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道書 導論
傳道書;或稱:傳道者
關於本書,總體而言有三點需要注意:
1. **作者**:本書作者是所羅門,這不僅從猶太和基督徒作者的普遍共識中顯而易見,也從第一節的明確文字中得到證實。任何反對此說的論點都只是大膽而毫無根據的猜測。他是在晚年寫作此書,這從書中多處經文看來極有可能,例如,他是在建造工程之後寫的(傳2:4),而這些工程耗費了他二十年的生命(王上9:10),並且是在他享受這些成果、栽種園林、收穫果實之後(傳2:5-6)。他是在對人們尋求幸福的各種途徑進行了長期而深入的思考和體驗之後,並且是在他曾深陷於不潔和放蕩的愛情之後(傳7:27等),以及從許多其他經文(勤讀者皆可觀察到)中寫作此書。因此,本書是他作為公開見證,表明他對自己曾沉溺於一切虛妄和邪惡行徑的悔改和憎惡。在此事上,他效法了他的父親大衛,大衛在嚴重跌倒之後寫下了詩篇第五十一篇。這個觀點的真實性可以由歷代志下11:17的表達得到證實:「他們遵行大衛和所羅門的道」,意即他們在跌倒之前和悔改之後所行的道。
2. **形式或寫作方法**:書中有些段落可能看似冒犯或不敬虔,因此少數人曾懷疑其權威性。但必須明白,本書部分是戲劇性的,正如之前對箴言書的說明。所羅門在書中大部分內容是以自己的名義說話,但有些內容則是借用世俗和不敬虔之人的名義,並按照他們的觀點來表達。這從本書的宗旨和目的(在開頭和結尾都有闡明),以及他對那些邪惡原則和行徑的嚴肅而詳盡的駁斥中,都無可辯駁地顯明出來。這種寫作方式在聖經和世俗作者中都並非罕見。
3. **宗旨和目的**:本書的宗旨和目的是描述人類真正的幸福,以及通往幸福的道路。他以兩種方式闡明:
* **否定方面**:他斷言並證明幸福無法在世俗智慧、感官享樂、世俗權勢與榮耀、財富豐裕,或徒有其表的宗教信仰中找到。
* **肯定方面**:他指出幸福唯有透過敬畏上帝和遵守祂的律法才能獲得。唯有如此,人才能心滿意足、喜樂地享受現有的福樂,並確信未來永恆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