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以斯帖記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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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和本 以斯帖記 第4章

1末底改知道所做的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城中行走,痛哭哀號。

2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因為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

3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處,猶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

4王后以斯帖的宮女和太監來把這事告訴以斯帖,她甚是憂愁,就送衣服給末底改穿,要他脫下麻衣,他卻不受。

5以斯帖就把王所派伺候她的一個太監,名叫哈他革召來,吩咐他去見末底改,要知道這是甚麼事,是甚麼緣故。

6於是哈他革出到朝門前的寬闊處見末底改。

7末底改將自己所遇的事,並哈曼為滅絕猶大人應許捐入王庫的銀數都告訴了他;

8又將所抄寫傳遍書珊城要滅絕猶大人的旨意交給哈他革,要給以斯帖看,又要給她說明,並囑咐她進去見王,為本族的人在王面前懇切祈求。

9哈他革回來,將末底改的話告訴以斯帖;

10以斯帖就吩咐哈他革去見末底改,[說]:

11「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12人就把以斯帖這話告訴末底改。

13末底改託人回覆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裏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

14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15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

16「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

17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 以斯帖記 第四章

以斯帖記 4:1 莫迪凱和猶太人極其悲哀(斯 4:1-3)。他向以斯帖說明原因,並勸她為本族向王請願(斯 4:4-9)。以斯帖推辭,莫迪凱便威脅她(斯 4:10-14)。她命人禁食,並決意去見王(斯 4:15-17)。部分是為了表達他對本族即將面臨的災禍深感憂慮;部分是為了激發他人的憐憫,盡力阻止災禍;部分是為了讓這事傳到王后耳中。

以斯帖記 4:2 無人可以進入王的門,因此他不能像往常一樣坐在那裡。身穿麻衣,以免給王帶來任何悲傷或困擾。

以斯帖記 4:3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4 她送衣服給莫迪凱穿,好讓他能夠回到原位,如果不是為了來見她,告訴她那不尋常悲傷的原因。

以斯帖記 4:5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6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7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8 吩咐她;不僅以他自己的名義,她對他表現出特別的尊重,儘管她與他的關係尚未為人所知,而且也以偉大上帝的名義。

以斯帖記 4:9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10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11 王的臣僕和百姓都因這習俗和律法而聞名。進入內院,王的住所和寶座就在其中。他有一條律法,要將他處死:這條律法被頒布,部分是為了維護王的威嚴和安全;部分是出於國家高級官員的策劃,使除了他們自己和他們的朋友之外,很少或沒有人能夠接近王。波斯宮廷中有許多這樣嚴厲的律法,世俗歷史學家也有記載,例如,如果任何人看王的妃嬪,或穿他自己的衣服,或喝他專用的水;以及其他類似的事情,都會被處以死刑。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天了;這讓我合理地懷疑和擔心王的感情已經疏遠了我,因此我的個人和請願都不會蒙他悅納。

以斯帖記 4:12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13 意即(i.e.)你身在王宮,是王家顯赫的一員。

以斯帖記 4:14 從別處;從另一隻手,藉著另一種方式;上帝能夠,而且我完全相信祂會興起。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這是上帝公義而可畏的審判,懲罰你的懦弱和自私,以及你對上帝、對祂的子民和你自己的子民缺乏愛心。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很可能上帝正是為此時此刻才將你提升到這個尊榮的地位;因此,勇敢前行,不要懷疑會成功。

以斯帖記 4:15 此節無浦爾注釋。

以斯帖記 4:16 禁食禱告;這是主要的事務,禁食只是輔助和幫手。不吃不喝,即不像往常那樣,或美味或豐盛地吃喝。停止你們日常的飯食,白天的午餐和晚上的晚餐,只吃喝維持生命所需,以便你們可以專心恆切禱告,因為你們平常的飲食會使你們不適合禱告。因為她不太可能將如此長時間的絕對禁食強加給所有猶太人,其中很少有人能夠忍受。類似的短語也見於使徒行傳 27:33,那裡說:「這是你們禁食不吃什麼的第十四天了。」我和我的宮女;她們是她選擇來服侍她的,無疑要麼是猶太人,要麼是因她或他人的緣故歸信了那宗教。也必禁食;這可能屬於:1. 僅指這件事,即她會像他們先做的那樣去做。或者更確切地說,2. 指三天三夜的時間;因為她可以這樣做,儘管她在第三天去見王。因為禁食從晚上開始;所以她可以持續禁食三個整夜,兩個整天,以及第三天的大部分時間;在聖經和其他作者的記載中,一天的一部分也被算作一天;關於這一點,請參閱馬太福音 12:40 的浦爾注釋。是的,她甚至可以禁食一整天;因為她很可能直到王用過餐後才去見他,她認為那時她可能會發現他心情最溫和愉快,然後她回到自己的寢宮,在那裡禁食直到晚上。這是不合律法的;這與剛才提到的律法相悖。我若死就死吧:儘管我的危險巨大而明顯,考慮到那條律法的明確性,以及王心意的不確定性,以及他對我的前任瓦實提所表現出的嚴厲;然而,我寧願去見王,並樂觀而堅決地將自己的安全和成功交託給上帝的護理,也不願忽視我對上帝和祂子民的責任。

以斯帖記 4:17 此節無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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