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第1章
出埃及記 1:1 出埃及記 第1章 以色列子孫下埃及的人數和名字,出 1:1-5。約瑟、他的兄弟和那一代的人都死了,出 1:6。一位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出 1:8,他試圖透過苦待等方式來壓制以色列人,出 1:9-11。然而,以色列人卻不斷增長,出 1:12。法老命令收生婆殺死男嬰,出 1:15-16。收生婆敬畏上帝,不服從王的命令,出 1:17。因此,上帝賜福給收生婆,出 1:20。法老命令將所有男嬰投入河中淹死,出 1:22。這裡重複列出這份名單,是為了讓我們將這微小的根源與其上生長出的龐大枝葉(即以色列民)進行比較,從而看見上帝在實現祂應許方面的奇妙護理。這裡的「家」指雅各的家眷、兒女和孫輩,正如「家」這個詞在路得記 4:11、撒母耳記下 7:11、列王紀上 21:29 中的用法。
出埃及記 1:2 流便、西緬、利未和猶大。
出埃及記 1:3 猶大雖然是最小的,卻被排在但、拿弗他利等之前,因為後者是使女所生的兒子。
出埃及記 1:4 (此處無浦爾注釋)
出埃及記 1:5 七十個人,包括雅各、約瑟和他的兩個兒子。參創世記 46:26-27,申命記 10:22。或者,即使他們只有六十九人,也以約數「七十」來稱呼,這類例子我們將會遇到很多。意即(i.e.)所有與約瑟和他的兄弟同輩的人。
出埃及記 1:6 (此處無浦爾注釋)
出埃及記 1:7 這裡用了許多詞語,有些詞語非常強調,以表達他們令人難以置信的繁衍。他們「極其強盛」(Heb. עצמו במאד מאד),這可能指他們的人數大大增加了他們的力量,也可能指他們的體質,表明他們的後代既強壯又眾多。無神論者對這個故事吹毛求疵,聲稱在二百一十五年內,七十人不可能繁衍出六十多萬人;他們在此表現出的無知與不敬虔不相上下。且不說埃及婦女的非凡生育能力(亞里斯多德在《動物史》7.4中指出,她們常一胎生四、五個孩子),也不說當時人們的長壽,更不說當時普遍存在的一夫多妻制,以及上帝對希伯來人獨特的賜福,使他們懷孕生產而無流產,所有這些都只是非常合理的假設。其可能性可以清楚地說明如下:假設只計算兩百年,只有五十人生育子女,這些人在二十歲之前不生育,然後每人只生育三個孩子。現在將這段時間分為十個二十年。在第一個二十年,五十人變成一百五十人。在第二個二十年,一百五十人變成四百五十人。在第三個二十年,四百五十人變成一千三百五十人。在第四個二十年,一千三百五十人變成四千零五十人。在第五個二十年,四千零五十人變成一萬二千一百五十人。在第六個二十年,一萬二千一百五十人變成三萬六千四百五十人。在第七個二十年,三萬六千四百五十人變成十萬九千三百五十人。在第八個二十年,十萬九千三百五十人變成三十二萬八千零五十人。在第九個二十年,三十二萬八千零五十人變成九十八萬四千一百五十人。在第十年,九十八萬四千一百五十人變成二百九十五萬二千四百五十人。如果有人質疑,我們直到約瑟死後才讀到他們的大量繁衍,而有些人說約瑟死後到他們出埃及只有約五十年,這可以很容易地回答:1. 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因為約瑟死後到他們出埃及之間有一百四十多年,這可以這樣證明:以色列人總共在埃及居住了約二百一十年或二百一十五年。他們下埃及時,約瑟已將近四十歲,這從創世記 41:46 與 45:6 的比較中可以清楚看出。因此,約瑟的生命只剩下七十年,這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第一部分時間,而剩下的時間是一百四十五年,這是二百一十五年的另一部分。2. 以色列人在約瑟死前就已大量繁衍,儘管聖經對此保持沉默,就像對許多其他公認的事實一樣,這是不容合理懷疑的。但如果前五十五年所提出的數字有任何不足,那麼在隨後的一百四十五年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補償。因此,這個計算仍然成立。
出埃及記 1:8 「新王」,意即(i.e.)另一位王;一位性情、利益或家族都不同的人;因為埃及的王權經常從一個家族轉移到另一個家族,正如古代作家所記載的王朝歷史所示。「不認識約瑟」,或者說,不承認約瑟不僅對埃及王國和約瑟所事奉的法老,而且對他所有的繼任者所施加的巨大恩惠,因為約瑟為那個王權增加了巨大的財富和權力。這個短語表明他忘恩負義地否認和惡意回報約瑟的恩惠。因為聖經中「認識」這個詞通常包含情感和行動;正如人們常說不認識上帝,是指他們不愛也不事奉祂;而上帝說不認識人,是指祂不愛他們。
出埃及記 1:9 這不是真實的,而是惡意地陳述和誇大其詞,以便更好地為他所策劃的殘酷行為辯護。
出埃及記 1:10 戰爭在那個國家並不少見。所以「離開這地」,他們可能從一些希伯來人那裡得知,他們遲早要離開。而埃及人非常不願意讓他們離開,因為他們從以色列人那裡獲得並期望獲得貢品和勞役。
出埃及記 1:11 「督工」(Heb. שרי מסים),即徵收貢物的官長,他們負責向以色列人徵收所需的貢物,包括金錢和勞力;目的是透過金錢耗盡他們的財富,透過勞力耗盡他們的體力,並透過兩者耗盡他們的精神。「苦待」(Heb. לענות),或作「壓迫」、「使謙卑」;透過過度勞動耗盡他們的體力,從而使他們無法生育。「積貨城」,即存放國王金錢或糧食的城市,糧食也被視為財寶,歷代志下 17:12,32:27,並且是埃及大部分財富的來源;因為他們有足夠的糧食,不僅供自己食用,還可出售給其他國家;因此埃及被視為羅馬帝國的糧倉。或者,是「設防城」,其中駐紮軍隊,這似乎最符合這些城市的地理位置和用途。因為它們位於邊境地區,並且在以色列人中間,其中一個城市(蘭塞)的情況可從創世記 47:11 看出(那裡以色列人居住的土地被稱為「蘭塞地」,其希伯來文與這裡的「蘭塞」由相同的字母組成,似乎是因預期將來會在此地建造同名城市而提前得名),另一個城市的情況也可合理推斷;因此,最有可能的是,這些城市是為了使以色列人順服,並阻止他們離開埃及而建造的。
出埃及記 1:12 他們「越發多起來」,是藉著上帝的護理和獨特的賜福,上帝特意賜福他們,首先是為了加速他們更嚴峻的苦難,其次是藉此加速他們榮耀的得救。埃及人「就甚煩惱」,是出於嫉妒和懼怕。
出埃及記 1:13 或者說,「殘酷」或「暴政」;用嚴厲的言語和殘酷的對待,毫無憐憫或減輕。上帝允許這樣做是出於智慧和公義的原因。1. 作為他們拜偶像的懲罰,因為他們中有許多人在那裡陷入了偶像崇拜。約書亞記 24:14,以西結書 20:5,7,8,23:8。2. 為了使他們厭離埃及地,否則那是一個富饒而令人嚮往的土地,並激發他們對迦南的渴望。3. 為了預備上帝榮耀作為和以色列人得救的道路。
出埃及記 1:14 田間的勞役是所有勞役中最卑賤、最辛苦的。
出埃及記 1:15 「希伯來人的收生婆」;她們不僅受僱於希伯來婦女,而且她們本身就是希伯來人,而不是像有些人所認為的埃及人;這可以從以下幾點看出:1. 聖經明確稱她們為「希伯來收生婆」,而不是「希伯來婦女的收生婆」。2. 埃及收生婆不會樂意將時間和精力花在這些最卑微、最貧窮的僕人身上。如果她們是國王刻意派去的,那麼國王的目的就落空了,因為他的目的是用狡猾來掩蓋他的殘酷,並說服人民,他們的死亡並非出於他的意圖,而是出於分娩的危險和困難。3. 希伯來婦女,她們無疑有自己的收生婆,所以她們絕不會接納外人。4. 聖經說她們「敬畏上帝」,出 2:17,21。你不應認為她們是成千上萬希伯來婦女唯一的收生婆,而是她們當中最傑出的;或許因為她們在該行業的卓越表現,被召去為一些埃及貴婦服務,並因此被法老所認識,法老可能因此認為可以透過她們自身的利益,以及承諾豐厚獎賞或嚴厲威脅,來迫使她們順從他的要求;如果他從她們那裡獲得了預期的成功,他打算進一步行動,以同樣的方式讓其他人參與。
出埃及記 1:16 「產凳」;婦女分娩時使用的座椅,設計方便收生婆更好地履行職責。「你們要殺死他」,這對她們來說並不難做到,而且不會引起太多注意。「若是女兒,就讓她活著」;原因有二:1. 因為他只懼怕男嬰,而不懼怕女嬰;有些人補充說,他曾被一位術士告知,將有一個以色列男嬰出生,他將成為埃及人的可怕禍患。2. 他們保留女嬰是為了滿足他們的慾望,或為了勞役,或為了增加他們的人口,並透過她們培育出更美麗的後代。
出埃及記 1:17 她們敬畏上帝勝過敬畏君王,因此選擇順從上帝而非君王,因為他們的命令彼此衝突。
出埃及記 1:18 (此處無浦爾注釋)
出埃及記 1:19 「她們是健壯的」(Heb. חיות),或作「活潑的、活躍的」,意即(i.e.)她們在生育自己的孩子方面充滿活力和積極;或者,像野獸一樣,無需他人幫助就能生產。希伯來文詞義如此;因此,這裡只是省略了表示相似的助詞,這種情況很常見,正如我之前所指出的。這可能不是謊言,正如許多人所認為的,而是關於她們中許多人的事實,她們並沒有聲稱所有人都如此。這可能是因為她們日常過度的勞動,加上對國王命令執行的恐懼(她們似乎已經得知),加速了她們的分娩,正如同樣的原因通常會發生在其他婦女身上一樣;或者因為她們了解自己的危險,不願請收生婆,而是將自己交託給上帝的護理,以及在場的一些鄰居的照顧。所以這裡除了真相之外別無他物,儘管她們沒有說出全部真相,而她們也沒有義務這樣做。
出埃及記 1:20 因此,因為她們敬畏上帝,並憐惜孩子,出 1:17,這使她們面臨國王的不悅;因為她們不願因謀殺孩子而得罪上帝,而她們本可以多次秘密地這樣做,所以只有敬畏上帝才阻止了她們。
出埃及記 1:21 意即(i.e.)上帝大大增加了她們的家庭,無論是兒女、後代、財富還是其他外在的賜福。這個短語在創世記 30:30、申命記 25:9、撒母耳記上 2:35、列王紀上 2:24、11:38、詩篇 127:1 中都有使用。正如「房屋」通常指家庭,所以「建造」指生育子女,創世記 16:2,30:3。
出埃及記 1:22 (此處無浦爾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