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大衛所指定的地方預備好了,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2所羅門作王第四年二月初二日開工建造。
3所羅門建築上帝殿的根基,乃是這樣:長六十肘,寬二十肘,都按着古時的尺寸。
4殿前的廊子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高一百二十肘;裏面貼上精金。
5大殿[的牆]都用松木板遮蔽,又貼了精金,上面雕刻棕樹和鍊子;
6又用寶石裝飾殿[牆],使殿華美;所用的金子都是巴瓦音的金子。
7又用金子貼殿和殿的棟樑、門檻、牆壁、門扇;牆上雕刻基路伯。
8又建造至聖所,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寬也是二十肘;貼上精金,共用金子六百他連得。
9金釘重五十舍客勒。樓房都貼上金子。
10在至聖所按造像的法子造兩個基路伯,用金子包裹。
11兩個基路伯的翅膀共長二十肘。這[基路伯]的一個翅膀長五肘,挨着殿這邊的牆;那一個翅膀也長五肘,與那基路伯翅膀相接。
12那基路伯的一個翅膀長五肘,挨着殿那邊的牆;那一個翅膀也長五肘,與這基路伯的翅膀相接。
13兩個基路伯張開翅膀,共長二十肘,面向[外]殿而立。
14又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織幔子,在其上繡出基路伯來。
15在殿前造了兩根柱子,高三十五肘;每柱頂高五肘。
16又[照]聖所內[鍊子]的樣式做鍊子,安在柱頂上;又做一百石榴,安在鍊子上。
17將兩根柱子立在殿前,一根在右邊,一根在左邊;右邊的起名叫雅斤,左邊的起名叫波阿斯。
# 歷代志下 第三章
歷代志下 3:1 歷代志下 第三章 聖殿建造的地點與時間。聖殿的尺寸與裝飾(代下 3:1-9)。基路伯(代下 3:10-13)。幔子與柱子(代下 3:14-17)。耶和華曾向大衛顯現之地;耶和華藉著祂在那裡的恩典顯現,使這地方成聖(代上 21:26)。或者說,「向大衛顯明之地」,即是說,這是聖殿應當建造的地方;上帝向他指明此地,部分是藉著祂的顯現,主要則是藉著聖靈在那時向大衛啟示。大衛所預備的地方,是藉著拆除其上或附近的建築物,平整地面,並可能為聖殿和院子劃定界線,其尺寸他藉著上帝的靈非常詳細而精確地理解了。在禾場上,即是說,在那個禾場先前所在的地方。
歷代志下 3:2 關於本節以及本章其餘部分,請參閱浦爾(Poole)對《列王紀上 6:1》的注釋。
歷代志下 3:3 所羅門受教導;部分是受他父親大衛的教導,部分是受上帝的靈啟發和引導,貫穿整個工程。或者說,「這些是所羅門的根基」,希伯來文動詞在此處被用作名詞,如同在其他地方一樣。其意義是:這些是他打算建造聖殿的根基尺寸。按照最初的尺寸,即是說,按照最初和古老的肘尺尺寸。由此可見,肘尺有不同種類和大小;這也從《以西結書 40:5》和《43:13》中顯明。但這些肘尺有多大,比普通肘尺大多少,以及這是否是摩西建造會幕時所用的肘尺(這似乎最有可能),還是其他更大尺寸的肘尺,學者們意見不一,現在也無法確切得知,對我們來說也沒有太大意義。
歷代志下 3:4 高度是一百二十肘;這是一種建築上的塔樓。這裡省略的寬度在《列王紀上 6:3》中記載為十肘。
歷代志下 3:5 大殿,即是說,聖所,其大小是小殿(或至聖所,被稱為「至聖之殿」)的三倍(申 8)。請參閱浦爾(Poole)對《歷代志上 28:11》的注釋。
歷代志下 3:6 請參閱浦爾(Poole)對《列王紀上 9:26》等的注釋。
歷代志下 3:7 浦爾(Poole)對本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3:8 浦爾(Poole)對本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3:9 關於釘子,即是說,關於固定板材的每一根釘子或釘頭。上層房間;關於此,請參閱浦爾(Poole)對《歷代志上 28:11》的注釋。
歷代志下 3:10 雕刻的像;製成少年人或孩童的形狀,如同常見的那樣。或者說,「可移動的工藝品」;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們不像摩西時代的基路伯那樣固定在施恩座上,而是站立著,如《歷代志下 3:13》所說,呈可移動的姿態。
歷代志下 3:11 浦爾(Poole)對本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3:12 浦爾(Poole)對本節無注釋。
歷代志下 3:13 希伯來文:朝向殿,或者更確切地說,朝向那殿;並非如許多人所理解的聖所;因為那樣它們的背部就必須朝向約櫃,這是不雅的,並且與摩西時代基路伯朝向約櫃的姿勢完全相反;而是朝向至聖所,這是《歷代志上 3:8》中最後提到的,並且他繼續談論的。這種姿勢最符合它們的用途,即是用翅膀圍繞約櫃並遮蓋它,正如《歷代志上 5:8》明確證實的。
歷代志下 3:14 幔子,即是說,至聖所前的內層幔子,這是將本節與《出埃及記 26:31》和《列王紀上 6:21》比較後得出的。
歷代志下 3:15 在殿前,即是說,在聖所前,或在聖殿前,正如《歷代志上 3:17》所解釋的,以免被理解為他之前所說的至聖所。三十五肘高,即是說,兩根柱子都是這個高度;關於此,請參閱浦爾(Poole)對《列王紀上 7:15》的注釋。
歷代志下 3:16 如同在內殿;如同他所做的,或如同他在內殿所做的那些;關於此,請參閱《列王紀上 6:21》。介詞「如同」常被省略,如《創世記 49:9》、《申命記 33:22》等。每行一百個石榴,或總共兩百個,如《列王紀上 7:20》所說。
歷代志下 3:17 浦爾(Poole)對本節無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