣,上帝必因此喜悅。因這祭物代表獻上自己的基督,上帝必因祂的恩惠悅納祭司為自己和百姓所獻的祭物。
出埃及記 29:19 這是平安祭。因此,這裡包含了所有三種祭物,這些祭物後來將由他們為百姓獻上。
出埃及記 29:20 這些部分是奉所有其餘部分的名稱和地位被奉獻的:耳朵,作為在所有聖職管理和整個生活中聆聽和領受上帝心意和旨意的工具;手和腳,作為行動和執行他們所聽到和理解的上帝旨意的工具;選擇右邊的部分而不是左邊的部分,因為右邊通常更強健和敏捷。所有這些部分都灑上這血,以表明基督的寶血對於使他們有資格可蒙悅納並成功履行其職責的絕對必要性。
出埃及記 29:21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22 **祭司在他們的職務中**。因此,右腿被焚燒,而在其他祭物中,右腿是給祭司的。
出埃及記 29:23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24 **搖一搖**:要麼是從一隻手拋到另一隻手,表示將一切都從自己獻給上帝;要麼是向世界的各個方向搖動,表示上帝對所有地方和人民的至高主權,以及這些預表所代表的真實而偉大的犧牲的普世性。
出埃及記 29:25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26 **即**:只有胸,而後來亞倫則得到肩和胸。原因可能是:摩西不是一個合適且完全的祭司,不像亞倫後來是,他只是上帝為此時此地所指派執行這項工作的人;或者因為當時可以說有兩位祭司,一位是奉獻者,即摩西;另一位是被奉獻者,即亞倫;因此這些部分被分開,胸歸給前者吃,肩獻給上帝為後者(出 29:22);他當時還不是一個完全的祭司,因此沒有資格吃它。
出埃及記 29:27 **舉起來**:這是藉著向上拋擲這些部分再接住來完成的。**就是為亞倫的,和為他兒子們的**: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這公綿羊的胸和肩將是亞倫的份,也將是他兒子們的份」;因此,這裡只是省略了動詞「是」,這是很常見的,希伯來文前綴「לְ」(lamed)表示屬於被前綴的人的事物,就像其他類似情況一樣(創 40:8;申 1:17;詩 47:9)。
出埃及記 29:28 **這是舉祭**:其中也包含了搖祭;這從上下文和理由的相似性來看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些祭物性質相同,目的也相同。
出埃及記 29:29 **他的兒子們**:即他連續的長子。**由其他祭司來奉獻**:因為沒有其他更高層次的人可以做這件事,因此其必要性使其成為合法的。
出埃及記 29:30 因為奉獻的儀式持續了這麼長時間(出 29:35)。**在聖所裡**:包括嚴格意義上的聖所和至聖所;因為除了大祭司,沒有人可以進入至聖所,所以有些事情只能由他來做。參利 4:7-8。
出埃及記 29:31 **在會幕門口的院子裡**:在那裡煮熟並吃掉,這從本節和下一節以及利 8:31 可以看出。其中一部分由獻祭的人吃掉,即使他們是百姓,也不被允許進入除了這個地方以外的任何聖所。
出埃及記 29:32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33 **這些東西**:即出 29:32 所提及的供物餘剩部分。**外人**:即非祭司家族的人,而在其他平安祭中,獻祭者會吃一部分。
出埃及記 29:34 **你要用火燒掉餘剩的**:根據所有平安祭的律法,除了那些許願祭或甘心祭(利 7:16-17),而這些不是;比較出 12:10。
出埃及記 29:35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36 **為贖罪**:既為祭司,也為祭壇;兩者都可能被玷污,因此需要灑上這血來潔淨它們,以表明所有的人和物,只有藉著基督的寶血,才能被上帝預備好為祂服務並蒙祂悅納。
出埃及記 29:37 **這壇就成為至聖的**:這從以下原因可以看出來,因為它不僅本身是聖潔的,而且藉著它的觸摸,將律法上的聖潔傳給其他事物。**凡摸這壇的,都要成為聖潔**:這可以理解為:1. 指人,作為一種警告,除了聖潔和被奉獻的人,沒有人可以觸摸祭壇。或者更確切地說,2. 指物,但不是指所有事物,因為被玷污的事物不會因觸摸聖潔的事物而變得聖潔,這在哈 2:12 中得到證實;而是指屬於祭壇的供物,這些供物是按上帝的吩咐獻上的,它們因被放在這祭壇上而得以成聖,因此祭壇比禮物更大更聖潔,正如我們蒙福的救主所指出的(太 23:19)。
出埃及記 29:38 **這就是你要獻的**:這是這祭壇的主要目的和用途,儘管它也用於其他祭物。**每天不斷地**:部分是為了表明人們每天都會沾染新的污穢,每天都需要新的赦免;部分是為了表明上帝不僅要在安息日和其他特定的莊嚴時刻受敬拜,而且要每天受敬拜。
出埃及記 29:39 這兩個時間被選為最方便的,以便人們可以在上帝面前開始和結束他們的世俗活動和事務,並看到他們在所有事務中都需要上帝的幫助和祝福,以及將一切讚美和榮耀歸給祂的公義。
出埃及記 29:40 **十分之一伊法**:即伊法的十分之一,這從民 28:5 可以看出,這是一個俄梅珥(出 16:36)。一欣是液體的量器,伊法是乾物的量器,約含我們度量衡的六品脫。
出埃及記 29:41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42 **會幕門口**:1. 在這門口,因為耶和華在那裡站著與摩西說話(出 33:9-10)。或者更確切地說,2. 在這會幕裡,即在會幕最內層的部分,因為那是上帝通常居住並與祂的百姓相會的主要地方(出 30:6;利 16:2);然而上帝只在會幕門口與摩西相會過一次,而不是與百姓相會,而這裡說祂在這地方與百姓相會(出 29:43)。此外,上帝與他們相會的地方,就是被祂榮耀所潔淨的地方,那就是會幕(出 29:43),正如我們的譯本所表達的,並且在希伯來文中,藉著常見的代詞「它」的省略,也充分暗示了這一點,即:我與你們相會的地方,即會幕,將會……。
出埃及記 29:43 **即**:藉著我榮耀的同在和顯現,參出 40:34-35;利 9:24。
出埃及記 29:44 無注釋。
出埃及記 29:45 **我要居住**:藉著我特別的恩惠、恩寵和祝福;因為祂的本質充滿萬有。
出埃及記 29:46 無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