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5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6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 約翰一書 第1章
約翰一書 1:1-4 使徒宣稱他所見所聞的「生命之道」,目的是要使他人與他有團契。
約翰一書 1:5-10 他教義的實質是:若要與上帝有團契,我們必須像祂一樣聖潔;若我們認自己的罪,就必藉著基督的寶血得蒙赦免。
論述的順序要求我們從本節的最後一個詞「生命之道」開始。這個詞組「道」(the Word),使徒約翰(在此不探究猶太人和異教徒在何種意義上曾使用此詞)常用來指上帝永恆的兒子。鑑於這是他談論這位神聖位格的慣用風格,如同他福音書的開篇(與本信的開篇非常相似),以及在啟示錄中多次出現(啟 19:13),並且在本信本身之後(約壹 5:7),他如此自然地以這個名稱提及祂(毫不懷疑會被理解),因此很難想像,他在這方面如此前後一致,卻在此處使用相同的表達方式而無此意圖,因為此處的語境既允許也邀請我們如此理解他。
「生命之道」這個附加詞,並未使其不適用於此目的,反而更為適用;它旨在表明這「道」的獨特卓越性,即祂是活潑且賦予生命的「道」。因此,他在下一節中也簡稱祂為「生命」,以及「那永恆的生命」(此處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個表達——「生命之道」、「生命」和「那永恆的生命」——根據上下文的連貫性,顯然是指同一件事,並且其主要意圖似乎是作為上帝兒子的多個稱謂),旨在將祂呈現為生命的原初和根本,是所有領受者聖潔神聖生命的根源,這與他在福音書中關於祂的話語相符(約 1:4):「在祂(即道)裡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意即道是活潑、賦予生命的光);以及約翰一書 5:20:「祂(即上帝的兒子)是永恆的生命」;也與我們主耶穌基督關於祂自己的話語相符:「我就是生命」(約 11:25;14:6);以及父已賜給祂生命在自己裡面(約 5:26),因此祂能夠成為他人生命的原初或泉源。
然而,鑑於「道」和「生命之道」也常指福音(約壹 2:5;腓 2:16;以及其他經文),因此將使徒理解為旨在將這兩種意義包含在一個足以涵蓋兩者的表達中,似乎與此上下文並無不妥或不符。參哈蒙德博士(Dr. Hammond)對此處的注釋。這兩種意義在與我們的關係中,其含義並非遙遠到不能同時被理解。上帝的兒子是祂內在的「道」,是祂心意的「道」,是祂的「智慧」(這是聖經中常用來稱呼祂的另一個名稱,箴 8:1-36 及其他經文),祂包含所有將被創造或將被完成之事的理念;對我們而言,祂是光和生命的直接源頭,我們藉著祂賦予生命的榮光,特別要被轉化為神聖的樣式:福音則是祂外在的「道」,是祂口中的「道」,是那些榮光本身的放射。
正如我們自己先在心中構思和形成,然後才說出和表達;只不過我們的思想,或我們心意的「道」,是流動的,很快就消逝;而上帝的「道」(在祂裡面沒有改變)是永恆的,與祂同質同永:「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 1:1)。這兩種「生命之道」的意義,在一個表達中同時被理解,其恰當性(或不恰當性)並不亞於日常對話:當我們談論太陽與我們自身的關係時,我們常在意義上同時包含太陽本身和它的光線;例如當我們說太陽照亮我們、使我們復甦、從這扇窗戶或那個日晡儀照進來時,我們並非意圖(也無法合理地)排除其中任何一個,而是指太陽藉著它的光線來完成這些事。
現在,「生命之道」的概念已經確立(這是首先必須做的,且需要更長的論述),我們就能更容易地理解,此處關於它的話語,無論在哪種意義上,都可以應用於它。
**那從起初就有的**:因此,活潑的「道」,在第一種意義上,是從萬物開始之時就有的;這並非說祂自己那時才開始,如約翰福音 1:1 所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也與這「道」自己所說的話相符(那時祂取了另一個但等同的名稱,即上帝的智慧),箴言 8:22-30:「耶和華在祂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那時,我在祂旁邊為工師,……」在此,「從起初」和「從亙古」我們看到是同一回事。參約翰一書 2:13-14。
**我們親眼看過,仔細觀察過,親手摸過**:這些表達都可適用於兩種意義:
1. **指上帝兒子的位格**,這是「生命之道」主要指的;因為那位從起初就與父同在的榮耀位格,現在道成肉身,成為使徒們感官的對象,他們有頻繁的機會聽見、看見、注視祂,甚至親手摸祂(路 24:39;約 20:25)。
2. **指福音的啟示**,這是「生命之道」的次要(但非無意)含義,而後面的這些表達似乎更特別指此;它們表明使徒們(他這種說話方式似乎特意將其他使徒也包含在內)對那真理有完全的確信,正如他後來所說,他們所見證的真理;這是他們作為使徒的職責和工作(參約 15:27;徒 1:21-22;4:20);他們必須能夠以這些表達所蘊含的確信來見證。因此,在說了「我們所聽見的」(這表示一種較為表面的認識)之後,又加上「我們親眼看過的」(這是一種更確定的認識方式,如彼得後書 1:16-17);「用我們的眼睛」是這種確定性更生動的表達,正如約伯表達他對救贖主的期待(伯 19:27);為了表明這不是偶然、短暫的一瞥,又進一步說「我們仔細觀察過」(希臘文:*eyeasameya*),意即專心致志、有目的地去默想。除此之外,又加上「我們親手摸過」(希臘文:*eqhlafhsan*),雖然這在字面上只能應用於我們主道成肉身的位格,但這是一個極其強調的隱喻,優雅地表達了他們對祂卓越教義最確切的認識和生動的感受;正如「觸手可及的真理」常用來指最明顯的真理。因此,使徒行傳 17:27 暗示,這個世界有一位大能且慷慨的維持者和主宰,這是一個可以「摸到」的真理(希臘文:*qhlafhseian*)。
約翰一書 1:2 他在此處插入一個適時的括號,打斷了論述的流暢性,同時解釋了「生命之道」、「生命」、「那永恆的生命」(已指出在此處都是同一回事,主要指上帝的兒子),這位與父同在、對我們而言是不可見的,如何能如此清晰地被地上凡人所認識;他藉著告訴我們祂「顯現」了來做到這一點。這充分地表明了祂是誰,以及祂的旨意,藉著祂與我們一同有血有肉,並以人的樣式出現,使自己受制於我們感官的察覺;因此祂被稱為「在肉身顯現」(約壹 3:5;提前 3:16);祂神性的榮耀也藉著這層肉身之幕,在祂神聖的言行和奇妙的工作中極其明顯地閃耀,並證實了祂天國教義的真理,這教義更清楚地宣告了是上帝的兒子降臨到我們這悲慘的世界,以及祂降臨此處的仁慈旨意。因此,使徒在此處更簡潔地說「祂顯現了」,這完全符合他在福音書中更詳細的描述(約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滿有恩惠和真理。」因此(正如他補充的),他見證並顯明了他所見如此顯現的,這正是他使徒職分所應當做的。
約翰一書 1:3 他現在繼續他原來的意圖,不僅宣稱要見證那些他確切知道的事(他以極大的熱切再次強調),而且也宣告這見證的目的;即,不僅僅是為了讓那些他寫信的對象也能知道這些事(彷彿成為基督徒僅僅在於擁有某些異於他人的特殊觀念,而他們只是為了知道而知道),而是為了讓他們能有「團契」,意即與他們(即使徒們和所有活著的基督徒群體)一同分享並領受基督徒生命狀態所屬的一切生命影響、聖潔實踐、尊榮、喜樂和安慰;因此他補充說:「我們乃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意即(q.d.)這種狀態的益處,其種類和性質,並非屬世、屬肉體、屬世俗的,而是神聖和屬天的,是父和祂兒子耶穌基督所賜予我們的;或者說,我們在其中真正地參與並與他們有交通。那賜恩惠的聖靈,是我們一切恩典交通的直接作者(因此這也被稱為「聖靈的交通」,林後 13:14),祂實際上是父和子的靈。
約翰一書 1:4 這喜樂不是平淡無味、缺乏生氣、空虛的,不像肉體的喜樂,因其原因的不足而容易摻雜不安;而是活潑有力的(約貳 1:12),根基穩固的(約 16:24),是正確的種類,並將成長為完全豐滿的喜樂(詩 16:11)。
約翰一書 1:5 他的寫作宗旨和目的,是引導人們最終與上帝分享祂的福樂並與祂相交,他認為沒有什麼比在他們心中建立對上帝正確的觀念更為必要的了。為了讓這點更受重視,他以莊嚴的序言引入:「這就是我們從祂那裡所聽見,現在報給你們的信息」(雖然這個詞也指應許,但在此處更適合譯為「信息」),以表明:
1. 接下來的內容並非他自己對上帝的想像,而是上帝對自己的真實啟示。
2. 他受命將此信息傳達給他人;信息不是人自己擁有的,也不是要為自己保留的,「我們從祂那裡聽見,現在報給你們」,正如他所說的(與此相符)。這是上帝的旨意,要將此信息向世人宣揚,讓所有人都知道,這信息是從祂而來,意即祂並非僅僅是權能的存在,如有些人所想像的;也不是僅僅是慈愛的存在,如另一些人所想像的;這兩種觀念都對神性造成了極大的殘缺和不符:沒有良善的權能容易走向暴怒;沒有智慧和公義的良善則自然會轉變為一種怠惰的漠不關心,並忽視在善惡之間進行司法區分;這些都不適合世界的統治者,也絕不可能存在於絕對完美的存在。
**上帝是光**:在上帝裡面,所有真正的完全和卓越都必須被理解為卓越地匯聚;而其中沒有一個詞能比「光」更能涵蓋這些特質(特別是那些與祂作為受造物的關係相關的特質,對於這些特質,我們在所有對祂的應用中,需要有更清晰、更具體的正面概念),在此處以某種方式呈現或比擬為光,即祂是一個極其活潑、穿透力強的存在,具有絕對的單純性、不變性、知識、智慧、真誠、公義、寧靜、仁慈、喜樂和福樂,特別是極其光明和榮耀的聖潔與純潔;**在祂裡面毫無黑暗**,沒有任何與此相反或抵觸的事物。
約翰一書 1:6 光與黑暗常被用來指聖潔與邪惡(路 16:8;羅 13:12;弗 5:8;帖前 5:5)。因此,總結是:如果有人聲稱與上帝有友誼,或從祂那裡領受了聖潔和恩典的影響,卻仍然過著邪惡的生活,他們就是說謊者,甚至犯了實際的謊言,他們的行為使他們的信仰告白虛假而不真誠。
約翰一書 1:7 **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這是一種持續且漸進的行動,意即在聖潔中持守並進步。**在光明中**:被轉化為上帝聖潔的形象和樣式,並顯明自己是光明之子,正如祂是光,是眾光之父。**我們就彼此相交**:與祂相交(希臘文:*met autou*),如某個抄本所讀;無論如何,我們必須理解這包含上帝,而論述的上下文也表明了這一點。**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希臘文:*kayarizei*。為了避免我們的純潔和聖潔被認為配得這樣的特權,經文謹慎地補充說:「祂兒子耶穌的血……」是唯一能贖罪或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的(此處「洗淨」的正確含義)。我們過去的罪性和現在不完美的聖潔,使得上帝不可能因我們自己的緣故,或沒有這種中保的犧牲而接納我們與祂相交;希臘文:*kayarmata* 通常指贖罪祭。如果我們進一步擴展「洗淨」的含義,使其包含內在主觀的潔淨(這個詞也允許這種解釋),那麼更深層的意義是,即使是那使我們有資格現在與上帝聖潔同行,並最終在祂裡面得享福樂的潔淨影響,我們也歸功於救贖主寶血的功勞和成就。
約翰一書 1:8 為了貫徹這個宗旨,他恰當地補充說:**我們若說**,意即,要麼將其宣稱為一個原則,要麼在心中如此思想,要麼心中沒有與此相反的認知相應的悔罪和懊悔感;這種感覺暗示在約翰一書 1:9 的「認罪」中;因為「說」通常指心和行為的習慣性傾向和性情(伯 21:14;耶 22:21)。**我們沒有罪**:即,我們是如此無辜的受造物,以至於不需要上述那樣的贖罪祭,也不需要隨之而來的潔淨影響,而是可以憑藉我們自己的功勞和價值被上帝接納與祂相交,而無需仰賴基督的寶血。**我們是自欺**,欺騙自己的靈魂。**真理**:即福音教義的體系和架構,如約翰貳書 1:1-2, 4。**就不在我們心裡了**:不能被適當地接納,在我們心中不能與自身協調一致地存在,或在我們心中沒有實際的地位,如約翰福音 8:37。
約翰一書 1:9 但相反地,**我們若認自己的罪**,如果我們以罪人的身份,帶著那種自卑的罪惡感,來親近祂,承認自己是罪人,這種罪惡感會使我們願意接受並應用祂所提供的補救之道(這暗示我們會這樣做),**祂是信實的**,對祂的應許如此真實,**是公義的**,信實是公義的一部分;或者說,在祂那裡有那種公平和公義(這有時指良善或仁慈,撒上 12:7;詩 112:9,而更嚴格地說,這不允許祂向我們索取祂已在祂兒子所作的代贖中接受的滿足之功,這代贖以祂自己的方式應用,並按祂自己的條件歸算給我們),以至於祂必不致不赦免我們的罪。**並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可以作為同一件事的進一步表達;或者,更進一步地,可以指祂賜予基督之靈的潔淨影響(這也是藉著祂的寶血獲得的),這影響既能洗淨,也能預防那些會使我們無法與祂聖潔相交的污穢。
約翰一書 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參約翰一書 1:8-9。**便是叫上帝為說謊的**:那些不相信祂話語的人就是這樣做,約翰一書 5:10,因為祂明確地指控所有人都犯了罪(羅 3:19, 23)。因此,祂的話語或真理,如約翰一書 1:8 所說,我們所否認的,就不在我們心裡了。總結是:我們不應以永遠無辜、從未犯罪者的身份被接納進入上帝的聖潔團契和交通中,而是以蒙赦免和潔淨的罪人的身份被接納。