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歷代志下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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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合和本 歷代志下 第27章

1約坦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親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兒。

2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烏西雅一切所行的,只是不入耶和華的殿。百姓還行邪僻的事。

3約坦建立耶和華殿的上門,在俄斐勒城上多有建造,

4又在猶大山地建造城邑,在樹林中建築營寨和高樓。

5約坦與亞捫人的王打仗勝了他們,當年他們進貢銀一百他連得,小麥一萬歌珥,大麥一萬歌珥;第二年、第三年也是這樣。

6約坦在耶和華-他上帝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

7約坦其餘的事和一切爭戰,並他的行為,都寫在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上。

8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

9約坦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裏。他兒子亞哈斯接續他作王。

# 歷代志下 第27章

歷代志下 27:1 約坦治理得好,亨通,27:1-4;使亞捫人進貢:他的統治。亞哈斯接續他作王,27:5-9。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27:2 **他沒有進耶和華的殿**,即是說,沒有進去獻香。但既然這是不值得稱讚的行為,為何這裡卻將其作為前面描述的例外,即「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烏西雅一切所行的」?答:這只是對最後一句話的例外,其中一個詞可以從前面的話中補足,這在聖經中是常見的。因此,可以理解為:「他效法他父親烏西雅一切所行的**正事**」;這樣,接下來的「只是」就恰當地接續,意即(q.d.)除了他父親的過失之外。

歷代志下 27:3 **他建造**,即是修復;因為它之前已經建造了,見歷代志下 11:5。**上門**,又稱「新門」,見耶利米書 36:10。**俄斐勒城牆**;這是耶路撒冷城牆上或附近的一座塔樓,他可能加固了它,就像他父親加固了其他塔樓一樣,見歷代志下 26:9。

歷代志下 27: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27:5 **亞捫人的王**,看來他試圖擺脫自大衛時代以來加諸於他們的軛。

歷代志下 27:6 **或作:堅定他的道路**,即是說,他的謀劃和行動都以神的律法為準則。

歷代志下 27: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27:8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27: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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