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以斯帖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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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以斯帖記 第1章

以斯帖記 1:1 亞哈隨魯和瓦實提設擺御宴,斯 1:1-9。他差人召瓦實提,斯 1:10-11。她拒絕前來,斯 1:12。他為此諮詢智者,斯 1:13-15。他們的判斷和建議是將她廢黜,斯 1:16-20。他頒布法令,確立男人在家中的至高主權,斯 1:21-22。

問:這位王是誰?
答:公認且顯而易見,這是波斯諸王之一;但究竟是哪一位,尚未達成共識,對我們而言,現在也無須知曉。然而,有充分證據表明,他要麼是:
1. 大流士·希斯塔斯比(Darius Hystaspes),正如許多猶太和基督徒作者所證實;因為他的國度如此廣闊,且他征服了印度,正如希羅多德(Herodotus)所記載;他的一位妻子名叫阿托莎(Atossa),與哈大沙(Hadassah)相去不遠,而哈大沙是以斯帖的另一個名字,斯 2:7。
2. 薛西斯(Xerxes),正如希羅多德所記,他的妻子名叫阿美斯特里斯(Amestris),與以斯帖(Esther)相差無幾;在他強盛繁榮、尚未對希臘人發動不幸遠征之前,所有這些事都經由她而發生。
3. 亞達薛西·隆吉馬努斯(Artaxerxes Longimanus),本書中亞哈隨魯的特徵與他並無不符。至於有人質疑,按此說法,末底改(Mordecai)當時約一百四十歲,而以斯帖(Esther)被稱為他叔叔的女兒,斯 2:7,年紀必然太大,不適合做王的妻子;關於末底改,這可以接受,因為在聖經和世俗歷史中,有許多比這更年長的人物實例;至於以斯帖,可以說她是她叔叔的孫女,因為將兒子或女兒的名字用於更遠的後代,是極為常見的。
一百二十七省:因此,在但 6:1 提及的一百二十省之外,又增加了七個新省份。

以斯帖記 1:2 坐在他國度的寶座上:即,要麼是最近才登上寶座,要麼更可能是已穩固地佔有王位。
宮殿:或作「城堡」;或作「首都」或「王城」,猶太和基督徒解經家皆如此翻譯。書珊(Shushan)可能是宮殿的專有名稱,後來整個城市因此得名。波斯諸王通常在此地舉行朝會,主要在冬季,而夏季則常在厄克巴塔那(Ecbatana)。

以斯帖記 1:3 波斯的能力:即,那些有權勢的人;國家主要官員,以及他所有軍隊的指揮官;他藉由這次盛大的宴會,試圖籠絡並確保他們的忠誠。

以斯帖記 1:4 每日設擺盛大的筵席:要麼是為他所有的王子,要麼是為其中一部分人,他們可能按照王的吩咐,輪流參加筵席。波斯人的筵席因其漫長和奢華而在作者中廣受稱頌。

以斯帖記 1:5 所有在場的百姓:包括那些常駐於此的,以及因各種事務而來到此地的,無論其身份或地位如何。
在園子的院子裡:波斯園林極其廣闊宜人。

以斯帖記 1:6 床榻:因為在那些東方國家和古代,人們不像我們一樣坐在桌旁,而是躺臥或斜倚在床榻上;這在聖經中有許多見證,如斯 7:8,摩 2:8,6:4,約 13:23,以及所有其他作者的記載。

以斯帖記 1:7 (浦爾無此節注釋)

以斯帖記 1:8 飲酒有定例,不准勉強:即,按照王現在所立的這條定例,不准強迫他人飲酒超過其所願;波斯人和其他放蕩異教國家過去常如此行,儘管這種做法受到明智和嚴謹的異教徒譴責,其中包括這位偉大的君王。
或者,無人強迫他人飲酒,乃是按照定例:即,按照波斯人在筵席中規定和使用的律法或命令,如果沒有這條定例的約束,他們本可以如此行。

以斯帖記 1:9 王款待男賓之時:因為這是波斯人的普遍習俗,男女不一同宴飲,而是在不同的場所。

以斯帖記 1:10 侍臣:或作「太監」;他們在東方宮廷中,特別是波斯帝王身邊,極受重用和寵愛,正如古代歷史所記載。

以斯帖記 1:11 (浦爾無此節注釋)

以斯帖記 1:12 瓦實提王后卻不肯來:她拒絕前來,是受到波斯律法和習俗的庇護,這些律法和習俗旨在盡可能地使男人的妻子,尤其是王后,避免被其他男人看見。

以斯帖記 1:13 曉得時務:要麼是 1. 曉得過去的歷史,君王在類似情況下曾如何行事。要麼是 2. 曉得當時或將來要發生的事;曉得何為公正合宜,或在這些情況下律法和判斷為何,正如後文所解釋的,以及事情應如何、何時進行。參閱 1 歷 12:32。在聖經和其他作者中,「時務」常以轉喻(metonymy of the adjunct)的方式指代在其中發生的事。
王素常這樣行:即,在所有重要事務上都諮詢他們。

以斯帖記 1:14 常在王左右:即,能經常自由地覲見王,並與王親密交談;之所以如此表達,是因為波斯諸王極少被臣民看見。
在國中坐首位:即,他們是王的主要謀士和官員,地位高於所有其他人。

以斯帖記 1:15 (浦爾無此節注釋)

以斯帖記 1:16 米母干(Memucan),雖然最後被提及,卻首先發言,要麼是因為王首先問他;要麼是因為他是他們當中最重要的,無論是地位還是聲望;要麼是因為當時的習俗,如同現在許多地方一樣,最年輕的謀士或法官先發表意見。
對所有百姓:藉由給他們樹立一個輕蔑和不順從丈夫的榜樣和鼓勵。這是一種性質嚴重的罪行,因此應當受到懲戒性的懲罰。

以斯帖記 1:17 (浦爾無此節注釋)

以斯帖記 1:18 妻子們的輕蔑,以及隨之而來的丈夫們的憤怒;進而導致家庭紛爭;這可能產生巨大而普遍的禍害。

以斯帖記 1:19 若合王意:這位狡猾的政治家知道這會合王意。
永不更改:這項謹慎的建議對他自身的安全是必要的;因為如果王后恢復她的地位和王的寵愛,他最有可能招致王的厭惡。

以斯帖記 1:20 (浦爾無此節注釋)

以斯帖記 1:21 這話蒙王和眾首領的喜悅:部分原因在於這關乎他們自身的權威和利益;尤其藉由上帝奇妙的護理,祂旨在藉此小事成就祂的偉大工作。

以斯帖記 1:22 使各等人,不僅是男人(他們常因學習或旅行而通曉多種語言),也包括女人,都能明白這道諭旨,因此若不遵從便無可推諉;為此,這諭旨不僅以各種語言書寫(因為書寫的文本可能只傳到少數人手中),而且還由那些慣於頒布王諭的人在各城鎮中宣讀。
另有譯法:使各人說本國的方言:即,男人不應為了迎合妻子(她們常來自其他國家和語言背景)而習慣使用她們的語言,並將妻子的語言帶入家庭;而是男人應使用自己的本族語言,並讓妻子和兒女也使用它;這是統治權的一個標誌,因此在此之後,希臘人和羅馬人常如此行,他們在征服的同時,也將自己的語言帶入其他國家,並在很大程度上強加於這些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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